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 论
0.1 背景及意义
食品是关系到人民大众生命健康的生活必需品。随着我国经济这些年的飞速发展,我们国家的食品供应量已经不存在充足性的问题,而且食品工业目前也是我国经济的主要产业之一,但食品事件频频发生一直都是我国存在的重大问题。仅 2012一年我国发生的重大食品事件就有红牛添加剂门、雅培奶粉酪蛋白事件、毒胶囊事件、伊利奶粉汞事件和白酒塑化剂事件等一系列事件。作为常识大家都知道在食品事件中,首先是消费者受到毒害;其次,食品企业也将会遭受巨大的经济打击,小的食品企业可能会因此倒闭,大的食品企业也很可能陷入危机,难以发展;再次,政府的监管部门也会受到群众质疑,引起群众的不满情绪。因此,这些食品安全问题不仅关系到广大民众的日常生活,而且也关系到政府公信力的高低和社会稳定。
食品安全问题也一直是国家领导人的关注焦点,2012 年 2 月 8 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中提到:食品安全是关乎人人的重大基本民生问题,依法重典治乱绝不手软,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2013 年 1 月 23 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中提到:建立最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完善食品药品质量标准和安全准入制度;2013 年 5 月 6 日、8 日、31 日,国务院三次常务会议上,李克强都讲到食品安全问题,并明确表示将建立最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从以上多次会议都频繁地提到食品安全问题中可以看出目前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确实已经非常严重,已经受到社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视。但是,不管食品安全法如何严格都无法完全避免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解决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在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时使消费者得到及时的补偿,这样才能更好的保证人民大众的切身利益。鉴于保险在转移风险、补偿损失方面的重要作用,目前我国十分需要建立起完善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在社会中充分发挥作用。
0.2 文章结构介绍
基于我国目前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缺失的事实,在发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过程中,应先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再结合我国实际,建立起完善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充分发挥保险转移风险、补偿损失、稳定社会的职能。本文第一部分是对 2012年的白酒塑化剂事件进行回顾,并针对事故后的补偿方式进行分析。第二部分首先是对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进行理论研究,其次是回顾我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发展过程及分析其发展现状。第三部分首先介绍发达国家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并逐个进行分析,然后对分析内容进行总结得出对我国的启示并提出建议。第四部分主要根据前三个部分的分析对我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运营模式、承保对象、经营原则及风险管理措施等具体问题细化研究,为我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制度构建给出建议。
0.3 创新与不足
0.3.1 创新
本文选题贴近现实生活,且为当下热点问题。首先,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在我国还很不完善,而且我国食品安全事故频发,所以有必要研究此问题。其次,目前我国学术界对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问题的研究都普遍偏向于强制性制度,但是根据我国目前的社会情况,单单的强制性政策保险制度起到的效果可能并不好,而且还可能会造成食品企业的抵制心理,所以本文将会建议采用强制与自愿相结合,在合理的保障范围内利用国家的强制政策投保;此基本保障范围之外,采用商业保险的方式使食品企业自愿投保。最后,通过研究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在承保风险、运营风险等方面的特点,结合风险管理理论的相关知识,管理其在运营过程中可能的主要风险。
0.3.2 不足
由于我国目前责任保险处在起步阶段,关于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方面的研究资料更是少之又少,所以这篇论文还是属于研究性质的文章,在论文中得到的结论也可能并不适合我国的实际保险市场,也可能得到的结论的正确性也有待商榷,因此,由于存在这些因素使得该篇论文的实用意义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