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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家电逆向物流运作模式比较分析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5-03-07 共3539字

  3 废旧家电逆向物流运作模式比较分析

  综上,本文已对废旧家电逆向物流相关理论进行了论述。本章将对废旧家电逆向物流常见的几种运作模式进行较全面的对比分析,主要包括概念、优缺点及适用条件等方面。

  3.1 废旧家电逆向物流自营模式分析.

  废旧家电逆向物流自营模式,指废旧家电逆向物流系统的构建主体是相应的家电生产制造商,他们依赖正向物流系统构建逆向物流运行系统,以完成废旧产品的回收、检验、拆分、维修、再造、库存及运输等一系列活动,直至使废旧家电产品完成废弃处置或再次流通消费市场。其具体的流程如图 3.1 所示。

论文摘要

  自营模式实现逆向物流内部化,家电制造商自身掌握每种家电产品的销售量、销售地点及销售时间等信息,不仅可以避免商业机密外泄,还可以大大降低回收时间、地点及数量的不确定性。另外,家电制造商熟悉自身产品的设计和制造工艺,废旧家逆向物流系统也是量身设计的,所以可以大大降低再处理过程中的时间和处理成本,即达到学习曲线的高点,拆卸下来的零部件又可以在经过适当处理后快速的回到再生产过程,以缩短顾客服务的响应时间。

  然而,自营模式需要每个家电制造商都投入许多的资金来建立自己的逆向物流网络,包括先进的技术设备和高素质的专业管理人员,且回收的废旧产品的品种普遍比较单一,则相对于整个家电产业来说,造成了资源的极度浪费,边际回收成本较高。另外,目前随着家电产品的更新换代加快,许多家电在到达回收年限时,也许家电制造商已倒闭,则依靠家电制造商完成逆向物流网络是具有很大局限性的。因此,对于实力较弱的家电企业来说,自营模式的运行不仅会分散企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还不利于企业专注于其核心业务,为企业的发展带来风险。

  自营模式一般使用在范围比较大的回流物品上,这些回收产品具有较高的重复利用价值,且其针对性较强,或是法律强制规定要回收和处理的产品,如产品的退换货、产品的召回、废旧产品的回收及处置、包装物的回收再利用等。此外,自营模式对于企业的经济与技术能力的要求较高,适用于回收价值较大的产品。

  3.2  废旧家电逆向物流联盟模式分析

  废旧家电逆向物流联盟模式,指废旧家电逆向物流系统的构建主体是生产相同产品或相似产品的同行业合作建立的联合责任组织,此组织为合作者及非合作者提供逆向物流服务,合作可以仅仅是合资,也可以是协作方式,即合作方调集人力、物力及财力共同筹建,对于废旧家电的回收处理责任由生产制造商转移到此组织。其具体流程如图 3.2所示。

论文摘要

  此模式的最大优势就是规模经济,对相似产品进行的再处理分销过程都可以实行规模化管理,不仅能够提高拆解零部件及回收材料的利用率,还可以减少回收中心及维修站的数量,以节约成本,实现信息有效共享,使企业的资源得到优化配置。其次,联盟模式是企业间以合约形式建立的合作伙伴关系,利于企业间管理经验及物流技术的交流学习,益于各个联盟企业之间逆向物流技术专业程度的有效提升。同时,联盟的企业间可通过组织优势来降低各种市场风险和交易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再次,联盟模式还解决了破产企业及小型企业无法建立自己的逆向物流系统的难题,不仅增强了联盟企业的废旧家电产品的回收处理能力,还提升了各联盟企业的社会公众形象,赢得社会各界的认可,减少废旧家电产品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及危害,保护了环境的同时增近了客户的忠诚度和依赖性。

  但是,联盟模式因为其独一性,很容易形成垄断,并且各合作企业的费用分摊及利润分享很难达成一致,各个合作者很难在彼此的付出和收获之间准确衡量,其次,联盟模式需要一定的信息共享度,这就导致了技术秘密及商业秘密易于泄露,拆卸中获得的信息也很难反馈到产品的设计者处。对于家电制造商而言,信息共享的程度对回收产品的信息反馈的准确性与及时性有着直接影响,倘若信息反馈不准确或是反映过程较长,则不利于企业对逆向物流的运作成本及产品回收再造等方面的有效权衡,因而对逆向物流运行过程中成本的节约产生一定的限制。在多数情况下,通过契约而联盟的企业在逆向物流操作的能力、技术、基础设施等方面仍然落后于专业的逆向物流实施企业。

  联盟模式一般适用于回收处理后仍然可以再次进入二手市场销售或是经拆分后的零部件可以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物品,一般包括废旧的家电产品、家电产品在制造活动中的废弃物如塑料、橡胶品和金属材料等。对于联盟企业来说,回收处理后的物品可获得有效的分配及充分利用,提升了拆解部件的利用率,减少了二次回收的浪费。因此,一般情况下,构建联盟型废旧家电逆向物流系统的行业集中程度较高,家电行业内的个别领先企业占据了主导地位,具有较大影响力,利于多家企业进行联盟合作的推动及促进。

  3.3 废旧家电逆向物流第三方模式分析

  废旧家电逆向物流第三方模式,指废旧家电逆向物流系统的构建主体是专业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家电生产商以付费的方式将废旧家电产品的回收及处理工作委托外包给第三方企业,第三方逆向物流企业应该是能够承担多行业多产品的逆向物流服务的企业。其具体流程如图 3.3 所示。

论文摘要

  生产制造企业将废旧家电逆向物流业务外包给第三方后,可以免除家电制造商在构建逆向物流系统时的大比例的固定成本,减少企业运行逆向物流系统时所产生的风险,生产商只需按第三方提供的服务支付可变成本即可,大大节约了成本。其次,家电制造商可以更好的集中精力于其核心竞争力。第三方企业依托其完备的物流网络、先进的拆解设备及领先技术、富足的物流管理经验及专业化人才,可以实现前两种模式无法比拟的规模经济,进而更好的降低生产商及第三方的经营风险。再次,第三方逆向物流的供应商在货物的运输、存储、检验、分拆,加工等方面具有相当成熟和专业的技术,且自身拥有一批物流管理经验丰富操作水平较高的高素质团队,有利于企业废旧家电逆向物流运行效率的提升。与此同时,第三方逆向物流企业的信息系统较完善,信息共享程度较高,信息反馈及时准确,便于生产商及消费者掌握商品动态,及时了解废旧家电回收原因,减少产品改进时间,益于生产企业生产计划的及时改进,以研制出更能满足消费者需求的新产品,增进客户关于家电企业所生产的产品的满意度。

  第三方模式下生产商面临的首要问题便是第三方逆向物流服务供应商的选择,生产商需要仔细衡量自身的利润点及可承受的信息共享程度才能做出抉择,况且,在我国逆向物流活动仍处于起步阶段,是一种新的产业,即使是技术娴熟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在逆向物流领域的实践经验尚浅,目前对于供应商选择标准还没有形成统一的标准。其次,企业将废旧家电的回收业务通过订立协议的形式外包给与自身无关的第三方,使得生产商很难对自身产品的逆向物流进行监控,容易导致不可挽回的顾客满意度降低,并且还存在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技术专利外泄的风险。再次,废旧家电产品回收的时间和地点等方面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使得回收成本难以得到准确计算。总体而言,第三方逆向物流模式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普遍认可,目前而言仍是一种前景较佳的运行模式。

  第三方模式在产品退换货,产品的召回或者是废旧物品的回收及处理等逆向物流的大多数情况中都普遍适用,可以通过部分外包或者全部外包的形式。对于经济实力薄弱且技术落后的中小型企业来说,为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更趋向于第三方逆向物流模式,以增进其核心项目的运行和发展。

  3.4 废旧家电逆向物流运作模式比较

  企业为在竞争中占据领先地位而十分关注哪种逆向物流的运作模式适合其发展,尤其是近年来国家对环境保护力度的加大,促进企业肩负起应承担的社会责任。综上可知,逆向物流主要的三种运作模式不存在绝对优劣之分,企业在选择模式类型时关键在于其自身的发展水平及实施逆向物流的能力,况且各个企业也将会根据具体的逆向物流活动的特性来选择最佳的运作模式。本文着重从战略层面上讨论分析逆向物流模式,就正向物流比较而言,逆向物流在运行活动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独特性,不同的运作模式将对企业逆向物流系统的各个方面产生不一样的影响,三种逆向物流模式对比如下表3.1所示。

论文摘要

  综合表 3.1 可知,各个企业根据具体的逆向物流活动的特殊性来抉择最佳的运作模式,对有较大制造规模,较强经济实力且产品种类单一的企业比较适于选择自营模式。而对那些经济实力比较薄弱,生产规模较小的中小型企业来讲,较适合选择联盟模式或者第三方模式。企业逆向物流运作模式的正确选择不仅有利于降低逆向物流的运行成本,还可以减少企业可能承担的相应的风险。本文是在较理想情况下对以上三种逆向物流运作模式进行探讨的,而在实际的逆向物流活动中,企业一般将会根据逆向物流活动的不同而对逆向物流整体运作过程的各阶段进行差异化对待,即根据具体存在的问题而对逆向物流的某个阶段的活动或某个功能进行模式选择,也就是说在逆向物流活动的过程中同时存在一种模式或多种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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