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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危机对保险业系统性风险防范机制的挑战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5-12-30 共391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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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我国保险业系统性风险预警与防范研究
【第2部分】中国保险业的风险预防探究绪论
【第3部分】 金融危机对保险业系统性风险防范机制的挑战
【第4部分】我国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现状
【第5部分】国外保险业系统性风险防范机制的比较与借鉴
【第6部分】我国保险业系统性风险防范的思路与措施
【第7部分】金融危机下保险业风险控制分析参考文献与致谢

  1 金融危机对保险业系统性风险防范机制的挑战。

  1.1 保险业在次贷危机中担任的角色。

  2007 年爆发的全球金融危机,引发多家银行陆续倒闭,因此,此次危机普遍被看做是由“银行危机”进而导致实体经济崩溃的系统系金融危机。在保险领域,此次金融危机中关于保险业担任的角色问题,依据保险公司业务结构的分类,大致有三种不同的看法。

  发生金融危机时,保险公司承办的业务主要分为四类:一是保险公司的基本业务,即传统意义上的承保业务;二是投资业务,保险公司的资金主要投资在债权、股权、货币工具以及固定资产等方面;三是风险转移业务,分散公司承担的风险,其中主要是再保险业务;四是信用担保业务,是保险公司业务的创新,主要是针对金融工具的担保,如信用保险、按揭保险、债券保险、违约担保(CDS)业务等。其中前三类业务是保险公司的主营业务,可以称之为传统保险业务。

  1.1.1 保险业与金融危机的爆发无关。

  IAIS在2010年指出,传统保险业务没有引发系统性风险的产生,因而保险业并非此次金融危机爆发的原因之一。同年,着名的国际保险经济学研究会--日内瓦协会(GenevaAssociation)在研究报告《保险系统性风险:对保险和金融稳定的分析》中指出,在对保险公司的主要业务--传统承保业务、投资业务、风险转移业务、信用担保业务--进行逐个风险评估后,得出上述业务虽然存在经营风险,但上述风险都不具备系统相关性,因而不可能产生系统性风险,也不会威胁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

  瑞士再保险公司(2010)和IRIS(2010)对保险公司只经营传统业务时所面临的风险进行了分析,得出了不同于银行的风险特点,进而不会引发系统性风险的产生:

  第一,规模有限,相对于银行庞大的营业网点,保险公司在金融体系中数量较少,其经营风险不会对金融市场产生破坏性影响。

  第二,保险公司是负债经营,负债的流动性较低,基本上不会出现挤兑风险。

  保险公司的负债期限一般较长,特别是人寿保险可以为其提供长期和稳定的保费流入,以维持其稳健的经营。

  第三,保险公司之间的关联度较低,风险不易蔓延。保险公司之间除了办理风险转移业务以外,资金不会相互流动。因此,相互之间的资金往来并不庞大和频繁,当发生风险时不易在相互之间进行扩散。

  第四,保险公司的清算过程较长,当发生风险时,较长的清算过程使其有宽裕的时间来消化风险,保持保险公司的稳健经营。

  因此,从保险公司开展的传统保险业务入手,进行数据分析,可以得出保险业与此次金融危机的爆发无关。

  1.1.2 保险业在此次金融危机中起到稳定器的作用。

  根据日内瓦报告(2010)的披露,在金融危机中,除了个别超大型保险公司之外,保险业获得的的直接政府援助低于100亿美元,与银行业超过1万亿美元的援助金额相比相去甚远。由此可以看出,保险业在金融危机中虽然受到的一定的冲击,但是远不如银行遭受的损失严重,并且损失主要集中在少数大型保险公司身上①,就整个行业来说,其偿付能力并没有受到根本破坏,仍能正常运行并发挥重要的作用。

  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保险公司具有独特的经营方式,其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必须兼顾保险的社会效益,即采用分散风险、平均负担的经营方式,维持社会生产、生活的正常运行。只有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赔付条件,保险公司才会进行理赔,因此在发生金融危机、产生资金恐慌时,保险公司的资金仍然很充足,有足够的能力应对各种突发事件。

  美国按揭保险公司的承办,在此次金融危机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稳定了住房公积金体系,减轻了银行资金的震荡。按揭保险公司开展的业务是以优级住房抵押贷款②为标的进行业务的承保,这样保险公司承担了房贷的违约风险,分担了房贷机构和住房按揭证券(MBS)投资者面临的风险。在金融危机逐步扩大时,优级房贷同样面临着违约风险,影响住房金融体系的稳定。此时按揭保险业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当危机发生时,及时地对贷款机构优级房贷的违约损失进行赔付,减轻金融体系的震荡,减缓金融危机蔓延的速度。

  1.1.3 保险业引发并促进了此次金融危机的爆发。

  随着金融工具的不断创新,保险业在开展传统业务的同时,也随着时代的需求进行了业务的创新。保险公司有些业务(如:债券保险以及CDS业务)的开展确实引发和放大了系统性风险,成为此次金融危机爆发中的一环。

  债券保险业务的开展与传统的保险业务不同:(1)不经营传统的保险业务,只经营金融担保业务,有利于提高金融产品的信用评级;(2)保险标的是债券信用风险;(3)高度依赖信用评级,一旦信用评级被调低,就会直接影响债券的质量,从而加速了金融风险的传播。

  违约担保(CDS)可以看做是一个准保险产品,其本质上是保险类的金融创新工具,同按揭保险一样,是保险公司参与资产证券化的一个途径。大量CDS的使用,将银行面临的风险转移到保险公司,使银行能够获得充足的资金,继续进行资产证券化的扩张,这就为系统性风险的爆发埋下了隐患。

  美国国际集团(AIG)的全面崩溃,说明了保险公司开展的以上两种业务在系统性金融风险中的角色。债券保险业务提升了金融产品的信用的等级,吸引大量投资者进行次级债券及其衍生品的投资。AIG作为国际性的保险及金融服务机构,承办了规模庞大的CDS业务,并通过CDS交易等与主要金融机构形成高度内部关联,在金融危机发生后AIG的信用评级被调低,从而导致了流动资金紧张。为避免AIG因资金周转问题而倒闭,美国联邦储备局向AIG提供了850亿美元的紧急贷款,并以此举收购了AIG.AIG的倒闭加剧了全球金融体系的震荡。

  因此,从这个角度分析得出:保险业在系统风险的总爆发中,在一定程度上担当了风险的引发者和放大者的角色。

  1.2 金融危机后保险业风险防范机制面临新挑战。

  1.2.1 保险业面临需建立系统性风险防范机制的挑战。

  2010年《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进一步扩大了保险资金运用范围和渠道,使保险公司资金面临的风险程度也相应加大,潜伏的风险隐患,有些可能突发形成系统性风险。但是,传统的风险防范机制主要针对非系统性风险而设计,在应对金融危机时可能失效。例如公司发展多元化的金融组合业务,涉及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领域,多元化的收入渠道,能够分散风险,进而到达了风险防范的作用。但在金融危机中,这恰恰为风险的传导提供了通道,各金融机构间的高度相关性,使风险迅速的在金融机构之间蔓延,简单的资产负债组合和业务组合并没有起到分散风险的作用。AIG的国有化向我们充分说明了传统的风险风险防范起不到防范系统性风险的作用。保险公司的业务创新,如CDS业务的开展,目的是为金融机构提供保证、转移风险,但当CDS作为投机工具而被广泛操作时,并没有相应的风险对冲工具,而且CDS业务是保险公司的表外业务,不利于监管机构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管,成为了保险业的风险隐患,最终引发了系统性风险。由此可知,金融综合经营的风险防范机制在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方面还存在着不足,需要进一步的完善和改进。

  因此,在后危机时代,我国保险业面临的新挑战是加强对系统性风险的防控和监管,继续推进我国保险业的二代偿付能力建设,并针对此次危机中暴露出的监管空白和银行业务风险等问题,结合我国保险业的现状,制定相关的政策,强化保险公司的治理监管。

  1.2.2 保险业面临着微观审慎和宏观审慎共同监管的挑战。

  金融危机的爆发,暴露了各国在应对系统性风险方面存在着漏洞,使世界各国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的监管体系与监管理念。在金融危机之前,包括保险监管在内的世界金融监管普遍存在着重视微观审慎监管,将监管的重点放在单个金融机构稳健经营上,而疏于宏观审慎监管。金融危机的爆发,凸显了宏观审慎监管的重要性,各国政府纷纷开始调整监管方式,加强宏观审慎监管,以防范系统性风险、维护金融的体系稳定。由此可见,国际金融监管方式由微观审慎监管向宏观审慎监管转变已经成为必然的趋势。

  目前,我国随着保险市场的对外开放,外国金融保险巨头的进入、保险业综合经营步伐的加快以及投资渠道的扩大,给我国保险市场带来了新的风险因素,使金融机构间的关联性加强,微观审慎监管已经不能有效的识别风险,进而达到防范风险的作用,需要建立有效的宏观审慎监管体系。然而,为保证我国保险业持续平稳健康的发展,微观审慎监管亦不可缺少,微观审慎是宏观审慎的基础,只有两者相辅相成、共同发挥作用,才能建立起坚固的系统性风险防火墙。因此,构建微观审慎和宏观审慎相结合的共同监管模式,是中国保险业监管方式的面临的新挑战。

  1.2.3 保险业面临着新形势下的逆周期监管的挑战。

  在金融危机中,“顺周期效应”同“系统性风险”一样,也成为了各国研究的对象。保险业的顺周期效应主要体现一下三个方面:(1)自身经营的顺周期性,包括承保行为的顺周期性、投资行为的顺周期性和以短期业绩为激励的薪酬体制;(2)以风险为基础的资本监管的顺周期性;(3)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的会计准则的顺周期性。保险业的顺周期效应被认为在金融危机中放大了市场的波动程度,是金融危机升级的重要原因(如图1-1所示)。

  在顺周期效应下,保险市场的波动性增大,进一步增加了风险传播的广度和深度。因此,需加强保险行业的逆周期特征,来削弱保险业的顺周期性。如实施保险承保和投资的逆周期策略--在经济繁荣时,可考虑适当增加资本,以冲减经济下滑和经济危机对偿付能力的影响;在经济衰退时,鼓励公司增强信心,避免保险公司采取过于保守的经营策略。改善薪酬管理体制,使员工薪酬遵循风险与公司的长期绩效挂钩,避免管理层为了追求短期薪酬最大化而采取短期化行为,消除顺周期产生的根源。

  逆周期监管理念的提出是国际金融监管理论的新突破。逆周期监管主要是针对保险业顺周期性提出的相应解决对策,能够有效的防止风险的加速扩散,对于改进我国保险市场的监管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是我国保险监管发展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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