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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合法化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5-05-03 共1803字

  三、“小产权房”合法化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一)“小产权房”合法化的必要性

  1.对于实现物权平等原则有重大意义

  总体上讲,“小产权房”的根源和本质问题是土地制度问题,而这个问题很显著的法律特征就是“土地物权”在我国尚未平等,即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权利的不平等,具体表现为“同地不同价”、“同地不同权”等。而我国《物权法》明文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第4条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另外,第39条又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和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显然,《物权法》以上规定表明,土地所有权即使性质不同,但也不能影响各种主体权利的行使。

  物权平等原则是我国民法体系的恒定原则,也是维护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利益的重要保障,因此,从国家至个人,我们都应坚决贯彻和遵循。但由于历史和现实原因,我国《土地管理法》中关于我国土地制度的二元体系却反映出了我国现行土地权利地位的不平等性,在某种程度上违背了物权平等这条大原则。因此,推进“小产权房”合法化,对于维护我国物权平等原则,保护财产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法治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2.有助于规范房地产市场,促其健康、良性发展

  我国目前具有合法地位的商品房建设用地属性为国家建设用地,其特点是由国家统一管理和使用,优点是集中利用,规范统一,规划科学,防止土地浪费等,但其鄉端也不容忽视,那就是这种土地制度形成了事实上的土地国家垄断,在资源紧张与住房需求很大的矛盾下,极易造成地价垄断、房价脱离市场规范的问题。

  如果将集体土地推向市场,使现存“小产权房”有条件地渐进合法化,那么我国房地产市场将会形成多元化地竞争机制,这不仅对于抑制不合理房价有重大作用,而且有助于促进我国房地产市场经济化,同时也可满足人们的基本住房需求。

  3.有助于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

  十八届三中全会中,中央进一步明确了实现城乡?体化的战略目标和方向,对农村城镇化提出了基本构想和规划。冃甜,我国经济结构处于调整nij,加快实现城镇-?体化对于改善和促进我W经济至关重要,但土地制度?几制的改華:却足重中之重。如果允许农民的土地入市交易,使小产权房规范的合法化,就为城市居民入住农村,融入农村社会创造了条件,这不仅为农村带来了现代气息和城市文明,也为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以及促进农村建设提供了动力。同吋,农民也可通过出售土地获得资金,从而进城发展,这对于城市发展也很有益。因此,从长远来讲,小产权房合法化是不无益处的。

  4.有益于化解社会矛盾和减少经济纠纷

  小产权房是当前社会和经济转型中的特定产物,是各方面利益的平衡和妥助、,集中了众多利益群体的矛盾和博弈。因此,对小产权房问题的解决+得+慎重,否则便会引起不可想象的后果。基于^前全W规模庞大的、产权房的现状,由于目前“小产权房”的非法地位,-致关于此类的法律问题纠纷不断,且涉及的广大和深度较为复杂,从多年的司法实践中,可以看到,此类纠纷所引发的义盾己经严重影响了社会经济和公共秩序以及众多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此,我们再不能等闲视之,将小产权房有区分地合法化已是当务之急。

  (二) “小产权房”合法化的可能性

  一直以来,围绕“小产权房”如何处置的问题,我国多地曾经做过不少尝试,其中,为逐步实现“小产权房”合法化而采取的政策和措施就从未w断过。据Hriij资料,从最初广东宵商海市在全市范围内实彳丁集体土地股份合作制,推动七地权利资本化,又冇重庆市在获取“城乡统筹综合改革试验区”身份后,推动“小产权房”合法化的试点措施,再至2009年深圳市通过《关于农村城市化)乃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提出经对部分符条件的违法建筑征收土地出让金后,可使其获得合法地位。

  直至今天,也就是2013年底,国土部和住建部联合下文,严令打击“小产权房”,要求予以整治以来,关于“小产权房”合法化的呼声依然很高。不久前,北京制定并上报有关方案,建议对现存小产权房进行分类处理,在符合一定的条件下,可以在提出申请并缴纳相关费用后,授予合法产权。此外,深圳也向两部委提出方案,或将于今年4月1円实施《试点实施办法》,办法是对现存小产权房分类处理和确认,总体思路和态度仍然是支持部分“小产权房”有条件、渐进式合法化。

  显然,以上办法和措施确是在一定历史背景和现实基础上,通过广泛调研出台的,这无疑为将来实现“小产权房”合法化开辟了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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