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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品保险难以推广的原因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5-03-18 共622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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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中国艺术品保险市场发展探析
【第2部分】艺术品保险市场研究导论
【第3部分】艺术品保险的相关理论基础
【第4部分】艺术品保险市场现状
【第5部分】 艺术品保险难以推广的原因
【第6部分】中国艺术品保险市场未来发展政策建议
【第7部分】我国艺术品保险市场推广探究结语与参考文献

  4 艺术品保险难以推广的原因

  现阶段,艺术品保险难以推广的原因来自于多个方面,从整体分析艺术品保险市场主要存在的问题,需从供需两个方面入手。首先,供给方(保险公司)在承保阶段存在难以克服的技术性问题,其次,专业人员的缺失导致业务无法开展。艺术品保险的需求方可以分为两个部分:私人艺术品市场和公共艺术品市场。细分下的两个市场,也存在着不同的问题。

  4.1 供给方角度分析

  艺术品在财产中具有其特殊性,首先其具有唯一性,真伪鉴定需要很高的专业知识、丰富的行业经验。其次其价值难以用货币进行准确衡量,我国艺术品市场发展还很不健全,鉴定估值行业发展极为混乱。这就造成了保险公司承保私人艺术品时,需要进行鉴定、估值并提供相关的安、修复和寻回等工作。以上领域需要相关专业人士的支持,同时需要多年开展业务的经验借鉴。

  4.1.1艺术品赝品泛滥、真伪难辨

  艺术品鉴定具有较强的专业性,由于我国权威鉴定机构缺位、赝品泛滥一直制约着市场的发展。

  目前,中国已形成庞大的文物造假体系,从制假到售假,这条产业链在中国已经发展成熟,作假的手段五花八门。雅昌艺术品网站发布的《地下作旧产业调查》显示:

  陶瓷造假重灾区以江西景德镇、河南洛阳孟津南石山村、浙江龙泉地区、广东潮州等地为重;青铜器造假重灾区则是以河南洛阳伊川县烟涧村为代表的制假村;玉器造假重灾区集中在河南南阳镇平县石佛寺镇、安徽蚌埠,这些地区主要是汉代玉器造假地,辽宁是全国 90%的仿制红山玉的聚集地;书画造假重灾区,天津鼓楼地区为最广,北京潘家园和琉璃厂等地的假书画多是由地方流入,南京夫子庙和清凉山古玩市场则多为当地书画家作品被造假严重。图 4.1 为我国文物制假地图。在中国近几年艺术品市场交易总数上,近现代中国画名家所展比例一直遥遥领先。不论是从齐白石的《松柏高立图》还是李可染的《万山红遍》,其市场价格之昂稳稳屹立在中国市场之巅,这些名家吸引了大批收藏家、媒体、经济专家的关注的同时,也让一大批造假者趋之若鹜,他们想尽千方百计从中谋取暴利,书画造假也从原来的“个体户”过度到“集团化”、“流水线”作业(见图 1.3)。中国近现代书画市场步步沟壑,艺术投资与收藏者在这个市场上更是危机重重。【1】
  

论文摘要

  以着名画家齐白石为例,1956 年版的《齐白石作品选集》载有齐白石的《自序》,称自己将近百岁时“作画凡数千幅,诗数千首,治印亦千余……”,在 1955 年的一部关于齐白石的影像资料中,齐白石也曾亲口说自己作品数量 8000 多件,后经其家人及弟子们统计,其作品最多不会超过 1.5 万件,其中馆藏约五六千件,扣除多年来的损毁灭失,现在能够在市场上流通的总量不会超过 1 万件,然而据某网站统计,自上世纪 90 年代中期以来,齐白石作品上拍量就达 2.5 万件左右,成交 1.4 万余件,远远超过了真品存世量。可见赝品在中国艺术品市场已经常态化。

  目前,艺术品鉴定在很大程度上还停留在经验判断的眼学层面,缺乏规范的鉴定机制。鉴定结果的主要依据是“专家经验”,过程不透明,缺乏科学可信的鉴定手段。

  目前国内艺术品鉴定市场处于“三无”状态。一无法律规范。文化部出台的《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中并未涉及目前广泛存在的民间文物鉴定问题。二无机构监管。

  省文物局只对该局批准设立的文物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管理,民间文物鉴定目前没有机构管理。第三,鉴定者无需承担鉴定责任。由于现行法律没有相关责任规定,文物鉴定即使被确定为虚假,也难以追究鉴定者的责任。

  目前艺术品鉴定行业中 100 多家从事有偿鉴定服务的机构中有超过百家为民营性质的鉴定机构,这些鉴定机构的鉴定人员构成极为复杂,可谓良莠不齐、鱼龙混杂。

  鉴定行业多元化的鉴定机构及多层次的鉴定人员构成使得艺术品鉴定行业存在严重的问题。

  而在我国权威鉴定机构并不对商业保险公司开放,同时由于政策因素,供职于博物馆的专业鉴定人员不得在商业保险公司兼职。国家鉴定管理委员会对委员的规定中:委员应履行下列义务中提到:(三)不得在文物企业任职;(四)未经国家文物局许可,不得以本会委员身份执行文物鉴定任务;不得以本会委员名义开具鉴定证书。与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无关的个人行为,须自行承担责任;当然,“走眼”也时有发生。当年震动一时的“金缕玉衣案”给我们敲了警钟。

  谢根荣用自制的金缕玉衣向银行骗贷 6.6 亿。此过程中,向谢提供鉴定的包括前故宫博物院副院长等多名业界专家。所谓的鉴定也仅仅是隔着玻璃看了几眼,事后每位专家都受到数万元的“鉴定费”。在我国此案并非个例,大部分艺术品鉴定的证书在国内都是由专家一个人身份出具的,而鉴定所产生的劳务费也按照艺术品鉴定的价格的一定比例收取。这也就给了鉴定者“走眼”的利益动机。鉴定方和所有者站在了相同的立场,难免不会有合谋现象。
  
  4.1.2难以有效确定艺术品价值

  虽然艺术品保险合同属于定值保险合同,但并不意味着不需要对艺术品进行估值。确定艺术品价格之所以重要,实际是为了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如果保额显着高于标的物(艺术品)价值,当全损发生时,被保险人获得的补偿将会超过标的物价格,使其获得了超额利益。这一原则最重要的意义在于,防止被保险人通过赔偿而获得额外的利益,可以避免保险演变成赌博行为以及诱发道德风险的发生。

  艺术品定价一直是学术界争论的焦点,至今仍没有一个公认的合理方法。传统的经济理论显得无能为力,艺术品定价并非简单地产品定价。经济学的传统价值理论与定价方法不适用于艺术品。传统的劳动价值论、生产费用价值论、边际效用价值论、均衡价值论在艺术品的价值量化问题上均显得无能为力。这是因为:

  第一、艺术品市场中的参与者不符合“理性人”假设。由于对艺术品消费的特殊性,艺术品市场的参与者常常不符合经济人假设。这是因为:首先,参与艺术品买卖的人常常不具备甄别自己得失的能力。时下常有将真品作赝品交易之事,也不乏对仿品一掷千金之人。从时下流行的艺术品鉴赏节目中很容易找到佐证。其次,艺术品购买者中不乏不懂艺术的富豪,他们很可能无法从对艺术品的消费中体会到创作者的深刻内涵。多数情况下,只是通过高价艺术品来炫耀自己的社会地位和文化涵养。最后,多数艺术品通过拍卖行流入市场,竞拍过程往往十分激烈,跟风和斗富的心理常使竞拍者失去理性。

  第二、艺术品缺乏流动性一是因为热爱艺术,此种情况下的艺术品一旦被收藏将永久退出流通领域。二是出于投机或投资而购买艺术品,他们买进艺术品是为了未来卖出获得价差利润。然而,由于艺术升值周期一般是 1 至 3 年,而且随着人们的物质需求的提高不断增值,时间越长,回报率越高。同一作品不可以被投资者频繁交易,这将不可避免地影响到艺术品的价格。所谓“乱世黄金,盛世收藏”,当经济危机,因为艺术投资者买涨不买跌的投资心理,使艺术作品往往在无法找到买家。艺术品的历史成交价格是确定类似藏品价格的重要参考。目前,对艺术品交易的记录仍然很少,主要的拍卖机构没有对相关数据的记录,大部分艺术品交易在民间完成。艺术品没有真正进入市场流通,完成相关的数据搜集整理工作难度十分巨大。

  第三、艺术品市场中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由于大多数人不具备专业的知识和长期经验的积累,鉴别艺术品的真伪都很难做到,更谈不上确定艺术品的价值。许多专家也承认,曾经有过“打眼”的经历。在艺术品市场中,由于信息严重的不对称造成价格经常偏离实际价值。

  第四、艺术品市场具有垄断性首先,艺术品的垄断特性在于艺术品具有唯一性,是艺术品的天然属性。或者说,艺术品的独一无二的特性决定了其价值特性。

  其次,艺术品市场中的买卖双方都不是价格的被动接受者,以卖方市场为例,目前在中国的艺术品市场上,主要由四家拍卖公司把握市场走向,这四家分别是:苏富比、佳士得,中国嘉得和北京保利。这四家拍卖公司的拍卖成交额己占到总体市场份额的 21%。他们南北呼应,彰显着卖方市场的势力,共同影响着艺术品的价格,主导着中国艺术品拍卖市场的发展方向。【2】

论文摘要

  
  (五)艺术品市场具有较高的交易成本

  由于在艺术品市场中存在“有钱的不懂艺术,懂艺术的没有钱”的普篇现象,艺术品的交易过程往往不会在买方与卖方之间直接发生。一般而言,艺术品流入买方之前要经过一些中间环节:鉴定、估值、保险、拍卖、运送等,这些中间环节常常产生巨额费用,当购买的艺术品的价格越高、交易成本也就也高。

  (六)艺术品消费不符合边际效用递减规律

  边际效用递减,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在其他商品的消费数量保持不变的条件下,当一个人连续消费某种物品时,随着所消费的该物品的数量增加,其总效用虽然相应增加,但物品的边际效用(即每消费一个单位的该物品,其所带来的效用的增加量)有递减的趋势。艺术品收藏者常对特定的艺术家情有独钟,致力于收集该艺术家的毕生作品。因此随着藏品数量的增加不仅不会减少其效用,反而其边际效用呈现了递增的趋势。

  总之,艺术品市场是一个复杂的商品市场,垄断性、信息不完全、高交易成本和边际效用递增是其突出特征。在该类市场中,寻找艺术品的定价规律是一件较难的事。

  4.1.3专业人才缺失业务难以开展

  保险的重要意义不仅在于风险分散机制,还在于其防灾防损功能。这点对于艺术品保险来说尤为重要,出于收藏目的的被投保人更加注重艺术品本身,相对不重视其经济价值。因此引入艺术品保险的意义,不仅在于它对被保险人的经济补偿,更在于有效地利用保险人的风险管控能力。在国外,保险公司不仅能够提供保险服务,在整个保单存续期间,还为投保人提供了全面的风险管控工作。市场占有率为全球三分之一的法国安盛艺术品保险公司(AXA-ART)有专业的减灾、防损方面的工程师,定期去客户的家中或存放仓库进行指导、检查,对客户存放的艺术品提出具体的改进建议。

  比如艺术品要摆高,不要靠墙,油画和油画不能面对面,陶瓷应该放在一个很稳定的地方,室内要保持一定的湿度与温度,避免阳光直射等。风险控制前置很好地使保险公司避免了不必要的损失,帮助降低赔付率,进一步降低保费,增强公司竞争实力。

  在我国,馆内藏品接近 2000 万件,其中的大部分有不同程度的破损,全国范围内具有文物修复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 500 多人,技术成熟的文物修复专家约 400 人,按照现有的修复能力及速度,修复现有文物需 100 多年。11同时,由于政策因素的限制,艺术品鉴定、保存、修复的专业技术人才滞留于大型博物馆、文物管理机构中。

  例如,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对成员作出如下要求:不得在文物拍卖企业任职;未经国家文物局许可,不得以本会委员身份执行文物鉴定任务;不得以本会委员名义开具鉴定证书。与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无关的个人行为,须自行承担责任;正是由于这些政策性壁垒,导致商业保险公司在艺术品鉴定、定价、保存、修复阶段,人才匮乏、捉襟见肘。4.2 需求方角度分析。。。

  前文中提到,根据艺术品收藏方的差别可以将收藏市场分为:私人收藏、企业收藏、国家收藏、展馆暂时陈列收藏。分析艺术品保险市场的需求问题。以上四类收藏者,因其对艺术品保险的需求不同,又可以分为两大类:公共艺术品和私人艺术品。

  4.2.1公共艺术品保险需求分析

  第一、收入微薄无力负担保费博物馆是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机构,博物馆为了开展业务活动,满足社会需求,需要大量的资金。我国国有博物馆的资金来源是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自筹为辅。

  在政府财政拨款中,通常人员支出占全部预算的 78%—80%,日常公用支出占20%—22%,日常业务预算为零。而水电费、取暖费,又占去日常公用支出的很大一部分。在实际支出中,日常公用支出一般占全年支出的 30%,超出政府拨款的部分由自有资金补齐12。

  北京故宫博物院爆出 7 件展品被盗的事件,被盗的这 7 件展品只象征性地投保了31 万元,保额与其真正的价值相去甚远。各种原因可想而知国有博物馆基本能够满足收支平衡,对于高额的艺术品保险则是无力购买。表为我国近两年博物馆总体收支、藏品数量概况。从表中可看出,博物馆总体上保持了收支平衡、略有盈余。但以其藏品每组 1000 元的保费进行核算,需要增加 200 多亿财政费!【3】

论文摘要

  
  第二、国有文物损失多由国家承担目前我国对于博物馆藏品的定位仍为在法律条文中明确,当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条的规定的第二条中:“本条例所称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再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博物馆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博物馆,是指收藏、保护、研究、展示人类活动和自然环境的见证物,经过文物行政部门审核、相关行政部门批准许可取得法人资格,向公众开放的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因此,国有博物馆应该确定为一个非营利法人机构。博物馆的管理权、文物所有权属于国家和集体。

  因此,博物馆购买艺术品保险行为就会产生悖论。首先保险是一种风险分散的财务手段,是建立在大数法则的基础之上的。投保人之所以会购买保险,就是因为风险的发生具有或然性,每一个人的财产都可能遭受损失。购买保险可以很好地将风险分散。但当所有财产都属于同一个体时,则会使保险行为失效。试想所有文物都购买保险,那么纯保费=损失率(纯保费率)*保险价值。假设每年损失 n 件,那么总保费=纯保费率*文物数*单件价值=赔付金。换言之,保险赔付即是当初缴纳的所有保费(在不考虑手续费的情况下)。博物馆购买保险的行为相当于将左口袋的钱拿到了右口袋里,而文物的损失仍然不可避免。因此,保险行为形式上“失灵”。

  虽然从总体上没有实质性的帮助,但是保险的意义不止于此。保险行为不仅将风险在承保个体重新分散,同时也在时间上进行分散。保险金由未遭受风险的博物馆转向遭受损失的博物馆,由风险损失率低的年份向损失率高年份补贴,最终达到稳定财务现金流的效果。因此,国家层面上来看,更适合由各博物馆建立共同专项基金,组成一个联合自保体。实现共同抵御风险的作用。博物馆也可通过商业保险公司的承保,达到将博物馆收藏的风险分散到私人收藏市场中目的。

  4.2.2私人艺术品保险需求分析

  第一、展馆、画廊风险意识淡薄艺术品保险的主要购买群体并非私人收藏者,而主要来自于艺术品展览和博物馆。据统计,这部分保费占到保费总收入的 80%以上。目前,大部分博物馆都没有为藏品购买保险。主要是因为展品在不出馆的前提下,基本都在恒温恒湿的库房中,一般不存在危险。只有当博物馆有展品需要外借前,会为外借品单独购买保险。一般保额是博物馆与保险公司和借展方共同商议,根据当时市场价格确定。藏品保险上的空白,除了博物馆自身意识尚未跟上,保险公司的“推诿”也是原因之一。

  但是事实上,真正买保险的人不到一成,有人甚至认为将买保险的钱省下来作为利润的一部分。愿意买保险的多半是来自国外的展品,主办方有买保险的要求所以才会进行购买。另一方面,由于艺术品价格高,巨额的保费也让主办方望而却步。第二、私人藏品投保私人藏品从购买动机上存在投机和收藏两种。

  从购买动机上来讲,出于投机而购买艺术品的人往往会被拒绝承保。因为私人藏品价格难以估计,同时不便于保险公司对标的物随时进行监控。而展览馆和博物馆因为拥有专业的防灾防损措施和安保人员,通常被视为“好”的风险。价值难以估算艺术品保险至今对个人收藏家说不。

  而专业收藏者,自身有着良好的收藏经验,保险通常不是这类藏者的首选。银行保险柜,专业会所的展览厅都能够起到保存收藏品的作用。甚至有的收藏家的会自筹展览馆,其安保措施达到了一流博物馆的水准,私人艺术品保险市场上产生的供需不匹配问题,主要是由于估值鉴定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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