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选题背景和意义
税收作为经济和社会政策的主要调控工具之一,同时也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税收征收的过程实质上是对社会资源的再分配,将微观个体支配的收入交予国家支配。现实中,由于中国社会经济体制发展尚不成熟,许多纳税人并没有税收遵从意识。纳税人普遍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角度出发,隐匿或者编造涉税信息以逃避税收缴纳,这是税收征管过程中的主要问题。
我们可以用行为主体策略相互影响的理论来解释税收征管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从经济人角度出发,纳税人往往是考虑如何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利润作为行为目标。在最近几年,税务机关为了改善税收征管效率,通过对社会公众公开办税程序与办税结果,努力达成办税透明化,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最大限度的告知纳税人办税情况,纳税人拥有绝对的信息优势。从纳税人角度出发,纳税人出于经济人假设,往往会向税务机关隐匿或者编造部分涉税信息,税务机关仅仅对企业基本涉税情况,例如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征收信息、发票信息有一些简单的认识,而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等重要涉税信息半知半解,导致税务机关的信息劣势。
纳税人作为“理性经济人”充满理智, 既不会感情用事, 也不会盲从, 而是精于判断和计算, 他会从个人利益最大化出发。由于信息不对称一直存在,纳税人通过成本收益计算倾向于非诚信纳税行为。因此,如果一个国家没有对这部分非诚信纳税行为做出惩罚,或者没有对税收遵从行为做出奖励措施并借此增加诚信纳税行为的好处,最终必将使得非诚信纳税的收益远远超过了诚信纳税,纳税人会渐渐趋向非诚信纳税。
信息不对称使得征纳双方主体处于一明一暗的位置,从而形成了博弈,纳税人根据公开的税收政策和征税程序,利用征税人的信息劣势以及政策的漏洞隐匿税收,从而使得税务人员对纳税人的涉税信息了解不透彻,加大了税收征管工作的困难。本文通过对税收征管工作中的信息不对称原因以及表现形式进行分析,从而提出了一系列的解决方案:加强信息化建设、重塑激励机制、完善税收法律法规以缓解税收征管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尽可能做到应收应尽,从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促进收入分配公平。
第二节 文献综述
西方关于信息不对称理论的研究要追溯到亚当?斯密的《国富论》,那时经济学家都相信市场上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引导着人们的生产消费活动,市场价格机制对资源配置水平有着神奇的调节作用。在 20 世纪 40 年代前后,这种观点受到了肯尼斯?约瑟夫?阿罗的质疑,他认为市场价格在信息完整的前提下才能够自我调节,生产者和消费者都必须在完全了解对方的信息之后才做出决策。1950 年左右,乔治?阿克洛夫在哈佛大学发表了《柠檬市场》一文,信息不对称理论由此进入了系统研究阶段。随后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例如迈克尔?斯彭斯、威廉?维克里、詹姆斯?莫里斯、斯蒂格利茨等都对信息不对称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并有所斩获,与乔治?阿克洛夫在信息不对称的各个领域取得了跨越性的进展,成为了信息不对称理论的中坚力量。信息不对称理论不断发展细化为信息形式、委托代理、逆向选择、激励机制、道德风险等分支理论,并且构造了分析模型且互相融会贯通。
信息经济学作为一门新兴的经济学科是在 20 世纪末,詹姆斯?莫里斯、威廉?维克里因对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对刺激经济理论做出奠基性贡献而获得了 1996 年诺贝尔经济学奖,乔治?阿克洛夫、迈克尔?斯彭斯、斯蒂格利茨三位也对信息经济学的理论建造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这五位杰出代表构成了“信息经济学革命的核心”,并且共同获得了 2001 年诺贝尔经济学奖。
由于信息不对称理论的起源且发展成熟于欧美经济发达国家,而税收作为财政收入的主要部分,成为了其研究的重要对象。信息不对称理论包含了以最有税制、税务征管和国际税收等等税收理论成果。经济学家们在不断地提出新理论、完善新理论的过程中前进。例如威廉?维克里提出所得税要力求效益和均等的平衡,但所得税率的累进程度却难于计算,詹姆斯?莫里斯用最佳商品税来代替税率累进的难题,只需要在单一交叉曲线下刺激人们多消费。税务征管工作开始于纳税人税收遵从,考虑到信息不对称的情况,Allingham 和 Sandmo 在合着论文《所得税逃税:一种理论分析》提出了 A-S 模型,这个模型也成为了之后人们研究税收遵从问题的“种子模型”.该模型得出了逃税的收益与被查出后惩罚的相关性,但是其假设条件过于苛刻,不满足现实情况。后来者将心理因素、避税转换、检查概率等不对称因素纳入分析范围,使影响税收遵从的结论得以改变,并提供了制定税制及征管政策的新思路。
国内利用信息不对称理论研究税收问题的起步晚于西方发达国家,我国在2000 年前一直在吸收国外的成功经验,处于理论普及阶段,之后才开始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理论创新。主要分为三个模块分析:一是根据信息在税务机关不同部门间的分布不均匀,据此提出完善税务机关的机构设置和规范税务人员行为。张兵、莫尔学(2004)结合四川国税的实际,分析我国税收征管模式以及发展趋势,以信号显示和博弈均衡作为突破口,完善我国税收征管体系。刘军(1997)分析国家与征税人、国家与纳税人间的信息不对称,讨论用重塑激励、监控、惩罚等机制促进征管的建议,王劲颖(2000)用博弃论研究税收征管,通过混合均衡得出了最优的检查概率和偷税概率,检查和处罚要随应纳税额的增加而加大力度。二是从纳税人行为动机和信息分布入手,重点分析纳税人在纳税遵从和偷税博弃上的选择,进而在完善纳税激励和信息表露方面提出建议。我国税收专家学者以税收博弈理论为基础,用不对称理论探讨现行我国税收征管的问题。王劲颖(2000)在初步研究了税收征管中博弈论的实践方式,建立有关税收征管纳什均衡模型,根据模型,分析得出最佳情况下逃税概率与检查概率,以此为基础得出,若收入越高,则税务部门对其进行税收稽查是必要的,阻止偷漏税现象的发生必须提高税收稽查力度以及惩处力度。李玉军(2002)则分析认为,税收流失的主要原因在于在税收征管中各方信息不对称。通过模型分析后,为防止税收流失而对纳税人可采取的措施有:加大偷漏税的惩罚力度、加强税收部门之间的配合、分类管理纳税人以及降低征税成本。从征税人方面看,防止征税人违规的可采取得措施,包括强化约束机制,引入竞争机制,以及加强种收能力评估体系的研究与建设。
李昭华(2003)引入模型分析了外贸公司与税务机关就出口骗税之间的博弈关系,得出以下结论:若税局在无激励机制的促使下,仅对外贸公司口头罚款威胁并不能有效的阻止其骗税;而如果将税局的相关激励机制与罚款结合起来,虽不能根除骗税行为,但可以有效的抑制外贸公司的出口骗税。邓永勤(2003)通过理论分析税收征纳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认为执法服务型模式更加有利于社会诚信机制的建立。因此,完善纳税服务,提高服务的专业化水平;规范税收执法,创造公平的纳税环境是目标模式实现的主要途径,不仅能够降低税收征管过程中的成本,同时还能增强纳税人的纳税遵从意识。王梅(2004)分析了征税环节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认为税收经济信息在税收征管博弈中最重要的前提条件,如果能将两者信息整合起来,将会是惩处偷逃税最有利的手段,税务机关才能在税收征管过程中处于主导地位。因此,她认为规范纳税申报制度、细化税收实施细则、加强税收征管、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以及严惩力度是非常有必要的。我国也有一些从税收博弈关系角度出发,结合信息不对称理论来分析税收征管问题的工作者。
例如王劲颖(2000)曾经将博弈论初步的运用于税收征管问题研究中,建立了税收征管的混合战略;三是从政府的主体责任和综合协调作用入手,认为政府角色缺位造成涉税信息不对称,建议政府在制度完善、增强信息占有等方面促进税收征纳紧密地互利协作。何涛(2000)把经济发展和经济环境改变作为信息不对称的源头,要求完善分税制办法,试图用博弃模型来建立中央与地方在税收上合理的分配关系。周海灯、方伟(2010)分析了非市场领域内部、非市场与市场之间的非对称信息,引申到企业之间、企业与税务局之间,也存在广泛的信息不对称,造成“良企被劣企所逐”的现象,由于信息不对称继续在征纳双方存在,纳税便成为无休无止的博弃。
第三节 文章主要思路、研究方法和创新点
一、文章的主要思路
纵观我国宏观经济现状,税收征管工作不仅是税收工作中的重要部分,也是促进我国税制改革的重点。税收征管水平提高无论是对维护良好社会经济秩序,还是打击违反税法行为角度,都体现出了不可忽视的重要性。从近些年的税收征管工作来看,仍要通过多年的努力才能达到这个目标。在目前的税收征管过程中存在着各种信息不对称,例如税务人员无法充分了解纳税人的涉税信息,纳税人偷逃税行为层出不穷;税务机构无法掌握税务人员的努力程度和工作情况,会引发税务人员的道德风险问题。因此本文着重分析四大涉税主体(国家、税务机关、纳税人、税务人员)间的信息不对称,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成功案例,提出部分解决方案。因此,分析和研究不对称信息对税收征管工作的影响,对完善征管工作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研究方法
本文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思想,以信息经济学、制度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理论为基础,将定性与定量分析、规范分析、实证分析等研究方法相结合,对税收征管中信息不对称现象以及内在原因做出了理论与实践的研究,结合国外成功案例,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信息不对称约束下税收征管问题的解决方法。
三、文章的创新点
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把信息经济学理论运用到我国的税收征管中来,运用了委托--代理模型以及博弈论模型等研究方法,同时引入了一些案例,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出了一些可以缓解和消除税收征管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例如重塑激励机制、完善税收法律、提高纳税人获取税法能力、加强信息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