第三章内蒙古财政科研所绩效考核现状分析。
3.1内蒙古财政科研所绩效考核现状。
3.1.1内蒙古财政科研所介绍。
内蒙古财政科研所(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策研究室)隶属于内蒙古自治区厅,为财政厅下属正处级事业单位。财政科研所主要工作是围绕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中心工作,结合各个时期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探讨经济发展规律,进行经济财政理论和政策研究,为自治区领导制定财政方针政策提供决策参考。建所30年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科研所科研队伍逐渐壮大,科研成果的数量、质量、水平不断提高,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内蒙古财政科研所与全国兄弟省份财政研究机构的交流、合作日益t大。所内每年组织科研人员赴国内外经济发达地区进行考察、学习,通过参加研讨会、合作课题,积极借鉴经济发达地区的财政理论和工作经验,提高科研所课题研究能力。财政科研所本着“心连经济繁荣、情系社会发展、探索财政规律、实践承诺奉献”的工作宗旨,着力发挥“调查研究中心、决策参谋中心、财政业绩展示中心、财政论坛综合基地”的作用,有力促进自治区财政科研事业的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科研所主要职能职责:
1、负责制定内蒙古自治区财政系统科研、调研工作规划,并负责全面实施。
2、负责内蒙古自治区财政系统的科研、调研工作的管理和业务指导。
3、负责制定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年度调研实施方案,组织厅内各处室开展调查研究,评选和推广优秀调研成果。
4、开展财政政策研究和财政理论研究,向内蒙古自治区党组和上级有关部门提出财政政策建议。
5、负责与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研室、政府调研室的工作联络,组织和实施自治区党委、政府下达的财政经济重要专题研究。
6、负责内蒙古自治区财政系统新闻宣传工作。
7、负责组织和开展内蒙古财政学会工作,负责指导财政系统各个学会的工作。负责与自治区社会科学联合会、中国财政学会、其他省市财政学会的联系与协作,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发挥财政学会学术性团体的职能作用。
8、负责《内蒙古财政年鉴》的编辑发行工作。
9、负责编辑《内蒙古财会》赠阅刊物,公告财税政策法规、交流工作经验、传递财经快讯、展示调研成果;负责大型会议和厅领导重大活动的新闻宣传工作。
10、负责承办财政部科研所研究生班的工作;负责全区财政系统科研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科研队伍整体素质。科研所现有职工24人,科研人员占全所职工的80%.其中博士 1人,占总人数的4. 17%;硕士 4人,占总人数的16. 67%;大学本科生12人,占总人数的50%;专科7人,占总人数的29. 17%.
内蒙古财政科研所实行主任负责制,人、财、物和工作任务受内蒙古财政厅直接管理,领导的任命由内蒙古财政厅直接考核下文,领导班子有主任一名,副主一名,主任负责全面工作。科研所内设办公室、财务室、调研一室、调研二室、《内蒙古财会》编辑部、财政学会组织室(《内蒙古财政年鉴》编辑部)、社团管理办公室。
3.1.2内蒙古财政科研所绩效考核现状。
1、绩效考核方法。
每年的优秀工作人员名额由自治区财政厅下达给科研所(年度工作人员总数的30%),考核组领导小组制定科研所评价考核表,分发给全体员工。每位员工对所有职员进行评价,各科、室根据职工打分结果确定优秀人员,在打分过程中易出现小团体分或串通分,导致出现不公平。尤其是小团体分,一个电话、一场会餐,分数就上来了,被评为优秀工作人员。其余职工只要没有犯较大的错误,全部确定为称职。各科、室把确定的结果上报领导小组。考核小组汇总后,统一将考核结果上报自治区财政厅,财政厅经程序性同意,返回科研所,入档。
2、绩效考核内容。
内蒙古财政科研所一直沿用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通用的德、能、勤、绩、廉的考核方式。
德:主要考核的是科研所职工的思想到的水平和科研职业道德;能:主要考核的是科研人员的业务水平、工作技能及管理能力;勤:主要考核的是科研所职工敬业精神、工作态度、工作责任心及遵守工作纪律情况;绩:主要考核的是科研所职工履行工作职责情况,即工作任务完成的数量、质量,工作完成效率和科研成果带来的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廉:主要是以全体职工的廉洁自律情况为主体进行考核,重点考核有无以权谋私、有无贪赃枉法、有无吃拿卡要等违反法纪的情况。
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德、廉两方面的评分为每项10分;勤方面的考核总分10分;勤、能两方面的评分为每项20分;绩方面的评分为40分。详情见表3-1201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财政科研所考核表。
3、绩效考核标准。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类等级,具体情况如下-优秀: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科研所内部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熟悉业务流程、工作勤奋、成绩突出,出色完成领导交予的工作任务,且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在课题研究中有创新点。部门领导人出色完成。部门领导人员除具备上述要求外,还要出色完成岗位目标或?下达的任务目标任务。综合量化测评分在90分以上。
称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科研所内部规章制度,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业务流程熟悉、勤奋工作,完成领导交予的工作任务,部门领导人员除具备上述要求外,还要能较好完成岗位目标或任期目标。综合量化测评分在70分以上。
基本称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科研所内部规章制度,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业务流程较为熟悉,基本完成领导交予的工作任务,部门领导人员除具备上述要求外,还要基本完成岗位目标或任期目标。综合量化测评分在60分以上。
不称职:工作责任心不强,思想政治觉悟较低,纪律性较差,不能适应工作要求,或不能完成领导交予的工作任务,或在日常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综合量化测评分在60分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