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龙井市打击农村盗窃犯罪存在的问题
3.1基层治安防范力度不足,犯罪空隙和漏洞较多
目前龙井市一些基层村委会的防范意识薄弱,防范制度形同虚设,对治安防范的资金投入不足,物防、技防设施简陋粗超。治安管理制度松散无序,治安巡防员人员素质偏低,村委会对治安员缺乏有效管理,治保会主任不管治安,村民防盗意识不强,对村内治安情况置之不理,自身思想麻痹大意,导致了盗窃犯罪频频发生4。在盗窃案件发生后自己害怕麻烦不报警,对犯罪分子的放任不理,导致了打击困难。龙井市很多朝鲜族农民都出国打工,很多在农村出租房出租随意,不问明陌生人来意,随意出租,给钱就租。加上暂住人员和房主的法制意识淡薄,不按房屋出租管理规定办事,将房屋随意出租给不明身份的人住,甚至还有一些人将房屋出租给不知身份的违法人员居住,这些情况都是给盗窃犯罪分子留下了犯罪空间,乃至作案后公安机关查找犯罪嫌疑人困难重重。还有一部分农村村民家中被盗后,第一时间不是想着要报案,而是要清点财物,破坏了犯罪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而是采取放任的态度。更有甚者目睹了盗窃案件,不制止犯罪甚至不敢向公安机关报案,还有的被害者在公安机关办案勘查现场时,不配合,不关心。上述这些情况都给公安机关侦破和打击惩处盗窃犯罪带来直接的负面影响。
3.2公安机关对农村盗窃犯罪打击及防范方面存在不足
公安机关是打击盗窃犯罪的主力军,近几年由于公安机关在安保、维稳方面承受巨大压力,参与非执法活动过多,很大程度上牵扯了精力和人力,导致对农村盗窃犯罪的打击及防范方面存在不足。
3.2.1农村盗窃犯罪打击处理不力,破案率不高
以龙井市为例,由于农村地区偏远,案件发生后往往是已经过了很长时间,公安机关在到达现场后犯罪分子已经逃跑了很长时间。一些案件没有及时侦破,犯罪分子没有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农村居民的满意度低。更主要的一个原因是,公安机关各个部门和派出所参与非执法活动过多,任务过重,在安保、维稳方面承受巨大压力,参与非执法活动过多,很大程度上牵扯了精力和人力,导致对农村盗窃犯罪的打击及防范方面存在不足。公安机关侦破盗窃案件的手段比较单一,对有一定技术含量的盗窃犯罪缺乏有效控制。有一些案件对犯罪嫌疑人的打击不足,由于证据方面的缺少导致案件质量不过关。面对小偷小摸的犯罪嫌疑人只是治安拘留,难以产生对盗窃犯罪的社会威慑力,加大了犯罪分子的侥幸心理,让他们有继续作案的动机。
3.2.2缺乏对二手市场的有效管理
近几年来二手交易市场的兴起,使得一些典当行、物品抵押行、废旧行业回收行业兴起。这些行业中的一部分店主在经营过程中不准纪守法,对回收的物品不登记、不问来历、不要发票,压低价格,低价收购高价出卖,从中获利。由于公安机关对这些场所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犯罪分子得手后很容易的能过将赃物变现,一定程度上放任犯罪分子销赃行为,使得犯罪分子在销赃环节缺乏控制。
3.2.3派出所管区工作重视不够
公安派出所非警务活动频繁,基层警力不足。一些新入职的年轻民警对派出所管区工作不够重视,一些新民警喜欢搞案件,认为管区工作枯燥乏味,经常不下管区。对自己的辖区不够了解,对辖区群众缺乏?心,底数不清了解不够。个别民警对一些盗窃数额较小的盗窃案件不够重视,有的嫌案件数额小,直接做个笔录了事,案子也不立。这些情况的发生都不利于对盗窃案件的控制和侦破=基层派出所对于辖区内岀租屋的管理不到位,没有下管区登记,对自己辖区的出租屋底数不清,对出租屋内的人员缺乏有效管理=暂住工作缺乏创新,由于取消了暂住证的收费,一些外来人员在辖区暂住没有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证明,只是等到有需要的时候才来派出所办理。一些民警对辖区暂住人口不了解,对他们缺乏有效的管控,因而导致一部分外来人口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另外,派出所管区民警也没能有及时掌握本辖区内重点人口的情况,对于重点人口缺乏管控,没有做到每月同他们见面,了解近期生活状态情况,致使他们容易再次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3.3社会防控体系不健全
“管好自己,他人莫管”、“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情况还普遍存在,一些社会基层组织没有重视社会防控体系的建设,一些防控制度涂于表面,一些制度只是挂在墙上,没有发挥其真正的作用。长期以来群防群治的工作理念没有发挥作用。公安机关实行的三级巡逻防控的措施不够得力,公安机关的巡逻车只是在显眼的地区巡逻,而真正需要巡逻的城乡结合部、农村偏僻地区没有达到巡逻覆盖。在巡逻防控的工作中,没有做到对可疑人员的盘查,对可以车辆的检查。也是导致目前现行破案率低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