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3 卷),人民出版社 1960 年版,第 379 页。
[2] 张文显 着《法理学》北京大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年 11 月第 2 版
[3] 《荀子·修身》
[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3 卷),人民出版社 1960 年版,第 116 页。
[5] 详细论述参见:高中权祝:《论法律与道德冲突现象及原因》,《求索》,2004 年第 3 期,58页。
[6] 王若思:《从"小悦悦事件"看法律与道德缺失》,《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年 9 月,第 41 页。
[7] "告密者案件":1944 年,一个德国士兵在奉命出差执行任务期间,回家短暂探亲。有一天,他私下里向他妻子说了一些他对希特勒及纳粹党其他领导人物的不满。他刚刚离开,他的妻子因"已投向另一个男子的怀抱",就把他的言论报告给了当地的纳粹党头目。结果,她丈夫遭到了军事特别法庭的审讯,被判处死刑。经过短时期的囚禁后,丈夫并未被处死,又被送到了前线。在纳粹政权倒台后,那个妻子因设法使其丈夫遭到囚禁而被送上法庭。在法庭上,妻子的抗辩理由是: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她丈夫所说的关于希特勒及纳粹党的言语已构成犯罪。因此,当她告发她丈夫时,她仅仅是使一个罪犯归案受审,并没有违法犯罪。最后这句妇女受到了法律的处罚,但判决其承担责任的依据不是法律条文,而是求助于法律之外的道德原则。
[8] [美]富勒:《法律的道德性》,郑戈译,商务印书馆 2005 年版。
[9] 王一多:"道德建设的基本途径",载《哲学研究》1997 年第 1 期
[10] 约翰·奥斯丁着《法理学的范围》。
[11]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 孙军工《最高法发布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站,2011 年 8 月 12 日。
致 谢
历时几个月的时间终于将这篇论文完成了,在论文的写作过程中遇到了很多的困惑,都在学校和老师的帮助下解决了。所以首先要感谢培养我的学校-河北大学及其各位老师,在此要特别感谢我的论文指导老师-刘国利老师,刘老师对我进行了无私的指导和帮助,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
其次要感谢这篇论文所涉及到的各位学者。本文引用了数位学者的研究文献,在各位学者的研究成果的帮助和启发下,我才能在各位学者研究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我自己的见解。
最后感谢我的同学、朋友及家人,在我论文的撰写过程中给予了我很多的关心及帮助。
由于我的学术水平有限,所写论文难免有不足之处,恳请各位老师和朋友批评和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