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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推行行政约谈的问题探析绪论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6-11-24 共4108字
  第 1 章 绪论。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要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指出 “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中承担着重要的任务,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近年来,我国各级行政管理机关不断将思想统一到贯彻落实实科学发展观上来,进一步提高对依法行政的认识,积极创新监管方式,逐步建立了以行政指导、行政约谈为代表的的柔性监管模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具体工作中,积极探索,开展行政约谈工作。如在消费维权工作中,从国家局到地方局普遍设立和开通了“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成为架起了联系消费者与政府的桥梁。工商部门通过对消费者投诉举报数据的分析,能够及时掌握消费维权工作的动向,对一段时间内投诉较多的企业进行行政约谈,有效的提高了消费维权工作效能。
  
  东营市作为一个地级市,全市常住人口为 203.53 万人1.东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自1983 年建局,到 2013 年底,全市工商系统有干部职工 920 人,负责落实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任务。自 2013 年以来,东营市工商局积极推行了消费维权行政约谈制度,通过对消费投诉的数据分析,及时掌握重大或敏感的消费纠纷,对经营者进行约谈,不断加强经营者自律,自觉保护消费者权益。行政约谈制度的推行,拓宽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新途径,提高了消费维权效能。但在行政约谈工作实际中,性质不明确、程序不规范、监督和救济不完善的问题还普遍存在,有必要结合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实际进行研究,更好的规范和保障行政约谈有效发挥作用。
  
  1.1 选题意义。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要提高行政管理效能,降低管理成本,创新管理方式,增强管理透明度,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2”因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创新方式,加强柔性行政监管尤为重要。“对不需要行政许可但需要政府管理的事项,要强化间接管理和事后监督,充分发挥行政规划、行政约谈、行政合同的作用。3”由此可见,行政机关运行非强制性的行政行为是符合依法行政的要求的。
  
  1.1.1 理论意义。
  
  第一,是对公共服务理论的有力推动。本文探索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运用行政约谈这个柔性监管方式提升工作效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决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4”近年来,各级各部门把完善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界四中全会精神的着力点,不断加大力度,积极推进落实。
  
  行政约谈制度的创立,经过多年的实践表明,行政约谈制度是符合时代的要求和实践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是对我国现行法律不足的弥补,在政府转变职能、提升监管效率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顺应了现代行政监管强调突出服务理念的发展趋势。
  
  第二,是对平衡论的有益实践。平衡论的基本要求就是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之间地位平等,双方通过协商来实现双方权力义务的平等。从行政约谈性质来看,行政约谈就是基于行政机关对执法相对人的一种非强制的、沟通协调的行政行为。目前,行政约谈制度我国已在税务、环保、工商、国土、国资委、食药监、质监等多个政府部门推行,成为了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有效举措。通过在多个部门的实践表明,行政约谈制度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在具体工作中也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在政府职能转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第三,是政府职能转变的有效探索。行政约谈制度作为一种柔性监管方式,其实质也就是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运用行政相对人能够接受的方式来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的行政行为,体现了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法治型政府的理念,有利于提高行政效能;行政约谈制度也是对现行法律中的缺失和不足的的创新、发展和完善,行政机关通过与行政行对人的沟通协商,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从而实现行政相对人的自我完善,也促进了和谐社会的构建。
  
  1.1.2 实践意义。
  
  第一,有利于改善与监管对象之间的关系。行政约谈制度实施以来,在很多部门的宣传报道中可以看到,执法办案人员对待监管相对人的态度变了,由原来的居高临下变成了平等相待,使监管相对人减少对立情绪,感受到了执法部门的关怀和温暖。从而,化解了监管执法中的对立矛盾,减少了冲突。行政执法人员通过行政约谈,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使行政相对人不断提高法律意识,从而更加认可和支持行政机关的执法工作。
  
  第二,有利于改善执法环境和部门形象。有些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执法中以行政处罚为目的,看中行政执法案件的数量。很多受到行政处罚的当事人,对执法部门的执法意见很大,甚至还发生过阻碍公务和暴力抗法事件。通过各部门推行行政约谈制度的实践来看,行政约谈能够使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进行沟通协调,化解矛盾,达成共识。通过对法律法规的宣传,使行政相对人自觉理解、遵守法律规定,自我完善,使执法部门的执法环境大大改善,缓解行政相对人的对立情绪。
  
  第三,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推行行政约谈制度,为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之间搭建了一个平等交流的平台,执法部门能够平等的听取执法相对人的意见,监管相对人能够了解法律法规知识,相互之间增进了信任和了解,促进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而言,办案不是目的,对违法企业进行处罚也只是监管手段。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才是我们的工作目标。因此,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推行行政约谈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实践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从世界范围和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对于工商行政管理理论和行政指导理论研究的较多,但对于行政约谈理论仍然处于发展之中,无论学术界、行政法学界还是行政事务界,对于行政约谈理论还没有形成一套成熟的理论体系。但近年来,随着在税务、环保、工商、国土等部门相继开始实施约谈制度,也使行政约谈制度得到了我国理论界和学界的关注。
  
  1.2.1 国外研究现状。
  
  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如美国、德国、日本、韩国等国家相关行政约谈的理论的研究处于领先地位,但是就行政约谈的理论也处于研究、争论和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如美国古典管理学家,科学管理的创始人弗雷德里克。温斯洛。泰勒提出的管理沟通理论。从管理沟通理论的角度看,泰勒关注到管理中下行沟通的重要性,并试图通过组织结构的设计保证对下沟通,即确保命令下达的准确性以及其实施效率。如德国法兰克福学派着名的哲学家、思想家尤根。哈贝马斯提出沟通行为理论,他认为,“沟通行动是指至少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体间以语言或符号为媒介,以言语的有效性要求为基础,以达到相互理解为目的,在意见一致基础上遵循(语言和社会的)规范而进行的,被合法调节的、使社会达到统一并实现个人同一性与社会化相统一的合作化的、合理的内在活动,是一种潜在的解放力而不是一种禁锢力。5”他的沟通理论强调的是横向的沟通,即参加沟通活动的主体至少是两个及其以上。
  
  在新公共管理运动的改革背景下,在与百姓关系最为密切的税务部门率先采用了税务稽查约谈的行政手段。美国由于在税收征收的各个环节都进行了计算机联网,就能够依托一套科学的税收征管分析系统建立起相当完备的数据库,监控过程中,每当发现有纳税上的疑点,即可约谈纳税人,并予以提醒纠正。
  
  1.2.2 国内研究现状。
  
  受理论研究范围的限制,国内学者还没有对行政约谈理论进行深入研究,独立的理论体系也未形成。对行政约谈制度进行规范的只是行政部门自行制定的一些制度和文件,层次较低。通过对有关部门行政约谈制度进行整理,发现目前我国行政约谈还没有较高位阶的法律文件。
  
  通过上表列举的各政府以及部门出台的制度可以看出,在税务征管、安全生产、工商管理、食品药品、环境保护等领域推行的行政约谈制度只是属于规范性文件的范畴。除此之外,在很多部门规章、地方规章中,也出现“约谈”字样,但对行政约谈制度并没有具体的规定。由此可见,行政约谈在发展中仍存在了诸多不完善。
  
  在香港,也有类似的制度,官方文件中,大多用的是会晤,而非约谈,被香港媒体俗称为“请喝咖啡”.税务部门对纳税人的纳税申报存有怀疑时,根据性质,可以直接进行税收调查,查找其中漏洞和偷税的证据,也可以发函质询,由纳税人对自己的申报情况作出合理性的解释,当税务部门对纳税人的答复不满意,认为其有隐瞒漏报的嫌疑,则可税人到税务部门当面约谈,约谈时一杯香浓的咖啡,成了该项制度最富有特色的代称。而在香港这样各项制度比较健全的法治社会,被行政机关请去喝咖啡的感觉犹如头上悬着达摩克利斯之剑一般,少缴的税多数还是乖乖缴了6.
  
  尽管我国理论界、学界和政府机关对行政约谈的研究较少,但对行政约谈制度的认识基本一致。如对行政约谈的定性,普遍认为行政约谈是一种柔性监管方式,具有行政性、非强制性和沟通协调性。
  
  1.3 研究思路及方法。
  
  1.3.1 研究思路。
  
  本文的论文题目为“我国工商行政管理行政约谈制度研究-以东营市为例”.全文共分为六大部分。通过全文六部分的分析与论述,对行政约谈的概念、性质和工商行政管理相关概念有初步的认识,认识到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推行行政约谈制度的必要性;通过对工商行政管理行政约谈在各个层面的发展现状进行分析,以东营市工商局行政约谈的实践为例,介绍行政约谈的开展情况;在分析发展现状的同时,找到工商行政管理行政约谈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根据存在的问题,借鉴其他部门经验,提出工商行政管理行政约谈进一步完善的建议,健全法律体系、完善适用范围、规范程序、强化落实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工商行政管理行政约谈制度,促进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发挥。
  
  1.3.2 研究方法。
  
  文献资料法。广泛收集与和查阅有关的书籍、期刊、论文及网络资源等文献材料,收集了工商行政管理开展行政约谈的数据资料和规范性文件,使本论文更具说服力。
  
  对比分析法。通过将行政约谈在不同领域的运用进行对比分析,为规范行政约谈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的应用提供指导意见。
  
  实证分析法。引入本人在工作中行政约谈的具体案例进行分析,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的完善建议,使本研究更具实践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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