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章 广发证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现状分析
3.1 公司简介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回购股份暨换股吸收合并原广发证券更名后的续存公司,1991 年 4 月 9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批准而成立的单独核算经营证券业务的金融机构;1996 年改制为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1 年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首批综合类证券公司,2004 年 12 月获得创新试点资格;2010 年 2 月 9 日,延边公路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更名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年 2 月 12 日,在深证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股票代码:000776;2011 年被评为 A 类 AA 级证券公司。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注册资本 59.19 亿元,合并报表资产总额 899.7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330.49 亿元;2012 年合并报表实现营业收入69.71 亿元,实现利润总额 26.85 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1.91亿元。资本实力及盈利能力在国内证券行业持续领先,总市值居国内上市证券公司前列。公司营业网点遍布全国,现有证券营业部 207 个,数量位列全国前三。
2010 年 3 月 18 日,广发证券成为第一批融资融券试点证券公司。在融资融券业务方面,广发证券追求卓越,强力打造融资融券专业团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业务服务。
3.2 融资融券业务对广发证券经营方面的影响
我国证券公司长久以来都是以传统的经营模式来经营的,主要的收入多来自于佣金、理财产品、基金等交易的收入,经济业务收入占比高达 70%,有时甚至能够达到85%。与此同时,由于业务较为单一,证券行业内各个公司还存在同质化竞争,尤其是近几年,大盘不景气的情形下,证券公司的利润空间更是受到挤压,而根据国外经验来看,融资融券业务的开展不仅能够改变证券公司以往的经营模式和主要业务结构,而且有利于改善证券公司的生存环境,使我国资本市场上升到一个新的台阶。
由于融资融券业务引入我国之前,我国证券市场基本处于一个相对稳定成熟的阶段,除了规模和个别制度以及发展的成熟度有些差异外,我国证券公司基本都处于同一发展阶段,因此,这里选取第一批获得融资融券试点资格的证券公司之一——广发证券,作为一个典型进行研究,分析融资融券业务对我国证券公司在经营、风险控制等方面的影响及操作中存在的问题[1]。
3.2.1 开辟新的盈利渠道
融资融券业务引入我国之前,我国证券公司的经营模式较为单一,经济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交易手续费。2010 年之前,广发证券的收入中,交易手续费占比达 80%之多。引入融资融券业务后,随着这项业务稳定、成熟向上的发展,公司收入占比逐步的倾向于融资融券这一块,发展至今,广发证券旗下 200 多家营业部,平均计算,有50%以上的营业收入均来源于融资融券的息费收入。引进融资融券业务,一方面会大大提高交易的活跃性,为证券公司带来更多的经纪业务收入,另一方面还将给证券公司带来利息收入,拓宽其盈利渠道。
根据以往国际经验给出的数据来看,融资融券作为证券公司的一项重要业务,一般能为证券公司经济业务带来 25%-35%的收入,1980 年在美国所有的证券公司收入中,不计其他方面的收入,仅仅是来自投资者利息的收入,就占总收入的 13%,而在香港和台湾这项收入则高达经济业务总收入 35%左右。虽然在我国的融资融券制度下,利息收入相对于国外可能偏低,但就目前我国融资融券业务仍处于刚刚起步阶段,融资融券交易的引入必然给证券公司提供了一个新的盈利渠道。
另一方面,据查,在我国,融资融券业务的引进,会给证券市场带来约 450 亿元的新增资金,由于融资融券具有杠杆性的特点,在投资者进行融资融券交易时,就必然增加证券市场的交易量和佣金收入,与此同时,由于融资融券交易具有提高证券市场交易活跃性的功能,基于以上两点,就会给证券公司带来更多的经纪业务收入。
除此之外,融资融券业务还能为证券公司吸引优质客户群体,由于在最初我国采用“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方法来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因此,在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后,那些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就根据自身业务能力和准备情况,向证监会提出试点申请,而证监会也是根据证券公司各个方面的标准,择优并且分批次的确定试点证券公司,这样就给争取到试点的证券公司提供了相当有利的盈利环境,不论是出于对融资融券业务的好奇还是满足自己迫切的需求,这项业务都会吸引来大量的优质客户,从而在资产等方面充实证券公司。
3.2.2 激活新的账户交易
在经历了 06 年开始的牛市行情后,A 股市场自 07 年开始步入下行通道,虽然在09 年迎来一波报复性反弹,但以理性的历史角度看,终归抵不过牛熊转换的规律。在遭受“冷遇”长达六年的周期里,无数投资者仍抱有幻想的坚持着,而恰恰是这种“温水煮蛙”效应,使得大多数投资者在毫无自知中套牢。近两年,A 股指数持续低迷,投资者已开始显现对市场的抱怨与诟病。在此大背景下,证券公司的经纪业务就必须面对存量客户大多是呆、死账户的现实。
一方面,虽然满仓,但是由于前期损失惨重,现在已经很难再去割肉,就一直保持这种满仓的状态不操作;另一方面,由于对证券市场多半失去信心,所以也不会轻易的再投入资金,这样就导致即便是有自己看中的股票,但是既不肯卖出自己的股票,也不能再次投资买入新的股票的尴尬局面,而融资融券交易的出现,恰恰很好的解决了这一尴尬局面,投资者可以把自己现有的股票作为担保品,之后通过融入的资金来购买自己看中的股票,或者在大盘继续低迷时,融券卖出某只股票。这样,虽然投资者还是没有改变自己之前原有的持仓,但通过融资融券交易,不仅实现了自己可以交易的意愿,也为证券公司带来了佣金和息费收入,甚至出现比激活一名客户更为有效的结果。对于广发证券而言,业务开展初期,这种优势体现的还并不明显,由于业务处在试验性阶段,还没有得到绝大多数投资者的认可,但业务开展第二年,融资融券交易对这种半休眠状态的账户起到了积极的激活作用,据统计,在广发证券 2011 年全年开立的信用账户中,三成以上的账户处于休眠状态。无疑,融资融券业务的引入,激活了广发证券一定数量的账户,并带来了收益。
3.2.3 拓宽新的业务模式
融资融券业务引入我国之前,我国证券公司相关的业务模式较为贫乏,多集中在证券的买卖、理财产品、基金、国债、期货等,现如今,金融市场的各种金融衍生品琳琅满目,融资融券业务的推出,给广发证券提供了一个创新的平台,正如前面所讲到,融资融券业务的引入激活了广发证券的交易账户,有了新的盈利渠道。在扩宽新的业务模式上,不仅仅指的是单一的融资融券这项交易,还可以在此基础上衍生出很多种交易方式和产品,例如约定购回、股票质押业务等,广发证券也预计于 2014 年正式推出个股期权业务,这些由融资融券衍生出来的新的交易品种不仅拓宽了证券公司现有的业务模式,更有一些证券公司根据自身资金、经营方式等的考虑,对特殊客户群体,特别是资金较为雄厚的机构户,开展了以股票质押为基础的更具创新性的业务模式,这些新品种不仅增加了交易规模,为证券公司自营业务降低成本,同时也为套期保值提供了可能性,为证券公司带来一定的收入来源。
3.3 融资融券业务对广发证券风险控制方面的影响
融资融券业务的开展,在稳定我国金融市场的前提下,给证券公司及我国证券市场带来的利好是不可估量的,然而,任何一项金融业务上的创新都有如一柄双刃剑,在融资融券为金融市场带来利好的背后,也隐藏了大量的风险,具体而言,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将带来以下几项风险。
3.3.1 放大公司资金流动风险
现阶段,我国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资金主要来自于自有资金和依法筹集的资金,其资金一旦被客户融出,就有可能在一定的时期内都被客户占有,在广发证券现有的操作系统中,一旦投资者信用账户开立成功,广发证券就会按照投资者的审批额度,把相应的融资金额划拨到投资者的信用账户,以确保投资者在想要融资的时候,能够第一时间利用这个额度。然而,根据融资融券杠杆性的特点,它不仅可以扩大收益,也会扩大损失,在判断市场走势有误的情况下,其所带来的风险也是不可估量的,提供给投资者的资金一般要被长期占用,即便是投资者没有使用的额度,广发证券也必须真正拥有这笔资金,随时准备供投资者融入,这无疑会影响到证券公司的流动性指标、资产负债指标等一系列相关的风险控制监管指标。
再者,由于广发证券从外部筹集的资金都是有期限的,等到该部分资金到期,如果出现因融资融券交易,资金还在被客户占用,或者没有新的融资渠道的情况,就会给广发证券带来流动性风险,我国融资融券交易模式不同于台湾的双轨制授信模式,可以把部分流动性风险转嫁给证券金融公司,对于单纯的依靠自身资金实力来运作融资融券交易的证券公司而言,一旦公司出现突发性业务,或者市场出现连续暴跌、平仓出现困难等现象,公司就极有可能面临损失。
最后,由于融资融券业务具有放大收益的效应,在巨大利益的驱动下,证券公司可能在自身资金不足以满足交易需求、同时又缺乏合法融资渠道的条件下,采取非法措施进行融资,扩大自身经营管理的风险。对于广发证券而言,由于其规模较大,自有资金现阶段来看,足以供投资者使用,但是随着这项业务的不断扩大,投资者对资金和证券的需求量也必然越来越大,在开展业务时,如果缺乏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必要的信息技术系统,就有可能导致证券公司在经营管理上的风险。
3.3.2 增加客户信用风险
由于融资融券特有的杠杆效应,对投资者的收益有放大的作用,也又可能加重投资者亏损的程度,这柄“双刃剑”放大效益的同时也必然放大风险。
而对于投资者而言,最大的风险即是信用风险,投资者一方面要关注自有证券的行情走势,另一方面还要权衡融资买入的股票带来的风险,同时还得支付相应的利息。
另外,相较于普通交易,融资融券交易的复杂程度较高,如果投资者对大盘走势判断正确,就可获得较大的利润,但如果判断失误或者操作不当,投资者的亏损可能比普通交易方式下更为严重,对于融资投资者而言,如果股价深跌,投资者所投入的资金甚至有可能会全部化为乌有。
另一种客户信用风险大多发生在客户遭受的损失超过其保证金实施的违约行为而产生的风险。在融资交易中,证券公司将自有资金提供给客户使用,在融资交易到期时,客户有可能没有能力偿还融资负债和相关息费的支出,更有甚者,即便证券公司对其抵押的证券进行平仓,所得的资金仍不足以偿还融资款项及相关负债,这样客户信用风险就随之产生,而往往这种风险最终会转移到证券公司的身上,从而使证券公司遭受一定的损失。虽然广发证券有着严格的授信审核和较为完善的授信后跟踪程序,但是这也避免不了出现紧急行情时,投资者出现需要被强制平仓的可能性,从而增加了投资者的信用风险。如果市场行情下跌,客户到期仍不能偿还融资负债,按照《试点管理办法》规定,证券公司有权对其信用账户中的证券进行强制平仓,但如果被平仓的证券在之后出现大幅的反弹或平仓后短时间就出现了反弹,证券公司与客户在平仓的通知时间、平仓范围、平仓顺序、平仓时间等方面就有可能发生纠纷,甚至会引发客户提起赔偿诉讼的可能性,继而进一步放大客户的信用风险。
3.3.3 加剧证券公司竞争风险
申请成为融资融券试点的证券公司在资产、风险控制、合规等方面有着严格的审核标准,才有资格申请,我国对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实行“许可证”制度,也就是说,不是所有的证券公司都能获得这种直接融资融券的权利。
近年来,我国证券公司不断发展壮大,如今全国已有各类证券公司 120 余家,证券营业部超过 5200 家,但是如此苛刻的准入条件,使得很多证券公司都望尘莫及,而像广发证券这样实力雄厚的证券公司必然优先获得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的“许可证”,广发证券,作为率先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证券公司,吸引了大量的客户,优质的客户资源迅速涌向广发证券等 11 家试点资格证券公司,来实现自己融资融券的需要,而那些没有取得这个“许可证”的公司将会失去大量客户资源。
需要提到的是,在融资融券业务开展初期,不仅仅对证券公司成为试点公司的准入条件高,对投资者的审核也极其严格,具有较高门槛,第一条准入条件就是投资者资产不低于 50 万,通过这点就可以看出,大客户将从那些没有“许可证”的证券公司流向净资本雄厚的证券公司,而这些客户都是优质的客户资源,他们不仅有大额的资产量,而且也具备交易的积极性,短期来看,对于广发证券这种资金和实力都较为雄厚的证券公司而言,带来的优势较为明显,同时,融资融券业务的开闸将加速证券公司的分化,获得试点资格的创新类证券公司的经济业务将具备很大的优势,这样的情形势必造成证券公司之间强者恒强、弱者更弱的竞争局面。
3.4 融资融券业务存在的问题
2010 年 3 月至今,我国融资融券业务一直在不断的探索和革新中前进,在给证券公司带来收益、活跃市场等方面得到了肯定。然而,在开展这项业务的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系列的问题,随着广发证券在这项业务上面政策和规定的不断更新,许多频繁出现的问题,在近几年的业务发展中得到了解决,但仍有一些问题,有待我们进一步探讨,并加以完善。
3.4.1 非投资者意愿偿还负债问题
所谓非投资者意愿偿还负债,即指在投资者不愿意偿还负债的前提下,强迫投资者偿还负债,或者不能按照投资者的意愿偿还相应的负债的情况,一般在负债到期或维持担保比例过低的情形下,会出现这种强制平仓的现象。
这个问题从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至今,一直是一项未能圆满解决的问题。
业务开展初期,融资融券交易机制中,负债偿还的顺序是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举一个例子,一名投资者按照时间先后的顺序分别融资买入证券 A、证券 B 和证券 C,那么当他在信用账户中,卖出自己作为担保品的证券时,卖券所得的金额就会第一时间偿还证券 A 的负债,如果现金额度不充足,就能偿还多少就偿还多少,如果充足并有剩余,就继续偿还下一只,也就是证券 B 的负债。这种系统设置的自动偿还负债模式引来众多投资者的不满,因为有一部分的投资者卖出担保品的初衷并不是偿还负债,而是为了买入别只证券或者提取现金,而系统这样直接偿还负债,使得客户陷入了证券买卖的车轮战中;另一种情况就是,即便投资者想要偿还负债,但他有可能想先偿还后融资买入的证券,例如证券 B 或 C,但系统只能从证券 A 开始偿还,因此,大部分投资者对这种系统自动偿还负债表示不理解和不满。
广发证券很快意识到,这种系统自动默认还款方式是行不通的,因此,2012 年融资融券系统升级时,把这种偿还负债的模式做了变更,具体的操作方式为:如果一名投资者买入了证券 A、证券 B 和证券 C,与此同时,投资者划转到信用账户,作为担保品的证券里面有证券 B,这个时候,投资者卖出担保品证券 B,系统就会像之前一样,按照负债产生时间的先后顺序,逐一的进行还款;但是如果投资者卖出的是证券 A、B、C 之外的证券,那么卖券所得的这部分资金就会一直保留在投资者的账户里,系统不做任何处置。
这种革新后的模式较比之前的模式有了一定的提高,稍稍缓解了投资者在偿还负债方面的不满情绪,但是具体而言,这种操作模式变更的还不够彻底,因此,如果能够在技术条件允许的范围内,再做出一定的调整,方便投资者,将会更进一步提升投资者的满意度。
3.4.2 券源不足问题
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时,融资这一部分,证券公司都是利用自己的自有资金来满足投资者的需求的,融资交易暂且不提,因为就目前市场行情和投资者的热情而言,证券公司的自有资金足以满足投资者的需求。
对于融券交易而言,证券公司和投资者存在天然的矛盾关系,因为在证券公司所能够融到的股票,只能是证券公司自营买入的品种,而投资者要卖出的,正是证券公司买入并且愿意长期持有的。行情不好的时候,证券公司把证券融给那些投资者,就意味着自己需要承担股票下跌的损失,这使得投资者利益与证券公司的利益在本质上处于矛盾冲突中,证券公司自然也没有积极性做大这部分高风险的业务。
广发证券在尽可能扩融的前提下,可供投资者融券卖出的证券现有 700 余只,都是广发证券自营买入的品种,虽然品种上照原来要多出 3 倍,但数量上仍不尽如人意,这对投资者也是一个很大的考验,因为融券现状反应出的问题是,投资者若想通过融券交易来实现盈利,他不仅需要对这只股票的走势有一个相对准确的预判,下手还必须得快,因为一旦一只股票呈现出一个较为明显的下跌信号,有经验的投资者就会马上注意到这只股票,并且融券卖出,而广发证券 700 多只可供融券的品种,不是每一只都保证有充足的券源供投资者融出,这样,下手晚的投资者就注定融不到证券,广发证券某营业部融资融券专员就反映道,2013 年 6 月 24 日,大盘下跌较为严重,当日,该专员就接到无数通无法融券的投诉电话,一开始还以为是交易系统出现了问题,等到去检查时,才发现是由于券源数量有限,早都已经被融没了,结果导致较为严重的投资者不满情绪。在一项调查统计中显示,某证券公司融券标的里的证券,有 50%以上是极少参与到融券交易,甚至是一次没被融券卖出过的品种,而这种类型的证券,却一直在融券标的列表中。
上述情况严重的反映出证券公司在融券交易方面效率较低的一个表现,长此以往,将阻碍市场的运作机制,降低市场的有效性,并增加投资者的不满情绪。
3.4.3 证券公司之间不正当竞争问题
我国融资融券业务开展初期,试点证券公司的审核是极其严格的,截止 2010 年 11月 25 日,仅有 25 家证券公司分批获得试点资格,开展此项业务。严格的审核制度只能允许一小部分证券公司“获此殊荣”,这势必导致优质的客户资源从其他没有“许可证”的证券公司流向这一小部分证券公司,这就引发了证券公司之间的第一场竞争。
在最初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时,仅有国泰君安、中信、国信、海通、光大和广发六家证券公司享有开通这项业务的资格,但由于融资融券业务刚刚起步,大量优质客户资源涌向这六家证券公司,在保证融资融券业务能够在试点期间稳妥有序的开展的前提下,这几家证券公司并不会出现较为明显的竞争,基本都是自顾自,确保这项业务顺利开展的阶段。等到试点证券公司逐步扩展到 25 家的时候,证券公司的竞争愈加明显,因为大家同时具备开通这项业务的资格,除了靠之前较好的声誉来吸引优质投资者之外,证券公司还需要在如何“吸引”高端客户上面下一番功夫,这就导致有许多家证券公司打出“开户免费”、“开户即送神秘礼品”等一系列代表市场竞争的口号。
然而,上述竞争其实并不算激烈,因为相较于我国 120 余家证券公司的规模,这25 家证券公司仅占有 1/6 的席位,这种所谓的竞争也仅限于这 25 家证券公司之间的竞争,并且在证监局三令五申,严格的监管下,作为前几批申请成为试点的证券公司,是不敢有太大的举动的。但一花独放不是春,融资融券业务在前期试点期间取得预期效果之后,必然要逐步放大规模、放宽条件,使大多数的证券公司都能有资格并有机会开展这项业务,从而也起到平衡证券市场,打破强者恒强的尴尬局面。
在逐步增加试点证券公司的同时,证监会也随之降低了投资者的准入门槛,2013年 3 月,证监会发布取消窗口指导意见的消息,把投资者开户门槛由之前的“50 万资产和 18 个月的交易经验”,降低到只需“20 万资产和 6 个月的交易经验”,这项规定使得我国相当一部分投资者享有开通融资融券业务的资格。投资者需求不断增加,获得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许可证”的证券公司也逐步增多,窗口指导意见的放宽起到了既满足投资者融资融券的需求,又为证券公司开辟了新的盈利渠道的效果,但与此同时,也纵容了证券公司之间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随后获得“许可证”的这些证券公司,虽然现在也具备了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资格,但是证券市场中,优质客户资源已所剩无几,这些证券公司必将不满足于现有的客户资源,作为一群“后起之秀”,为了能够在这个大的金融市场里继续摸爬滚打、占有一席之地,打一场漂亮的“收复失地”之仗,夺回之前失去的优质客户资源是他们必然的选择,但是此时的投资者也是经历过了一定的风风雨雨、处变不惊,小恩小惠已经不足以打动他们的心,让其为之转户,这些“后起之秀”就需要另辟蹊径,找到行之有效的方式来吸引客户。
一些证券公司开始采取较为“实惠”的购物卡,还有一些采用的“亲情攻略”,找关系托朋友去转户,在这些方法和手段起到一定效果之后,先前那些坐拥优质资源的证券公司开始警觉,不能继续这样坐以待毙,他们也开始采取反攻,来守住自己的饭碗。在“一边使劲拽,一边强制留”的局面持续很久后,证券公司意识到,这样耗下去,只能换来客户两边通吃,但最终还未必能获得这个资源的结果,有的甚至是即便得到了这个客户资源,但在客户身上耗费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已经远远超过了这个客户所能给出的“贡献度”,这种得不偿失的结果给诸多证券公司敲响了警钟,他们又开始寻找其他能够“双赢”的途径。
2013 年 3 月份,证监会窗口指导意见放宽后,许多权利都下放到了证券公司,证券公司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小举动的放宽相应的政策与规定,这顿时给那些苦在竞争之中不找到头绪的证券公司点亮“一盏明灯”,一些证券公司抓住这个机会钻空子,不再把视线完全放在那些高端客户的身上,而是想到了拓展中低端客户的手法,即再度降低融资融券业务开户的门槛,把开户资金私自下调到 15 万甚至 10 万,有的甚至对交易时间不做要求,这一举措就给了那些规模较大的,一贯严于律己、重视合规的证券公司强有力的打击,为了满足自己融资融券的需求,资金量小并且有融资融券意愿的客户很快就转向这些不合规的小的证券公司,而对于这些流失的客户,规模大的证券公司在合规和监管等各方面压力下,既不能强行把不符合条件的客户变成符合条件的,也不能无视政策规定,违反合规要求,破格为客户开户,无奈之下,便流失了大量的中低端客户资源。
这种不正当市场竞争现已成为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如果监管部门继续采取放任自流,必将扰乱市场秩序,产生负面影响。
3.4.4 投资者教育问题
融资融券业务持续健康的发展中,投资者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一个新业务的稳步开展,和投资者的总体素质水平是息息相关的,因此,在开展并发展这项业务的同时,证券公司应该更加重视投资者教育这一方面的内容。
谈及投资者教育,大多证券公司都会采用投资手册、宣传海报和投资报告会等方式对新业务进行宣传和普及。业务开展初期,广发证券都会通过知识宣传手册和公司的宣传动画来对融资融券业务知识进行普及,内容多是些对融资融券相关概念的解释,诠释这项业务的特点、功能,对这项业务的风险揭示和操作流程,外加一些信用帐户开立的条件等,前期这些工作都是为了吸引并且更好的服务于投资者,使投资者了解这项业务并参与到其中。
在以上这些前期工作都完成后,往往很多证券公司就忽略了后期的投资者教育工作,证券公司基本的做法就是,在政策法规、标的证券、利率或者折算率等有变动的时候,给投资者发送相关短信息或者通过电话回访等方式进行通知,往往在潜在客户已经升级为融资融券客户后,证券公司就忽视了投资者教育这一方面内容,在融资融券交易操作中,没有起到正确引导投资者的义务,投资者由于一贯做多心态较难调整,近几年 A 股不景气的情况下,导致越是进行融资操作的投资者,损失越是惨重,从而使投资者失去投资的热情,缩减交易量,同时这也对证券公司造成了不小的影响。
投资者教育工作一直是证券公司应当重视的一个环节,较好的服务于客户,并能正确的引导客户进行理性投资,才能达到长期双赢的稳定局面。
3.5 本章小结
本章首先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况做以简要的介绍,通过盈利渠道、账户交易和业务模式等方面分析融资融券业务对广发证券在经营方面的影响,提出融资融券业务的开展,对广发证券在盈利渠道和激活账户交易等方面,起到了积极推进的作用;同时,通过资金流动风险、客户信用风险和公司竞争风险等提出了广发证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时,不仅证券公司内部存在一系列潜在风险,对于投资者而言,也存在一定的信用风险,并强调广发证券在风险控制这一方面需要注意的事项;最后,提出了该项业务开展以来,在投资者实际操作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与不足,其中分为后台操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广发证券在投资者教育方面有所欠缺的现象,这些问题虽然现在没有给广发证券带来较为明显的不便,但如不及时解决,必将在今后业务的开展中,带来负面影响,因此,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