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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警察执法理念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6-01-22 共3967字

  二、当前警察执法理念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一)当前警察执法理念的问题

  按上文所述,执法理念是指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对法律的权威性、功能与作用以及法律实施所持有的内心信念和观念。执法理念主要受到执法者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当前的影响。什么是当前的警察执法理念存在的问题?我认为主要可以归纳为“脱离群众、等级分明、追逐权力、官本位”这几点。在执法过程中,法律赋予了执法者一定的权力,可以处罚被执法者,这导致了执法者内心的自我膨胀,觉得自己高人一等,以官员自居,这可以从过去到现在警察自身的称呼上的变化就体现出来了。过去,警察被称之为“警官”或者“干警”,而现在警察则称呼自己为“民警”.

  过去突出了一个“官”字和一个“干”字,清楚的说明了过去警察的自身定位,把自己当作是官员和干部,特权思想浓厚。受这种“官本位”思想的影响,在执法时自然而然就把自己凌驾于被执法者之上,由此产生了很多执法方面的问题。执法者享受者法律带来的权力,缺忽视了自己应尽的义务,尝到了权力的甜头,不停得把权力转换为自己的利益,忘记了执法者的存在首要目的是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转而不断追求更大的权力,谋求更多的利益。

  (二)具体表现

  1.野蛮执法

  在执法过程中,简单粗暴,滥用强制手段。在当前执法理念的思维模式下,把被执法者当作是被专政的对象,认为执法就是专政,动辄采用野蛮、粗暴的手段执法,滥用强制手段,在执法中漠视甚至严重侵犯当事人的基本权力,甚至刑讯逼供。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强制手段是必要的,但在实施强制的过程中,应更多地运用引导、劝导、告诫、说服教育等形式适用法律,通过摆事实,讲法理,以理服人,从而达到执法的目的。执法方式野蛮粗暴,即使对相对人进行了处罚,也容易引起被处罚人的心理抵制和对立情绪,处罚不但达不到应有的法律效果,也不利于社会稳定。

  2.政策执法

  在执法过程中,以政策优先,法律为后。长期以来,政策治国的思想和模式在我国客观存在。突出表现为在政策与法律的关系上简单地认为政策是法律的依据,法律是政策的固定化、具体化,政策具有灵活性、具体性、现实性、效用性的特点。因此执法和管理往往以政策为主。有的甚至认为违反政策即刻会受到惩处,而违反法律则不一定受到处理,从而事实上存在着以政策消蚀法律的思想。当政策与法律相冲突的时候,惟命是从,为达到政策目的甚至采用超越法律规定的手段。

  3.恶意执法

  恶意执法是指执法行为违背了法律赋予这种权力的目的,利用执法的形式,追求不正当的利益,是一种不必要的“恶”.将市场经济意识融入到执法意识当中,法、权、钱联系在一起,权力的商品化倾向日趋明显,受利益驱动,权钱交易,罚款是为了创收,甚至形成了执法产业,成为部分警察创收或谋取小团体和个人利益的一种手段。为群众办事收取好处费,用权力来谋取自己的利益,一切向钱看齐。

  4.随意执法

  完全没有做到程序公正,执法充满随意性,只考虑自己执法的方便,不按照法律所规定的程序行事。从执法理念的角度来看,不做到程序公正,也是对被执法者的一种忽视,剥夺对方的应有权利。譬如:对行为人作出处罚决定,应当履行告知程序而不告知;执法行为依法应当公开,而实践中则暗箱操作,故意不公开;对符合听证条件的案件,应当告知当事人有举行听证的权利,而不告知,从而规避法律,甚至滥用权力,刁难当事人,公报私仇以及报复性执法等等。在以往的公安执法活动中,看重的是对案件实质性问题的处置结果正确,而在具体办案过程中却疏漏、轻视程序上的有关法律规定。衡量公安执法办案标准,除了要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处罚准确外,还有一个就是程序合法。没有程序保障,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公平正义。公正合理的程序不仅是实体正确执行的重要保障,更有利于防止权力腐败,从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专政执法

  长期以来,由于受“左”倾思想路线的影响,我们并没有完全把法律看作是实现社会公正与公平的重要屏障或途径,而仅仅片面地把法律看成是在“阶级斗争中取得胜利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为统治阶级利益服务的”,把公安机关仅仅当作是“国家机器”、“专政工具”和“刀把子”.认为法是表现统治阶级意志的行为规则和为国家政权认可的风俗习惯和公共生活规则的总和,国家为了保护、巩固和发展对于统治阶级有利的和惬意的社会整理关系和秩序,以强制力量保证它的施行。[2]

  这种思想在近年来虽有改变但远未彻底消除。其导致的后果:一是客观上有助于形成法律xuwuzhuyi思想,无视法律;二是宪法和法律在社会上包括执法人员头脑中没有取得至上性地位,只是作为行政管理的一种参考。三是法律难以被信仰,甚至导致出现信仰危机,社会和公众对法律和执法人员缺乏亲和感。

  (三)成因分析

  1.社会意识形态大转变所遗留的历史问题

  为什么会形成这样的执法理念?我们先从历史的角度分析一下这个问题。回顾我国近代史开端,当时儒家思想充斥着社会的各个方面,整个民族还是以“仁”“孝”为荣,缺点也是明显的,还是以天朝上国自居,完全瞧不起当时由欧洲传入的自由民主法治的思想,认为是异端邪说。直到彻底被外敌击败,进行维新,又往往“左”得过分,认为外国的一切都好,民族的一文不值,作为“封建”支柱的儒家思想便惨遭厄运,到处都是打倒“孔家店”的口号,儒家当前在国人意识中开始剧烈震荡。我们一直在喊“法治”,却不知道自己正在走向误区。“法治”固然是近代社会发展的趋势和方向,却不等同于盲目照搬西方的“法治”,不顾国情。我们正是犯了这样的错误,认为“法治”和“德治”势不两立,完全把儒家思想里的仁、义、诚、信、廉、耻等思想抛开。新中国成立后,儒家思想更是遭受了最彻底和系统的批判,我们试图借批儒家思想摧毁旧的封建的道德体系,构筑新的道德大厦,最终,前面半个目的达到了,旧道德秩序全面坍塌。但是摧毁易,构筑难,以大公无私为前提的共产主义道德体系目前还是一个遥远的奋斗目标,不符合目前的社会现状。我们一直想构筑坚实的新道德体系,却发现很难找到政府和群众都能接受的道德基点。当前依法治国逐渐成为国人的共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水平正在不断提高,警察也不再是单纯的专政手段,而成为重要的执法力量。但在强调依法治国的同时,我们忽略了道德文化建设,也忽略了道德体系产生的社会自动控制机制所能发挥的巨大作用。以警察执法理念而论,我们一直在强调“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忽视了“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带来的问题是我们的执法越来越困难,社会矛盾越来越激烈,社会道德缺失的情况越来越严重,例如拆迁上访、医患矛盾、安全事故等等,动辄就引发群体性事件。不光是社会上,包括警察内部也存在许多问题,腐败、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等问题,包括上文所提到的许多执法问题,追根溯源还是因为当前儒家思想道德体系崩溃,原始欲望脱离了道德的约束,展现其负面作用。中国人是在用现代的技术,“复兴”原始的欲望,欲望超越了理性,是整个社会的病症。

  正如上文说阐述的执法理念是执法者对法律所持有的内心信念和观念,内心信念和观念往往取决于国民的精神和社会当前,我认为其根本原因是中华民族当前的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道德体系彻底崩溃,儒家思想中那些优秀的精华没有被继承下来,反而一些封建糟粕仍然在影响着我们,比如“等级化”和“官本位”.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整个社会处于巨大的变革之中,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与精神文明建设没有跟上去,现在又被“金钱至上”主义乘虚而入。所以才会产生上文所列举的那些问题,执法者作为社会的组成部分,其价值观及思想观念受到整个社会大环境的影响,执法者忘记了执法的初衷,无视监管和约束,一味追求更大的权力,转换为自己的利益。这些问题不光是存在于警察队伍中,可以说是整个社会在思想方面的通病。

  2.执法者定位错误,深受封建社会“官本位”思想荼毒

  我们先来阐述一下什么是“官本位”.作为中国当前文化毒瘤的“官本位”思想,它是指一种观念文化,具体内容就是社会价值观是以“官”来定位,把是否为官和官阶的高低作为核心的社会价值尺度去衡量个人的社会地位和价值。它的核心内容是官享有很多特权而且不受限制。其基本内涵是处于决策地位的官员们以自身和相关人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以权力为手段来观察和处理一切问题。其特征主要从官本位意识、官本位体制、官本位行为三个层面体现出来。[3]

  (1)官本位意识官本位意识是人们头脑中存在的一种思想意识和价值取向,即以官为本、以权为纲,官尊民卑,官贵民贱。

  (2)官本位体制官本位意识来自官本位的体制。所谓官本位体制是指以官的本位立场为出发和归宿,以官为核心和重心,使各种精神和物质的利益向官严重倾斜的一种的吏治体系和制度。(3)官本位行为官本位在行为层面有许多表现:敬官,唯官是尊,“万般皆下品,唯有做官高”;畏官,对为官者有一种天然的畏惧感;求官,一切为了做官,人们把“升社科新论官”作为出人头地的唯一途径;官官相护,构成一个共同对付劳动人民的“生物链”.过去很长的一段时期,警察作为执法者,执法理念深受“官本位”等封建糟粕思想的荼毒,定位出现了问题,把自己定义为官,而不是法律的执行者,出现了许多问题。我们要扭转这个局面,就是要重新审视我们中华民族的社会当前和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重点就是重新认识和学习儒家思想。

  儒家思想博大精深,影响了整个东亚地区,特别是我国的邻居日本,一千多年以来深受中华儒家文化的影响,传承至今。日本现代警务工作十分出色,享有“治安天国”的美誉,其警察的低死亡率更是令世界称道,其警察执法效率和水平也堪称一流,分析其中一条重要原因就是日本警方在执法理念中把日本的儒家文化发扬光大,倡导“和为贵”的儒家思想,稳定治安秩序,促进社会和谐,利用儒家当前对民众思想和行为进行正面影响。中国是儒家思想的故乡,有着更加深厚的儒家当前,但目前在社会治安和警察执法方面尚有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研究儒家当前对日本警察执法影响,从中吸取先进经验,用来指导我国儒警执法理念的养成,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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