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小城镇绿地系统规划
由于小城镇绿地系统规划是属于小城镇用地的范围,在进一步调查的前提下,依据《城市总体规划》中所制定的城市性质、发展目的、用地划分等规则,合理拟定各种绿地的发展目的,科学设计各种绿地建设和整体大环境绿化的布局划分,从而实现完善城市生态环境的目标,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小城镇绿化建设工程以及小城镇绿地系统规划工程直接影响了城镇整体建设,它触及的城市建设用地规划、道路交通、建筑设备、园林、防灾等方面都和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使用规划有着紧密联系,对城市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是城市总体规划体制的关键工程。只有绿地系统柜规划的正确性,才能促使城市绿地对自然生态起到保护作用,同时还能优化城市景观以及为居民提供休闲娱乐的场地等。
4.1 规划原则
小城镇绿地系统规划以突出人为调整生态功能的能动性,具有非常明显的差异性、多样性、地区性、协调性、整体性的特征(李世峰 2005)。
4.1.1 整体原则
从宏观角度出发,小城镇绿地系统建设对整体性的要求较高,追求环境、社会、经济三大因素的共同发展、相互协调;然后非常注重地区性,由于地区的不同,面临的生态问题也不同,它是在特指的地区,设计人工化环境在地区内的格局。小城镇绿地系统规划必须要以长远和战略的眼光对待,追求生态稳定发展,谋求最大利益。
4.1.2 协调性原则
为了小城镇绿地系统规划的效益最大化,应该与城市规划中其他项目相结合进行统一规划。依据实际情况,设计科学的绿地类型、设立合理的绿化标准、挑选适当的植物类别、建立稳定结构的植物群落。在适合植物栽培的基础上,合理利用“无用”土地扩建绿地面积。比如荒地和不利于建筑的用地。
4.1.3 区域分异原则
小城镇绿地系统规划非常注重地区的差异性和生态系统的多样性。花、草、树木、果实等生态要素的生存都对土地的数量和质量有具体的要求,并且非常明确,组成相互交叉的网络结构,形成繁复、变化的人工生态组合体进行能源和物流的运动。这种过程会由于地区和结构组成的不同而具有一定差别,所以不同地区的生态质量也不同。综上所述,小城镇绿地系统规划必须分析不同区域的详细条件,然后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对策。
4.1.4 均衡性原则
根据不同区域城镇的人口密度和功能性质,设置各种小城镇绿地类型,合理搭配各种绿地,追求形式多元化以及总体的格局均匀。设立福利性、生态型、经营性型等多功能绿地,应从各个地区、不同群体居民的休闲娱乐根本要求出发,从而提升居民的整体生活质量水平。
4.1.5 可持续发展原则
在生存空间的生命活动中,能量和物质都一直在以循环的形式不停运动,小城镇绿地系统规划需要将自然界生物对营养物质的搜集、转变、分解和再生的过程,在工农业生产和生态建设中运用,科学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障居民健康和生活环境,并最大化减少人类活动所产生的垃圾对环境的损害,小城镇绿地系统规划必须要遵守可持续发展原则,合理适当地利用现有资源。
4.1.6 近远期结合的原则
小城镇绿地系统规划必须要考虑城镇远期发展规模,并对了解居民生活环境质量和户外休闲的标准,设计一个远期的发展目标,不能只注重近期的发展,从而忽视了远期的发展,最后阻碍了远期的发展。并且根据近期发展情况,设定到远期发展的过渡计划,使小城镇绿地系统规划具有可操控性。比如,远期计划是规划公园,可以先把它先作为苗圃,绿化环境的同时也防止这块土地用于其他用途,还为远期计划创造了有利条件。从而实现小城镇绿地系统规划的可操控性。
4.2 规划的方法和程序
4.2.1 规划的方法
小城镇是城市和乡村的过渡,同时也属于城市的范围,它的规划是建立在城市规划的前提下,并结合小城镇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制定。所以,我们对小城镇绿地系统规划的研究思路是先从小城镇整体规划和国家有关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法规的角度出发,与小城镇的性质特点以及当前地区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参考小城镇整体规划范畴中各类土地的绿地功能特点,推出合理的小城镇绿地分类方法,明确不同的绿地适用于的位置、范围、面积、要求与性质等,成为个性的小城镇系统布局;最后根据以上所述,提出了改善和实施绿地规划的措施和方法,尽最大可能优化小城镇的生态环境。绿地系统规划主要是根据生态学原理开展的。
4.2.2 规划的程序
根据我们研究所规划的小城镇范围来说,小城镇绿地系统规划的程序的基本过程几乎相同,包括以下几步:
⑴现状调查、资料整合进行分析;⑵明确绿地规划区域的范围、目的和期限;⑶推出绿地分类的方式以及制定绿地规划的指标;⑷设计小城镇绿地的总体规划和绿地空间布局;⑸明确各种绿地位置、范围、性质、用途和相关要求等;⑹确定小城镇规划的原则并落实;⑺推出完善和实施绿地规划的建设措施和方法(刘淑英 2005)。
我们重点研究小城镇绿地的分类、绿化指标和小城镇绿地系统规划的布局模式,得出完善和实施绿地规划的建设措施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