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堂首页 | 文献求助论文范文 | 论文题目 | 参考文献 | 开题报告 | 论文格式 | 摘要提纲 | 论文致谢 | 论文查重 | 论文答辩 | 论文发表 | 期刊杂志 | 论文写作 | 论文PPT
学术堂专业论文学习平台您当前的位置:学术堂 > 毕业论文 > 在职硕士论文 > 专业硕士论文 > 公共管理硕士论文

提升我国公众参与公共管理有效性的举措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5-06-08 共4124字

  五、提升我国公众参与公共管理有效性的举措

  (一)切实加强我国公众参与公共管理的意识

  1.培育公众参与公共管理的政治文化环境

  在我国漫长的历史中,形成了特殊的政治文化环境,导致了公众参与公共管理的意识较差。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公民的素质不断提高,民主政治有了很大的进步,公众参与公共管理的要求日益增强。然而,在典型的参与型政治文化中,其公民在政治参与中应具有如下特征,“主观上主体意识强烈,具有较强的民主和参政意识,对政府具有一定程度的政治信任与宽容;客观上有能力并且能够通过多样并且有效的方式参与公共政策制定及执行过程,以自己相对独立的方式对公共政策产生影响”.

  其实,参与型政治文化既能够体现出政府的执政意志,也能够兼顾公众的利益需求,它是一种公众与政府携手推进公共管理及民主政治进程的一种和谐的政治文化环境。因此,在我国必须塑造参与型政治文化,才能推动公众更有效地参与公共管理。

  目前,我国参与型政治文化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在参与型政治文化体系中,作为政治主体的公众普遍具有参与公共管理的愿望、要求和能力,公众通过自由地参与公共管理,可以推进民主政治的进程。因此,针对我国公众参与公共管理的现实情况,可通过以下措施,培育和发展我国参与型政治文化。

  第一,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参与型政治文化的形成和建设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是密切相关的,只有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发展完善,才能使公众在公共管理中的地位有所提升,促进公众更加畅通地与政府进行沟通,持续完善民主参政、民主议政、公众监督等,促进政府决策透明、依法行政。只有在公众充分享受到参政自由的前提下,参与型政治文化才能深入有效地发展。

  第二,我国公众参与公共管理方式应从动员型向自主型转变。目前,我国公众参与公共管理的方式主要是动员型,参与者缺乏主动自觉性;即使参与到公共管理中,参与者有时也表现为缺乏参与热情,这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是不相协调的,因此,政府应当积极引导、规范公众参与到公共管理中来。在公共管理过程中,政府应将公众参与作为公共管理决策的必要环节,并且这项工作应持续开展和进行,经过长期的实践,使公众形成一种思维习惯,在一谈到公共管理时,立即能引发公众的共鸣,并产生参与的欲望。只有政府的逐步引导,才能使公众产生参与的习惯,实现从动员型参与转变为自主型参与。

  第三,发展文化教育事业,提高公众的参与素质。在我国,公众文化素质较低是阻碍公众参与公共管理的一个重要因素,由于某些公共管理内容涉及专业性很强,需要较高的文化素质和专业素质,而很大一部分公众不具备这样的素质,自然降低了公众参与公共管理的积极性。另外,也要从思想层面提高公众参与的素质,由于受到传统政治文化因素的影响,使我国公众漠视政治民主,只有从思想层面教导公众,树立起主人翁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才能使公众积极地参与到公共管理中去。

  第四,国家作为主导,要注重媒体宣传。国家的力量是强大的,公众参与公共管理只有受到国家的重视,并形成从上而下一以贯之的行政政策,才能敦促各级政府重视公众参与公共管理,国家能够起到最强大、最有力的宣传作用,国家的政策导向无疑会产生巨大的社会反响。此外,应加大网络、报纸、杂志、电视、广播等媒体对公众参与公共管理的宣传力度,形成公众参与公共管理的良好氛围,有助于潜移默化地影响公众的思想和行为,促使公众更加积极地参与到公共管理中来。

  2.加快我国非政府组织的发展

  在公众参与公共管理过程中,个人对于公共管理的影响力是微乎其微的,只有以团队形式参与到公共管理中,才能起到表达利益诉求与维护合法权益的作用;同时,非政府组织介入公共管理,会对公众参与公共管理的意识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在公共管理过程中,有组织的利益集团更容易收集分散、明确的信息,同时,可以组成更为强大的力量,参与到公共管理中,与政府和社会进行互动。

  因此,加快我国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充分发挥其枢纽作用,促进我国公众参与公共管理显得尤为重要。在新公共管理中,将国家治理看作是互动多维的管理过程,通过积极合作、协商、确立伙伴关系、认同目标等方式对公共事务进行管理,非政府组织参与公共管理完全符合新公共管理对国家治理的要求。

  要加快我国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必须通过相关法律的建立和完善或者新政策的出台,为非政府组织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减少各种阻碍因素,使其能够获得更多的合法资源,促进非政府组织的蓬勃发展。同时,也应当加强、规范、引导非政府组织的发展,拓宽其参与公共管理的渠道,使非政府组织在公众参与公共管理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加强政府对公众参与公共管理的重视程度

  在我国,由于社会历史原因,我国政府对于公众参与公共管理重视程度不够,甚至在公共管理过程中忽略公众这一重要因素,导致了公众非法参与甚至造成冲突事件。因此,应从政府官员的思想层面以及制度层面,来加强我国各级政府对公众参与公共管理的重视程度。

  应加强对政府官员的思想教育,使政府官员在思想和观念上重视公众参与在公共管理中的作用。要使政府官员重视公众参与,就要通过合理的计划安排,潜移默化地影响政府的思想观念,可以在政府官员培训中加入公众参与公共管理的内容,如公众参与公共管理的重要性、国外的实践经验、实施步骤及要点等,通过系统的学习,使负责公共管理筹划、实施的相关部门的官员真正了解公众参与,并掌握公众参与公共管理的实施方法,从而在思想意识层面对公众参与有更加深刻的认识。

  此外,还可以通过制度规定,来加强政府官员在公共管理实施过程中对公众参与重要性的认识。制度具有刚性的要求,只有出台明确的制度法规,才能使公众参与公共管理真正落到实处,与此同时,各级官员从上至下应形成完整的管理约束办法,通过上级对下级的监督,更加有效地促进各级政府对公众参与公共管理的重视。

  (三)加强我国公众参与公共管理的法律制度建设

  在我国,由于法律制度不够完善,使得我国公众参与公共管理无法可依,得不到根本性的保障;即便是法律或制度有明确的规定,要求在公共管理实施过程中必须有公众参与,但是规定的内容往往不够详尽,在落实过程中存在一带而过的现象,使得公众参与公共管理仅仅是流于形式,无法切实发挥作用。

  因此,应不断加强我国公众参与公共管理的法律制度建设。

  加强我国公众参与公共管理的法律制度建设,首先应使我国公众参与公共管理成为刚性规定,即通过立法明确规定公共管理中的公众参与问题。在我国,公众能否参与到公共管理中来,主要依靠执政者的政治觉悟,而非法律程序,因此,导致了公众参与的随意性较大。要使公众有效地参与公共管理,必须从法律上解决公众参与作为政府公共管理刚性制度问题。比如,在社区附近新建机场,在规划及选址阶段,必须有利益相关者参与其中,保证公众表达意见和看法的权利,只有这样,才能使公众能够顺利地参与公共管理。

  在法律、制度对公众参与公共管理予以刚性保障的前提下,必须要求法律或制度的规定具有可操作性,即法律或制度的内容必须详尽,不可含糊其辞,使得有些地方政府在执行过程中出现有空可钻的现象,简化公众参与程序甚至省略这一环节。因此,在法律、制度中可通过以下几个方面的规定,避免这一情况的出现。

  第一,应明确规定最低参与标准。法律或制度中应提出可实施的、最低公众参与的标准。如公众参与公共管理某项目的最少人数,公开征求意见或建议的最短期限,公众参与的方式,公众参与公共管理的阶段等。只有有了明确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才能切实有效地保证公众参与公共管理的有效性,避免公众参与流于形式。

  第二,加强对公众参与公共管理有效性的评价。在公众参与公共管理阶段结束后,应对公众参与公共管理的有效性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评价的标准及内容应根据公共管理的内容制定。评价的目的是测量此次公众参与公共管理的有效性,总结公众参与公共管理的经验和教训,同时,形成档案备案,以便为今后公众参与的相关工作提供经验和借鉴,更好地促进公众参与工作的开展。

  第三,规范已有的公众参与形式,拓展新的公众参与方式。对我国已有的公众参与公共管理的方式进行规范,如听证会、座谈会、信访等,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提高公众参与公共管理的透明度。同时,提高公众社会责任意识,在此基础上,应不断拓展新的公众参与公共管理的方式,如网络参与、电话参与、非正式听证会、走访等。新的公众参与方式与公共管理内容的特殊性相结合,有助于扩大公众参与的范围,减少行政成本,节约行政时间,提高行政效率等,促进公众参与公共管理的有效性的提升。

  (四)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目前,我国尚未有明确的法律制度规定政府公开信息的范围和内容,因此,我国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取决于管理者的意愿。目前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都比较狭窄,这在客观上造成了公众与政府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不利于公众对于公共管理信息的了解,不利于建设良好的公众参与的环境。因此,可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改善我国政府信息公开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政府应积极树立阳光行政、公开行政的理念。我国政府对于公共管理信息的掌握具有独特的优势,作为信息公开的执行者,在公开信息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政府官员应充分认识到对于公共管理相关信息的了解是公民的合法权益,政府推行公开透明的行政原则势在必行。因此,各级政府应积极推行阳光行政、公开行政的理念,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展。

  第二,建立健全我国相关法律制度,为政府公开提供制度依据。健全完善的法律制度是施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必要保障,为政府信息公开肃清环境,保障制度的顺利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有助于公众及时了解公共管理方面的信息,保证管理行为的顺利实施和各类管理资源的有效配置。

  第三,借助电子政务平台,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随着社会和科技水平的不断发展,网络已经基本普及,在我国积极推行电子政务的同时,应充分利用好这个平台,不遗余力地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可以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在政府网络平台上,开设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并由专人管理和维护,及时更新信息,使公众及时获悉公共管理的相关信息,促进公众对公共管理的关注和了解,拉近政府与公众之间的距离。

相关标签:
  • 报警平台
  • 网络监察
  • 备案信息
  • 举报中心
  • 传播文明
  • 诚信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