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本论文主要以金融创新理论、用户体验理论等作为理论基础,具体如下:
2.1相关概念界定
2.1.1互联网金融
互联网金融的本质是金融,无论是互联网企业开展金融业务,还是金融机构运用互联网技术改造传统金融服务,两者并无本质上的区别。互联网企业在金融业务中,广泛运用互联网技术、以及大数据与云计算等现代科技,降低了信息获取、加工与处理的成本,使得金融活动的交易成本与信息不对称程度都显着下降,大大提高了普通民众和企业幵展金融业务的便利。如聊天工具、第三方支付创办理财产品,使得普通民众的闲置、小额资金可以更便利地进入金融市场,分享收益。再如P2P、众筹等互联网融资模式,为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提供了可能。
P2P(personal to personal)网络借贷就是其中一种融资模式,通常的运作模式是个人通过网络借贷平台以第三方支付方式向他人借出小额资金并收取利息。例如阿里小贷,是阿里巴巴集团为其电商会员提供的一款纯信用贷款产品,开始于2010年,其通过互联网数据化运营模式,为电子商务平台上的小微企业、个体创业者提供可持续性的、普惠制的电子商务金融服务,向较难获得贷款的弱势群体提供“金额小、期限短、随借随还”的纯信用小额贷款服务。又如众筹平台,是指创意人向公众募集小额资金或其他支持,再将创意实施结果反馈给出资人的平台。网站为网友提供发起筹资创意,整理出资人信息,公开创意实施结果的平台,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其核心就是在互联网上,通过大众来筹集新项目或幵办企业的资金。典型有美国的Kickstarter,国内的众筹网等。由此可见,互联网金融基于网络信息技术,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手段发掘相关金融数据,在对资金需求者的信用状况做出分析和判断方面显现出一定的优势。
在中国,互联网金融的盛行实际上跟中国的金融抑制有关。第三方支付和货币市场基金等各类在线理财产品的热络,一定程度上是因为中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滞后,以银行为代表的传统金融机构赚取了很高的利润。在技术创新基础上,给互联网企业制造了分食利润的机会。但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推进,这种大规模的套利机会可能就会消失。
互联网金融在于满足客户的三大基本金融需求,支付、投资、融资。
2.1.2电子商务平台
电子商务平台即是一个为企业或个人提供网上交易洽谈的平台。企业电子商务平台是建立在Internet网上进行商务活动的虚拟网络空间和保障商务顺利运营的管理环境;是协调、整合信息流、物质流、资金流有序、关联、高效流动的重要场所。企业、商家可充分利用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的网络基础设施、支付平台、安全平台、管理平台等共享资源有效地、低成本地开展自己的商业活动。电子商务平台的建设,不仅仅是初级网上购物的实现,它能够有效地在Internet上构架安全的和易于扩展的业务框架体系,实现B2B、B2C、C2C、020、B2M、M2C、B2A、C2A、ABC模式等应用环境,推动电子商务在中国的发展。电子商务平台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拥有更广阔的环境。它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通过跨越时间、空间,使我们在特定的时间里能够接触到更多的客户,为我们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环境。
第二,拥有更广阔的市场,互联网拉近商家与消费者的距离,一个商家可以面对全球的消费者,而一个消费者可以在全球的任何一家商家购物。一个商家可以去接触不同地区、不同类别的买家客户群,在网上能够收集到丰富的买家信息,进行数据分析。第三,快速流通和低廉价格,电子商务减少了商品流通的中间环节,节省了大量的幵支,从而也大大降低了商品流通和交易的成本。通过电子商务,企业能够更快的匹配买家,实现真正的产供销一体化,能够节约资源,减少生产浪费。
2.1.3大数据时代
随着互联网、物联网、存储技术、计算技术的快速发展,一切事物都可以被数据化记录、沉淀和分析,包括各种结构化、非结构化的数据,如文本、音视频、交易数据、关系数据。我们正迎来大数据时代。不是说有了互联网才有了数据分析,而是互联网让数据的搜集、获取、挖掘和结果呈现更加高效快捷,数据分析预测对于满足用户需求和提升用户体验的价值更加凸显。我国商业银行己经积淀了大量客户数据,形成了基础数据库,将数据库升级为企业级数据仓库,以数据分析、决策支持为目的来组织存储数据,加强数据挖掘,整合数据分析,提供精准快捷的风险分析,为目标客户主动推送定向、精准、个性化的产品和服务。同时,积极运用大众社交等外部平台,搜集和分析目标客户数据,进一步挖掘和洞察客户个体特点、生活习惯、消费偏好和特殊需求,主动为客户提供精准的一整套交互式服务方案和个性化定制服务。
2.2理论基础
2.2.1金融创新理论
金融创新的含义,目前国内外尚无统一的解释。有关金融创新的定义,大多是根据美籍奥地利着名经济学家熊彼特的观点衍生而来。熊彼特于1912年在其成名作《经济发展理论》中对创新所下的定义是:创新是指新的生产函数的建立,也就是企业家对企业要素实行新的组合。
按照这个观点,创新包括技术创新(产品创新与工艺创新)与组织管理上的创新,因为两者均可导致生产函数或供应函数的变化。具体地讲,创新包括五种情形,一是新产品的出现;二是新工艺的应用;三是新资源的开发;四是新市场开拓;五是新的生产组织与管理方式的确立,也称为组织创新。金融创新定义虽然大多源于熊彼特经济创新的概念,但各个定义的内涵差异较大,总括起来对于金融创新的理解有三个层面。
(1)宏观层面的金融创新。该创新将金融创新与金融史上的重大历史变革等同起来,认为整个金融业的发展史就是一部不断创新的历史,金融业的每项重大发展都离不开金融创新。从这个层面上理解金融创新有如下特点:金融创新的时间跨度长,将整个货币信用的发展史视为金融创新史,金融发展史上的每一次重大突破都视为金融创新;金融创新涉及的范围相当广泛,不仅包括金融技术的创新,金融市场的创新;金融服务,产品的创新,金融企业组织和管理方式的创新,金融服务业结构上的创新,而且还包括现代银行业产生以来有关银行业务,银行支付和清算体系,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乃至金融机构,金融布场,金融体系,国际货币制度等方面的历次变革。
(2)中观层面的金融创新。该创新是指上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以后,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中介功能的变化,它可以分为技术创新,产品创新以及制度创新。技术创新是指制造新产品时,采用新的生产要素或重新组合要素,生产方法,管理系统的过程。产品创新是指产品的供给方生产比传统产品性能更好,质量更优的新产品的过程。制度创新则是指一个系统的形成和功能发生了变化。而使系统效率有所提高的过程。从这个层面上,可将金融创新定义为,是政府或金融当局和金融机构为适应经济环境的变化和在金融过程中的内部矛盾运动,防止或转移经营风险和降低成本,为更好地实现流动性,安全性和盈利性目标而逐步改变金融中介功能,创造和组合一个新的高效率的资金营运方式或营运体系的过程。中观层次的金融创新概念不仅把研究的时间限制在60年代以后,而且研究对象也有明确的内涵,因此,大多数关于金融创新理论的研究均釆用此概念。
(3)微观层面的金融创新。该创新仅指金融工具的创新。大致可分为四种类型:一是信用创新型,如用短期信用来实现中期信用。以及分散投资者独家承担贷款风险的票据发行便利等;二是风险转移创新型,它包括能在各经济机构之间相互转移金融工具内在风险,的各种新工具,如货币互换、利率互换等;三是增加流动创新型,它包括能使原有的金融工具提高变现能力和可转换性的新金融工具,如长期贷款的证券化等:四是股权创造创新型,它包括使债权变为股权的各种新金融工具,如附有股权认购书的债券等。
我国学者对此的定义为:金融创新是指金融内部通过各种要素的重新组合和创造性变革所创造或引进的新事物。并认为金融创新大致可归为三类:金融制度创新、金融业务创新和金融组织创新。
中国银监会主席尚福林表示,当前,我国银行业要按照“栅栏”原则推进产品创新,按照“普惠”原则推进服务创新,按照“驱动”原则推进管理制度创新。
尚福林在《中国银行业》撰文指出,金融创新是深化银行业自身改革的必然选择,也是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的必然要求。当前,银行业重点要推进业务产品、服务方式和管理制度方面的金融创新。
按照“栅栏”原则推进产品创新。重点是健全和完善符合信贷类业务、理财类业务、代理类业务和有价证券投资类业务各自特点的规则,设立业务“栅栏”分隔业务风险,同时支持银行业机构在组织流程、风险控制、绩效考核等方面为金融创新提供激励、留出空间。
按照“普惠”原则推进服务创新。规范发展社区支行,推动金融服务进社区。
充分运用移动终端、POS终端、自助设备等服务方法,推动基础金融服务向村一级延伸。以客户为中心优化服务流程,减少客户排队,改进柜面服务,推动解决银行基础服务、特殊群体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和“最后一道岗”,以及普通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等问题。
按照“驱动”原则推进管理制度创新。当前,在农村“三权”抵质押贷款、信贷资产证券化、理财资金投资固定收益型产品、开发主动负债工具和资本补充工具等方面,存在较大制度创新空间。要通过监管引导和市场驱动,提高银行业机构自发创新的积极性和规范性。
近年来,我国传统金融创新步伐加快,同业市场、理财业务、跨市场产品、民间借贷等逐步活跃。与此同时,以互联网金融为代表的新金融业态迅速发展。银行业只有不断创新,加快信息网络技术与金融业务的融合,才能适应市场竞争,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