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堂首页 | 文献求助论文范文 | 论文题目 | 参考文献 | 开题报告 | 论文格式 | 摘要提纲 | 论文致谢 | 论文查重 | 论文答辩 | 论文发表 | 期刊杂志 | 论文写作 | 论文PPT
学术堂专业论文学习平台您当前的位置:学术堂 > 毕业论文 > 在职硕士论文 > 专业硕士论文 > 公共管理硕士论文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行业商会发展面临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6-02-20 共8180字
    本篇论文目录导航:

【第1部分】非公有制经济行业商会运营问题探究
【第2部分】非公经济组织商会建设研究导论
【第3部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行业商会的内涵及发展现状
【第4部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行业商会发展环境分析
【第5部分】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行业商会发展面临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第6部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行业商会的发展对策
【第7部分】非公经济组织行业商会发展问题探析结论与参考文献

  第 4 章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行业商会发展面临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经过相关的调查研究得出,在当前我国各个地区针对非公有制领域中的行业商会都开展了建设工作,也已经在实际的社会中发挥到了一定作用。但是从发展的具体情况来看,还只是处在初期阶段,并且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也比较多,和我们计划中的行业商会组织还有着较大差距。如果没有及时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就会给地方行业商会的发展带来更大的问题。

  4.1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行业商会发展存在问题

  伴随我国市场体系的不断完善,各种市场要素也应运而生,商会就是其中之一。商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是实现政府与商人、商人与商人、商人与社会之间相互联系的重要纽带。从现实情况看,我国商会的发展滞后于市场经济的发展,还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的需要,商会组织的成长仍处在前期环节。与国内市场的需要比较,社会内部商会组织构建还存在诸多问题。

  4.1.1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行业商会发展面临的困难

  1.认知不够,机构内部的主管部门并没有将加强商会建设放到足够重视的地位。虽然社会内部都在提倡加强商会模块的建设,但社会内部的相关政府机构并没有给予具体的实际行动。

  2.官办性质较强,失去自身特色。社会中的商会机构的构建尽管需要相关政府机构的大力扶持,但是要注意适度,不要将自身工作全部交予政府机构决定。当前的实际情况就出现了商会组织开展工作官方性质过重,不能发挥自身特色能力,丧失了自身应有的职能。

  3.针对商会组织的有关制度不能落实,内部管理不够民主。在社会内部的商会中,内部的规定都涉及到了会员的相关权益,以及民主进行管理工作。但是在实际中都普遍缺失比较民主的管理机制,例如:内部的选举管理层的工作,也是做表面工作。商会内部的理事部门也是如同虚设,没有在平时的工作中发挥应有作用,违背了建设商会组织的最终目的。
  
  4.职能管理的范围得到较大限制,不能及时保障商会组织的权益,影响社会会员参加的热情。

  5.缺乏资金保障,机构运转不畅,难有大的作为。

  4.1.2 原因分析

  我国当前社会中的行业商会组织的性质,是由相关政府机构进行转型中而产生,这就决定了它的成长受政府机构转型的影响。我国经贸委部门对此专门发布了相关的通知,在《培育和发展我国工商领域协会的若干意见》的内容中,指出了当前社会商会在社会中的17 项功能,但由于政府机构转型中遇到许多问题,至今未能完善,致使了社会中的商会组织不明确自身的职能。在我国市场体制下,社会行业商会组织前期的工作都是政府机构实施推动进展。社会当前的商会模块中,一般是政府机构进行指引,内部业务的负责人一般将之视为一个附属部门。这种模式造成商会组织在许多方面没有自主的权利,限制了未来工作的开展。

  而致使出现此种现象的因素中,最关键的就是在实际中没有得到相关法律的及时保障,而且已有的规章中的具体权利得不到落实。社会行业组织的主要功能有几项,依次是服务方面、管理方面、组织方面以及协调方面,其中服务方面的能力是最关键的。但在实际中商会的这种功能没有得到及时的发扬,并在实际的工作中采用行政手段,破换了民主的办事形象。同时当组织的利益与市场中的政府机构发生碰撞的时候,社会商会组织就不能及时保障内部成员的利益,这种行为必会造成组织失去公信度。鉴于这些因素,就出现了许多市场单位不愿意参与商会组织的相关活动。逐步出现了社会商会组织过小、服务的项目也减少,更加不能为市场内部的企业提供相应的服务。

  在国内各个区域中,社会内部商会的资金收入主要有四种途径。具体内容是:一社会相关政府机构实施拨款,包含了组织进行记录时的“人数费”以及公共经费;二是组织内部的会员支付的会费;三是以服务性制的活动进行收入,简单将就是指经过相关的社会培训以及开办展览会获取相应的资金;四是以经营性制的收入,具体内容是指该组织的附属机构所获得资金。同时,针对这些渠道的获取方式来讲,并不是比较有保障的经济来源。

  由于此模块的发展还不够完善,国家相关部门的比快也只是在组织建设初期阶段中给予帮助。在社会后来的发展还要依靠自身收入支撑组织。由于建设的时间问题,这种组织还没有在法律等方面得到明确的资金保障,使得工作开展更加困难。
  
  4.1.3 会尽其用

  社会商业组织在国家政府机构与社会内部企业沟通方面、提升社会公共决策速度方面、减少市场管理成本方面都占据较大的比重;而市场内部的企业在完善自身机构方面、减少发展成本方面、维护自身权益方面也离不开商会组织。这些由共同利益需求、同样目标、同样苦难而构建的市场行业组织有着自身比较特殊、重要的作用。那么,如何更好的发挥行业商会的作用呢?

  (一)培植资源,营造环境。确保商会充分发挥自身作用的前提条件是要求商会拥有充足资源可以利用,且外部环境适宜对资源进行培植。商会应保持长远目光,立足长远发展,在把握内部发展的同时时刻注意外部环境变化,利用好一切可以被挖掘潜力的可用资源。多与当地政府部门进行交流合作是发现良好商机的有效途径,只有在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下,才会发现更多政府支持以及扶持的商业渠道,这也是争取资源和扩大人员规模的有效办法。对于当前媒体的宣传力度和效果要善于灵活利用,在宣传产品和业务时充分利用好媒体作为宣传工具,使得商会理念能够有更大的影响范围。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只有懂法,才能会用法,因此商会应多与司法机关交流沟通,确保用好法律这一武器,以便自身利益受侵害时能够及时进行维权。商会在很多时候都要涉及与外界团体的交流,例如本省市或者其他省市的商会、海外商会等,为了更好的获取最新信息,可与其他关联企业建立更多合作机制,同时,不断拓展途径为本会会员提供更丰富的服务,创建一个涉及信息更加全面的服务平台。

  (二)拓展功能,强化基础。商会自身基础的强化是其功能得以扩展的根本保障,作为一种为会员服务的组织形式,只有不断提高自身服务条件,才能提供更多需求服务。对此商会应着手加强自身基础建设,可从四个方面出发:第一,加强管理,确保在科学理论下指导商会正常运转。商会应以会务公平、公正,民主监督、管理、决策作为办事指导原则,在不断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的同时,确保制度执行力,以约束诸多影响商会内部氛围的不良行为,给商会发展营造良好气氛;第二,注重领导班子的选择,确保领导具有长远目光。好的服务必须依靠好的带头人开创并持续性维持服务的发展,这必须要求商会领导层具有良好的作风以及优秀的业务水平;第三,树立商会权威性,强化价值认同感。可以说价值观是主导一个非政府组织发展的信念,是这一组织的发展方向,商会得以存在和发展其前提正是基于相同的价值观,这一共同价值思想将不同地区的人们紧密团结,形成一个具有权威地位,并保持很高战斗力、执行力、号召力以及影响力的团队;第四,不断吸收优秀人才,壮大会员队伍。商会的目标是为会员服务,而正是有会员的存在,商会才得以形成和维持,在商会中涉及各项活动,需要活动经费来维持,商会必须确保人员的灵活性,因此不断吸纳优秀人才是维持商会持久生命力的保证,既能确保商会经费充足,又能壮大实力,为更多会员谋福利,可谓一举两得。

  (三)抓住重点,因地制宜。就商会的功能和性质而言,几乎都是类似的,这在国内与国外商会中都有体现,虽然有着相同目标,但在实际运作中往往差异显着。其影响因素很多,最关键的是当地环境对商会的影响,即商会能否有效结合地方发展实情,进行有的放矢,把握好工作重心方向,对重点领域实现特殊对待。例如对于我国不同城市的发展而言,情况相差很大,工作重心所突出的矛盾问题也不一,有的是重政治,有的重环境,如何立足当地实情合理制定发展战略是商会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只有因地制宜,才能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才能提高办事效率。另外,我国政府未来发展的一个明显趋势是政府部门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其好处是能在弥补政府部门工作的不足的同时对社会组织的发展加以扶持,商会可抓住其中的机遇,与政府进行服务方面的合作,既能得到政府扶持,也能推动自身发展,在我国少数发达省市已经开始有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但还没有获得大范围推广。

  (四)逐步推进,量力而行。在商会成立初期往往会取得一定成就,这直接滋生了会员们的骄傲心里,往往会作出过大的发展目标而忽视了自身的实力大小,一旦计划定得过高,难以顺利完成,则会严重打击商会积极性与自信心,给后续发展带来阴影。因此,商会应客观分析自己的实力,绝不能盲目将目标定高,对于会员提出的要求与建议进行合理采纳,结合发展环境充分考虑商会的人力资源与活动经费情况,以轻重缓急作为计划制定原则。组织实施计划过程中应尽可能集中精力攻克主要任务和困难的紧迫任务。切忌不考虑客观条件而盲目贪大求全、贪快求急,争取用优质的服务征服所有会员,也在公众心里建立良好形象。就长清商会大厦的筹建工作而言,目前的选址工作一定要慎之又慎,决不能盲目乐观,蛮干定会出乱。

  (五)与时俱进,思路创新。对于多变的市场环境而言,商会组织也应在这种变化中适应时代发展要求,使得自身发展与社会发展相适应,也只有如此才能在推动商会发展的同时完成社会赋予商会的历史使命。好的出路来源于思路的正确,要确保商会在创新之路上寻求有效路径,就必须以创新发展的思路作为指引。对我国目前的发展而言,可以说机遇与挑战并存,对此商会应寻求适合发展形势的方式方法,走改革创新之路,敢于打破陈规思想,在挑战中前行,给我国发展增添动力。创新途径可从三个方面入手:第一,服务创新。增强商会服务功能,拓宽服务领域范围,确保服务内容符合企业会员在时代发展下提出的新要求标准,如近年来全国山东商会搭建了全国性的服务平台,建立了有效的联谊机制,使得会员之间的交流需求得以更好满足,所能享受的服务也明显增多。第二,制度创新。为确保商会进行高效的内部管理与运行,应结合商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并改进监督、议事、咨询、执行、决策、约束、激励等制度,使得制度发展符合商会发展的要求。第三,能力创新。在阻碍商会发展的因素中,经费欠缺是一个大问题,在非营利性原则要求下,只有不断壮大商会实力,才能开辟出更好的商会收入途径,确保商会运作正常,因此商会应致力于能力创新,通过创新手段提高自身能力,解决阻碍其发展的根本性问题。

  4.2 国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行业商会发展的经验借鉴

  4.2.1 西方国家行业商会的功能

  西方国家的行业商会的作用主要有三方面。

  首先是参与立法。其次是为政府提供服务,例如:向政府提供本行业的发展趋势报告、提出行业经济政策、制定行业标准以及负责贸易保护、市场损害调查、协调贸易纠纷等,甚至陪同总统出访,进而与被访问国家达成大宗交易等。第三是为企业服务,例如:对行业内部竞争行为进行有效规范,确保行业发展符合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不断提高行业竞争力,以保证本行业企业利益得以维护。西方国家甚至连出口配额也大多是由行业商会负责分配的。以行业商会比较发达的美国和德国为例,美国企业商会组织的一个重要职能特点是它们都注意为会员企业提供政府事务帮助,另一个重要任务就是为企业提供服务。企业协会组织的主要职能包括:咨询服务;调查研究;出版书籍、刊物,传播管理科学知识;举办专题研讨会、培训班,提供和交流管理信息;在政府、立法机构面前维护会员的利益;开展国际性交往活动等。在市场经济比较发达、商会历史悠久的德国,国家制度规定企业必须加入商会,企业自主加入行业商会的比例高达 90%,其行业商会的职能主要有内外协调、影响决策、行业自律及组织服务等几方面。

  4.2.2 西方国家行业商会的现状

  对不同国家商会进行分类应考虑的因素较多,包括:政府对商会的管理手段、工作机制、内部分工、组织建设等的协调作用,国家文化历史传统,政府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方式、由于这些因素的差异性,可将商会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1.英美型商会。这类商会主要是指英国、美国商会,其特点是商会行业政策的制定是由其协助政府共同完成,下面以美国商会为例进行相关阐述说明:(1)概念定义。美国行业协会在其《经济学百科全书》中有如下概念解释:行业协会是指在一个团体中将有着共同目标的商人或同行在自愿参团的原则下组到一起。作为一种民间团体,美国商会的成立宗旨是为会员提供服务,入会实行个人自愿原则,组织活动要求自主且活动经费自行承担。通常政府不会过多干涉商会活动,但要求商会活动在法律或制度允许范围内进行。(2)经费来源。美国商会的经费主要是由会员入会缴纳的费用,学术讲座或展览会的票收,组织活动中收取的各种培训费,也有一定比例的企业和政府赞助资金等。对于会员的入会费用是按多项因素确定的,包括会员享受的服务项目、会员规模、会员地位级别等,对于会员级别可由低到高分为个人会员、公司会员、普通会员、高级会员。(3)特点。商会成立的宗旨是加强民间商业活动的交往,在以服务会员为目的的前提下,这一民间团体组织按照活动自主、设立自愿、经费自理的原则维持运作。(4)主要职能作用。作为全国性商会联合组织的美国商会是由众多下属单位及机构组成,其专题研究小组就有几百个,分别由各个专门委员会管理,商会和美国政府之间可以进行直接对话,反映商界的相关问题,并提出与公众利益相关的建议策略与意见整改。尽管商会在美国法律中没有明确的属性和职能规定,但就商会运行情况而言,其体现出一种民间非盈利性组织的性质,商会的成立是以企业自愿为前提,各企业为谋发展而组成的民间组织,其运作经费和活动方式都由其自行确定。(5)类别划分。大体上可将美国商会划分为以下三类:第一,以服务特定行业或地区会员的全国性地区专门性商会团体,例如纽约商会、华盛顿商协会、贵金属加工商会等;第二,由财团代表、大企业组成的全国性经济团体,其主要是关心国际和国内的有关重大政策决议,例如美国商会;第三,以小型专门性商会作为主体构成的更大行业或地域的商会联合组织,例如全国制造商协会、电子行业协会等。

  2.大陆型商会。即大陆法系国家的商会,其作用是帮助企业和政府进行交流沟通,下面以法国商会为例进行阐述说明:(1)概念定义。早在 18 世纪末法国法律就对商会进行了性质说明,即商会的成立应与政府职能相关联,会员的职务身份为公务员,在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中扮演为公益服务的组织角色,并在职责范围内拥有一定的法律特许权。 (2)经费来源。公共设施运营收入以及税金(主要是企业注册交纳税金和部分地方税)收入是法国商会收入的两大主要来源。商会原则上只服务于纳税企业。按收入来源的结构比例看,公共设施运营收入占主要,税金收入占次要。(3)特点。在相关的法律文件中对商会属性进行了明确界定,即商会的组建应以保障企业和公共利益作为要求,在性质上属于公立公益人。(4)主要职能作用。在具体职能上涵盖参政、信息、服务、协调等各个方面,法国商会在社会政治和经济中作用显着,有效的联通了政府和商界企业之间的信息交流,而商会职能是由相关商会法律所规定。其服务职能包括的主要内容为:组织并提供培训服务给所有会员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认证和签发对外贸易文件,将产地证明书出具给法国出口商品。以上服务都是针对商会会员企业,对于法国商会的服务对象范围并不局限于此,其另一项特有服务是提供服务给参与公众和广大工商业者,并参与到公共设施的管理与建设过程中。协调职能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负责商会各企业成员间关系的协调;负责全国性商会与地方商会间关系的协调;负责政府与各种商会间关系的协调;负责各地区商会关系、综合性与专业性商会关系等各类经济组织间关系的协调;负责社区与工商业、政党团体与商会组织间关系的协调。商会的主要目的是配合政府工作并实现公共利益而非盈利性目的,其组织具有公立性,并不与政府之间存在内在关联性。另外,商会的运作过程应符合法律要求,并接受政府监督,为了更好的促进其自身发展,商会应与政府之间建立合作关系,将问题情况及时向政府咨询和反馈,相互协助,也积极接受并配合政府的有关决策。政府也应与商会加强合作,在公共事业发展中发挥出商会作为非盈利机构的作用,确保商会的非行政性公共职能得以最大发挥,同时营造出良好社会公共秩序。(5)类别划分。按领域范围不同可分为全国性商会、地方性商会、各行业组织商会。

  3.中间型商会,这种商会介于上述英美型与大陆型之间。中间型商会的主要作用是提供多功能服务以满足企业发展需求,下面以日本商会为例进行阐述说明:(1)概念定义。日本商会的发展是广泛吸收综合了英美型商会和大陆型商会的各项功能作用,并使得其商会具有自身独特特性。(2)经费来源。商会活动经费的主要来源有政府资助、事业收入、入会收费以及其他方面收入。(3)特点。特点的比较主要相对于英美型商会和大陆型商会,在商会组建中与英美商会一样遵循自由原则,但更加注重政企合作,在政府监管方面与大陆型商会类似,较英美商会则关注得更多。(4)主要职能作用。作为多功能服务性机构,日本行业协会没有任何政府行政管理职能,其扮演的主要角色是作为经济团体给个商会企业之间提供沟通交流的信息平台,也负责协调矛盾关系,没有相关法律对其执行职能进行强制性规定。经济团体联合会作为日本最大的经济团体,可从以下三个方面归纳其职能特点:第一,负责进行内外交流,并将调研收集到的最新经济情报反馈到商会信息中心;第二,作为经济界代表,将经济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反馈给政府,并针对问题提出相关改进政策;第三,提供咨询意见以优化企业改善管理,确保企业服务得以升级。其做起作用只是在企业与政府之间建立联系纽带,期间没有任何强制性的执行过程,即会员企业有权否定行业协会的决定,政府也可以不接受行业协会提出的改进建议。(5)类别划分。根据发展目标的定位不同,可从大体上将日本商会进行两大类划分:专业性与综合性。作为行业协会类经济团体的专业性商会是由本行业的工商业者组成,并尊重自愿原则,其目的在于促进本行业技术进步与协作发展,例如日本化学工业协会、日本产业机械工业会、日本证券业协会、日本电子工业会、日本钢铁联盟、全国银行协会联合会等都是专业性商会。以全国发展为目标的综合性商会是由地区或全国工商业者组成,并尊重自愿原则,例如全国商工会联合会、日本商工会议所、全国中小企业团体中央会、日本贸易会、日经联、经团联、同友会等都是综合性商会。

  4.2.3 结合中国实际对国外经验的借鉴

  与国外商会组织相比,我国行业商会存在的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问题:1.结构组织规划不严谨,缺乏合理性。政府管理职能常常融合穿插在商会体制之中,给部门划分,职能分配过程制造了很大困扰,不利于对组织结构层次进行优化,导致许多行业组织在组建面向所有企业与整个行业的组织结构时受阻,不同组织之间交叉重复现象十分严重。2.相关的法律体系不够完善健全,在合法性活动中行业商会没有受到应有的约束。由于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行业商会的权益、职能、性质,导致行业商会在开展活动时缺乏法律依据,这直接导致了许多违法行为以及纠纷案件的产生。我国政府部门应针对性颁布相关法律文件,以明确行业商会的基本职能、法律地位、责任与权益等问题,只有以法律法规作为手段,才能从本质上解决合法性缺失问题。3.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完善,有待进一步健全,另外,缺乏活动运转经费,难以有效引进骨干人才并留住精英等问题也十分严重。4.没有明确的职能定位。就我国工商领域目前的发展而言,正由政府主导的高度集权模式向政府间接调控、企业自主经营方向转变,只有这样才能彻底激活市场,而此时作为转型的关键期,应尤其重视这一过渡性阶段的职能定位问题,以免出现职能缺乏、描述空泛的现象。

  随着我国实行改革开发,经济全面复苏,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我国已经有了很强的经济基础,如今,推动经济体制改革是一项主要任务,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政府职能正由过于约束市场转变为间接性约束,确保企业能够更全面的置身于市场环境,加之我国加入 WTO 已有 13 年之久,受国际化冲击影响越来越明显,在经济活动中,行业组织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与推动政府机构改革应以行业组织发展作为有利途径,从未来的发展中,行业组织将作为自立组织并与政府实现逐渐分离,最终成为指导企业发展的主体,这是今后市场经济发展与行业组织自身发展的必然趋势和内在要求。

相关标签:
  • 报警平台
  • 网络监察
  • 备案信息
  • 举报中心
  • 传播文明
  • 诚信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