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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制造业转型面临的困境分析

来源:学术堂 作者:陈老师
发布于:2016-12-21 共2664字
  3.2 广东省制造业转型升级面临的困境分析
  
  3.2.1 研发投入比例低,自主创新不足
  
  据调查广东很多企业目前仍然是被动接受自主创新,虽然有创新意识,也相信创新可以带来高收益但意愿不强。政府虽然有出台优惠政策来促进科研创新,但是相当一部分企业对此了解不够,兴趣不高。很多的企业非常务实,也就是只关心所生产的的产品是否有销路,是否能赚取利润,而对自主创新,则是可有可无。即使有部分企业创新意识较强,但其创新路径也是技术模仿,也就是着重关注改良产品的外观和实用性,而不是产品本质的创新,可以说是自主创新层次较低。
  
  另外相当数量的企业未建立企业创新激励机制,缺乏激励的长期性措施。超过 90%的企业采取发放奖金、提高岗位工资等方式,也有部分企业采取分配住房奖励制度,只有极少数企业以分配股权或者期权作为激励手段。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并非一朝一夕,所以短期性的激励措施收效并不显着,但是企业又缺乏长期性额激励措施,这样就严重制约了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
  
  高素质人才匮乏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在调研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几乎所有的企业都将高素质人才的匮乏作为其创新面临的最主要障碍,并且这种匮乏不仅仅局限于高级科研人才,更严重的是操作层面的、懂技术的高级技工奇缺。企业技术人才储备严重不足,致使新产品的开发能力较弱、一些好的想法与项目无法顺利实施。
  
  笔者根据统计年鉴资料整理得出图 3-9,2005 年-2013 年 2012 年 R&D 经费支出占 GDP 比重,和表 3-6,部分国家和地区 R&D 经费支出占 GDP 的比重以及。其中,2005 年比重仅为 1.12%.接下来几年持续上升,2006 年为 1.19%,2007 年上升至 1.3%,2008 年增至 1.41%,2009 年为 1.65%,2010 达到 1.76%,2011 年持续上升达 1.96%.在 2012 年首次突破 2%,达到 2. 17%,在 2013 年达到 2.32%.在 2011 年的时候,全球来看是韩国领先,达到 4.03%;其次是芬兰、日本、丹麦和中国台北,分别达到 3.78%、3.39%、3.09%和 3.02%;德国、美国、奥地利、法国、新加坡和比利时等国的比重都在 2.0%以上;广东省为 1.96%.
  
  国际经验数据表明,一个经济体的 R&D 经费支出占 GDP 比重在 3% 以上,才能主要依靠科技创新驱动经济增长。而广东省的占比还远没有达到。相比之下,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3.2.2 价值链的中低端位置阻碍其转型升级
  
  与发达国家或地区相比,广东省制造业发展拥有的优势就是丰富的劳动力和廉价的土地资源,而资本和技术则相对来说比较稀缺。而资本和技术的附加值又远远高于劳动力,所以注定了凭借劳动力资源发展起来劳动密集型产业所获取的价值不高。另外广东省所具有的劳动力整体素质普遍不高,导致研发设计缺乏人力资本支撑,因而生产水平处在技术含量较低的加工制造环节,金额阻碍了产业的转型升级。
  
  政策供给的缺陷所导致制造业对外资的严重依赖也限制了其向“微笑曲线”两端延伸的可能。首先由于出口退税等政策的激励,许多制造企业生产过程中所需的原材料宁可从国外用高价格进口也不愿意在国内市场上低价采购;同时也阻碍了以保税区仓库交货进行出口的制造企业价值链向仓储、运输的延伸;其次政策上对开展加工贸易的企业实行的是“不限地区、不限商品、不限企业”的宽松保税政策和比较开放式管理政策,无论简单工艺加工贸易和高附加值加工贸易,都无差别地给予优惠。这样就相当于鼓励了外商的无根加工。在 GDP 指标考量和出口至上的路径依赖背景下,广东省的制造业难以转型升级。
  
  制造业中低端位置导致产品竞争力不足。首先产品质量不够稳定,由于技术等原因广东的一些制造产品在世界范围内还很难达到行业内高标准;其次自主研发能力不强,缺少核心技术和自有品牌,限制了制造业价值链环节的提升;另外,本省制造业的产品多是以低技术含量的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即使存在少量的高新技术产品,其加工过程也较短、生产过程的关键环节在国外或是为外国所掌握等。
  
  3.2.3 转型升级的相关制度供给不足
  
  制度供给不足阻碍了产业转型升级。首先,目前对私有财产权和知识产权的保护方面意识还比较淡薄、相关的法律制度也不健全,经常会存在多头执法或执法不严等问题,甚至还存在很多企业商标被抢注的情况。财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不力,使产业转型升级缺乏动力。产业向高附加值产业或知识技术密集型产业升级,离不开财产权和知识产权的保护,否则企业不愿承担升级带来的风险,而宁愿通过模仿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求生存。
  
  其次当前我国实行的是城乡二元土地制度,城市为土地国有制,居民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农村为土地集体所有制,农民的土地归集体所有。两种土地所有制之间是不平等的,还没有实现同地同权同价。这样的土地制度十分有利于房地产投机,不利于产业转型升级。目前中国地方政府利用这一土地制度,低价从农村集体获得土地,通过土地整理后再高价卖出去,由此获得巨大的土地差价收入,形成“土地财政”.这种土地制度使得房地产投机盛行,地方政府、企业和投资者都没有心思发展实业,更没有心思冒风险去推进实业领域的产业和产品转型升级。
  
  再次,政府职能定位和干部考核制度不利于产业转型升级。现代政府本是服务型政府,其基本职责是为民众提供各种公共服务,对干部应侧重公共服务能力和服务绩效的考核。但目前各级政府主要表现为经济型政府,主要职责是抓经济工作,特别是抓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等,对干部的考核侧重考核 GDP 增速、财政收入、工业增加值和固定资产投资等。在此 GDP 导向的政府体制和考核制度下,各级政府主要热衷于产业发展速度的提升、产业发展规模的扩大,而对投入多、风险大、对短期政绩贡献不明显的产业转型升级不感兴趣。
  
  另外,价格机制没有理顺,使资源配置没有朝有利于产业转型升级的方向转变。价格是最重要的经济信号,涉及到各个主体的成本和收益,引导着资源配置的方向。如果有利于产业转型升级的产品价格能够反映其稀缺性和价值,则资源就会自动向产业转型升级领域流动。但目前有利于产业转型升级产品或服务(如知识产品或服务、生态产品等)的价格形成机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而不利于产业转型升级的要素价格(如土地价格、资金价格、利率等)则偏高,使得资源大规模向房地产和金融等投机领域聚集。
  
  最后,财税金融支持不到位,没有形成对产业转型升级的有效激励。产业和产品转型升级,需要大规模投入,存在一定的风险,仅靠企业和市场的自发行为还不够,还需要政府的支持。政府支持产业转型升级最有效的手段是财税金融政策。但目前虽然已针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出台了很多财税金融政策,但政策还不完善、不配套,缺乏操作性措施,政策的落实也未到位,特别是减税、风险补偿等方面的政策缺失大量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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