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章 我国民办基础教育的经济效应分析与可持续发展
3.1 民办基础教育的公益性
公益性是教育的第一属性,指教育能为受教育者之外的其他社会成员带来经济的和非经济的收益。公立学校是完全免费或者部分免费的,其在一定意义上被认为是一种社会福利。民办基础教育虽然不是免费的,但是它也能够增加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因此也被定义为公益性事业。
民办基础教育的公益性主要表现为:
(一)通过私人收益得到的社会收益
教育活动的直接受益者是受教育者,通过教育可以提高人的经济的和非经济的回报。人力资本理论认为:教育是一种人力资本投资,受教育者通过教育这种方式可以取得知识、技能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对应的就能在劳动力市场上获得更高的收入。另一个重要方面是受教育者通过教育还能使个人的就业能力得到提高。受到的教育越多,受教育者在劳动力市场上获得的优势越多,如更高的收入,更加稳定的就业和更多的升迁机会等。
(二)通过教育的社会性得到的社会收益
教育对公共利益所做的贡献表现在,教育能够促进实现一种共同的价值观、道德准则和社会制度,进而促进社会文明稳定,人民自由民主,国家统一安定,民族的团结和社会的进步。教育的另一社会贡献,也是重要的贡献,就是促进经济增长。在人力资本的理论中,了解释经济增长之谜是其理论成型的主要因素。
教育、培训等活动提高了人力资本,导致的结果就是促进了经济增长。教育投资可以产生社会收益,被称为教育投资的社会收益率。由于每个国家对教育都有很高的重视,所以各国的教育投资的社会收益率也很高,其中亚洲各国初等和中等教育的社会收益率平均为 27%和 15%;这个数据在中等发达国家里分别为 13%和10%。
人类社会的主要价值追求之一就是文化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而教育除了培养人才,也担负着知识和文化的传承、保护、推广等工作,促进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和科技进步等,这些都属于教育公益性的主要内容。
民办基础教育作为整个教育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具有公益性的特点。民办基础教育与公办教育在道德、政治及教学内容等各方面对人才培养的实质是相同的。民办基础教育的公益性主要表现在:增加了更多教育选择、减轻了政府的教育财政压力、扩大了社会教育机会等。
3.2 民办基础教育的经济效应分析
3.2.1 民办基础教育的可盈利性
盈利的本意是指在经济上收支相抵后还有结余。民办学校如果想要盈利,只需要最后的总收入大于办学时的成本就能实现。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实际上讲,民办学校都有盈利的可能性,体现在以下方面:
(1)学费高于平均培养成本受教育者在选择教育服务时,往往只是考虑到接受了这种教育之后有可能带来的收益,而并不去计较这种教育的培养成本有多高。只要接受这种教育所带来的收益等于或大于为接受它所付出的成本,人们就会认可这种教育。也就是说,学费与办学成本并无直接的关系,而主要与受教育者的收益有关。因此学校在制定学费时,需要同时考虑自己办学的成本和可能会来就读的学生家庭的消费水平。因此,学校有可能在较高的学费水平上招收到学生而盈利。另一方面,受教育者一般很难准确估计出某种教育能为自己带来什么样的收益,从而导致非理性的教育消费,这也为民办学校的高于自身成本收费带来了可能性。
(2)学费高于办学的边际成本边际培养成本就是指,学校只要每增加一名学生,就需要额外增加相应的培养成本,这些增加出来的成本就是边际成本。我国的许多民办学校是直接依附在公办学校之下的,或者是利用了公办学校的资源建立起来的。这些民办学校的边际成本实际就是他们的培养成本,因为这些学校的师资、场地和设备等都由公办学校提供了。而其他的民办学校,虽然不是依托公办学校,但是也会聘请公办学校的退休或在职教师到民办学校中担任兼职,相当于这些民办学校间接的利用了公办教育的资源,这些教师在其原学校已经得到了基本的工资和各种福利,民办学校只需要支付额外的劳动报酬给他们,这就大大节省了学校的开支。这时,民办学校再按社会平均成本收费,而其办学的实际成本已经被节省,民办学校就会盈利。
(3)学费加政府补贴及社会捐赠等高于学校培养成本由于教育的公益性,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政府都会向民办学校提供资金帮助,各种社会组织和个人也会向民办学校提供捐赠和资助。除直接的经费资助外,政府和社会还会提供包括各种奖(助)学金、学生贷款贴息、减免税收等间接补贴。
我国《民促法》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可以采取经费资助,出租、转让闲置的国有资产等措施对民办学校予以扶持”。一些民办学校还会通过不同渠道获得额外资金,这样更增加了盈利的可能性。
3.2.2 民办基础教育的可营利性
“盈利”和“营利”两者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收入大于支出即为“盈利”;“营利”则是谋求利润。根据对盈利处理方式的不同,又可分为营利性机构和非营利性机构。在营利性机构中盈利归该机构的所有者,在非营利性机构中盈利只能用于机构的发展不归某个人或组织所有。但是并不代表非营利性机构就不能有盈利。
世界上绝大多数私的立学校都是非营利性机构。但这并不能说明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就是最理想的形态。在这种状态下,普遍存在缺乏个人利益、缺乏提高效率的竞争机制和利润的问题,导致非营利民办学校往往是低效率、高风险,甚至出现管理者中饱私囊等问题。此外,非营利民办学校的教职工的质量也难以得到保障。
教育领域中是否应允许营利性机构的存在,目前尚没有定论。在美国等一些发达国家,一部分营利性教育机构已经被允许存在,截止到 2000 年,美国已有可颁发学位的营利性高等院校 677 所;在其他的 4985 所不颁发学位的高等教育机构中,营利性机构达到了 3704 所,发展非常迅速,逐渐成为主流。在基础教育领域,公立学校因为有了政府提供的经费往往多是非营利性的,但实际情况是,也可以由政府出资,由营利性或非营利性的私人或机构直接举办,这就使得民办的营利性学校的出现更加的合理。在美国,已经出现了这种针对于营利性教育的管理机构,它们一般以特许学校与合约学校等形式出现,受政府委托直接管理公立学校,目前这类机构发展很快。
综上所述,民办基础教育除了具有公益性的属性,也兼有可盈利性和可营利性并存的特殊特点,使得这个产业与一般的企业产业有所不同。但公益性和可营利性并不是相对的矛盾的,公益只是其办学行为后产生的社会影响,而营利性则是关于其有关办学行为和如何处理办学盈利的一种制度安排。甚至从某些方面来讲,允许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它使人们重新认识了教育的特性,也将极大地拓宽教育激励、教育融资等制度创新的空间。从经济效应的角度出发,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教育机构的出现都是顺应市场规律和教育规律的体现,只有具备了市场竞争力的民办基础教育才能得到可持续发展。
3.3 民办基础教育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学分析
1959 年美国学者舒尔茨首次提出了“人力资本理论”,之后教育和经济之间的关系就成了 20 世纪重点研究的课题。教育可以提高人的劳动能力,而劳动能力的提高必然会提高劳动生产率,这就是教育和经济具有密切联系的内在逻辑。
从经济学角度来分析教育问题,首先要搞清楚教育涉及到的经济学内涵。结合现有的研究成果,对教育涉及到的经济学领域做出如下界定:资源配置兼顾公平与效率,扩大规模与优化结构,供给与需求的平衡,合理的成本与收益,促进竞争与规制垄断等几个方面。对这个几个方面进行分析和综合后,可以构建出一个民办基础教育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学框架,如下图 3-1 所示。【1】
下面对这个框架内容进行详细阐述:
1. 以资源配置兼顾公平与效率作为前提
只有保证了教育资源配置的公平,才能使每个公民都享有平等的教育权力和机会。但是,在教育资源缺乏的情况下,仅仅考虑公平是不够的,还要考虑到效率的状况。二者是一组相关的概念,且都可作为衡量对方的一个标准:在衡量教育资源配置是否公平时,必须考虑到他对社会效率的影响;在衡量教育资源配置是否有效率时,也必须考虑到他对社会公平的影响。由此可见,二者都是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价值追求。
2. 以扩大规模与优化结构作为主线
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对人才的需求也不相同,教育的供求关系也会产生结构性的变化,即教育的数量、质量、规模和效益的结构变化。我国目前正处于这种经济结构调整阶段,因此要遵循教育自身的发展模式,即数量、质量、规模和效益的结构优化和全面协调的发展模式。民办基础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坚持以扩大规模与优化结构作为主线。
3. 以供给与需求的平衡作为保证
供给与需求的平衡是所有市场得以健康发展的条件。教育作为一个特殊的市场,随着人才需求的不断扩大,教育资源的稀缺问题也越来越显着,相应的教育资源配置的效率就显得极为重要。因此,在资源约束的条件下,为了实现教育资源配置效率的最大化,就必须以教育市场的供给与需求平衡为保证。
4. 以合理的成本与收益作为基础
教育也是一种经济行为,从长远来看,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必须以收益大于成本作为基础。这样才能保证充分的社会积累和旺盛的教育需求。因此首先要强化教育的成本意识,合理配置,有效控制,使教育主题权责统一,避免决策失误和效率损失。其次要调整和改革教育成本补偿制度,加大政府的财政支持,扩大教育产业的融资渠道,加强民办基础教育的内部管理。
5. 以促进竞争和规制垄断作为动力
有市场就有竞争。良性的竞争对教育事业的发展有着促进作用,首先,教育竞争有利于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其次,竞争可以提供市场信息和收益激励,从而促进教育产品有效;最后,竞争还可以调节教育产品和其他产品的供给,实现教育的供求平衡。
与竞争相对的另一个概念就是垄断。这是一个不可回避的现象,需要我们通过有效的手段来规制垄断。这样一来,垄断也会产生促进教育发展的积极的一面。因此,要实现民办基础教育的可持续发展,不能只靠单纯的竞争,也不能完全消灭垄断。健康的可持续发展需要促进良性的竞争,规避无限垄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