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M公司财务控制存在的问题
一治理结构形式化
2014年M公司因公司治理存在问题被证监局下达责令整改通知,理由一是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没有按要求出席公司股东大会。二是公司规章制度建设不完善,制定的制度在股东大会的权限设定方面存在不一致情况,没有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程序规定执行。三是有些股东提交的委托出席授权书不规范,没有明确指出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M公司董事会成员兼任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人员交叉任职。名义上公司财务控制权在“三会一层”中,事实上完全被内部大股东掌握。在这种公司治理结构条件下,财务控制权无法合理配置。
股东大会出席率低,流通股股东基本没有参加,小股东不参与公司管理缺位,管理层中没有代表小股东利益的力量。以M公司今年第一次股东大会为例,15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出席股东大会和网络投票行使表决权,代表的股份占有表决权的股本总数的42.12%.通过网络投票的8个股东拥有的股份只占到公司股份总额的0.69%,剩下有表决权的股份全由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7位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持有,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1.42%;董事长及其亲属就持股164566000股,占现场出席股东持股总数的98.8%.
这些问题的出现不排除存在一定的偶然性,但显露出来的是公司的治理问题。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之间没有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治理结构存在问题,就会导致财务控制权不合理,而财务控制权又是财务控制的核心,进而就会影响公司财务控制效果。
2013年M公司销售费用高达9.9亿元,同比增长48.73%,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28.05%和52.47%.从图2-2中可以看出,M公司投入的销售成本巨大,但公司的利润微薄,盈利空间狭小。而图2-3显示,近年来M公司的存货周转率都小于3,作为快消品行业,M公司的存货周转速度是比较慢的,存货储存较多,有挤压现象,流动性较弱,占用的资金较多。同时,流动资产周转率在1到r之间,远低于固定资产周转率。一方面,说明M公司投入的销售费用并未带来等效的回报,另一方面说明M公司对资金的使用缺少合理的计划安排,公司资产流动性不大,资产利用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产品成本不可控
M公司的主打产品是速冻米面类食品,包括元宵、校子、粽子和面点等。
2013年分产品的营业收入中,汤圆约占31.8%,水饺40.65%,粽子6.62%,面点及其他20.92%.汤圆和水较是公司的主打产品。而作为公司主打产品,汤圆成本中近80%是原材料成本,饺子成本中近70%是原材料成本。制作汤圆和狡子的原材料主要是大宗农产品及加工产品,包括谷物、生猪、油料、糖料等。
产品成本受农产品价格指数影响较大,呈正相关态势为了控制主要原材料小麦的成本增长,M公司2013年下半年通过收购的方式参股了某期货公司,结合M公司的现货优势和期货公司的期货价格优势,增强了 M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化的预判能力。尽管如此,由于公司对原材料的需求主要是依托进口,近年来农产品价格波动又比较明显,总体呈持续上升的态势,因此公司产品原材料成本难以控制。
四财务预算偏差大
今年M公司在第一季度的报告中提到,今年上半年归属于M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约为-20%至10%,利润空间为8831.08万元至12142.74万元。根据今年M公司半年度报告显示,上半年股东净利润是6648.78万元,同比减少了 39.77%.财务预算管理应该结合企业战略目标,根据企业生产运营的动态变化趋势及时进行调整,确保企业的前后时期的财务预算衔接连贯,减少财务预算的盲目性。M公司今年上半年的财务预算中对利润的预算与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相差较大,主要是没有考虑到M公司在收购新的企业后需要整合的过程,对企业发展态势过于乐观。
另外,公司虽然制定了整体的年度综合计划,但没有细分计划,没有把预算详细量化到各部门的月份或季度计划中,将预算与计划相混淆,不能为财务控制的有效性判断和员工绩效考核的提供详实的依据。
五风险控制能力薄弱
图2-3显示,近年来M公司的存货周转率都小于3,作为快消品行业,M公司的存货周转速度是比较慢的。因为M公司属于食品行业,存货有保质期限,存货挤压过多不但会增加库存费用,影响资金利用率,还会造成存货减值损失,增加财务风险。
此外,M公司并购的L公司虽然是同行企业,但并购整合存在一定的风险。
M公司认为双方在重点区域市场产品互补,计划走双品牌路线。虽然物流、釆购等方面进行了资源整合,发挥了集团优势,但在市场、品牌和研发等方面M公司和并购的L公司仍然保持各自独立。M公司与该并购企业在销售、管理团队上有很多重合,而且两公司的企业文化有很大差异,M公司想在近几年内从并购企业身上得到大的投入回报可能性不大。很明显,M公司的财务风险估测能力不够,对待公司并购整合的态度过于乐观。
在投资方面,除了对下属的子公司、孙公司投资外,M公司还把投资方向投向了金融市场。根据M公司2013年年报数据显示,M公司对某农村信用社投资额为1万元,而收购某期货公司的4.96%股权支付六千多万元,长期股权投资的收益不确定,因此投资风险比较大。
六财务高管变动快
M公司之前的财务总监是外部聘任的管理人员,2011年3月上任,2012年4月便以个人原因申请辞职,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接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是自2005年就开始在公司从事财务管理工作的副总经理,2013年11月以同样的理由申请辞去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的职务,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之后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是董事长的弟弟,公司的总经理。财务高管三年内三次调整,变动速度较快。财务管理人员或财务会计人员的突然或连续变更,是企业存在财务隐患的标准。虽然M公司在对外披露的信息中显示财务高管的变动均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任何影响,但人员的变更、工作的衔接毫无疑问是会有所影响的。
财务总监有责任进行企业资产管理和向股东报告公司的业绩,肩负着维护股东权益、增加股东财务的责任。如果企业业绩下滑,甚至有亏损趋势,那么最先受到质疑的就是财务总监的工作能力。然而根据公司年报数据显示,2011年和2012年企业的净利润都是同比上涨的。因此应该可以初步排除财务高管能力不足的原因。
第四节M公司财务控制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一财务控制环境存在局限性
(一)治理结构
1机构不独立
M公司采用的是“三会一层”的治理结构,表面上看是独立的,但由于控股股东担任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人员交叉任职,对公司的经营和财务进行全面和直接的控制,治理结构变得虚无缥缴,很难起到真正该起的作用。
M公司四个股东是同一家族成员,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公司近70%的股权,是M公司的实际控股人,属于典型的家族控制企业。家族成员拥有家族上市公司的股权,在利他主义的作用下,可能会产生负面影响,降低家族企业的绩效。首先,利他主义可以诱使企业主将家族利益凌驾于企业利益至上,例如为家族成员提供额外的津贴和特权、把不合适的家族成员安排在其不能胜任的职位上,又因为裙带关系的存在难以对低效率的家族成员进行替换等,非理性的行为无疑会增加企业的代理成本。其次,利他主义往往使家族企业对家族成员的认知产生偏见,从而降低对家族成员的监督约束能力。比如对家族成员绩效的判断能力,企业难以对不好的绩效进行惩罚。同时,随着股权逐渐被稀释,控制权和现金流权逐渐分离,家族对企业原有的责任感逐渐减退,尤其是在法律监管不严的时候。随着家族高管比例的不断上升,控股家族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程度不断提高,把持着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压制多样化的决策机制,家族管理者受到的制约减少。缺乏监督的权利给控股家族提供了控制经营信息、侵占中小股东权益的会议。例如家族控股人员可以利用职务之便转移公司财产或进行关联交易等。
按照公司制度的改革设想,董事会应该满足以下两个方面:所有董事都有表决权,重大决策集体投票,不强调董事长的绝对权力;作为决策层的董事会和管理层权利分开,董事会对经理层有制约作用。但是,家族企业的董事会成员是家庭成员,而经营层和董事会有成员交叉任职,董事会对经营层的制衡作用就会弱化。M公司原董事长卸任后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由其大儿子担任,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的职位则由其二儿子担任。董事长和总经理都控制公司较大比例的股份,这无疑是将决策权和经营权全部交由家族掌握,为大股东牟取利益打开了方便之门。公司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提名、高管任命、重大资金使用等事项由个别内部人控制,可能产生不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策就执行的重大事项。
从法律角度上讲,M公司这种家族控股是不违法、合情合理的,但这种造法直接导致所有权和经营权不分离,公司的重要决策可能变成“一家之辞”,夕卜人不敢妄加评论。如果这四大股东采取非正当手段,通过表决权的行使控制公司的财务和其他重大决策,则可能损害M公司及少数股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