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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税收征管便利化经验介绍及启示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5-07-30 共447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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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上海自贸区税收征管便利化发展研究
【第2部分】上海自贸试验区税收征管制度优化绪论
【第3部分】税收征管便利化的理论基础
【第4部分】自贸试验区的海关税收征管现状和问题
【第5部分】 国内外税收征管便利化经验介绍及启示
【第6部分】自贸试验区的税收征管便利化改革建议
【第7部分】自贸区税收征管简便化探析参考文献与致谢

  第 4 章 国内外税收征管便利化经验介绍及启示

  4.1.国外自贸区的先进经验

  4.1.1 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

  管理体制是管理机构权力分配的架构、制度运行的机制、职能配置有机体,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更有利于实现设定的管理目标。国外自贸区发展较早,较为成熟,其管理体制为自贸区的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

  (1)美国对外贸易区

  美国对外贸易区管理体制主体由美国对外贸易区委员会、美国海关、全国外贸区协会、受让人共同构成。美国对外贸易区委员会是对外贸区的最高行政管理机构。主要负责对外贸区规则的制定,审批设立、注销,跨部门关系的协调,安全卫生等。受让人是该对外贸易区的实际管理者和运营者,其主要负责对外贸区日常运作。美国海关总署主要负责监管管理对外贸区。对外贸易区协会是行业非政府组织,负责协调对外贸区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关系,共享信息,指导经营管理。

  美国对外贸区的管理体制的特点:1、政府主导宏观层面管理活动,市场组织具体运营微观层经营活动;2.多种管理手段实现监管高效和安全;3.完善的法律制度;4.既充分发挥市场的力量又保障政府法制的权威。

  (2)科隆自由贸易区

  科隆自由贸易区管理体制的主体由董事会、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和经理组成。

  董事会成员由国家有关部门的部长和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委员构成,负责审批自贸区有关的政策和自贸区的运营规则。执行委员会由自贸区负责人和 5 名被委任人员组成。执行委员会的任务,以及选聘自贸区管理人员。自由贸易区经理主要负责具体自贸区的运营活动。科隆自贸区管理体制特点:1.政企协同管理运作;2.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完成管理活动。

  (3)新加坡自贸区

  新加坡自由贸易区管理体制主体是交通部、管理委员和受让人三者的组合。

  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咨询性服务,交通部长负责审批、委任自贸区的管理、维护、运营负责人,交通部负有自贸区法案的制定,运营和管理的责任。自贸区受让人可以政府部门、也可以机构,还可以公司,由交通部决定。受让人最大特点是既具备有政府职能又是市场化运作,其典型代表有新加坡国际港务集团、新加坡民航局及裕廊镇管理公司。

  新加坡自贸区管理体制的最大特点即是市场化运营自贸区,同时肩负政府的责任。

  4.1.2 分类监管,简化征税程序

  分类监管是根据企业不同需要,将入区货物进行分类别监管,达到精细化管理效果。在美国对外贸易区,基于自身需要企业入区时可自愿申请分类监管,在申请成功后货物锁定为某一类别的“区域货物状态”,出区时征税按“锁定状态”处理,征税程序相对简化。

  对外贸易区的货物多种多样,并非仅有上述四类货物状态,这四类监管方式提供给企业自愿选择,是为达到符合上述管理模式的货物通过申请对应状态后简化管理的目的,对应征税程序也相应简化。

  从上述监管模式得到以下启示:在货物入区时,在企业可以明确货物用途的前提下,可向海关申请特定的监管状态,并可同时确定未来出区时的纳税状态。

  但是,税款仍是出区时才需缴纳。这种分类监管的实质就是,将出区环节的部分手续前移至入区环节,达到充分有利用有价值的时间。

  自贸试验区的相关人士在不同场合提及上海自贸试验区正在积极探索不同货物的分类监管模式。笔者建议,自贸试验区应当结合其自身特点,可考虑针对对不同货物不同纳税状态进行分类监管。“一线放开”是总原则,但是并不意味“一线”放弃,对于企业认为“一线”可确定且愿意办理的相关手续,海关部门应该及时办理。

  4.1.3 重视信息化建设

  政府为监管企业的经营活动,要求企业报送有关经营活动的有效信息。政府各部门设立场所分散,企业需要向不同部门分别报送信息,随后海关和税务机关相继成立报关大厅和办税大厅,这样企业就可以在同一个大厅向多个部门报送有效信息,节省了企业时间,提高工作效率。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政府部门各自推出自己部门的网络系统,企业通过信息系统完成一些信息报送义务。但是由于各个部门的网络不互通,信息不能共享,因此,企业存在多次上传的现象。

  部分国家逐步推出了多个部门联合的信息系统,企业通过在信息系统进行一次上传,该信息就会被多个政府监管部门查看自己部门权限内的有效信息。目前世界上已有多个国家已经完成这样的信息系统,达到了提高国家的竞争力,为企业带来了便利。

  (1)新加坡模式

  新加坡政府为简化贸易流程,1986 年成立跨门间的文件与流程整合委员会,将参与的部门监管需求整合成同一张表格,在1989年开发了贸易网(Trade Net)。

  通过该网络系统,企业将进出口数据一次性全部上传,各监管部门通过该网络获取各自所需要的信息。

  (2)瑞典模式

  1989 年瑞典正式启用单一窗口模式。企业向海关进行一次性申报,如有许可证件管理的需要,海关会将该申报信息发送给相关部门,在完成海关业务之后,系统还会自动完成进出口贸易信息、增值税信息发送给相关部门。

  (3)美国模式

  1995 年美国实施单一入口的国际贸易数据系统,企业按规定采取统一格式将数据上传至该系统,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及有关部门对企业提交的数据评估,企业登录该系统可以查看评估结果。该信息系统不仅联合多个公共部门还联合多个行业,有助于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和企业与第三方机构之间信息互换、共享,减少贸易成本,改善经营活动环境。

  信息技术在管理活动中广泛应用,管理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都得到大幅度降低,管理活动也得到简化,管理人和管理相对人获得便利。

  4.1.4 重视事后的审计审查工作

  由于我国海关监管模式重通关轻后续监管,税收征管作为监管的重要环节,为确保税款应征尽征,在通关环节尽可能严格是海关税收征管的思路。在这种理念主导下,就会造成货物流通在通关环节耗费大量时间还不能确保征税高效。

  在美国,对外贸易区的运营商负责该区域基础信息的管理工作,还负责保存区内货物的票据、样本、造册、生产、安全及储存等记录情况。海关部门对于区域的管理主要是通过审计和核查方式,不在区内设置常驻海关人员,不需要相关记录、对仓库进行定期检查。

  运营商根据海关的要求,将区内交易记录的基础数据传递给海关审计师进行审查。完成一次审计的时间由工作量来决定,往往需要一周或更多时间。海关也可以采取事先不通知,直接入驻区内实施现场核查,对交易情况、库存货物分类、登记、交接手续及区内安全状况等多方面进行查验。若当场发现异常情况,如现场清点货品与库存清单不匹配,海关查验人员可当即责令营运商尽快改正,并事后回访,确保所发现的问题得以及时纠正。

  通关环节的现场查验和入区后的审计检查是两种既独立又相互支持的海关监管方法,这种监管模式有利于减少通关环节现场查验工作量,同时大大减少了海关的日常监管工作量,节约了海关人力资源。通过比例抽查的方式,提高海关监管效率,增加了对企业申报纳税行为的信任度。

  4.2 借鉴自贸试验区税务局便利化改革经验

  在上海自贸试验区成立不久后,税务机关在自贸试验区内成立了税务分局。为方便纳税人缴税,自贸试验区税务局积极推出了多种便民纳税服务项目。

  1.“1+4 办税直通车”

  根据自贸试验区四个区域地理位置分散的现状,自贸试验区保留原有外高桥保税区办税服务大厅,同时在洋山港保税区和浦东机场保税区各设办税服务点,并外高桥保税区新增 2 个办税服务点,共同构成“1+4 办税直通车”.

  2.税务局推出“办税一网通”10 项办税便捷服务。

  (1)“网上自动赋码”,即新办企业不再需要像往常一样填写税务登记表,提交营业执照等、组织机构多种相关资料。在税务信息系统中收到来工商局、质监局等办结信息后,系统自动赋予新办企业税务登记号码,意味着新办企业获得税务机关的认证,拥有自己纳税身份识别号。企业在税务信息系统中用税务登记号登录即可查询企业的纳税信息。

  (2)“网上自主办税”,新增加多种网上办税功能,如网上发票核定管理、发票领用、电子申报撤销等,目前纳税人可以在网上办理 97 项涉税事项。同时,加大跨部门合作力度推出“一口受理、并联审批”.如:研发费加计扣除,非贸付汇等。

  (3)“网上体验服务”,在信息系统中多种方式采集纳税人的需求,并且根据不同企业类别推送个性化政策、风险提示等服务,以及网上涉税事项进度查询服务。

  (4)“电子发票网上应用”,通过试点部分电商已经实现电子发票网上应用,如:1 号店、天天果园等。达到节省电商交易成本,有助于维护消费者权益。

  (5)“网上区域通办”,利用推出“1+4 税务直通车”,拓展网上办税服务区域,便利企业办税,节省企业办税成本。

  (6)“网上审批备案”,一般涉税事项实行网上“先备后核”,纳税人按规定先备案先享受税收政策,事后接受税务机关审查。目前已实现“出口退(免)资格认定”等 11 个事项网上办理申请。

  (7)“纳税信用网上评价”,通过对纳税人进行纳税信用信息采集、处理、评价后划分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纳税人也可网上自我查询评价结果。税务机关主动及时主动公开 A 级纳税人名单,通报低等级纳税信用的纳税人名单,分等级提供纳税服务。

  (8)“网上资格认定”,简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审批事项,在网上即可申请资格认定,减少审批时间。

  (9)“网上非贸管理”,对于从事特定投资的非居民企业,5 万美元以下事项仅需网上合同备案,对外支付备案事项全部实现在办税服务厅当场办结。

  (10)“网上按季申报”,洋山保税港区享受提供国内货物运输服务,仓储服务和装卸搬运服务即征即退增值税政策的纳税人,由按月申报改为按季网上申报、即征即退,加速企业资金周转。

  自贸试验区税务机关利用信息技术,方便纳税人缴税,一方面减少纳税人到税务机关现场办税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另一方面有利于提高税务机关办税效率。

  4.3 经验借鉴与启示

  自由贸易区起源于西方国家,历经多年的发展,国外自由贸易区已经发展十分成熟,而且管理经验十分丰富。我国自贸试验区税务机关积极推出多项网上税收便利化服务改革措施,为税收征管创造了便利的征纳环境。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经验做法,取它人之长,补自身之短,对自贸试验区海关税收征管便利化改革具有启示作用。

  综合前文的介绍,具体的启示内容有以下几点。

  1.管理体制应科学合理,注重宏微观相结合管理。宏观层级主要负责政策制定,其组成成员可仅是政府人员,也可是由政府公务员与企业实际经营者共同组成;微观层级负责具体操作,管理结构扁平化,微观层面的管理活动充分利用市场化管理。

  2.管理方式多样化,注重精细化管理。根据管理相对人的需要制定多种分类管理模式,做到精细化管理,例如美国对外贸易区的分类监管。

  3.政府与企业相结合运营管理模式。既可以由政府主导组建相应的管理组织运营自贸区,也可以直接交给符合一定资质的私营公司来经营自贸区。自贸区的运营管理模式,既要满足具有政府职能的条件,又充分利用市场竞争机制,达到高效管理的目的。

  4.注重信息化建设,利用信息技术联合跨部门之间的管理。管理相对人需要向管理人传递被要求的信息,新的信息技术不仅加快了传递速度,而且提高信息的有效性。新信息技术的应用有助于减少跨部门间隔阂,也有助于简化部分业务流程,达到节省管理成本和经济效益的目的。

  5.为纳税人提供便利的纳税服务。在税收征管制度建设和具体实践管理过程中,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建立服务纳税人的征管制度,提供优质的纳税服务,为了纳税人创造便利的纳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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