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针对东营攀登公司存在问题的法商管理对策
第一节 完善股权结构
企业注册资本必须要真实、充分,这与企业及股东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也有利于保护客户的利益。若注册资本虚假或在经营过程中被抽逃,将使企业股东被卷入债权人提起的诉讼中。成立合伙企业时,要关注其他合伙人是否履行了投资义务,这将关系到合伙人与合伙企业的切身利益。设立公司时的登记手续确实比较繁琐,此时务必亲自签署公司章程等法律文件,尽量避免他人代为签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尽量不要以隐名的方式与他人共同设立公司。
根据东营攀登公司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完善股权结构。首先需要进一步削弱第一大股东王伟的股权占有比例,避免王伟个人权重过大造成企业经营风险。
中小投资者身轻言微,存在严重的“搭便车”情况。所以,要以企业为利益出发点,而不是王伟个人的利益。基于此构想,本文建议引进外界投资者入股东营攀登公司,一方面可以解决公司欠债问题,另一方面可以削减王伟的个人占股比例,将东营攀登公司从一家独大变成股权分散,这样权力不会过于集中,企业民主决策可以建立。各个股东之间相互制衡,最大限度的避免个人自私狭隘思想的作用。
但是,引入投资者也是需要谨慎选择的。并不是有钱就可以占股,我们需要对投资者自身条件进行考核,选择有技术人才,或者有管理经验的人才,或者有市场经营能力的人才入股。选择合适的投资伙伴对公司的未来发展也十分重要。
其次,董事会成员不能兼任公司经理。董事会是公司所有人,经理是公司的管理人,二者是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引入职业经理人制度,让决策民主化,减少权力纠纷而以客观实际为准。保持公司权力的平衡性,让高级管理人才有一定的自主决定权。那么,在法律的引入过程中,在公司这样一个小环境下,制度、规则才能发挥其公平性,而不会像家长制下,一切的条件和命令由家长发出,别人没有干预和否决权。
第二节 构建现代企业激励约束机制
构建现代企业激励约束机制,可以从激励和约束两个方面构建机制,针对东营攀登公司的具体情况,可以从以下 2 个方面入手:
第一、建立奖励机制可以从年薪制着手。年薪制主要指的是单位以年度为单位,根据自身的经营业绩状况和规模拓展状况,来分发经营者的年度薪酬。这样的机制就优点突出:将经营者收入与公司发展情况相挂钩,极大地调动了经营者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但是这样的机制也需要一定的保障制度,例如在年度分配薪酬时需要提前对经营者的年度表现做出准确鉴定,还有要对公司的财政经济、经营规模作对比审查;还有要在年度工作开始前,对经营者提出相应的年度目标,并制定相应约束制度,如果经营者未完成既定目标,达到相应指标,就不能领取全额的年度薪酬。这样才可以避免年薪制度失去其本来的优势,反而造成了公司资源的极大浪费。
第二、逐步实现经理人职业化。在东营攀登公司的人才引进和培养方面,其实存在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在公司发展到目前为止仍然具有家族化企业的色彩,例如在公司的关键部门和关键岗位,仍然由家族成员担任,存在感情管理的弊端。
针对这样的问题,攀登公司也做出过尝试,比如去培养一些优秀人才或者引进一些职业经理人,但最终都是失败告终。主要原因有:一是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尤其是实际掌权人观念陈旧且根深蒂固,管理理念不能与时俱进,总认为自家人的可信度高;二是这样的尝试仅仅停留在表面,没有实质性的改变,譬如员工目标考核体系没有建立等。这样的结果导致了目前公司面临着管理不规范、在重要的项目运营中开发型的、技术型的人才储备剩余,而专业管理型人才匮乏等严重的状况,影响着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面对这样的困难,攀登公司依然需要继续尝试,改变目前的现状,因为实现经理人职业化是公司在激烈市场竞争中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是对于职业经理人,必须设定一定的激励约束机制,高额的回报与薪酬是经理人职业化的强大动力,而将竞争与经理人制度挂钩,实现考核、竞争、优胜劣汰制度化,以达到保持经理人高职业化、高责任感、高管理水平的目的。
第三节 健全公司内部监控机制
(1)健全公司的监控机制首先要建立公司的控制链条,建立控制链条首先需要链条底端的部门和员工个人都有自己的工作职能和工作目标,而这些职能和目标的制定需要有管理层的指导,管理层的指导需要根据公司的整体战略目标,所以要根据公司的规划建立相应的战略目标。其次要建立公司的权利子系统,在这个系统里权利上级和下级是托管的关系。这个系统也是公司链接决策层和管理层之间的桥梁,管理层的管理行为体现决策层的意志,决策层的决定由管理层进行贯彻和实施。而管理层下面也会有子管理层同样是托管关系。就这样形成权力系统。还有要建立信息子系统。也就是要建立自己的信息系统,可以有效地监控整个公司的运行,包括管理、财政、经济等方面动态信息。
(2)在监控体系中协调监事会与董事会的关系。协调两者的关系首当其冲是需要划清两者的权限,这样监事会和董事会才可以独立运行,又相辅相成地共同完成公司的监控管理工作,两者在监控方面的具体分工见表 6-1。
董事会和监事会共同承担监督职能,但是二者的监督具有差异,差异具体体现在监督权性质、监督功能侧重、定位和监控对象侧重 4 个方面:
董事会的监督性质是妥当性监督,而监事会的监督权是合法性监督;在监控功能方面董事会与监事会也存在差异,前者的此项功能更注重机构的内部监控与决策过程的监控,后者则是侧重于日出监督与机构外部的监控;董事会的监控地位只是辅助性质的,辅助配合监事会进行监控,而监事会的监控是主导和核心。
董事会的监控对象侧重于面对中药决策时的公正性与科学性,而监管会则更侧重于董事会与管理层的合法性。董事会和监事会在监控体系中具有不同的分工,二者共同作用,相互制约,共同承担企业内部监控的职责。
(3)协调管理控制手段与会计控制手段的关系。一个公司得以正常运作的重要保证除了人才、信息、科技等重要因素,公司的经济财政也是重要因素。所以在全面协调管理控制手段的时候必须包含了公司正常运作的重要保证因素,这些手段的目的都是实现公司的正常管理运营。会计控制手段是协调管理控制手段之一并贯穿始终,主要监控公司的财政、经济运行,包括预算、实际支出、实际收益,债务数额等,它关系到公司经济安全,关系到公司的决策。管理者必须学会运用这一手段,与财政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努力实现公司协调管理。
第四节 规范用工模式,构建合理的人才引进机制
规范企业用工合同工作,现今劳动者权益保障等法律法规要求严格,对企业用人进行了严格的限制。所以企业要建立起合同观念,与招聘的员工之间要签订劳动合同,把招聘和应聘双方的权利义务都进行限定,事先规范好各自需要注意的事项,以免后期发生劳动纠纷,发生法律风险。
所以要再新员工入职时候进行入职培训,在宣传企业的理念的同时,也要培训员工的法律意识,并就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进行宣贯。在员工试用期结束时如果留用就要签订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的每一个条款都要与员工进行确认。如果没有及时与员工签订用工合同,当遇到纠纷时候,员工就有向企业提出培养的权力。有时候也会发生由于某种原因而耽误了劳动合同的签订。所以企业需要留下痕迹化的证据以表明并非企业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可能是由于客观因素或者员工个人因素导致用工合同没有及时签订。
劳动老同并非只限制在新员工入职的用工合同,还需要注意对员工和企业某种协议而需要签订的合同。例如有的企业外派员工进行深造,这对于员工来说是一种福利,企业花钱让员工进行学习。企业的目的是让员工学有所成以后可以回到企业,为企业的进一步发展贡献力量。但是有的员工由于获得学业晋升和能力技能的提升,求职面更广,容易离开企业另谋高就。所以企业需要与这类员工事先签订专项培训合同,防止企业遭受损失。如果没有签订该类合同,那么产生纠纷以后企业将失去法律保护,产生法律风险。东营攀登公司由于汽车鉴定专项人才匮乏,也曾派出相关人员进行技能培训,但是由于没有签订合同而导致风险发生。为此,可以鉴定劳动服务期合同。主要的条款可以设计如下:
1、承认员工和企业存在劳动关系;2、员工技能培训事项由东营攀登公司全额支付;3、员工技能学成后要回到东营攀登公司承担二手机鉴定工作,并继续为企业工作至少 3 年。
4、员工和企业在专项培训和劳动服务期方面达成一致意见。
另一方面,企业对高层次员工、涉及到企业核心业务与机密的员工要签订保密协议。员工离职除了显性的损失意外,还会有隐性损失。员工可能会将企业的商业机密外泄给竞争对手。所以企业需要通过法律手段与员工就商业机密保密一事达成一致,把双方的权力义务进行清楚的界定,防止风险发生。
企业对于员工加班管理方面也要规范化。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员工加班是需要支付加班费的,在合法的 8 小时工作时间内,尽量将工作安排清除不要进行拖拉。当工作时间被无故拖延的时候,员工有申诉的可能。当员工申诉成功,企业不可避免的将要遭受损失。所以企业需要规范管理,严格控制上班时间。对于要加班的情况也要征求员工意见并支付加班费。在过去,企业往往强势,员工弱势。
拖延下班时间已是常态。但是随着用工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员工的法律意识也在不断提高。侵犯到员工切身利益的事情往往会受到员工的申诉。所以企业要合理的安排劳动时间,科学管理加班问题,做好必要的考勤记录。对于有公休假的员工,如果企业这段时间业务紧张,可以与员工协商暂停公休假,但是后期必须补上。同时要管理好请休假问题,建立起完善的请休假制度。员工请假必须要分管领导的审批。因为如果员工没有请假但是实际未到,发生的一切损失要以工伤计算。为了避免可能的风险,请休假制度也是企业用工需要完善的。
员工岗位薪酬绩效体系的建立以及员工岗位职责的修订。企业需要为每一个岗位制定完善的岗位薪酬和岗位职责。让每一个员工明确自己的工资水平,不会因为薪酬问题而与企业产生纠纷。薪酬水平需要通过签订合同明确界定,防止以后产生纠纷。岗位职责是让员工明确自己的岗位责任,承担必要的岗位义务,发生故障可以落实到人。明确追责制度,以免发生故障无法调取证据。
在目前竞争非常激烈的这个时代,人才应该说是最最重要的,企业如果想做强做大,那就必须非常重视人才。具体来说就是要促进高层次的人才队伍建设,对公司的管理层要培养他们的管理意识,科学管理方法的学习,努力提高管理层的素质文化。这里面,有一个正在被推崇的观点,那就是培养公司自己的职业经理人,职业经理人是一个企业长足发展的根本保证,也是一个企业长兴不衰的基石。现代企业竞争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职业经理人、企业家这类人才的竞争。
东营攀登公司应该要对人才的引进和培育引起重视,因为人才是生产力的重要要素。要想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培养人才,建立自己的合理分布的可持续的人才梯队。人才梯队的建设和重中之重是要培养自己的经理人团队。这样的专业团队将给公司带来无限的收益,例如他们专业的管理知识可以引导公司的正常运行,他们专业的法律知识可以帮助公司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所以培养的方向很重要,一般来说包括专业技能、创新思维、法律意识、公司忠诚度等等。但是在注重培养的同时必须注重竞争,优胜劣汰,在经理人中树立竞争意识和安危意识,这样才能真正促进经理人不断的学习进步,增强责任感和保持与时俱进。
第五节 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东营攀登公司不是研发类的企业,所以没有涉及到研发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但是企业商业运作过程中的标识、企业名称、商标等都具有独立的产权所有。如果有非法乱用公司标识、商标、企业名称等情况,就属于侵权行为。企业要运用法律武器进行维权。非法使用商标、标识会对企业信誉、名誉产生严重的影响,依法打击滥用商标并维护企业利益,需要对相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专人专项负责。及时发现侵权行为并启动司法程序进行诉讼,切实维护公司利益。
东营攀登公司与其他企业合作过程中需要使用公司标识、商标等情况时,要在合作相关合同里进行清除的界定,明确知识产权物件的使用范围,使用程度和使用权限。避免因为保护意识不强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对合同中的权力义务要进行明确。
第六节 构建公司法商管理评价体系
东营攀登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不仅仅涉及到经济指标和管理绩效指标的管理问题,在这一系列过程中,如价格、合同、税收、知识产权等等问题都是公司需要关注的核心问题。所以单单从公司治理职能出发已经不能满足企业日常经营管理的需要,需要从法律角度来制度化公司的经营规范,降低经营风险。基于此考虑,本文最终建立在前面论述的基础上,针对东营攀登公司建立法商管理评价体系,将公司的日常经营纳入评价体系之中,评价体系总共包括四个模块的内容:公司治理评价、行业趋势评价、法律风险评价。现对三个评价指标解释说明如下:
1、公司治理评价,是从公司所有权结构、激励措施、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管理层 5 个方面对东营攀登公司的具体治理情况进行评价。
2、行业趋势评价,是从东营攀登公司所处的行业背景、行业地位和竞争者三个角度进行评价。本文在第三章对公司二手车市场进行了分析,分析了公司所处的市场环境以及自身的优劣势。从动态、有效原则出发,构建评价标准。
3、法律风险评价,是东营攀登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的经营事项所关系到的经营法律事项的评价。东营攀登公司举债高利贷就是法律风险控制的缺乏。比如,2013 年初,贵州茅台与五粮液这两家白酒行业的领头企业因为触犯了国家关于反垄断的相关政策法规而遭受了相关部门的巨额罚款,这也是法律风险管理不到位造成的。
由此根据前文论述,构建评价指标如表 6-2 所示:
从公司治理、行业趋势、法律风险三个方面对东营攀登公司法商管理进行指标建立以及评价。评价指标建立之后东营攀登公司从法商管理部门建立、制度建设、和评价平台的搭建三个维度进行法商管理评价流程的确立。
首先是建立独立的法商管理部门。公司领导应该高度重视公司法商管理工作,认识到法商管理工作对公司的重要作用,并构建公司法商管理体系工作上升到公司战略高度。公司法商管理一体化建设客观上要求公司要有独立的部门来处理公司法商事务。主要职责是完善法商管理的组织结构,明确各结构人员安排;推进法商事务管理的制度建设,规范法商管理流程;培养法商管理人才,全公司贯彻法商管理思想,培养法商管理意识。
其次是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建立起东营攀登公司的法商评价制度。东营攀登公司应该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对公司各个方面的管理进行重新的分析考量,精选指标、并运用头脑风暴等方法制定公司的评价指标。主要是建立评价制度,明确评价的相关责任人以及评价方法、评价时间、评价程度等。运用制度进行规范,并按照制度坚决实施。
最后是引入信息化手段搭建法商管理信息化平台。信息化是企业现代化的一个标准,法商管理涉及到企业的方方面面,单纯依靠人工管理难度很大,难免有所遗漏。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法商管理平台,将法商管理日常化、具体化,运用法商平台收集评价信息,建立评价算法,使得客观快速评价成为可能。而且可以让评价结果快速流传,收集评价反馈,不断修正评价体系。利用法商管理平台还可以将业务相关法律有目的的投递到相关责任人,让他们详细了解法律规范,让日常工作可以及时收到法律的引导,杜绝违规现象的发生。
第七节 本章小结
针对东营攀登公司在法商管理方面的现状及问题,笔者根据这些问题的差异进行针对性的对策建立,分别从股权结构完善、现代企业激励约束机制的健全、加强企业内部监控机制、规范用工模式以及知识产权保护 5 个方面提出意见。在明确问题提出建议的基础上,本文尝试为一般企业的法商管理构建一个评价体系,该评价体系从指标层和实施流程两个方面进行分析,期望可以通过建立法商管理评价体系,将企业的法商问题纳入评价体系之中,通过对法商问题指标的监控,适时发现企业存在的法商管理缺失,并启动整改流程,克服法商管理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