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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收入增长问题的一般理论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5-12-10 共633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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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广州市南沙区农民收入增长发展研究
【第2部分】南沙区农民增收问题探析绪论
【第3部分】 农民收入增长问题的一般理论
【第4部分】广州南沙区农民收入现状
【第5部分】南沙区农民收入存在的问题
【第6部分】南沙区促进农民增收的政策建议
【第7部分】实现南沙区农民增收的策略分析结论与参考文献

  第二章 农民收入增长问题的一般理论

  2.1 农民收入的概念

  2.1.1 农民的定义

  农民的概念是一个很难定义的概念,至今为止学术界还未有一个统一的定义。 在国外,关于农民的概念存在着两种说法,一种是 peasant,另一种是 farmer.一般在发达国家人们把农民称为 farmer,这一称谓是相对于 Merchant(商人)、Asian(工匠)、Fisher(渔民)等来说的,人们把农民(Farmer)看作是一种职业,这种划分并没有权力和等级的概念,他们同属于西方所谓的公民(Citizen),拥有平等的权利。而在一些不发达国家和地区,农民经常被称为 peasant,这一称谓不仅是一种职业象征,更是一种社会等级制度、生存状况乃至身份的象征,在某种程度上带有歧视性。

  在我国,最早出现农民这一说法的是《春秋谷梁传》,其书曰:"古者有四民:有士民,有商民,有工民,有农民。"而其后,范宁在其做的注里面,将农民定义为"播殖耕稼者。"而对于其职业的涵义,有两种比较权威的定义,《辞海》[21]的定义是: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人。《现代汉语词典》将其定义为:长期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者。

  2.1.2 农民收入的内涵

  关于农民收入的内涵,我们一般从两个角度来进行衡量,一个是农民的总收入,另一个就是农民纯收入。农民总收入是指农民在一年(一般以一年作为衡量)内的所有实物性收入和现金性收入的总和。农民纯收入,指农村住户当年从各个来源所得到的总收入相应地扣除所发生的费用后的收入总和。一般来说,农民纯收入可通过下面的公式计算而得到,纯收入=总收入-家庭费用支出-赠送亲友-税费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

  纯收入按来源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工资性纯收入、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家庭经营纯收入。农民总收入反映的是农民整一年度的所有收入的来源,体现的是量的水平,而纯收入则反映的是农民一年的真实收入水平,体现的是质的概念,因而对于研究农民收入来说,纯收入才是研究的重点。

  工资性纯收入:工资性收入主要指的是农民受雇于企事业单位,通过自己提供的劳动而获得的报酬,因为这种报酬通常是以工资的形式发放,因而被称为工资性收入,工资性纯收入则是工资性收入扣除自己工作时的所有开销而取得的收入。

  转移性收入:农民的转移性收入主要指的是政府给农民的各种补助、生活救济、抚恤、社会团体的捐赠,以及亲友的馈赠等等。

  财产性收入:财产性收入主要包括利息、租金、以及集体企业所获得的分红等。

  家庭经营纯收入:家庭纯收入是农民以家庭为单位所获得的各种经营性收入的总和,这不仅包括农民从事农、林、牧、副、鱼等第一产业所获得的经营性收入,同时还包括农民从事建筑业、餐饮也、服务业等二三产业所获得的各种经营性收入。

  2.1.3 农民收入增长的评价指标

  关于农民收入增长的评价指标,一般用三个指标进行衡量,一个是农民总收入的增长幅度、二是农民纯收入的增长幅度、三是扣除物价上涨等因素的增长幅度。一般来说我们所计算的农民收入增长都是以总收入的增长幅度来进行衡量的,因为农民的支出可能具有很大的随机性,某一年度比较多,而另一年度又相对较少,在这种情况下用纯收入来计算就不尽合理。但如果为了长期的一个范围内反映农民收入的变化状况,我们则倾向于使用农民纯收入并结合物价水平来衡量其收入增长水平。因为在长期来看不存在极端的支出,而且纯收入剔除了家庭开支,更能反映真实收入水平。本文采用的就是纯收入增长来衡量增长水平的计算方法。

  2.2 理论依据

  2.2.1 消费反作用于生产论

  经典的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理论认为:生产决定消费,消费对生产具有反作用。消费对生产的反作用体现在两个方面,当消费增加时就能促进生产的进一步发展,而当消费萎缩时则会阻碍生产的发展。马克思[22,23]

  还认为消费是生产发展的动力,因为如果一种产品如果没有需求,产品就不能实现其价值和使用价值,进而就没有人愿意购买,因而资金就无法获得周转,最终生产者也无法继续生产。因此为了促进经济增长,就应该刺激消费。而我国又是一个比较特殊的国家,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我国有将近 70%的人口是农村人口,一半以上的人口长期生活在农村,因此可以毫不夸张的说我国的主要消费市场在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农民的消费已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原动力,尤其是在后金融危机时代,出口锐减,投资受挫,消费已成为经济增长的引擎的形势下,提高人民的消费水平,尤其是农民的消费水平已成为迫切所需。而增加农民消费的前提就是要千方百计的促进农民增收, 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加快农民增收的幅度对于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具有重大意义。

  2.2.2 城乡均衡发展论

  城市和乡村作为经济发展的两个不同地域,同属国民经济的有机整体,其均衡发展对于经济持续发展,社会稳定具有重大的意义。西方现代经济学理论认为:城镇和乡村如保持同步的经济增长速度,则经济能够持续的保持增长,相反,如果某一部分发展较快,而另一部分发展较慢的话,整个国民经济就可能会畸形发展,最终不利于真个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而由于历史的,现实的原因,我国经济长期形成了发展不均衡的城乡二元经济社会格局,城乡经济之间的差距不断的扩大,农村教育、文化、卫生基础设施等方面全面落后于城市。城乡收入之间的差距巨大,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显示,2011 年,我国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 19118 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仅 6194 元。

  城乡之间的绝对差距为 12942 元,城乡收入比达到了 3.08:1,而且城乡收入差距还呈进一步扩大趋势。当前城乡差距扩大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持续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瓶颈性因素。城乡收入差距问题已经到了不解决不行的地步,而缩小城乡差距的关键就在于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增加农民收入也是迫切之举。

  2.2.3 农业可持续发展论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我国是一个以小农为基础的国家,再加之建国以来优先发展的国家战略,导致农业发展缓慢,农业的基础性地位非常脆弱,已经严重的影响了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现代农业的发展要求,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最终是要实现两大目标,第一个就是农场品供应持续增加,第二个就是农民收入持续增长。这两者是相辅相成的,缺一不可。如果仅仅增加农民收入而不增加农产品的供应,那就很可能导致农产品供应紧张,物价上涨,无法满足人民消费和工业生产的需要,尤其是对于我国这样还没完全解决温饱的国家来说,很多人很可能就会挨饿,不符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同时,如果仅仅增加农产品供应而不增加农民收入就有可能导致"谷贱伤农"的发生,严重挫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最终也不利于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因此为了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政府在制定政策时应充分注意二者的平衡,既要增加农民的收入,又要增加农场品的供应,最终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2.3 农民收入增长的现实依据

  2.3.1 解决"三农"的关键问题是农民收入问题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三农"问题历来就是党和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以来,我国的农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民的温饱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我国的农业基础依然还比较薄弱,农村的发展依然比较落后,农民的收入增长比较缓慢。"三农"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根本问题。在现阶段解决"三农"问题已成为党中央和各级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而"三农"问题的核心问题就是农民的收入增长问题。

  农民的收入增长了,城乡差距自然也缩小了,农村也就更加繁荣和稳定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自然会得到大大的提高,他们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干劲也就更足了,农民对于农村的再投入也就更加的多了,所有农村的一系列问题都将迎刃而解。

  2.3.2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核心问题是农民收入问题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确立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举措,这不仅是我党的一项历时使命,更是一项惠及全体农民且关系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决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迅速发展,2012 年我国已超越日本,成为世界的第二大经济体,但我国的农业发展长期的滞后,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严重制约了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此背景下加快我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步伐,是全党和全各族人民的光荣使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是要达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民主管理",这一目标的达成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长时间的努力。同时,这几个方面的目标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生产发展才能生活富裕,生活宽裕才能达到乡风文明,乡风文明,村容才会整洁,最终达到管理民主。而管理民主了又将激发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所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首先在于生产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2.3.3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社会的和谐必须增加农民收入

  2004 年 9 月 19 日,党的十六届中央委员四次会议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概念被正式提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包含五个方面的涵义:一是个人自身的和谐,二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三是社会各系统、各阶层之间的和谐,四是个人、社会与自然之间的和谐,五是整个国家与外部世界的和谐。其中就有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社会各系统各阶层的和谐。我们国家由于历史的,现实的原因,形成了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城乡之间收入差距很大,近年来还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这显然不符合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因此,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也是关键所在。它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能够健康持续发展,社会能够长治久安。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千方百计的增加农民收入,因为只有农民收入增加了,城乡差距缩小了社会才会更加的和谐。

  2.4 农民收入增长的意义

  "三农"问题是党中央国务院工作的重点问题,而"三农"问题的关键又在于解决农民的收入增长问题。农民收入问题不仅是一个关系农民自身生活水平和农业发展的经济问题,还是一个关系到国家长治久安的政治问题,农民收入是否增长,生活是否宽裕直接影响到社会的有效内需,进而影响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具体归纳来说增加农民收入有以下几个重大意义。

  2.4.1 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保障粮食生产和增加农产品供给。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粮食是基础的基础。任何时刻,粮食的基础地位都不能动摇。众所周知,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全国有近十四亿人口,民以食为天,人民最基本的需求就是吃的需求,经过几十年的努力,我国基本解决了人民的温饱问题,但是农业的基础仍然很薄弱,粮食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粮食问题仍然是关系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问题。因此,在任何时期,都必须保障粮食和农产品的供给,而粮食和农产品的种植必须依赖于农民的劳作。只有农民的收入增加了,才能提高他们的生产积极性,促使他们继续加大投入,保障农产品和粮食的供给。相反,如果农民收入长期不增长,或增长缓慢,则会影响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不利于粮食供给的增加和农产品的供应。

  2.4.2 增加农民收入有利缩小城乡差距,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谓城乡一体化,主要指的是城市和乡村平衡发展,实现政策上的平等、产业发展上的互补、国民待遇上的一致。城乡一体化中最难的、也是最重要的就是要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收入的一体化。但是,由于历史的、现实的原因我国形成"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城乡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显示:1987 年城镇居民人均纯收入与农村居民收入比为 2.57:1,到 2011 年,城乡收入比达到了 3.08:1(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2011 年,我国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 19118 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 6194 元。),进一步扩大的城乡收入差距严重的制约了城乡一体化的建设步伐。因此,增加农民收入就成为我国城乡一体化战略下的必然之举。只有农民收入增加了,城乡差距才能缩小,最终实现城乡一体化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4.3 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扩大内需,拉动国民经济增长。

  经典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认为,生产决定消费,生产什么才能消费什么,但消费对生产具有反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增长主要靠所谓的"三驾马车"拉动,即:出口、投资、消费。但自 2008 年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以来,我国的出口陷入停滞状态,而投资的拉动作用亦不明显,现阶段消费已成为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而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居民消费的潜力已越来越小,而广大的农村市场广阔、农民众多、潜力无限。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深挖农民的消费潜力,扩大内需,已成为促进我国经济增长的原动力。而扩大农村消费市场的前提就是要增加农民收入。现阶段我国农村居民收入水平有所提高,在这种情况下,农民的消费潜力巨大,而实际消费能力却很低,因此,需要我们去深入挖掘农村的消费潜力。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增加农民消费,进一步扩大内需,使经济走上长盛不衰的良性发展道路。

  2.4.4 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党的十七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构想,全国各级政府都加大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建设力度,但根据马克思主义哲学,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据,外因是食物发展的条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在于人,也就是新农村的主体--农民,只有真正的调动全体农民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才能从根本上去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古语有云:"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人民只有解决了自己的温饱问题,才有时间和精力去学习科学文化和礼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础是在于物质上要使农民宽裕,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生活宽裕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目标,也是物质基础,只有农民收入增加了,才能有更多的精力和更大的积极性投入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当中,才能实现和谐社会的伟大构想。

  2.4.5 增加农民收入也是维系党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需要。

  任何一个国家的执政党,其执政地位能否牢固保障都取决于它是否能够得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从我党的历史来看,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党之所以能够取得革命的胜利,最主要的是我党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拥护,尤其是最广大的贫苦农民的拥护。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党已由革命党转化成了执政党,作为执政党,其执政基础是否稳固取决于党群联系是否牢固。我党历来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人口占到全国总人口的将近 70%,能否赢得最广大农民群众的支持,不仅是一个关乎我党执政目标的问题,也是一个关系到党的执政根基的问题,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切实增加农民收入。

  2.5 本章小结。

  本章主要论述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农民、以及农民收入的内涵。简要介绍了农民总收入,详细的介绍了农民纯收入,及其四个构成部分:工资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家庭经营性收入以及财产性收入。同时还从理论上和现实中论述了增加农民收入的理论依据、现实依据和现实意义。从理论上来说:一、消费反作用于生产论。二、农业可持续发展理论。三、城乡统筹发展论。现实依据是:一解决"三农"的关键问题是农民收入问题。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核心问题是农民收入问题。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社会的和谐必须增加农民收入。同时还分析了增加农民收入的几点重大意义:

  一、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保障粮食生产和增加农产品供给。二、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三、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扩大内需,拉动国民经济增长。四、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五、增加农民收入也是维系党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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