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P2P借贷平台从登陆中国开始,就在社会上引起了巨大的争议,对于这种模式,有的人认为其属于非法集资的变种,也有的人认为它是中国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杰出代表。据推测,P2P借贷行业每年的成交量已经达到几百亿元。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P2P借贷行业相关的法律条文寥寥无几,更没有对它进行监管的机构。
文章第一部分,简要介绍了 P2P借贷平台的起源,目前我国P2P借贷平台的主要发展模式。并以宜信和拍拍贷为例,简要做了介绍。P2P借贷平台,不仅是对我国现有借贷市场的重要补充,更是帮助了很多小微企业和个人,实现了他们的发展和梦想。接着,通过将P2P借贷平台与小额贷款公司、商业银行进行比较,指出P2P借贷平台并不属于金融机构。
文章第二部分,指出了 P2P借贷平台存在的若干问题。首先,对贷款人的利益保护不完善,容易造成权益受损。与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度不健全,造成了 P2P借贷平台的定位不准确,有可能被认为是非法集资。缺乏完善的进入和退出机制,使P2P借贷平台良莠不齐,在发生经营风险后极易造成卷款潜逃。
其次,P2P借贷平台的风险控制不完善。使P2P借贷平台存在坏账风险、操作风险、运营风险、信用风险。再者,我国目前的征信系统并不健全,没有完善的个人信用信息,各个P2P借贷平台对于借款人提交的信息并没有统一的信用评级标准。最后,对于P2P借贷平台的潜在风险,缺乏必要的监管机构和监管法律,使之存在巨大的隐忧。
文章第三部分,对于第二部分提出的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认为应当确立P2P借贷平台的合法地位,对于P2P借贷平台的准入要有一定的资本限制,对于高管的任职经历和专业都要有一定的要求,这样既能防止相关自然人在这个行业的盲目投资,也能减少P2P借贷平台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风险。平台在运行的过程中,应该严控资金的流向,引入第三方支付机构对中间账户资金进行监管。不做无风险的鼓动性宣传,保障贷款人的利益。对于运行中可能存在的坏账风险,应当加大贷前审核,对不同的平台设立不同的最高贷款额度,以鼓励平台加强对风险的控制。对于存在的操作风险,应该鼓励有资质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而不是商业银行对P2P借贷平台进行监管。对于运营风险,应该建立风险储备金制度,并对于资金的来源、用途、额度、监管等都做了较为详细的论述。.认为风险储备金应当由银行托管,由行业协会督促其出具财报,并与平台会员一道对资金用途和额度进行监管。对于存在的信用风险,应该建立行业共享的黑名单机制等。在征信方面,应当完善个人信用体系和信用评级制度。应当建立,以银监会为主的监管机构,同时鼓励行业协会的发展。
关键词:P2P借贷平台;风险控制;法律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