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根本原因分析法在降低手术室护理不良事件中的应用
[摘要]目的 探讨根本原因分析法在降低手术室不良事件中的应用效果。方法 选择我院手术室护理人员40例,2015年1~12月,没有实施根本 原因分析法实施手术室护理,为对照组;2016年1~12月实施根 本原因分析法手术室护理,为观察组。对照组实施常规手术室护理,观察组采用根本原因分析法护理措施。观察两组的手术室不良事件发生情况,评定两组的手术室护理质量。结果 观察组的手术室护理不良时间发生率为1.0%,低于对照组的6.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观察组的基础护理、专科护理、病房环境、药品和机械评分均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结论 根本原因分析法有助于降低手术室护理不良事件发生率,提高手术室护理质量,值得借鉴。
[关键词]手术室;护理;根本原因分析法;手术室护理不良事件
手术室是对患者进行手术的特殊医院内场所,手术室的护理干预直接影响到手术治疗效果。手术护理效果对降低手术室护理不良事件(如手术器械数量不对、设备损坏、药液外漏、药品准备不全等)起着重要作用。提高手术室护理质量是改善手术室护理效果的关键。根本原因分析法(root cause analysis,RCA)是结构法问题处理法[1-3],通 过找出问题出现的根本原因,来制定解决问题的处理措施,处理问题不是单单停留在问题表面,而是找出根本性的处理解决方案[4-5].根本原因分析法应用于手术室护理,就是找出导致手术室护理不良事件的根本问题,通过根本性的护理干预措施来降低其发生率,提高手术效果[6].据此,观察根本原因分析法在我院手术室护理干预中的效果,现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择我院2015年1月~2016年12月手术室护理人员共40名(其中1名是男性护理工作人员),手术室护理人员年龄21~46岁,平均(35.1±6.7)岁,学历分 布:本 科 学 历17名、专 科 学 历20名、中 专 学 历3名。所选护理人员均愿意参与本实验研究,并能够完成实验中所及项目和操作。其中2015年1~12月为没有实施根本原因分析法手术室护理干预,为对照组;2016年1~12月实施根本原因分析法手术室护理干预,为观察组。
1.2 方法
对照组没有实施根本原因分析法实施手术室护理干预,根据常规手术室护理干预进行(手术室消毒、术前访视、手术中护理、术后手术室护理等)。观察组采用根本原因分析法实施手术护理干预。①清楚已经发生的手术室护理不良事件,如手术器械数量不对、物品准备不全、贵重仪器损坏、药物器械摆放不规范、药物外漏、药品仪器标识不清等。 ②找出不良事件发生的原因:采用时间轴和事件流程图对发生的不良事件进行描述,描述时要体现发生的相关人员、时间、地点及如何发生的,并对不良事件发生的先后顺序进行确认,列出可能导致手术室护理不良事件发生的护理程序、护理操作执行过程,对上述执行情况和已经建立的制定进行对照,了解符合情况,同时列出可能导致事件发生的人为因素、技术因素、设备因素及其他不可控因素。通过收集资料及分析相关原因,找出原因并探讨解决上述因素的方法。③确定导致不良事件的根本原因:对已经收集到的相关治疗通过组织领导、人力资源、环境设备等系统进行分析,确定出导致不良事件的根本原因,如设备保养不到位、维修不力、工作责任心不够、不能按照操作规程实施护理等。④根据导致不良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制定和修改护理干预措施,通过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技术培训、强化手术室安全 护理意识、提 高护理人员 安全教育知识、定期举办相关培训班等形式来减少不良事件发生率[7-8].
1.3 观察指标
对照组和观察组在实验期间分别抽检400次,记录抽检中不良事件(手术器械数量不对、物品准备不全、贵重仪器损坏、药物器械摆放不规范、药物外漏、药品仪器标识不清)发生次数。评估两组实验期间的护理质量,对基础护理、专科护理、病房环境、药品和器械四个方面进行质量评估,每项质量评估总分数为100分,评估两组各项得分情况。
1.4 统计学处理
采用统计学软件SPSS 20.0分析数据,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x±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采用χ2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 两组手术室不良事件发生率的比较
观察组手术室不良时间发生率为1.0%,低于对照组的6.5%,观察组手术室不良事件发生率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6.7619,P=0.0000) 2.2 两组护理质量评分的比较观察组基础护理、专科护理、病房环境、药品和机械评分均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3讨论根本原因分析法在商业企业、工厂等方面应用较多。根本原因分析法是结构化处理问题方法之一,是通过找出发生某个问题的根本原因,并针对根本原因找出解决此问题的方法,它不是单纯解决问题的表象,而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并把根本解决问题实施系统化,及早预防,降低不良事件发生率[9-10].随 着医护技术及理念发展,采用根本原因分析法来查找医学中的导致问题发生的根本问题也逐渐有所应用。把根本原因分析法应用于医学就是对产生的重大不安全事件进行根本原因分析,找出解决现存问题的根本方法,提高医护质量。传统的护理管理对手术室护理不良事件归罪于某个护士,是某个当事护理人员的差错,这是把手术室护理不良事件孤立起来看待的,其实某个手术室护理不良事件的发生是多因素参与下的、复杂的,所以,有研究认为,某个不良事件中的人的原因难以改进,但可以通过整个事件过程,找出缺陷,提高管理,从而降低不良事件发生率,这就是根因分析法的应用[11-13].
再者,当根本原因分析法应用于护理中时,要对不良事件进行分级,根据不良事件分级情况,当事件发生后能够立即确定事件的等级,同时能够缩短讨论时间,能够及时找出近端原因,避免以后发生类似错误。根本原因分析法应用于医护工作中有助于找出导致医护操作错误的措施,并能够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在手术室应用根 本原因分析 法 有 助 于 提 高 手 术室护理质量[14-16].本文中,观察组实施根本原因分析法后,观察组的根本原因分析法在手术室护理中应用后,观察组手术室不良事件发生率显着低于对照组,说明采用根本原因分析法后,能够有效找出手术室不良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而后根据根本原因来制定相关手术室护理干预措施,从而有助于降低手术室不良事件发生率[17-19].再者,采用根本原因分析法后,手术室护理质量也得到显着提高,观察组手术室护理质量评分显着高于对照组,说明找出导致手术室不良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后,手术室的护理质量会因此而提高[20],所 以,根本原因分析法有助于降低手术室护理不良事件发生率,提高手术室护理效果,值得借鉴。
[参考文献]
[1]邹丽娟,常后婵,王慕华,等。根本原因分析法在手术室输血安全管理中的应用[J].护理学杂志,2012,27(14):6-7.
[2]徐玉云,黄燕梅。根本原因分析法在降低手术室护理不良事件中的应用[J].现代临床护理,2012,11(7):76-77.
[3]张 凤兰。根本原因分析法 在患者用药护理中的应用[J].齐鲁护理杂志,2011,17(30):82-84.
[4]葛志娟。手术室护理不良事件的防范措施[J].中国肿瘤外科杂志,2011,3(1):61-62.
[5]陈 杏秀。RCA(根 因分析法)在手术室护理安全管理中的应用[J].中国医学创新,2015,12(13):96-99.
[6]郑小伟,王泠。根本原因分析在护理安全管理中的应用[J].中国护理管理,2009,9(6):66-68.
[7]魏萍,王兰,手术室护理差错归因调查分析及相关对策[J].齐鲁护理杂志,2013,19(18):60-62.
[8]常后婵,戴红霞,钟爱玲,等。手术室护理质量综合评价指标在手术室持续质量改进中的应用研究[J].中国护理管理,2013,13(5):14-16.
[9]吴德全。根因分析法在急诊急救护理不良事件管理中应用的效果评价[J].中国实用护理杂志,2013,29(28):72-74.
[10]方岁妹,徐树霞,丁玲,等。根因分析法在给药护理不良事件中应用的效果评价[J].中国实用护理杂志,2013,2(10):69-70.
[11]杨琼,王晓俊,李世荣,等。根因分析法在缓解手术室急诊腹外伤患者负面情绪中的效果观察[J].中国医药导报,2013,10(20):151-153.
[12]吴传芳,李大波。根因分析法在血液透析护理不良事件中的应用效果[J].国际护理学杂志,2016,35(23):32873289,
[13]李学勤,吴燕,马风妹,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根因分析及对策研究[J].中国实用护理杂志,2015,31(22):1686-1690.
[14]王 桂兰,彭红,张铭鹰,等。根因 分析法在儿科护理不良事件管理中的应用研究[J].中外医学研究,2014,12(25):90-92.
[15]向凤玲,田继书。根因分析法在预防精神科口服给药错误管理中的应用[J].齐鲁护理杂志,2016,22(6):109-112.
[16]谢 玲玲。根因分析法对肺 癌患者PICC相 关并发症的影响[J].国际护理学杂志,2017,36(2):286-288.
[17]邬玲玲,张晨霞,竺雪红,等。根因分析法在医护技耦合性给药错误中的应用[J].护理与康复,2014,13(4):383-385.
[18]沈 鹏,胡超娅,卢芹,等。基 于根因分析法的ICU护 理缺陷原因分析与防范管理对策[J].中外医学研究,2016,14(7):89-91.
[19]马 丽萍,唐慧。根本原因分析 法在护理不良事件分析中的应用[J].浙江临床医学,2017,19(2):360-361.
[20]刘育红。根本原因分析法 在提高婴幼儿静脉采血成功率中的应用及护理伦理思考[J].中国医学伦理学,2017,30(2):224-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