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从法商视角对攀登公司经营失败的因素分析第一节 公司治理角度
一、股权结构不合理
股权结构是经济学领域的研究内容,主要研究的是一个企业的所有权问题。
企业的所有者是股东,一个股份制企业的所有人不只只有 1 个,一般都会有 2 个以上。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东人数有时候多达万人。4 所以股权结构研究的就是公司所有人的类型以及出资占比情况。研究股权结构,了解公司的股权构成和出资主体以及出资额的大小,对了解公司的运作和治理有着重要的作用。这里面主要包含两方面的问题分析:
首先,股权过度集中的问题。股权过度集中表现为一个出资人占有绝对优势的公司股票份额。以东营攀登公司为例,王伟在股权改制之前占有公司 95%的出资份额,股权改制虽然有所削弱,但是仍然占有 76%的份额。一般的研究理论认为,股权超过 50%就是绝对的掌控权,王伟占有 76%的股票,对公司具有绝对的掌控权,这个份额相对于其他人来说有着绝对的优势。可以这么说,东营攀登公司的经营决策,王伟一个人说了算,其他人的意见只能作为参考,不具有实质性的作用。
其次,股权相对分散。股权相对分散是指公司的持股人较多,投资人多,而且投资金额差距不大,任何一个人都没有相对其他投资人拥有明显的优势。这也是有一个标准的,学术界对分散控股的标准是 10%,也就是说没有一个投资者的出资总额占比超过公司出资总额的 10%以上。这种情况下公司的经营权和话语权是分散的,公司的决策需要全体股东共同决定。
股权结构除了研究股权占比以外,还包括投资主体属性。也就是说投资企业的投资者是什么性质的投资者。是个人、法人还是具有国有背景。东营攀登公司的出资主体是自然人,并没有出现公司之间交叉持股的情况。公司治理是建立在股权结构基础之上的,同时,全面分析东营攀登公司的股权构成对进一步研究该企业的治理方式与手段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知道,东营攀登公司的股权结构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股权过度集中,形成王伟在公司超然的地位。王伟对公司决策具有一票否决权,公司必须要按照他的意志进行运作。其他投资者的投资总额也才 24%,即使其他 5名股东联合起来也没有办法和王伟相抗衡。股权过度集中产生的公司治理问题非常多,下面本文主要从决策风险、能力风险以及中小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积极性这三个方面谈一谈股权过度集中给东营攀登公司带来的影响。
1、决策风险大,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与第一持股人之间的矛盾。东营攀登公司由于王伟一家独大,公司的管理是王伟一人说了算,所以可以公司决策是一种家长式的决策现状。由于其他投资者缺乏话语权,公司不可能实施民主决策。
但是民主决策对公司治理意义重大,他能够尽可能避免由于个人意志造成的决策失误,更多的融入决策意见,减少决策中的个人情绪和个人偏好问题。民主式的决策在东营攀登公司非常缺乏,很多决策是王伟个人的意见,缺少论证,缺少调研。随着东营攀登公司的不断壮大,这个矛盾越来越突出。
2、能力风险。由于东营攀登公司股权过度集中,王伟成为实际公司控制人,由于道德风险和寻租风险的存在,王伟倾向于相信亲人。所以公司大小管理岗位都可以发现王伟亲人的身影。这种做法在公司不大的时候具有一定的优势,可以方便沟通和管理。但是随着公司不断成长,亲戚朋友式的家族企业不能适应市场变化和激烈竞争对管理岗位管理人员能力的要求。家族企业把公司各关键岗位都掌握在手,缺乏一定的放权,人才排挤现象严重,有能力的人会选择离开,进一步增加了公司的能力风险。很多有能力的人见此情景也是随波逐流,发挥不出本来的才能。
3、中小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积极性弱。大股东王伟占有绝对优势,中小投资者处于附属的地位,地位上的不平等导致平等对话权的缺失。中小投资者进入不了公司的核心圈,对企业的经营问题不是很了解,于是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提出决策意见的难度进一步增大。所以很多中小投资者放弃了对公司经营问题的关心。在缺少投资者监督的情况下,王伟实际掌控下的东营攀登公司信息披露较少,对公司的实际问题能瞒则瞒,严重制约了企业的有效治理。
二、高管激励和约束不完善
东营攀登公司的主要经营管理者的任命权在企业的董事会手中,高级的管理人员主要是负责企业的经营管理。这些管理人员对企业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所以需要有一套完善的激励措施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给予激励,让高级管理人员安心工作,为企业发展贡献力量。但是东营攀登公司缺乏完善的高管激励措施,导致高级管理人员行动激励不足,影响了公司的健康运作。这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首先是缺少声誉激励、其次是剩余索取权缺失。
1、缺少声誉激励
员工的欲望除了金钱以外还需要声誉的认可。这是符合马斯洛需求理论的,当人的基本物质需求被满足以后,精神需求会成为主要的需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需要公司给予精神上的和名誉上的鼓励,对于他们来说,甚至是比金钱还重要的。所以,东营攀登公司缺少声誉激励措施,让员工的付出没有得到精神需求的满足,这严重的影响了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
2、剩余索取权缺失
东营攀登公司的经营收入和留存收益是属于公司的全体员工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具有重大的贡献,他们有权对剩余价值进行索取。公司对员工的价值认可,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头表彰上,需要对员工的价值给予金钱的认可。剩余索取权的建立,可以让高级管理人员把东营攀登当成自己的企业,这样他们就能更加的投入,处处为公司着想,因为他们的收益和公司的经营状况有了密切的关联。
如果高级管理人员不能获得剩余价值,公司的经营失败对他们来说没有实质影响,他们的工资不会随着公司经营成果而变化。多赚的钱他们没有权力分享,公司亏本他们的工资也不会减少。
三、公司内部监控机制不健全
东营攀登公司在内部监控机制方面存在严重的不足:
1、东营攀登公司,王伟在股权改制之前占有公司 95%的出资份额,股权改制虽然有所削弱,但是仍然占有 76%的份额。一般的研究理论认为,股权超过 50%就是绝对的掌控权,王伟占有 76%的股票,对公司具有绝对的掌控权,这个份额相对于其他人来说有着绝对的优势。可以这么说,东营攀登公司的经营决策,王伟一个人说了算,其他人的意见只能作为参考,不具有实质性的作用。在这样的情况下,大股东王伟拥有绝对的权力来推行一个建议或者否决一个提议,股东大会不能形成对王伟的制约,他的意志变成公司整体的意志,这是公司股权结构不合理造成的公司内部监控机制的不健全。
2、董事会是企业所有人,经理层是公司的实际管理运作人,董事会是经理层人员的实际任命者,经理人员对董事会和整个公司负责。董事会的成员不应该是公司的经理人员,这样会造成公司董事会的监督职权的缺失,同时经理层的管理激励缺乏。东营攀登公司的大股东王伟不仅仅是董事会主席,而且还兼任公司总经理。其家族成员也分布在公司各个关键岗位上。这就造成了一个不合理现象,经营者和监督者合二为一。这样,在公司的决策上面,缺少监督,经理层的意志成为公司的意志,公司经营风险很大。
3、在缺乏内部监督机制的情况下,东营攀登公司的部分管理人员中饱私囊,为了追求盲目发展,不顾公司融资安全而举债高利贷。公司管理层个别人员在举债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将一部分资金放入了自己的口袋中。政令的推出不是以公司整体利益为出发点,而是将个人利益掺杂其中。这些公司内部监控机制不健全造成的恶果。
四、缺乏公司治理相关人才
随着信息化和各项高尖端技术的不断发展,技术已经成为企业发展的关键,而技术的拥有者——人,无意是各个企业争夺的焦点。企业要发展,要成长,要创新,必须要有人才的支持。所以,人才管理是东营攀登公司需要解决的主要管理工作。员工管理首先要能够识别优秀员工,其次要建立完善的人才引进策略,其次要有留住人才的能力。
对于优秀员工,不同的行业、不同的企业对优秀员工的定义都不同。针对东营攀登公司来说,优秀员工的定义主要有 3 个方面,首先是专业技能,东营攀登公司二手车交易市场需要二手车鉴定人才;其次是责任感,员工必须要对公司负责,只有这样的素质,员工的价值才能体现;然后是创新能力,员工要符合市场竞争的大趋势,在如今的竞争中,创新能力至关重要,公司的创新实质上是人才的创新。
其次要建立人才引进策略。东营攀登公司没有人才引进相关策略,没有计划对核心业务部门的核心人才如何引进,引进什么样的人才进行规划。由此带来企业的人才缺乏,专业技术人才缺少,影响了二手车市场的发展需求。
最后是人才管理。人才流失对企业来说是一种很大的损失。东营攀登公司缺乏人才管理制度,相关人才流失严重,企业损失较大。
东营攀登公司人才战略缺失主要原因是公司对人才并不重视,可能是由于公司家族式管理导致对高端人才的排斥,所以公司没有建立完整的人才引进制度。
缺乏相应制度,企业总经理虽然对二手车市场缺少鉴定人才十分着急,但是并没有想到通过制度完善,激励完善来吸引人才。花大代价请来的技术人才由于对企业人才管理制度不健全,流失了很多。
第二节 法律风险角度公司遵纪守法,就需要加强对法律风险的控制和防范。东营攀登公司经营失败的因素里面,法律因素是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公司经营的法律因素是导致公司经营失败的关键。
一、重大经营决策的法律论证制度缺失
建立重大经营决策的法律论证制度,主要的目的是维护公司的合法权利,明确公司的法律义务。可以通过法律论证制度帮助公司在制定的重大决策时,保障公司的合法权利,尽可能帮助公司扩大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引导公司遵章守纪,避免法律风险,在投资、招商、交易、改制、融资、担保等多方面运行合理合法,以防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和决策失误。所以建立重大经营决策的法律论证制度,具有重大意义。企业在营运过程里可能存在下列因素致使企业的解散:企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经营期限期满或者企业规章制度规定的别的解散因素出现;企业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定解散;由于企业的并购或者分立而解散;被执法部门收回并注销了营业执照、责令停业或被撤销;法院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解散企业。企业应该在上述解散原因出现之后的十五日内建立清算小组,并企业资产进行清算,并及时通知公告债权人,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理债权债务。
东营攀登公司由于王伟股权占比最大,导致存在一家独大局面,经营决策主观判断严重,缺乏有效的法律论证制度。法律论证从法律角度对公司的经营法律风险进行了规避,例如在公司扩张 4S 店的时候,就没有从法律角度清楚考虑借贷高利贷的后果,而这一决策失误,导致公司经营失败。而建立科学的债务管理制度,引入法律论证制度,就可以有效的规避决策失误。
二、公司债的法律管理缺失
公司的债权债务必须重视管理,这是影响公司正常运行和发展的重要因素。
而债权主要指公司在经营运作过程中销售产品和劳务所产生的应得;债务主要指公司在经营运作过程中购买产品和劳务所产生的应付。这些应得应付涉及并影响着一个公司的资产和正常运行。
而做好公司的债权债务的管理工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制定债权债务清算责任制,确保在公司产生债权债务时,主管部门能及时记录、确认;二是建立债权债务清理责任追究制度,要求设立第一责任人制度,负责清算债权债务,对应得债权要及时追讨,避免时间久远产生纠纷;对应付债务要设置合理规模,严格控制数额,避免无法承担巨大的债务负担,进而丧失偿还能力;三是制定债权债务相关监管制度,时时监控保证公司正常运转。
债权债务管理是东营攀登公司所欠缺的。虽然公司有专门的财务部门统筹管理公司的大小财务问题,但是并没有实际的监督权力。公司在王伟的带领下,决策通常由其拍板决定,财务部门少有话语权。所以在公司举债冒进的情况下,没能从债权债务角度进行科学分析,这使得公司资金运转错误,导致公司出现资金风险。
三、劳动合同的法律管理缺失
首先是劳动合同条款的法律规范性。劳动双方通过谈判确定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条款是权利义务规定的关键,如果劳动合同不具备法律的规范性,该合同就不受法律的保护。所以在劳动合同中要把相关条款写清楚。
其次是合同履行过程的法律规范性。签订劳动合同后就意味着合同双方必须遵守、履行合同。这也有利于公司内部各成员之间的协调合作。在规范公司内部运作,做好履约工作必须明确履约程序和认知公司业务流程。履约程序一般包括了五个环节:一是传递信息、二是履行工作、三是履行合同、四是监督检查合同履行、五是备案存档合同资料。在规避法律风险时必须明确业务流程,这方面工作可由公司内部的法律部门深入基层一线,查找业务流程中的不规范、重复或者缺少的环节,并针对查找出的环节立即制定实施方案和实施措施。公司内部运作如果存在协调不力,那么会直接影响到履约,所以必须明确公司的履约流程。
最后是合同的规范化管理。其规范化程度代表了一个公司的管理能力。规范化程度高,公司管理能力强,反之,规划化程度高,公司管理能力低,同时合同的管理规范化也有利于保障和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所以必须制定合同管理的相关制度,这将能从根本上控制公司合同法律风险,保证公司按照合同履行义务享受权利。在制度中需要明确合同管理的部门和责任人以及合同管理的相关内容。
东营攀登公司在劳动合同签订上由于缺乏规范化的法律指导,用工合同条款不清,很多纠纷问题没有事前做好责任解释,合同履行过程中也存在着程序问题,合同管理上差强人意,缺乏专门的合同管理人员。这些导致东营攀登公司人事纠纷不断,一些一流人才也是看到劳动合同的不足而选择离开。
四、知识产权保护的缺失
东营攀登公司不是研发类的企业,所以没有涉及到研发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但是企业商业运作过程中的标识、企业名称、商标等都具有独立的产权所有。商标使用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主要有商标被盗用、非法干涉妨碍商标注册、使用维护过程的不完善造成的风险。商标管理需要从法律角度进行规范管理,明确责任义务、记录商标使用档案,商标使用流程要科学合法。
东营攀登公司在知识产权的保护上没有专门的人员来进行管理,商标被乱用、非法使用的事情有过发生,严重的影响了公司的形象,对公司的名誉价值造成损失。名誉权的损失给企业带来的隐性损失是巨大的。
五、公司日常经营法律纠纷风险规避不当
公司的日常经营过程中会发生不少法律纠纷。
1、在二手车收购过程中,要考虑二手车卖主的合法有效身份,所卖车辆的真实有效合法性,2、市场营销人员与二手车经营人员都应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中进行各自的经营行为,不能僭越其范围。
3、二手车经营企业经手的所有车辆,都应该拥有车辆收购合同等可以证明经营公司具备这些车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的有关资料,还有这些车辆原有车主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等。其中,车辆原有车主的姓名应该和车辆登记证及行驶证上的姓名一致。
4、市场经营者、经销企业、拍卖公司应建立交易档案。
在东营攀登公司二手车经营过程中,发生了不少纠纷的情况,导致二手车经营混乱。二手车在法律上是可以直接进行私下交易的,不必经过中介公司。中介公司只是起到了促进交易,方便市场交易的目的。但是在二手车中介市场收售二手车的过程中,东营攀登公司由于缺乏专门的人才支持,收买的二手车发生或证照不全、使用年限发生偏差、车来路不明等问题。所以在对客户进行售卖的过程中,会发生一些东营攀登公司自己都没有预料到的法律问题。这些法律纠纷给公司的声誉和财务造成了严重损失。
所以,东营攀登公司需要针对二手车市场进行专门的法律风险规避,防范风险发生带来的损失。
第三节 本章小结
东营攀登公司的经营失败有其管理上的漏洞,同时管理流程上涉及到的法律风险规避缺失也是造成公司经营失败的主要原因。东营攀登公司的破产导火索是高利借贷引发的资金断裂,但是从表面看实质,可以发现公司在公司治理和法律风险防范中的缺失。本章即是从法商管理的角度,分析公司破产的深层原因,发现了公司治理结构中以王伟为董事长兼总经理的家族式企业的股权结构弊端、监控体系不健全导致的一人独大的局面,这些都对公司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
管理层面的错误是企业走向失败的一方面,在法律风险控制方面,东营攀登公司仍然存在着有关法律管理的缺失。最为重要的就是公司债的法律管理不到位,导致盲目扩张下的乱贷款现象,而且在贷款过程中有些管理层中饱私囊,一步步把企业逼向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