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我国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理论研究尚不成熟,法律法规、政策、习惯之间存在诸多不协调,历史和现实的不和谐。这些原因造成在司法实践中经常会出现法律适用困惑、案件处理结果不统一等现象。基于上述原因,笔者选择了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问题的研究。
本文约三万余字,立足于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现有法律规定,结合学理和法理,系统地探究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相关法律问题。全文除前言和结语外,共分为九个部分。主要观点如下:在分析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现有法律规范的基础上,发现相关问题,并一一分析比较,认为对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关系、政府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行为性质的认识是制约案件受理混乱的主要原因,并提出相关建议;明确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主体是诉讼主体的基础,集体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来源,认为现实中存在的村民小组、家庭内部成员均可以成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诉讼主体;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方式为依据,将其划分为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其他土地承包经营权。在肯定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通说的基础上,认为承载社会保障功能的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在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性质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含义基础上,认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分割;肯定发包方收回撂荒土地的权利有其积极意义;认为风俗习惯的适用,可以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认为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效力的审查,主要应从合同主体资格、内容、意思表示、订立程序等方面来进行。对法律规范是否属于效力强制条款作出合理认定,尊重农村土地承包的现实是处理好本类案件的关键;通过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能否适用诉讼时效的不同观点进行分析,认为能否适用诉讼时效不能一概而论,应区别对待;针对现实中出现的事实难以认定、举证责任分配困难等问题,笔者提出应针对该问题单独出台相关司法解释以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证据认定。
当然,由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案件的复杂性,实践中并不止本文提到的这些问题,这些问题有些也是老生常谈的问题,但笔者提出独到的见解,且都是自己的办案心得。
本文意在通过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相关难点问题的法律研究,系统地对相关政策、法律进行全面阐释,在借鉴现有学者理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在司法实务中出现的诸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继承等难点问题着重进行探讨,并提出具有现实意义的观点,以达到为二轮承包期间妥善处理有关农村土地承包案件的审判实践服务的目的。
关键词:继承 分割 诉讼时效 证据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