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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电力市场空间结构模式设计的原理分析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5-04-13 共9917字

  3.2国外电力市场空间结构模式设计的原理分析
  
  3.2.1空间结构模式影响因素分析

  电力市场空间结构是根据电力市场运行的地理区域或行政区域基础以及是否有区域间的市场互联而划分的,典型的空间结构有以下四种,独立运作的省(州)级电力市场、过渡性区域电力市场、统一运作的国家电力市场、优化协调的跨国电力市场。1实质上,这几种空间结构模式是不同范围的区域独立运作或联营的选择,而影响区域独立或联营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点:

  (1)资源因素的影响。

  资源缺乏或分布不均的区域,由于电源中心与负荷中心距离远,会产生网损严重、电价过高等问题,其独立运作的经济性与安全性都较差,在具备一定的联营条件下最好选择区域联营的模式,从而与其它区域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2)容量充裕因素的影响。

  考虑电力消费的峰谷时段特征,电力市场需要保证一定的容量充裕度,以抵抗消费高峰时的系统运行风险。对于容量充裕度较高的区域可以选择独立运作模式,而对于备用容量不足的区域市场,独立运作则存在潜在的安全风险。在区域联营条件下,当遇到用电高峰时段时,充裕度高的区域可以为充裕度低的区域提供有偿的安全保障,同时可以获得一些备用成本的补贴。因此容量充裕度互补的相邻区域实行区域联营对于双方都是有益的。

  (3)技术支持因素的影响。

  区域电力市场联营或者实现更大范围的统一运作电力市场,需要先进的技术支持系统,一方面构建透明的电力市场交易平台,给出市场信号引导市场参与者,另一方面以公平的市场规则进行高效的运作。

  (4)市场机制因素的影响。

  独立运作的电力市场之间实现联营需要考虑市场机制的对接问题,如交易的规则、定价机制、相关的监管体系以及统一的调度机构。电力联营的成效如何,能否在更大的范围引入竞争机制,能否实现各区域间的优势互补,市场机制起了很重要的作用。

  (5)外部经济文化发展条件的影响。

  经济文化等外部条件因素也可能会影响电力市场空间结构的选择,对于两个经济文化背景有较大差异的区域联营,特别是建立一个统一运作的跨国电力市场,外部条件的较大差异可能会影响到统一市场平台的建立,使得无法在更大区域范围内实现市场的有效运作。

  3.2.2独立运作的省(州)级电力市场结构模式

  3.2.2.1结构模式与模式特点

  1、结构模式。

  省(州)级市场独立运作,在固定区域内从事发,输,配和售的各项业务的竞争市场。市场参与者包括允许入网经营的:发电企业、购电企业、电力终端客户、电网服务企业、电力调度中心,以及负责稳定维护市场秩序的市场运营部门、监管部门等。省内的电厂独立运营,它们充当了发电商的角色;购电商又成为批发商,在市场中向发电商批发电力能源,加价后分销给终端户;输配企业在电网中作为服务企业,搭建发电商、购电商、终端客户的传输桥梁,在电力市场提供专业的输、配服务,并收取过网费及附加费。调度中心与市场监管部门独立于电力市场外,分别开展能源调度和市场监督工作。

  2、模式特点。

  该模式最大的特点就是以一个省(州)为限开展电力市场竞争,各市场成员只能在有限的区域内参与竞争或提供服务。在独立运作的省(州)级电力市场中,各市场参与者(发电商、零售商、中间商和集成商)都可以通过电力交易中心进行期货电量交易。在交易市场上,一切参与者的买卖行为均在电力交易中心的平台上开展。电力交易中心的参与者将交易的需求和期望的报价向电力需求中心提报,并在此平台上结算。调度中心由电力交易平台上接收了电力需求和报价,按照优先顺序进行结算,并提供相应的各种辅助服务。在运行过程中,调度中心能够通过时时监控对能源进行及时配置,保持电力供需平衡。

  3、适用性分析。

  要想建立成功地独立运作的省(州)级电力市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信息传递迅速,这就要求有完备的程序和软件方面的技术支持。这样各市场成员就可以根据市场信息及时做出相应的措施,没有时间滞后性,市场会根据供求关系的变化做出积极准确的回应。

  (2)市场参与者构成完整,法规政策完善,而且制定的法规必须遵守市场发展的规则,有效实用且对市场发展具有鲜明的指引,不能因为局部利益、短期利益而失去长远的发展前景。

  (3)有充足的系统容量裕度。电力市场的安全稳定是不可忽视的重要目标,为实现市场的稳定运行,必须是系统有充足的容量裕度。如果独立运作的省(州)级电力市场系统容量裕度偏低,该电力市场抗击风险的能力就较弱,则不适合进行独立的运作。

  3.2.2.2美国加州省级电力市场结构模式

  1、选择该模式的背景

  加州在1980年幵始着手酝酿电力改革,建立电力市场,在世界上属于较早的。

  加州的电力市场改革受到了国内和国际多方面的影响。

  在加州内,昂贵核电投资的遗留问题和在20世纪70和80年代签订的长期合同存在问题,这使得加州零售电价到20世纪80和90年代早期持续上升,很多用户将这种情况归咎于电力公司的垄断经营,特别是工业用户希望打破垄断,建立充满竞争的电力市场。同时,美国公用事业缺乏效率,成为公众的议论焦点。

  2、改革过程

  在90年代初,加州电力企业为两个最大的民营公司,太平洋煤气电力公司(PG&E)和南加州爱迪生公司(SCE),还有最大的市政拥有的公用事业局——洛杉肌水电部(LADWP)和一个中等规模的民营公用事业公司,即圣地亚哥煤气电力公司(SDG&E)。

  在加州零售电价持续上升的压力,其他产业解除管制成绩显着的外在条件,以及加州大的工业用户和非公用发电公司鼓动下,加州开始进行电力市场改革。

  公用事业委员会逐步开放大客户的拥有自主选择的权力。受工业用卢和公众的双重影响,加州政府最终同意对所有用户幵放零售选择权,鼓励大的民营公司(IOU)卖出部分发电资产,以产生新的机构来监视新的重组市场。

  1998年春季,3个主要的民营电力公司出售了大部分的火电厂。虽然早在1998年8月,就有迹象表明市场力问题的存在,但是在1999年春天第二轮的发电资产剥离幵始后,并没有什么争议,第二轮的剥离事实上增加了南加州的发电所有权的集中程度。在需求侧,尽管用户有选择供电商的权利,但大多数用户仍然留在原来的供电公司。三大民营电力公司几乎成了加州市场的仅有买主,同时这些公用事业公司保有大量核电和水电,并有与小独立发电商1990年签订的合同。

  但是在电力新管理模型运行仅仅两年后,加州电能匮乏,负荷空前紧张,州内停限电状况频发,电力批发价格迅速飘升。而由于零售价格受到管制,无法与批发市场的电价形成联动,各供电公司或零售商陷入危机。2001年初,加州电力交易中心破产关停,这次不成功的改革成为各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教训。

  随后加州总结电力市场改革的失败教训,重启电力改革模式,提出了全面设计市场改革计划,还对市场交易协议提出相应的意见。为次,加州ISO对MD02新改革提出了共分三步的实施计划,已经投入运行的只有第一阶段。第一阶段分第一阶段A和第一阶段B,阶段A的主要改革项目是“自动削减市场力程序,阶段B的主要改革项目有两个,一个是实施市场运用程序,包括实时经济调度和实时机组组合,满足系统平衡能量的需求与经济调度,另一个是“调度偏差惩罚”,主要目的是促使发电机组遵循ISO的调度指令,减少发电偏差。‘在设计和实施第一阶段改革项目的同时,加州ISO也不停地在修改和完善第二和第三阶段的项目设计和规划。2004年,加州将第二、三阶段的所有思想合并,改名为“市场重新设计及技术更新”,简称MRTU。

  3、经验分析

  尽管加州的电力市场改革具有很强的前瞻性和典型性,但是加州电力市场最终以加州危机成为各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教训,主要原因就在于:电力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仅仅依靠市场的“手”来管控,而放松了政府的管制,必然使电力市场的供应和安全风险充分释放出来,下面将从表层原因和深层原因两方面对加州危机的成因进行分析:

  (1)表层原因。

  首先,电力负荷增长速度远高于经济发展。90年代末,美国经济迅速发展,电力市场发展缓慢制约了电力需求。

  其次,经济发展和电力工业发展不匹配,电力基础落后。2001年1月,当用电需求高涨时,由于输电容量不足,加上西部周边州的需求增长比加州还高,无法从州外获得足够的电力,为抬高价格提供条件。

  第三,一次能源价格的价格突增打乱了电力市场改革的步伐,电力企业成本上升倒逼电力市场改革停滞。

  (2)深层原因。

  第一,期货合约市场与电力市场尚未全面融合。电力市场的供求平衡要靠短期现货市场和中长期期货市场相结合,单单依靠现货市场往往使市场公平的天平倒向供货的一方。因此,电力市场的竞争性必须建立在计划性的前提上,这将有利于电能的供求平衡和电价的稳定。

  第二,市场改革的关键电价缺乏有效的疏导。天然气的涨价带动批发电力成本无法疏导至终端用户,致使售电公司承担了巨额损失。

  第三,对市场套利行为的管控机制缺失。由于电量市场和其他市场结算不同步,发电者可以通过虚报价不被调用的方式逃避薄利销售,而后通过在紧缺的时时交易市场报高价获得丰厚的利润。在市场中处于寡头地位的大型企业助推了电价上涨。

  第四,电力商品的缺乏弹性,导致市场对电力需求缺少引导。加州在面对电能随能源价格波动时输配电价上涨。同时,终端的销售电价不受市场引导,由政府限定,抑制了电能商品的需求弹性,市场无法受到需求侧、电价的限制。

  第五,在电力市场改革过程中,危机意识不足。整个加州电力危机从爆发到电力危机结束持续了将近半年,在这半年时间里,联邦能源管理委员会就如何解决加州电力问题与加州政府幵展了多次商讨,但始终未能讨论出一个解决危机的方案。正是因为缺乏一个完善的危机预警、报告和纠正机制,加州电力危机造成了重大影响和损失。

  3.2.3区域联营的区域电力市场结构模式

  3.2.3.1结构模式与模式特点

  1、结构模式原理。

  电力市场理论认为:为保障电力供应的可靠,高效,应当在一个区域中建立统一调度中心,实现输配一体化经营。电力市场经营范围越大,市场竞争越充分,有利于电力资源优化配置。然而,电力产品的特殊性决定了电力市场的垄断性;发、输、配和用电具有瞬时性,因此电能的安全交换离不开电网的可靠稳定。全国性的电力市场虽然拥有丰富的资源,但是完全开放的电力市场需要高端的技术支持,完备的安全稳定运行条件,需要一个统筹平衡的调度的机构来平衡电力市场的工序以及解决输电约束、输电损耗、阻塞以及合约和潮流不是一一对应的问题。为了实现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的优化配置,促进竞争,同时保证电能供需平衡,便产生了电力联营的思想,即区域电力市场。

  2、模式特点。

  区域性电力市场具有以下特点:

  (1)电力市场不以省为单位,有助于消除省间壁垒,实现资源在全区域内优化配置;(2)统一平衡全区域内的电网调度,在电网运行出现故障的情况下,能够保证调度及时调控整个区域电网的供电情况,平衡电力供需平衡,防止事态发展,保证电网可靠稳定运行。

  (3)实现高配置内电源容量,补充电源种类,加大电网的备用电源,增加电网间的互相拉手,实现电网互为备用,实现电网高可靠性供电。

  (4)提高跨省的电网辅助服务能力,扩大辅助服务市场的规模,实现网间辅助服务充分竞争,优化辅助服务水平,降低辅助服务费用,进一步保证电网安全供电。

  3、适用性分析。

  区域电力市场在破解省间的保护上有较好的作用,可以实现区域内资源均衡,合理配置。对于资源分配不均,电源中心和负荷中心相距较远,电网结构比较脆弱,实现全国性电力市场有较大困难的国家(地区)来说,区域电力市场无疑是一种两全其美的方法。

  受电网结构复杂,市场参与者繁杂等因素影响,区域的电力市场的软件开发与运行缺乏统一,交易系统的衔接不畅将影响交易结算速度。

  3.2.3.2美国PJM区域电力市场结构模式

  1、选择该模式的背景。

  PJM的建立不仅受到经济成本因素的影响,而且还与政府对电力发展的指导方式有关。

  PJM成立于1927年,但早在1927年的前几年,PJM的前身就已认识到通过将各系统的孤立厂站互联,可以实现包括降低装机和备用容量、减少运行成本和提高供电可靠性在内的电力联营优势。对电力联营方式经济效益的研究表明,该方式可年均节约5000万美元左右费用'。而且通过建立一个紧密型的电力联营体,可以以一个单一的控制区域模式运行。通过接收集中统一调度,控制区域内的所有发电设施,维持并控制其发电资源运行。

  美国政府在PJM区域电力市场的建设中也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1923年,美国商务部长胡佛组织召开了胡佛能源会议(Hoover Superpower Conference),会议决定联邦州协调合作,以促进东海岸地区的能源发展。在经济效益和政府支持的双重作用下,在 20 世纪 20 年代,PECO、PPL、Atlantic Electric、DelmarvaPower、BGE等电力企业就已经实现了系统互联,这就是PJM区域电力市场模型的雏形。

  2、改革过程。

  PJM成立于1927年,1992年,美国的能源政策提出:“要持续推动能源市场的竞争力”。美国联邦能源委员会(FERC)为了能够开放电力市场竞争,于1996年下令要求公众服务的输电网必须放开。之后,联邦政府又提出改革要求,1997年PJM经过改组建成“PJM联网有限责任公司”,着手开展输电网络的市场化改革,逐渐放开输电环节,为引入竞争提供条件,在美国区域内建立起第一个开放的,具有竞争条件的电力市场。

  经过PJM组织不断改组改革,PJM市场也不断发展完善。PJM组织是美国三家电力公司组建的一个电力合作组织,包括区域涵盖三个州:如新泽西州、宾夕法尼亚州和马里兰州。PJM组织在美国,乃至全世界都是首个电力写作组织,建成了全北美地区一个庞大的电力输电网络系统,专门协调处理三大州的电能交易。

  区域电力市场的特点是,在交易公平、信息公开的市场中,交易者不仅能够购买日前和实时的电能,而且能够全面掌握电价、线损等交易信息,还可以在市场的组织下,辅助服务和备用容量的价格提报。这种模式下,借助物理和金融市场的有效协作,更好的实现电力市场的作用。

  3、经验分析。

  PJM市场的成功经验,被全球电力行业赞誉为市场联营成功的典范,从其电力市场的筹建、发展、成熟以及市场运作情况来看,市场的运行成功的原因在于:

  (1)电力市场的改革和发展是在一个外部环境稳定的环境下孕育而成,并且需要逐步、缓慢的发展过程。

  (2)为使市场参与者能够拥有充分的选择权、必要的防范风险手段,电力市场的交易机制应当是完善的、交易产品应当是丰富、多样的。

  (3)电力市场必须有调度控制中心统一调控,保证电力供应的安全可靠。

  (4)电力市场必须有统一的完善的电力交易制度,服务定价机制以及各种交易相关的规范准则。

  3.2.4统一运作的国家电力市场结构模式

  3.2.4.1结构模式与模式特点

  1、结构模式。

  统一运作的国家电力市场结构模式是具有竞争性、统一的国家电力市场,是为电力供应和需求提供保障的,开放的输配电市场。

  国家电力市场的参与者包括电力市场规制者、发电方、输配方、售电方和市场辅助参与者。其中,电力市场规制者是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建立市场交易的基础设施;调度发电方的机组出力;负责清算交易价格;负责市场运营;负责电网系统稳定;负责市场使用费和辅助服务费。

  电力市场中,发电商即电能的卖方,是电源的提供者,向电力市场提供能源以及其他服务。输配电公司即是电能传输的承载者,在电力市场中提供电能输配服务以及其他相关服务。其中,输配电又分为高压输电网络和低压配电网络。高压输电网络是通常从电源点经过远距离传输将电能送至负荷中心,输电公司通过向客户收取输电费用来维持企业运营;低压配电网络是指经高压网络输送后,将高压电能变为低压电能,经低压网络再送至最终客户。相比较高压输电网络,低压配电网络的技术要求和安全要求都较低。终端客户不仅包括电力批发商、夏售商,还包括终端电力客户。批发商、夏售商从市场中批发电力,最终向终端客户零售,以获取差价;终端用户也可以在市场中直接成为交易者,使用终端电能,但需要达到一定的资质或条件,并交纳一定的成员费用,直接从市场以现货价格购买电力。

  2、模式特点。

  国家级电力市场的特点是:国家电力管理公司负责全国电力市场的运营,统一调配电力资源,并实施电力市场的监管。在国家电力市场管理公司的监管下,国家强制市场参与者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现货交易,即全部电量竞价,所有参与市场的生产者和消费者都要通过电力库(POOL)'进行交易,但市场成员之间可以签订差价合约来规避市场风险。

  3、适用性分析。

  对于区域电网联系比较紧密,电力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的国家,可以很容易建立起国家级的电力市场。但并不是说,区域电网联系不够紧密的地区就无法建立统一的国家电力市场。实践证明,国家电力市场需要有效地管理机制和循序渐进的改革,在国家的监管指引下,电力市场不仅要保证电力交易有序进行,还要保证市场各省(州)之间能源的优化配置,能够使电网信息资源共享、交流通畅。

  3.2.4.2澳大利亚统一国家电力市场结构模式

  1、选择该模式的背景。

  (1)上世纪90年代以前,澳大利亚政府将监督管理的权力下放至各州。电力运营资金和负债均由政府承担,并纳入纳入政府预算。电力发展所需投入的资金巨大,使各州政府财政负担沉重,迫切希望建立统一的国家级电力市场,以期缓解州政府负担。

  (2)原来的电力管理体制是垂直垄断的,这种体制使电力市场缺乏竞争,效率低下;电价上涨,降低了竞争水平;而且电力公司工作人员繁冗、工作效率低下、电网维护成本高居高不下,社会满意度日益下滑,迫切需要力改革。

  (3)电力市场的垄断经营使得电力公司在社会经济中的话语权增强,政府难以对其实现管控。为了加强政府对整个电力行业的监管、提高剩余容量的应用、降低政府的风险,需要建立统一的全国电力市场。在该市场中通过统一的管理和协调,可以做到简化机构,节省经费,而且还降低了垄断的电力公司的市场力。

  

  2、改革过程。

  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澳大利亚开始规划市场改革,成立了电网管理委员会和电力市场法规行政局(NECA)两大政府部门,并组建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AGCC)对政府的电力市场改革进行指导和监督。1993-1994年间,澳大利亚开展市场规划与设计。维多利亚州率先启动市场改革。其他各州以维多利亚州为模板推进改革。随着新南威尔士州电力市场、昆士兰州电力市场的逐步建立,澳大利亚国家电力市场正式运作,成为世界上仅有的运行成功的国家级电力市场。

  澳大利亚电力市场运营有一套规则:要求发电企业的装机容量大于50国以上的,必须依照竞价的方式,将电力出售给电力联营体,通常称为电力库,电能批发商和其他电能购买方从电力库购得电能后,通过输电、配电的过程将电能传输至终端,按照市场的价格向用户收取电费。电能交易市场的调度员根据发电公司的售电报价来竞争上网,如果电能报价过高,可能失去发电上网的权利。用户通过叫价来争取购电的权利,如果电能报价过低,也将失去购买的权利。因此,边际成本成为报价的主要依据。发电企业根据卖给电力联营体,即电力库的电能计售电收入,电能批发商和其他电能购买方按照电能使用量来缴纳电费。另外,发电企业和电能批发商还可以通过其他交易方式在联营机构之外进行交易,如套期图利合同。这些投机保值合同作成为金融市场的交易手段,具有风险较小,收益稳定成为电力市场交易的良好补充。

  3、经验分析。

  澳大利亚国家电力市场改革取得了显着的成效:首先提高了资本和资源的利用率,提高了澳大利亚电力经济的国际竞争力;竞争提高了电力工业发展的效率;第三,消除了公用设施的垄断和市场操控能力;第四,减少了备用容量,更有效地利用发电资产;第五,鼓励零售创新,满足了不同客户需求。

  3.2.5优化协调旳跨国电力市场结构模式

  3.2.5.1结构模式与模式特点

  1、结构模式。

  跨国电力市场是一种最大范围的联营电力市场,其基本原理与区域联营的类似,都是为了促进竞争,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之所以会出现这种跨国的电力市场,最主要的原因在于各国之间资源的互补性,例如火电与水电、火电与核电、水电与核电的互补和备用,为各国之间电力的频繁交易提供可能。通过国家间的联营和电力交易,使得资源单一或稀缺的国家可以利用他国的互补资源充分发挥本国资源的优势,各国之间也通过资源的互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达到利用的最高效率,使得各国经济的均衡发展。

  2、模式特点。

  电力交易所和各国电网公司组成跨国电力市场,市场参与者为各电力公司。

  电力公司通常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在区域内拥有自营的输配电网络,<在自己的输配电网络上开展购售电业务;另一种是仅拥有购电合同和售电合同,以及拥有输配电服务协议,在购电、售电同时向输配电公司缴纳上网服务费。

  该运作模式具有以下特点:

  (1)该电力市场第一次打破了国家的区域概念,在一个更广阔的范围内进行电力市场的运作,对这个市场的监管不再是一个国家的行政机构,而是有几个国家共同组成的市场监管者。

  (2)各国没有自己的电力交易市场,所有的交易都在跨国交易电力市场上开展;各国的现货交易也是在同一个交易所平台下,遵守统一的现货市场交易规则进行的。

  (3)在国际间电能市场的买卖合约中,期货、现货以及实时交易并不在相同的交易机构:现货、期货在同一个电力交易所,而实时交易则是分别在独自的电网公司。

  (4)跨国交易市场将现货、期货、实时交易统一纳入一个电力市场中,这个电力市场对买者和卖者是完全开放的,电力市场的所有参与者均可以通过电力库开展交易。电力交易方式有两种,一是在市场平台上交易,二是直接对话交易。

  3、适用性分析。

  (1)建立统一的跨国电力市场,要求参加这个电力市场的国家之间有比较大的能源互补性。

  (2)要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不同国家间的电网建设水平十分接近。各个国家间的电网实现了较好的互联。

  (3)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文化背景相似,这样才便于建立国与国间的运行协调机制和联合电网的安全体系。

  (4)要建立起公平合理的监管体系,对各国的市场参与者都必须给与无歧视和无差别的待遇。

  3.2.5.2北欧四国跨国电力市场结构模式

  1、选择该模式的背景。

  北欧各国能够采用跨国电力市场模式,主要原因为:

  (1)资源互补性。电力市场建设的意义就在于:优化资源配置。挪威、瑞典等四国的特点,就是水电均集中在北部,经济欠发达,能源需量少;火电均集中在南部,经济能源需求大。这种北欧区域性的资源互补为电力跨国交易提供可仓巨。

  (2)单一市场过集中。规模较大的电力公司为了保持市场竞争力,不愿意再拆分为多个小公司,建立一个跨国市场无疑成为最佳选择。

  (3)北欧跨国电力市场的建立获得了各国政府的帮扶和支持,建立一个泛北欧的竞争性的电力市场。

  (4)北欧各市场成员国均对北欧输电运营合作组织充满希望,对实现各国电力工业发展充满信息,希望北欧的电力市场能通过该组织进一步合作。

  2、改革过程。

  挪威是北欧电力市场改革的起点。上世纪初,挪威新能源法案颁布实施,该法案提出了将电力市场引入竞争机制,以电能效率和供电可靠。输电业务则被单独管制不纳入电力市场。于是挪威市场开始拆分,形成发电业务、输电业务相分离的电网市场。其中,电网必须全面,公平的开放。1993年1月,挪威建立了首家电能交易所,这标志着挪威的电力市场建立,也使北欧电力市场化改革拉开了序幕。瑞典、挪威电力市场之后也开始组合,成立了挪威一瑞典股份制联合电力交易所,两国各持50%的股份。1998年6月继而与芬兰电力市场联合,建立起EL—EX交易所,与之前的交易所紧密配合、互相补充。丹麦也随后参与。北欧用了近10年的时间建立了跨国的电力市场。1目前,北欧电力市场模式运营正常。除了双边市场外,绝大部分的交易在北欧电力市场完成,电能实时平衡则由各国输电系统运营机构(TSO)负责实施。

  北欧电力市场已经初具规模,交易品种繁多,包括:期货、差价以及期权等一系列电力交易合同。交易的范围覆盖北欧四国,市场化程度高。

  3、经验分析。

  (1)要充分利用本国资源,因地制宜,实现优势互补,逐步构建各大区域市场并最终实现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目标。北欧国家能源结构多样化,北部水电所占的比重较大,南部火电比重大,通过跨国电力交易实现了水火电互补,打破了原来垄断而低效的局面,也优化了系统资源的使用效率。我国在电力工业改革不断深化的过程中,也可以借鉴北欧统一电力市场的一些模式和经验来构建各大区域市场,发挥其优化省间资源配置作用,并为进一步统一国家电力市场、实现更大范围的资源调配提供丰富的经验。要充分发挥各个省在电力市场方面的比较优势,打破省间壁奎,充分竞争以提高我国整个电力工业的运营效率,达到改善供电质量,降低电价的目的。

  (2)公平、幵放的电力市场的建设不能急于求成,要有规划、有秩序,有阶段的开展。市场不能自然形成,需要根据电力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并且需要不断地进行摸索、改进。

  (3)坚持市场信誉、遵循公开、公正原则,努力满足市场参与者的需要,北欧电力市场自成立以来,就以建立一个坚强而公正的市场为目标,以诚信的精神和非歧视的公平待遇,得到了政府的支持和市场参与者的拥护。

  (4)电力市场的建立和改革必须坚持立法先行的原则,不断建立和完善科学的方法律框架体系。北欧电力市场的每次改革,都要经过充分的讨论后以立法形式对方案进行确定。从北欧电力立法过程看,多数国家都是首先制定一部综合性的电力法,并辅以若干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则等,共同形成电力法律体系。

  (5)必须要有强有力的技术支持系统。电力交易市场实时在线电量交易、电网运行和需求信息的反馈、电量价格的及时结算以及电网稳定的及时平衡调解,都必须建立在强有力的及时支持系统的基础上,因此,在建设区域电力交易市场时,要着力于这方面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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