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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基本特点及税收征管现状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5-02-10 共4796字

  2.电子商务基本特点及税收征管现状

  2.1电子商务模式基本特征

  2.1.1 C2C模式基本特征

  C2C这种模式是电子商务环境下,经常发生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易事务。其基本特征有这些:

  (1)主体为个人。此模式下,交易双方均为个人,这点是区别于其他商务模式的最明显表现,其他商务模式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的,都需要借助于经营企业的实体,然后再考虑对网络环境的使用。但是,C2C交易双方都是个人,不包括企业,这点决定了在此环境下对其纳税身份确定有模糊点。

  (2)主体虚拟。网络环境下建构的交易是处于虚拟环境之下的,使得真实的环境并不能一眼看清所有内容,但是可以通过信息在电脑上的显示表达出来,并通过这种表达显示给消费者或者商家看见、了解。在这种交易模式下,交易过程是全面依托于网络媒介的应用,对交易内容信息进行数据传输、存储和使用。

  (3)无纸化交易。传统交易需要大量的纸张作为交易凭证或者合同信息,但是C2C环境下,双方完成交易无需见面,而是只需进行电脑配置和设置,进行物品的选购完成交易即可,使得双方都不会在意税收问题的存在。

  (4)支付工具电子化。传统支付过程依赖于现金的支付,但是C2C环境下支付过程不需要直接实现现金支付也可完成交易。比如在淘宝上支付,买家卖家只需进行贱号的事前准备,然后在电子平台上按照网络操作要求,完成交易内容,进行结账支付,整个交易活动就可以完成,最后的货款是通过支付平台的审核,最终转给商家,而不是一次性直接付给商家的。这种交易环境正因为虚拟操作的存在,才更多的关注安全问题,安全问题解决中首先要保证的就是对于过程信息的保密。

  (5)国家间电子交易越来越多。。如今有了网络的快速发展和技术的逐渐优化,C2C也可以依赖于网络进行跨国交易和贸易。物理界限的限制和虚拟性的便捷,使得个人都可以在自己国家的家中足不出户就完成跨国商品或服务的购买,虽然可以方便的选择物流传输,甚至可以在线使用跨国家的支付完成,但是这个时候物理限制显得比较薄弱,比如在税收征管环节的设定上。

  基本情况是所有C2C平台的交易,至今为止,在国内是没有开展税收征管,而且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继续进行观察。

  2.1.2B2C模式基本特征

  电子商务环境下的另外一种模式B2C,此模式不同于前述的C2C模式,主要实现商家商品的汇聚,然后通过相应的网络进行在线销售。但是这种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使得传统销售业务从线下转到了线上,实现了传统业务范围的扩充,也是一块发展有效而且利润巨大的市场。电子商务环境的逐渐成熟,必然使得网络交易越来越频繁,而且更多的人更加依赖于网络平台,使得传统的交易受到一定程度的冲击,但是此种模式不会无限制扩大和发展形成专业网商。

  以这种特征为基础的电子商务交易,如今是越来越受到众多企业的欢迎。相比较于C2C模式来说,更容易做到税收征管的实现。但实际上来说,一方面由于界限模糊,发生过淘宝网店“我的百分之一”事件,另外一方面由于交易的手段和方式等,都可能在电子商务交易使得B2C形式发生税收征管不到位,难以实现的问题。

  2.1.3B2B模式基本特征

  电子商务环境下的还有一种典型模式B2B,此模式不同于前述的C2C模式和B2C模式,它将企业内部网通过B2B网站与客户紧密结合起来,通过网络的链接作用,为客户提供便捷优良的服务,以此扩大企业的业务及内部发展。最近几年企业也纷纷关注自己的电子平台建设,这种交易方式也越来越受到推广。

  (1)效率高。整体交易过程全部在web中完成,信息的传输也完全依赖于计算机网络系统,这样我们对于信息的存储与使用可以更加方便,同时也更加快速准确。

  (2)低成本。釆购过程网络化,打通信息流通渠道,加快物料选择过程,优化选择方法,很大程度上可以降低成本。网络平台全线推广,可以更大程度上使得供应商、企业之间的关系更加紧密,合作方式也更加灵活,共有信息也更多,从一定程度上消除了信息不对称状态,提高了企业对于供应商货源选择的空间。另外,对于供应商也免去了他们进行宣传和营销的费用,只需经过网络平台信息发布,便可以很快和企业联系,进行洽谈销售商品。

  (3)降低库存。企业为此常常进行各种方法的使用,将信息技术运用于交易活动之中,将市场需求信息通过一系列手段捕捉到,然后快速传递给企业生产决策中,通过这种方式实现库存的控制与管理。也就是说,需要信息技术的运用,抓住敏感信息,了解最新市场动态,最大可能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4)缩短生产过程。在这种交易方式下,企业间的共有信息比较多,而且这些共有信息对于企业的整体经营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更能够帮助双方在全局角度考虑各种决策方法的实现。因此,可以克服信息闭塞或者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各种问题,使得企业之间能够进行友好沟通,面向一个有效市场进行决策分工,采取措施赢得先机。

  (5)获取不同的新机会。由于此种模式下,企业之间的信息获取速度非常快,而且可以结合线上线下各个环节进行市场分析和拓展。不会被地理位置或者时间限制,这样其相关决策判断的准确度和灵敏度都高的多。

  B2B的形式更具有税收征管的现实基础。但是这种方式,对于现行税收制度、税收征管办法实施等具有一定程度的挑战。

  2.2三种模式发展状况

  苏宁易购、京东商城等这些B2C企业,电子商务平台交易需出具发票,税收征管是有基础的。但是在C2C平台下,卖方买方均是个人,买卖规模大小均不一,又没有专门的机构进行监督监管,所以在交易中对于发票的使用几乎是不需要的,更谈不上对他们进行税收征管。以淘宝网为例,仅去年一年就实现了约为8000亿元左右的交易额,假设我们按照5%的税率进行征税,税收金额粗略估算约有400亿元左右。但是目前电子商务毛利率普遍在10%-20%之间,如果按照统一标准进行税收征管,可能会影响电子商务的长久发展。

  另外,根据相关研究机构的数据显示,B2C企业所占比重越来越高,这是企业发展与电子商务环境相结合的一个趋势,如果传统企业不能适应电子商务发展所带来的机遇,那么势必会被淘汰。因此,很多企业都纷纷幵始研究发展机遇和自身的平台建设,进行B2C平台转型。但是,与此同时,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C2C模式发展,如今的C2C平台更多的是对B2C平台的一个补充,在一定范围内加快了顾客与企业之间的沟通,但是随着B2C平台的快速发展及规范化,C2C平台将会有减少趋势。另外,B2B电子商务由于具备了成形的企业管理与交易规范,加上平台建设的先验性特点,在我国电子商务交易总额中占有绝对优势,但是面向未来的区域经济想要更多的发展,特别是在税收管辖权和区域管理上的难度有所增加。

  因此,对于C2C、B2C还有B2B环境模式发展都会在很多方面逐步影响到现行税收征管的顺利进行。

  2.3电子商务环境下税收征管现状

  2.3.1现行税收征管方式不能完全适合电子商务环境

  根据相关资料整理显示,我国税收的一般流程是纳税登记一发票领购一纳税申报一税款缴付一纳税评估一纳税稽查这几步。审核过程需要紧密结合对账信息,只有这样才能做到监管有据。总的来说,就是要责任明晰,根据实际收入及来源来安排设置税收,综合考虑以相关税收中大者为主等。

  (1)流程。税收制度中已经规定相关纳税人应该到指定地点机构办理税务登记证,然后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只有这样才能有资格幵展经营活动。

  这样使得所有经营单位基本信息都能为税务部门全盘了解。②在营业前向税务局申请领取税务发票,保证此后相关业务幵展按照发票的使用情况如实记录经营情况,这样后期税务部门就能掌握企业营业基本情况,特别是营业收入数据。③定期、如实编制会计报表,并以此向税务机关提交纳税申报表,税务机关经过审核材料,这样就可以获得纳税人具体收入及相关纳税金额的信息。④税务机关部门审核了企业相关信息后,企业应该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向各税务部门缴纳足额税务金额,至于缴费方式,只要是税务机关规定过的方式都是可以使用的,这点取决于企业自行选择,如可以现在交纳税费,也可以到指定地点线下交纳。⑤另外,除了审核相关应交税金外,税务部门还应该进行必要的不同形式的评估和抽查,及时发现问题,找出税收漏洞。⑥通过查账稽查等方法,对于查处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必要时可以对相关的纳税对象有一定程度的惩罚措施。

  (2)审核。常规方式就是根据发票进行税务管理与控制,主要思路是:①根据最初营业企业在税务机关领取的发票为基础,做好票据的号码备录。②此后,企业必须按照购置的票据,记录每一笔收入来源情况,将付款人、收款人还有对应的数量金额写清楚,不能作假。③将所有凭证的来源基础弄清,并且安排专门的管理人员进行严格保管。特别是支出凭证、收入凭证必须区分清楚,而且不能有错,改正时也不能将前述的错误凭证丢去。④帐薄信息也需要及时填好,并且对于关键数据信息要认真填写、反复核对,最后将这些帐薄妥善保管好,以此来填写好纳税申请信息。⑤报税时候,必须提供发票的使用情况,换购发票或者企业注销,税务机关也会定期核查存根以及相关数据是否有误等。通过以上步骤就可以将相关信息如实全面记录清楚,便于后期的统计与核查。

  (3)计算方法。一般来说,税收金额是采用“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税率”得出“应纳税额”得到。按税法规定,纳税人的纳税义务是没有特殊性的,任何时候只要发生纳税交易,就已经形成了应税行为。

  以上税收方式可以看出,在一般实体税收状态下是能够很好操作和处理的,但是缺乏电子商务环境适用性。这种流程、审核方式包括计税方式在电子商务环境下,将会同电子商务的虚拟性、便捷性或者跨域交易特性出现冲突,会更加增加操作的难度甚至混乱。因此,我们需要根据电子商务环境特点,建立一个完善的征管体系,使得电子商务环境下的操作也能同实体环境下的操作没有本质区别,但是能起到一样的作用与效果。

  2.3.2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政策不能脱离原有税收基础

  在电子商务交易方式下,税收征管不能脱离原有制度规则的要求,这样保证传统交易方式和电子商务交易方式下相关政策制度一致,只有公平公正的税收制度才能保证税收征管工作的开展,利于经济的发展。根据相关性要求来看,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税收征管最好不要单独再幵设新税。根据中国国内的特点,找到既适合电子商务的长远发展,又适合税收征管制度操作的方法和政策。在我国,其实早在2008年,北京就率先提出了一条有关电子商务监督管理的意见,规定北京市内其他机构和个人都必须登记注册营业执照后,才能从事网上活动,除了非营利性项目、置换自己用品等行为。2010年,国家工商局也提出了网络销售必须登记真实身份,包括个人信息、营业执照信息等,而且交易平台也需要根据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并协助税务机关进行监督和管理。

  2.3.3电子商务税收征管过程体现出复杂性

  现在所有税收管理办法和政策体系均是基于传统商务管理办法而得来的。但是现行的税收管理手段还不是那么先进,效率比较低,也不能解决所有涉税问题。这些复杂的问题归纳起来有:(1)登记信息不全。由于买方的不在意,和传统登记方式的复杂性,使得很多卖家都能够在无证经营下,毫无畏惧。(2)税源监控难。对于生话中充斥的大量假发票和坏发票等问题,不能一下子全部杜绝,而且也难以一一进行再检验和审核,加上从发票的使用产生开始,从开发票到形成发票凭证有很长一段时间,加上税务只关心卖方的发票,不关心买方基本情况,这些都有可能造成税收不合理或者税收隐满的情况。例如,电脑城买电子产品大部分情况都没有发票,当顾客需要发票时候,还需要多加额外的购买发票的税费等。(3)每月交付税款的程序比较复杂,而且交付效率极低下,整个流程中真正有作用的时间很少就几分钟,但是其他相关程序或者要求太多太不合理,而且还有很多税款的交付没有实现在线支付功能,这样带来的税收交纳成本太高,打消交纳的积极性。(4)评估为主,缺乏成效。整个结果完全取决于评估人的经验,而且核查的信息来源单一,更细节的证据很难得到,使得调查成本高,效率却不是很高,成效也很差。

  在电子商务环境下,税收征管难度变大,表现为:(1)各种在传统税收条件下出现的问题,这里同样存在,而且也难以解决。(2)增加了很多在传统税收领域可能相对来说比较少或者容易控制的问题。其中一点就是无实体店铺的问题,这点加重了税收隐瞒的能力。(3)电子商务环境下还使得无形产品的计税发生混淆或者不明晰的判断,以及异地税收控制权分配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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