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宁夏A煤业公司纳税筹划分析
纳税筹划是在纳税义务发生之前,以节税收益为目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合理、设计、安排和调整,所以在制定纳税筹划方案时要对企业未来的生产经营进行尽可能准确的估计和预测,因而纳税筹划中所使用的数据基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历史数据并将未来可能的发生的变化因素考虑进去后推测得出。
4.1增值税纳税筹划分析
4.1.1增值税的历史沿革
增值税,是指以单位和个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取得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个种税,1954年由法国首次创立施行。1979年增值税在我国试点推行,1994年经过税制改革后相关体系逐步趋于完善,2009年增值税经历了一次重大转型变革,在全国范围内转型实现了由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的转变,2012年增值税改革仍在提速,在部分地区和行业进行试点,扩大增值税的适用范围,将部分行业由原来征收营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2013年增值税改征营业税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明确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作为“营改增”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颁布),是我国现行的增值税法的基本规范。增值税是一项流转税,可以说是我国当前最重要的税收制度,也是税收收入的主体。
4.1.2增值税转型对煤炭企业的影响
2009年增值税由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转变,许多行业都通过固定资产可以进行抵扣这项重大政策享受到税负降低的实惠,但煤炭企业由于税率由13%调整到17%同时可以抵扣的固定资产并没有实际增加而无形中提高了税负,成为税制改革后不降反升的少数行业之一。我国煤炭行业在增值税改革前平均税负是10%,改革后煤炭行业的平均税负是13%。在成立之初,宁夏A煤业公司就被国税局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目前适用17%的增值税率,2012年A公司的增值税税负就达到14.1%。可以发现,煤炭行业的增值税税负普遍较高,相当于加工行业的3倍,宁夏A煤业公司的税负还髙于行业平均税负,增值税占到当年总销售成本的14.22%,税收负担?!显较重。但2013年8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的“营改增”这项重要的税收改革措施,对煤炭企业而言是一项重大利好政策,在对部分第三产业实施“营改增”的同时,基于产业的链条化、系统化,相关产业亦扩大了抵扣范围,降低了综合税负。
4.1.3增值税的筹划策略
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法定增值额,换言之,增值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的增值税部分,增值税的税额直观而言就是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的差额,销项税额等于纳税人的销售额乘以企业的适用税率,而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要支付成负担的增值税额。按照税法的规定,不同的应税行为使用不同的税率,增值税设有基本税率17%、低税率13%、零税率、小规模纳税人3%和其他规定税率。增值税的纳税筹划的基本策略是将应税行为调整到较低税率规定的行为或非应税行为,亦或是扩大抵扣范围和抵扣数量。对于宁夏A煤业公司而言,可行的增值税纳税筹划策略是将应税行为转变为非应税行为和扩大抵扣范围。
4.1.4企业可筹划的应税行为
宁夏A煤业企业的经营方式属于单纯的煤炭生产经营,宁夏A煤业公司在销售原煤时不承担运输费用,是由购货方组织运输并自行承担运输费用,所以宁夏A煤业公司就不能获得运输发票进行增值税抵扣。但在销售过程中,宁夏A煤业公司承担了原煤的装载,并向购货方按照每吨煤4元收取装车费,预计下个年度宁夏A煤业公司共向外销售煤炭320万吨,取得装车收入1280万元。宁夏A煤业公司在销售货物的同时发生劳务业务,属于增值税法中的混合销售行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模式一般不会单纯只有增值税法中所指的销售或加工、修理、修配业务,基本都会存在混业经营的情况。增值税法对这种混业经营进行了具体的细分,分为混合销伟行为和兼营行为。
增值税法对混合销售行为的界定是,同时涉及货物和非增值税应税;务的销传行为,这里的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有具体指向的,专指是指应当缴纳营业税的劳务。混合销售有着区别于兼营销傅行为的最基本特点,即企业销售的货物与所提供得非应税劳务是由同一纳税人完成的,价款也必须是同时从一个购买方取得,凡是符合这个特点的就属于增值税况合销售行为。宁夏A煤业公司收取专车费的行为是一种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它与销售行为同时发生,行为的实施主体都是卞夏A煤业公司,装车费费用是同货物价款一同向购货方收取的,由宁夏A煤业公司向购货方统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样区别于兼营行为分别核算、分别征税的纳税原则,混合销售行为是依据经营主业,按照主业属于增值税或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去缴纳和主业相同的税种。税法已明确规定,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的混合销售行为应缴纳增值税。宁夏A煤业公司也按照混合销售行为的规定对每吨煤4元收取的装车费缴纳了增值税,装车费被视同为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
在国家“营改增”政策实施之前,装载业务由于是非应税行为,是不允许进行进项税额抵扣的,1280万元的装车收入要全额按照17%的税率缴纳增值税,其应纳增值税额为217.6万元,这项业务的税负无疑过高。但在“营改增”政策实施之后,交通运输业明确被列入税制改革范围,装卸搬运业务作为物流辅助服务可以按照11%的税率抵扣,这较大程度降低了这项业务的税负。
4.1.5増值税筹划策略的应用
如果对宁夏A煤业公司在销售原煤的同时,将该装卸业务外包给专门的装运服务公司,且这家装运服务公司符合“营改增”政策关于交通运输业的耍求,爲有一般纳税人资格,那么宁夏A煤业公司就能获得相应的进项税。这种方法是纳税筹划的分割技术,改变纳税人的业务结构,将经营行为分为合理的若干部分,寻找最有可能的节税点,从而获得扩大抵扣范围带来的节税收益。
若按照自行承担装卸业务行为计算
应缴纳增值税=1280x17%-0=217.6万
城市维护建设税=217.6x7%=15.23万
教育费附加=217.6x3%=6.53万
三项税款合计=217.6+15,23+6.53=239.36
抵减企业所得税税额=239.36x25%=59.84万
企业实际税负=239.36-59.84=179.52万
若按照外包装卸业务计算
应缴纳增值税=1280x (17%-11%) =76.8万
城市维护建设税=76.8x7%=5.38万
教育费附加=76.8x3%=2.3万
三项税款合计=76.8+5.38+2.3=84.48万
抵减企业所得税税额=84.48x25%=21.12万
企业实际税负=84.48-21.12=63.36万
获得节税收益=179.52-63.36=116.16万元
两种经营行为的模式不同导致纳税方式的不同、税收负担的不同,若将装卸业务外包可获得116.16万元的节税收益。当然,服务外包后会产生部分闲置部门或闲置人员,对这些人员应当妥善安排。在改变经营行为的决策中,还涉及到许多其他因素,需要综合考虑,统筹兼顾。
4.2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分析
4.2.1企业所得税历史沿革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的企业或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以及其他所得征收的税种。企业所得税税制的演变反映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在不同历史阶段的变化,计划经济时期,企业所得税的征收范围只有私营企业、集体企业和个人工商户。改革开放后,首先向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国企业按照不同税率开征企业所得税;随后企业所得税扩展到国营企业、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并按照不同税率进行征缴;企业所得税又经历了税制简化,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分别进行合并;2007年国家实现了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所得税的统一,并降低了企业所得税税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是我国现行的企业所得税税法,这部法律是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于2008年1月1日实行。
4.2.2新企业所得税法对煤炭企业的影晌
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彻底结束了我国长期以来内外资企业差别待遇,为企业平等、公平地参与市场竞争创造了良好环境。对于宁夏A煤业公司而言最大的实惠是税率由33%降至25%,大幅降低了企业的税负,同时新企业所得税法为了体现国家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升级的宏观调控目的,规定了许多税收优惠措施以降低特定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国家关于对煤炭产业淘汰落后产能、促进能源行业安全健康发展的政策指向在新企业所得税法中也得到充分体现。
4.2.3企业所得税的筹划策略
计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涉及到企业所得税的两个概念,一是应纳税所得额,二是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是应税收入减去各项扣除及允许弥补的以前按年度亏损后的余额,应纳所得税额等于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策略是尽量发展国家鼓励和扶持的产业,扩大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对宁夏A煤业公司而言,规范成本核算、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资力度,加快淘汰落后设备,积极争取区域性政策优惠,企业所得税涉及企业生产管理的方方面面,环节复杂、规定繁多,政策灵活,纳税筹划空间较大。
4.2.4企业所得税筹划策略的应用
(一)同定资产折旧的纳税筹划
固定资产可以说是企业资产的主体,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必要物质基础,是企业经济效益产生的源泉,与企业的运营与发展密不可分。按照国家对煤炭企业做大做强的产业要求,煤炭行业全面整合资源和管理,据弃了早期作坊式、手工式的生产模式,采用现代大型采掘设备,矿井生产的机械化程度和开采技术大幅提升,矿井的生产规模越来越大,闹定资产在矿井建设中的比例也在增大。煤炭企业属于典塑的资源型企业,不同于加工企业生产中需耍购进原材料,煤炭企业以矿产资源为生产对象,购进的主要是各类生产设备,尤其是技术含量高、资产价值大的生产设备。
固定资产,从企业所得税法角度看,是指非货币资产,这类资产是企业为了生产、出租、提供劳务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通常使用时间都超过12个月,固定资产一般包括房厘、设备、运输工具、建筑物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器具等。对企业己经拥有的固定资产最重耍的一项成本就是固定资产折旧,它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企业所得税法也明确规定,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由于固定资产折旧是税前扣除项目,企业所得税法对折旧的扣除进行了严格规定,这些规定基本涉及三个方面内容:一是对计算折旧的方法予以明确,即只有平均年限法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才能在税前扣除?, 二是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进行了规定,即企业可以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及使用情况,对固定资产的预计挣残值进行合理确认,但预计净残值一旦确定,不得随意进行变更;三是按照固定资产折旧类别,对折旧的最低年限进行了规定。
宁夏A煤业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传输设备,电力设备,运输设备,生产设备和生产管理工具。截止到2012年年底,宁夏A煤业公司的固定资产净值达到6.21亿元,几乎占到总资产的65%,科学划分固定资产类型、确定使用年限并准确核算,是管理好庞大资产的前提,固定资产折旧的纳税筹划策略,是在合理确认预计净残值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企业所得税法对某些特定同定资产折旧的特殊规定,扩大税前扣除额度。
企业所得税法对固定资产折旧有一项重要的特殊规定,对于某些特定的固定资产,企业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这类固定资产必须是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才能所适用特殊规定。一般情况下,固定资产都应当遵照最低折旧年限计算扣除折旧额,但基于企业所得税对同定资产的特殊规定,由于技术进步产或品更新换代较快和常年处于-强庆动、高腐烛状态的固定资产可以加速折旧。同时,对采取缩短折旧年限的方法也进行了明确,缩短年限法是基于税法对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的要求,耍求采用缩短年限法的最低年限不得低于规定最低年限的60%。不同于一般情况,计算固定资产折旧釆用平均年限法,在选择加速折旧时,企业可以釆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国家税务总局2009年发布《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该通知对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中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规定进行了更为详细规定,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是企业实际拥有的、用于生产经营的主耍或关键的固定资产。企业需在取得符合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的固定资产的后一个月,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就该事项进行备案。
釆煤机是煤炭企业矿井生产不可缺少的综采设备,其极大地替代了体力劳动,提高了生产的安全性,对煤矿生产由落后的生产方式向机械化和现代化转变产生了重大作用。采煤机属于矿井生产中的综采设备应归类为“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其折旧年限最低为10年,但采煤机在作业时是靠动力将煤层破碎,始终处于高度震动状态,符合“常年处于强震动”、“主要或关键固定资产”的相关要求,适用于企业所得税法中采用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宁夏A煤业公司在下一年度拟购置一批釆煤机,总价值为1200万元,预计残值率为3%。
以下是按各种方法计算的釆煤机的年折旧额:
(1 ) 一般平均年限法
平均年限法,又叫直线法,是指将固定资产在可以折旧的年限内平均分摊可折旧价值的一种方法。按照正常条件,采用平均年限法计算采煤机的折旧是按照10年的折旧期限计算的。
年折旧率=(1-预计净折旧率)+折旧年限xlOO%= (1-3%) -10xl00%=9.7%
每年折旧额=1200x9.7%=116.4万元
每年抵减企业所得税116.4><25%=29.1万元
可知,按10年计算平均年限法,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年折旧额为116.4万元。
(2 )缩短年限法
若采取缩短年限的方法,按照最低年限的60%年限进行折旧,即按6年进行折旧,与一般的平均年限法最大的差别就是折旧年限的长短。
年折旧率=(1-3%) -6x100%= 16.17%
每年折旧额=1200X16.17%= 194.04万元
每年抵减企业所得税=194.04x25%=48.51万元
可知,将折旧年限缩短至6年的方法计算的可在税前扣除的年折旧额为194,04万元,比正常情况下的直线法计算的年折旧额多77.64万元,换言之,税前可多扣除77.64万元。
(3 )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指按照直线法折旧率的两倍乘以固定资产在每一个会计期间的期初账面挣值的计算折旧的方法。在计算的时候通常不会考虑固定资产残值。
年折旧率=2+折旧年限X100%=2- 10x100%=20%
折旧额=年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X年折旧率
第九年、第十年的折旧额- (第九年年初固定资产净值-预计净残值)-2=201.33-1200x3%) -2=82.65 万元
(4)年数总和法
年折旧率=(预计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X (预计使用年限+1) -2]
第一年折旧率=(10-0) +[10x(l(>H)+2]=2/ll
第二年折旧率=(10-1) +[10x(l(>fl)+2]=9/55
第三年折旧率=(10-2) +[10x(l(>f 1)+2] =8/55
第四年折旧率=(10-3) -[10x(10+l)-2] =7/55
第五年折旧率=(10-4) -[10x(10+l)-^2] =6/55
第六年折旧率=(10-5) +[10x(l(>fl)+2]=lAl
第七年折旧率=(10-6) +[10x(l(>fl)+2]=4/55
第八年折旧率=(10-7) +[10x(l(H"l)+2] =3/55
第九年折旧率 =(10-8) +[10x(l(>fl)+2]=2/55
第十年折旧率=(10-9) H-[iOx(l{H-l) ^2] =1/55
预计净残值=1200x3%=36万元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X年折旧率
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的设计符合生产设备的实际使用情况,机器在性能最佳的状态下对生产效益的贡献也越大,相应地损耗也越大,应当多提折旧;相反,机器在充分使用贡献价值后,生产效率会明显下降,修理和维护费用也日益增加,应当少提折旧。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也符合结合货币的时间价值理念,资金是有时间价值的,越早获得资金越好,越晚支付资金越好,早期扣除多,留存收益多,晚期扣除少,留存收益少。
综合以上可看出,采用的四祌折旧计算方式计算出的应纳税额不同,相应地,获得的节税收益也不同,仅就计算出第一年的折旧额来比较四种方法,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的折旧额最大,获得的节税收益也最多。煤炭企业符合企业所得税对固定资产的特殊规定并不限于釆煤机,如运输皮带、液压支架等都可以采用缩短年限或加速折旧方法,但在确定折旧年限时必须按照税法对最低折旧年限的规定。在对煤炭企业的相关类固定资产进行纳税筹划时,要正确确定折旧年限、残值和清理费用,运用不同的折旧方法进行测试分析,由于会计法规和税法都对固定资产的确认和后续计量有明确的要求,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一旦确定,除非有特殊情形,且这种情形是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的,否则是不可任意改变,所以在资产的确认时就应当选择最合适的折旧方法,既保证资产的后续计量符合法律法规和生产实际,又保证能够获得最大的节税效益。
(二)利用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的纳税筹划
国家为了促进西部地区的开发,加快西部地区现代化进程,研究出台了《国务院关丁?实施两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00]33号)文件,随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扁和海关总署三部委积极响应中央号召,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202号),作为对中央加快西部大幵发战略的对应配套落实政策,对包括'十夏在内的两部省份和部分地区给予相当多的税收优惠支持,两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对设在西部地区的国家鼓励类产业,允许在2001年至2010年的十年期间内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通过对西部鼓励类、公共类和环保类产业实行低税率的税收优惠政策,吸引了国内外大批企业到两部投资兴业,同时也为西部地区企业投资起到导向性作用,对于促进西部地区相关产业转型升级、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均起到了积极作用。
在这项政策执行期满后,三部委于2011年再次联合发文《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明确规定国家西部大开发的税收优惠政策延长十年,即从2011年1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相关产业,继续沿用之前的优惠政策,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鼓励类产业,是指《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耍求企业的主营业务包含其中,而且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耍占到企业收入总额的70%。由于《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录》迟迟没有出台,国家税务总局为了保证政策的顺利实施,在2012年出台了《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公告规定:
在《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公布前,企业凡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0录(2005年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0录(2007年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版)》和《中两部地区优势产业目录(2008年修订)》范围,通过法定程序向税务机关提出中请后,企业所得税可以减按15%的税率享受到这一税收优惠政策。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版)》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S录(2011年版)》都明确了 “120万吨/年及以上高产高效煤矿(含矿井、露天)、高效选煤厂建设”列为鼓励类产业。这项规定的政策导向是促使生产条件差、技术设备落后、安全隐患多的中小煤窑关停并转,鼓励煤炭行业整体转型升级,引导煤炭企业向生产规模化、技术现代化、管理科学化方向发展。宁夏A煤业公司在成立时就取得了采矿权,矿井的核定生产能力320万吨/年,满足鼓励类煤炭企业“120万吨/年及以上高产高效”的要求,符合国家对煤炭行业的政策性导向,具备了享受国家西部大幵发政策对鼓励类产业实行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
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不仅有实体性内容,也对纳税人向税务部门中请优惠资格的程序进行了规定,要求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附送相关资料,报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一年以后实行备案管理。另根据《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5]129号)的有关规定,减免税分为报批类减免税与备案类减免税。时部人开发税收优惠政策要求进行审核确认和备案,不属于报批类减免税,则应是备案类减免税。与此同时,该项办法还作了如下规定,纳税人可以享受的减免税待遇,但未能享受而是多缴了税款的,凡是属于无明确规定必须经税务机关审批或者没有规定申请期限的,纳税人就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依法中请减免税,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但是不加算银行同期的存款利息。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中并没有明确要求该优惠事项须经税务机关审批,根据上述的条款可以推知,企业在达到了两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条件之时也就具备了依法享受优惠政策的资格,但是依据“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备案的,一律不得减免税”规定,在没有备案之前,即便具备条件也不能自行减免税;同时在履行了备案手续后,纳税人可以依照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多缴的税款。宁夏A煤业公司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在申请当年及以后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并对2011年和2012年多缴的税款申请退税。
宁夏A煤业公司的主营业务是煤炭的生产和销售,几乎不涉及其他业务,在2011年和2012年三年的主营业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比重均超过70%,符合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中对主营业务占总收入的比重超过70%的要求,并且这种以煤炭生产经营为主业的经营方式未来不会发生重大改变。
由上图可知,宁夏A煤业公司在没有享受西部大开发的税收优惠政策时,按照25%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预计2013年的应纳所得税额为1750万元,2011年和2013年的应纳所得税额合计为5443.25万元。若宁夏A煤业公司在已经全部符合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情况下,积极争取成为这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受惠人,按照15%的税率计算缴纳,预计2013年的应纳所得税额为1050万元,近三年的应纳所得税额总额为3264.95万元。西部大开发政策体现出国家协调区域发展、促进西部崛起的决心和信心,各项优惠政策都是实实在在惠及区域和产业的政策,优惠力度空前,影响深远,其中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样具有可观的节税作用。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后,预计宁夏A煤业公司2013年可以获得节税收益700万元,近三年可以获得累计节税收益2177.3万元。
(三)利用购买专用设备的纳税筹划
国家为了鼓励企业加大对节能环保、安全生产方面的投资力度,支持企业积极实施技术改造,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企业所得税也相应制定了环保、节能减排以及安全生产的诸多优惠措施,《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企业购置的叫于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节能节水等专W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企业所得税法中所称税额抵免,娃指企业购置相关专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能够享受税颔抵免的是指实际使用《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0录》、《环境保护专W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所规定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技能节水等专用设备。
安全生产一直以来都是煤炭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头等大事,煤炭企业为了切实保证井下生产作业的零事故、零伤亡,必然每年都会投入资源购置安全生产设备以保证安全生产,这些用于保障安全生产的设备是煤炭企业固定资产中的重要构成部分,在煤炭企业的固定资产中占有相当的比例,《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财税[2008]118号),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安全监管总局三部门于2008年共同发布,其中就包括了煤炭企业井下瓦斯含量测试设备、安全监控及定位监测设备、煤层火灾测报设备、矿井S动化排水监控设备和井下通讯设备等多项煤炭生产的安全保障设备。国家把这类设备纳入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是鼓励企业把更多的财力和物力投入到安全生产上,在重视经济效益的同时,更耍关注社会效益。
下一个年度宁夏A煤业公司拟购置一批安全生产设备,总投资额为153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安全生产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进行税额抵免,即宁夏A煤业公司可以抵免的税额为153万元。安全生产设备的投资额的10%进行抵免后,十夏A煤业公司可以获得153万元的节税收益。
(四)运用安排残疾人员就业的纳税筹划
工资薪金是企业在正常运营中一项必耍支出,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在税前扣除。在工资薪金的扣除方面,企业所得税也对一些特殊情形有税收优惠规定,其中就规定了企业安置残疾人员以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丨:资,可以在企业计笕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加计扣除,换言之,企业在按照据实扣除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基础上,可以百分百加计扣除残疾职工的工资。但税法同时又对这种情况进行一定的限定,耍求企业要安置残疾人员必须需满足相关条件,这里说的“残疾人”必须是拥有国家统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例如视力残疾、语言残疾、听力残疾、智力残疾、肢体残疾和精神残疾的人员,此外还应包括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中也有规定,月平均实际安置的残疾人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低于25% (不含25%)但高丁? 1.5% (含1.5%),并且实际安置的残疾人人数多于5人(含5人)的单位,可以相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这项税收优惠政策充分体现了国家以人为本、促进就业、关怀弱势群体的调控导向。残疾人员属于社会弱势群体,更需要通过就业保障基本生活,安置残疾人员就业的任务十分艰巨,需要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国家以安置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为指引,调动社会一切积极力量,关注、关心残疾人群体,妥善解决残疾人员就业问题,用税收调节手段为企业创造优惠条件,鼓励企业尽可能多吸纳残疾人员就业,更好地保障弱势群体的利益。
宁夏A煤业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为企业周边的35个残疾居民尽可能地安排合适的岗位,与这些残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他们缴纳了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宁夏A煤业公司总职工人数共2067人,残疾职工占总职工人数的1.69%,符合享受企业所得税安置特殊人员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但不符合增值税安置特殊人员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下一个年度宁夏A煤业公司拟为残疾员工支付工资180万元。
税前加计扣除180><200%=360万元
一般扣除的应纳税所得额180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减少180万元
应纳所得税额减少180><25%=45万元
因此,宁夏A煤业公司因安置残疾人员就业获得了 45万元的节税利益。
4.3资源税纳税筹划分析
4.3.1资源税的历史沿革
资源税,是以部分的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对在我国境内开釆应税的矿产品及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的产品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和自用数量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1950年国家确立盐税,1984年国务院开征资源税,1994年实行新的包括盐资源在内的资2011年国务院修改了资源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是我国现行的资源税法,由国务院在2011年9月30日修改。
4.3.2资源税改革的影响
资源税是国家对矿产资源合理利用、矿产企业公平竞争的一项重要调节手段,对不同的矿产有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之分。2010年资源税改革试点,2012年在全国范围内改革,改革的重点是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由于资源税是地方税,这一改变对于资源富集的省份而言,极大的增加了地方财政收入,使资源输出省份真正享受到了资源稀缺和需求强劲带动资源价格上涨带来的实在利益。在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完成后,煤炭的资源税改革也成为学界和企业热议的话题,但不同于原油、天然气价格是政府指导价,煤炭价格基本是受成本和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价格波动较大,若将煤炭的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会对地方财政收入有相当大的影响,从调节收入、优化资源利用的角度讲,煤炭的资源税改革也是势在必行,关键是选择恰当的时机推出改革,使企业和地方财政都能承受、接受和受益。
4.3.3资源税的筹划策略
煤炭属于矿产品,是资源税的征税范围,但纳入资源税征收范围的煤炭并非指所有的煤炭制品,仅指原煤一项,洗煤、选煤及其他煤炭制品并不是资源税的课税对象。对煤炭的征收方式是从量计征,并根据资源富集程度和矿产品质优劣规定了不同的税率和税额。宁夏地区煤炭的资源税规定,焦煤是每吨8元,其他煤炭是每吨2.3元。销售数量,包括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实际销售数量和视同销售的自用数量的总和,其中有一项特殊规定:“对于连续加工前无法正确计算原煤移送使用量的,可以按照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的实际销量与自用量折算成原煤的数量作为课税对象”。宁夏A煤业公司资源税的纳税筹划策略是准确分类核算不同种类的煤炭制品,选择最符合企业实际生产情况的综合回釆率。
4.3.4资源税筹划策略旳应用
宁夏A煤业公司下一年度预计对外销售原煤320万吨,自用本矿生产的原煤40万吨,按照资源税法销售数量的确认原则,自用的矿产品视同销售也应当缴纳资源税,但原煤是煤炭的最初级产品,其中还含有大量煤奸石、煤泥等物质,不能满足企业自用的要求,宁夏A煤业公司将自用的原煤进行加工洗选成精煤以达到生产生活用煤的需要。在计算宁夏A煤业公司的资源税时,应该选用与企业生产实际最切合的行业综合回收率,当地税务机关依据煤炭行业的普遍生产情况进行测算,最终确定行业综合回收率为60%,而宁夏A煤业公司的煤矿加工产品综合回收率为80%,这就为资源税的纳税筹划提供了空间。
按照国家税务机关核定的行业综合回收率进行计算:
应纳资源税=320x2.3+4(H"60%x2.3=889.33 万
按照实际综合回收率计算:
应纳资源税=320x2.3+4(H80%X2.3=851 万
可节省资源税额=889.33-851 =38.33万
抵减企业所得税=38.33x25%=9.58万
获得节税收益=38.33-9.58=28.75万
正确区分产品的用途,选择合适的综合税收率,宁夏A煤业公司由此获得28.75万元的节税收益。
4.4其他税种纳税筹划分析
宁夏A煤业企业的主要经营内容是煤炭的开采和销售,但仍存在一些其他业务类型,如对闲置房产的出租等,这部分业务仅是企业为了避免浪费固定资产,盘活现有资产使其保值增值,虽然规模有限,但也是构成企业收入的一部分。由于业务类型的不同,这部分经营活动涉及到营业税和房产税等税种,同样有必要进行相关筹划,使得企业获得最优的收入成本配比。
4.4.1营业税的纳税筹划
宁夏A煤业公司在未改制之前,拥有较为庞大的社会机构和附属产业,在国企市场化改革过程中,宁夏A煤业公司逐步剥离了学校、幼儿园等社会职能和与煤炭经营无关的第三产业,其中就停办了内部的招待所,转而将原来招待所的房产出租,由承租人进行经营,宁夏A煤业公司每年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在原有的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承租人每年向宁夏A煤业公司交纳50万元的租赁费,包含了水费、电费和供暖费。按照这样的约定,宁夏A煤业公司需要就这项业务首先按照租赁收入全额交纳营业税,适用服务租赁业5%的税率;第二由于水、电、热涉及的增值税属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相当于宁夏A煤业公司需要对水费、电、供热费交纳增值税,电费适用17%税率,水、热适用13%税率;第三按照租赁收入全额缴纳房产税,适用12%税率,估算得出电费是3万,水费是2.5万,供热费是3万,应缴纳税费情况如下:
应缴纳营业税额=50x5%=2.5万
应纳增值税=3x17%+ (2.5+3) xl3%=1.23 万
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2.5+1.23) ><7°/尸0.26万
应纳教育费附加=(2.5+1.23) x3%=0.11万
应纳房产税=50xl2%=6万
各项税费合计=2.5+1.23+0.26+0.11+6= 10.1 万
抵减企业所得税税额=10.1 x25%=2.53万
企业实际税负=10.1-2.53=7.57万
如果将合同中关于水、电、热的包含事项改为由宁夏A煤业公司为承租方代交,按照估值从合同总额中扣除这些费用,降低合同金额,与之相关的营业税和房产税就都会有所降低。如改变合同内同,合同金额重新签订为41.5万元,在这种情形下,各项税费的缴纳情况如下:
应缴纳营业税额=41.5><5%=2.08万
应纳增值税=3x17%+ (2.5+3) xi3%=1.23 万
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2.08+1.23)々%=0.23万
应纳教育费附加=(2.08+1.23) x3%=l万
应纳房产税=41.5x12%=4.98万
各项税费合计=2.08+1.23+0.23+1+4.98=9.52 万
抵减企业所得税税额=9.52x25%=2.38万
企业实际税负=9.52-2.38=7.14万
获得节税收益=7.57-7.14=0.43万
4.4.2房产税
除了招待所外,宁夏A煤业公司还将部分房产出租,承租人把这部分房产用作仓库放置商品,企业每年向承租人收取30万元租金。宁夏A煤业公司按照出租收入的12%缴纳房产税,该项经营活动每年缴纳房产税3.6万。如果将宁夏A煤业公司经营的服务租赁业务转换为仓储保管业务,将房屋租赁合同改为仓储保管合同,就可以合法地避免了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在考虑到税金和和费用的抵税作用,宁夏A煤业公司最终可以获得2.7万元的节税收益。当然企业如果承担仓储保管服务可能需要负担仓库管理费用,如果这些业务成本低于节税收益,这项纳税筹划方案就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