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绪论
1.1 论文研究背景和意义
1.1.1 研究背景
随着 20 世纪人口的暴涨,21 世纪人口老龄化则成为必然,养老问题也正受到广泛的关注。由于世界大多数国家的生育率和死亡率都在持续下降,使得世界各国的人口结构也发生着变化,都面临着人口结构的老化[1].目前,在全世界,老年人口占到总人口数约十分之一,依照现在的人口增长速度,到 2050 年,这个数值会达到五分之一,而到了 2150 年则会成为约三分之一[2].根据调查数据现如今,全球有 60 多个国家的老年人数量达到了衡量老年社会的比例标准,并且有更多的国家不断地加入到这个行列中来。我国也早已于 1999 年步入老龄化社会。根据国家统计局人口普查数据,截止到 2010 年,我国 60 周岁及以上人口总数约为 1.77 亿,占总人口数的 13.26%.其中,65 周岁及以上人口总数约为 1.18 亿,达到总人口数的 8.87%.随着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出生人口逐步进入老年阶段,中国人口老龄化进入高速发展阶段。按照现在老龄人口增加的速度,我国老年人口从 2014 年之后的 20 年间,平均每年将会增加约 1000 万[3].在老龄化日趋明显的形式下,要重视老年人小区环境建设、老年人配套生活设施和家庭服务网点配套建设,完善家庭互助政策,鼓励小区物业及管理机构向为广大老年人服务方向延伸。我国则在“十二五”中明确提出,“要建立以居家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以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可见居家养老、关爱老年居住环境已成为我国重点关注的社会问题,同时这也符合我国国情和老年人的意愿。其中,居家养老体系的建立包含了可持续使用的户型设计、适宜老年人的户外活动空间设计、社区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以及相关法制的完善。由于离退休后其社会功能的减弱,老年人的生活结构发生了改变,空余时间大大增加,主要生活空间也不再是工作单位,这就需要更多的经过规划设计的活动场所为充实老年人的精神生活创造条件,为排解孤独感以及社会角色转变带来的不适应感提供基础。在英国等大部分西方国家,多数老年人都选择在专门的养老机构或专门的健身房中进行活动,很少有老年人在公园中打牌或进行其它娱乐健身活动,而我国老年人大多更乐于选择在户外进行娱乐和健身活动,所以公园绿地也就成为了老年人重要的活动场所。因此,在我国规划及建设适宜老年人的户外活动空间是适应我国国情的。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数据结果显示,河北省 65 岁及以上人口有 592 万人,在全国各省中排在第 19 位,省内老年人数量占全省总人口比例超出了国际上界定老龄化社会标准1.24个百分点。
根据普查结果分析,与河北省一同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共有 25 个省份。据专家预测,“十二五”期间,河北省老年人口还将会以超过年均 3%的速度进入高增长阶段。这就意味着河北省的老龄化问题还在进一步加剧,而作为河北省会城市的石家庄市老龄化现象则更为突显。根据石家庄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截至 2010年年底,石家庄全市总人口约为 1016 万人,65 岁以上老年人为 825910 人,占到了总人口的 8.13%.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上升 1.48 个百分点[4-8].但就目前来看,现有的许多户外活动场所并没有跟上人口老龄化的步伐,还存在许多不适合老年人活动的因素,例如:过多的台阶、光滑的大理石材质地面铺装、不适合老年人使用的座椅、无障碍设施的缺乏、缺少适合老年人使用的活动配套设施等。
1.1.2 研究意义
随着全球进入老龄化社会步伐的加快,我国进一步完善适合老年人户外活动需求的公园绿地规划设计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一,进行适合老年人公园绿地的研究是社会平等、共享原则的体现。依照我国社会对于老年人的伦理道德准则,老年人不但需要享有社会尊重、社会保障等一系列基本保障服务,还应与其他社会群体共同享有社会经济、科学发展的最新成果,对于适合老年人的公园绿地规划设计进行的研究,正是社会平等、共享原则的体现。
第二,对于老年人户外活动空间的研究是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进一步延伸[9].老年人完成了自己对于国家的贡献,退休之后拥有大量的闲暇时间,在城市公园绿地中进行户外活动不但对于老年人自身益处颇多,对公共场所的精神文明建设也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第三,适合老年人公园绿地的研究,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中,实现“人民幸福”目标的具体体现。同时,也是“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充分体现。拥有大量的闲暇时间的老年人与规划设计不合理的城市公园绿地存在着不可避免的矛盾。解决这一矛盾,便能一举两得、利国利民,真正做到实现“人民幸福”的目标。
老年人的幸福感在于能进行愉快的交流、拥有适合老年人的锻炼场地等等,而这些正是本文所探讨的意义所在。
1.2 相关概念
1.2.1 城市公园绿地
城市公园绿地是指城市中用于绿化或规划用于绿化的具有多种类型和不同规模的特殊用地。城市绿地是城市中各种类型和规模的绿化用地,它是城市绿化的物质载体。城市绿地分成 5 大类,即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附属绿地和其它绿地。其中公园绿地中又包含 5 类,分别是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和街头绿地[10].【1】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由于时间、水平等因素的限制,本论文以城市公园绿地中的综合公园、居住区公园和带状公园为主要研究对象。根据老年人的活动规律、行为特征和心理特征进行分析可知,根据不同的户外活动内容就近选择适合的活动场地是老年人对于活动场地进行选择的常用标准。但石家庄市多数居住区建造于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左右,当时的居住区公园环境景观设计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居住区公园和街头绿地较少,不足以满足老年人日常游憩和休闲的需要。虽然随着石家庄城区改造的不断推进,老旧居住区的数量在不断减少,但仍有数量可观的老年人仍然居住在这样的居住区中。短时间内仍然无法改变老年人的户外活动场地选择规律。因此,笔者选取城市公园绿地中老年人经常光顾的四种类型作为调查对象。并通过确定某一居住小区中的老年人为调查对象后,对该小区老年人对于户外活动场地的选择进行详细调查。通过调查、走访、观察等方法,找到针对城市老年人户外活动的行为、心理等特征。从而,为总结适合于老年人的户外活动场所规划及设计方法和原则打下坚实的基础。希望为今后城市公园绿地规划设计提供有效的启发和借鉴意义。
1.2.2 老年人与老龄化
(1)老年人的定义与划分国内外对于老年人的定义有很多种,发达国家界定年满 65 岁以上为老年人,我国则以年满 60 岁以上作为界定标准[11].其实,依据出生年龄、生理状况和担当社会角色的不同,老年人的界定范围是可以出现略微差别的。对于老年人的划分标准,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对全球人口身体素质和平均寿命进行测定和统计后,按年龄对老年人的划分进行了确定:
①年轻老年人(60-74 岁):他们离、退休后,身体各方面机能较好,可以适当进行户外活动。他们的活动范围最大,城市公园绿地成为他们经常进行活动的场所。适宜老年人的城市公园绿地规划与设计对改善老年人户外活动质量和减缓老年人身体机能衰老有重要的意义。
②高龄老年人(75-89 岁):高龄老年人身体各方面机能衰退进入加速阶段,进行户外活动的能力有了明显的衰退,户外活动的强度和频率也明显降低,且活动的范围仅限于居住区或周围的公园绿地。
③长寿老年人(90 岁及以上):长寿老年人身体状况相对最差,生活上大多需要他人照顾。一般较少出门参加户外活动,大多选择在家静养,侧重于“供养和护理”.
(2)老龄化老龄化即人口老龄化,是指社会总人口中年轻人口比例减少、年长人口比例增加而导致的老年人口比例增加的动态过程。关于老龄化社会,国际公认的标准为:一个国家或地区 60 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超过 10%,或 65 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超过7%,即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为老龄化社会[12].
1.3 国内外相关研究进展
1.3.1 国外相关研究进展
很多发达国家在过去的 19 世纪和 20 世纪相继进入了老龄化社会,如法国、德国、英国、日本和美国等。虽然法国在 19 世纪后半叶就成为世界上第一个步入老龄化的国家,但在此后的近百年里,人类尚未对老龄化形成系统和深刻的认识。纵观整个发展过程,对于老龄化社会,人类经历了从消极应付到积极面对。在老龄化问题认识的初期,由于人口老龄化引起的劳动人口减少,贫困、病残老人问题突出等诸多社会矛盾,使得人们普遍认为老年人是社会的负担。1985 年,戴安娜·Y·卡斯坦斯编着了《针对老人的场地规划和设计》这是一本基于老年人需求,分析适合老年人的户外活动空间规划及设计的综合型着作,其中从基于老年人交往和心理需求的设计导则到关于活动场所的规划、设计及细节的处理等方面,对老年住宅区户外活动空间进行综合性研究,并提出相应的规划及设计建议。2001 年,美国的克莱尔·库伯·马库斯与卡罗琳·弗朗西斯所着的《人性场所--城市开放空间设计导则》中“老年住宅区户外空间”是对《针对老人的场地规划和设计》所进行的更为全面概述和补充。此外相关的研究还有劳顿·M·鲍威尔所着的《生态与年龄,老年人的空间行为》和《环境与年龄》。从研究成果看,国外对老年人户外活动空间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活动场所建设和对公共空间的利用方面[13-21].
国外老年人户外活动空间的研究,多以养老公寓周边的活动区域为研究中心。由于外国老年人对于活动的观念差异及国情不同,国外关于老年人活动空间研究的成果虽然具有借鉴意义,但结合我国国情的需要,应有选择的引入并吸收。在结合我国老年人户外活动观念和基本国情的基础上,才能为我国老年人创造适宜的户外活动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