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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问题探析
【引言 第一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犯罪构成分析
【第二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其他相关犯罪
【第三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民间集资
【第四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资金信托
【第五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立法分析
【结论/参考文献】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优化研究结论与参考文献
结 论
笔者在搜集、分析现有法律及其他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对理论与实践中的一些疑难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思考,并尝试提出自己的观点。
一、通过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犯罪构成的分析,我们发现在本罪的犯罪构成问题上,争议主要集中在犯罪主体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在犯罪主体方面,很多学者认为商业银行等具有吸收公众存款资格的金融机构能够成为本罪的主体,对此,笔者经过分析,认为商业银行等具有吸收公众存款资格的金融机构不能够成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主体。在犯罪客观方面,理论争议主要表现于行为人吸收公众存款后是否必须进行资本经营才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此,笔者认为从目前司法实践经验来看,不以此为必要条件,但如果依据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区别监管的原则以及我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法目的来看,笔者认为只有当行为人将吸收来的公众存款用于资本经营时才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二、通过对民间借贷、合会以及资金信托等金融活动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问题分析,笔者认为,在定罪过程中,不仅要严格把握本罪的成立要件,而且要充分考虑经营自由金融创新需要。笔者认为我国正处于金融混业的发展趋势下,对于金融机构相关业务是否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以及是否扰乱社会金融秩序这个问题上,司法工作人员应该结合国家金融政策审慎地考虑,既不能让真正的违法犯罪分子逃脱法律的制裁,也不能因噎废食,盲目地将合法的金融创新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从而阻碍正常的商业活动。
三、笔者认为我国非法集资的刑事立法应借鉴关于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区别监管的理论,将非法集资犯罪活动分为非法直接融资与非法间接融资,在扩大我国《证券法》适用范围的前提下,将非法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重新界定为非法发行证券罪,这样能够正确的区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非法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从而有利于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与保护合法融资需求之间的平衡。
参考文献
一、学术专着
[1]何秉松主编:《刑法教科书》,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3 年版。
[2]张明楷着:《刑法学》,法律出版社 2008 年版。
[3]王作富主编:《刑法分则实务研究》(上),中国方正出版社 2007 年第 3版。
[4]黄京平主编:《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99年版。
[5]曲新久、陈兴良、张明楷等着:《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6]曲新久主编:《刑法学》(第二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 年版。
[7]张明楷:《诈骗罪与金融诈骗罪研究》,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 年版。
[8]刘宪权,卢勤忠着:《金融犯罪理论专题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9]刘远着:《金融诈骗罪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 2002 年版。
[10]薛瑞麟主编:《金融犯罪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0 年版。
[11]白建军主编:《金融犯罪研究》,法律出版社 2000 年版。
[12]屈学武着:《金融刑法学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 2004 年版。
[13]胡启忠着:《金融犯罪论》,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 2001 年版。
[14]孙国祥,魏昌东着《经济刑法研究》,法律出版社 2005 年版。
[15]王凤垒着:《金融犯罪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 2008 年版。
[16]张军主编:《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3 年版。
[17]莫洪宪主编:《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办案一本通》,中国长安出版社 2007年版。
[18]杨兴培、李翔着:《经济犯罪和经济刑法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9年版。
[19]彭冰着:《中国证券法学》(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年 10 月版。
[20]赵旭东主编:《商法学教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 年 9 月版。
[21]杨林枫等着:《信托产品概述》,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8 年 9 月第 1版。
[22]方嘉麟着:《信托法之理论与实务》,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4 年版。
[23]陈向聪着:《信托法律制度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 2007 年版。
[24]霍玉芬着:《信托法要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3 年版。
[25]吴弘 杨鹏飞 贾希凌着:《信托违法犯罪的防范与处罚》,中国检察出版社 2001 年。
[26]钟瑞栋 陈向聪着:《信托法》,厦门大学出版社 2004 年版。
[27]郭德香着:《金融信托法律制度研究》,郑州大学出版社 2003 年。
二、学术论文
[1]冯亚东、刘凤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本质及立法失误”,载《人民检察》2001 年第 7 期。
[2]朱永才、朱晓东:“试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民间借贷”,载《经济论坛》2006 年第 14 期。
[3]涂龙科、胡建涛:“非法委托理财的涉罪问题研究--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认定为中心”,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08 年第 1 期。
[4]屈学武:“信托投资公司试办个人存款是否构成犯罪”,载《检察日报》2004 年 8 月 23 日。
[5]王俊:“当前我国信托投资公司盈利模式研究”,载《上海证券报》2005 年5 月 3 日。
[6]张明楷:“行政刑法辨析”,载《中国社会科学》1995 第 3 期。
[7]彭冰:“非法集资活动的刑法规制”,载《清华法学》,2009 年第 3 期。
[8]彭冰:“商业银行的定义”,载《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 1 期。
[9]乔大元、赵璇:“非法集资类犯罪相关罪名辨析”,载《法制与社会》,2010年 10 月(上)。
[10]李袆征:《对民间集资行为的法律监管研究》(硕士学位论文),中国政法大学,2007 年。
[11]唐文琳、肖崎:“从民间借贷到民营银行:金融制度的创新”,载广西大学学报,2004 年 4 月。
[12]钟良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厦门大学。
[13]王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刍议”,载《行政与法》,2006 年第 3 期。
[14]周丽华,《中国民间金融的现状、原因及发展:制度分析》(硕士学位论文),华东师范大学 2004 年。
[15]罗建平:“论我国合会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载《华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 年第 2 期。
[16]宋春妍:“论合会的法律属性与法律规制”,载《金卡工程:经济与法》2009 年第 8 期。
[17]何增:“对我国房地产融资新热点--房地产投资信托的思考”,载《经济技术协作信息》2006 年第 4 期。
[18]董华春:“从 HOWEY 检验看投资合同--美国证券法‘证券’定义的法律辨析(一)”,载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编):《金融法苑》2003 年第 2期,法律出版社 2003 年版,第 38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