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余华长篇小说的叙事特点。
(一)叙事时序的千变万化。
所谓叙事时序就是指叙事的时间顺序。"叙事文本属于时间艺术,它须臾离不开时间。取消了时间就等于取消了叙事文"."在《叙事话语》一书中,热奈特首次对故事时间和文本时间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理论阐述,提出了'时序'、'时距'、'频率'三个重要概念,并仔细阐述了文本时间与故事时间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热奈特在《叙事话语》的第一章开篇就说:"叙事是一组有两个时间的序列……:被讲述的事情的时间和叙事的时间(所指时间和能指时间)。这种双重性不仅使一切时间畸变成为可能,跳出叙事中的这些畸变是不足为奇的(主人公三年的生活用小说的两句话或电影"反复"蒙太奇的几个镜头来概括等等);更为根本的是,它要求我们确认叙事的功能之一是把一种时间兑换为另一种时间。"被讲述的事情的时间是指素材时间或故事时间,而叙事的时间是指文本时间。
"尽管文本总是以线性次序展开,却不必与事件发展的年月顺序保持一致,而是常常违反这种顺序,产生各种不一致的现象".这种不一致的现象被热奈特称为"时间倒错",其主要形式是"倒叙"和"预叙".
根据《叙事话语》中的定义,"所谓倒叙是指对故事发展到现阶段之前的事件的一切事后追述",它包括各种追叙和回忆,如复仇故事中对往日冤仇的追溯,侦探小说中对作案过程的说明等。"倒叙更多的是表现为叙述者对故事的安排,他往往有意从中间或者最后讲起,而把故事中的一部分甚至绝大部分都用倒叙来处理。倒叙是时序研究中的重要概念,它是一种传统的叙述技巧,而在现当代的叙事文中得到了突出地运用".而"预叙则是指事先讲述或提及以后事件的一切叙述活动"."预叙远不如倒叙那么频繁出现,当预叙出现时,它就会使'接下去将发生什么事情?'这一问题所引起的悬念被另一个悬念所取代,亦即围绕着'这件事将怎样发生?'的悬念".
热奈特说过:"研究叙事的时间顺序,就是对照事件或时间段在叙述话语中的排列顺序和这些事件或时间段在故事中的接续顺序".也就是说要分析余华长篇小说中时序状况就要对照素材中的事件在文本中的时序和这些事件按自然时间发展的正常顺序,发现其间的错时现象,从而明确余华在此所运用的时间倒错形式。
1.倒叙。
先看看余华在其长篇小说中运用的倒叙。从余华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在细雨中呼喊》开始说起。《在细雨中呼喊》是一本关于记忆的书。"它的结构来自于对时间的感受,确切地说是对已知时间的感受,也就是记忆中的时间。"这部小说是成年的叙事者孙光林对于童年时代生活的追忆,以第一人称"我"的全知叙事视角来讲述故事。由于整篇故事充斥的是头脑中的回忆,叙事者在讲述故事的时候并没有依照正常的时间顺序,而是按照"记忆的逻辑",时间成为了碎片,叙事者对于自己的回忆具有绝对的掌控权,他对过去的记忆进行了重新排列。
小说的叙事时间从 1965 年开始,这时的叙述者孙光林还是一个六岁的孩子,成年的叙述者对于那时的记忆是模糊的,仅记得一两个片段。此后明确出现的倒叙是在小说第一章的末尾一节,这一小节讲述的是"我"的出生,即孙光林的出生。这一节的开始介绍了一个时间点,是 1958 年秋天,因此"出生"这一节在叙事上是先于小说开头的,在时间顺序上应排在小说开头之前,但余华在此却将我的出生安排在后边进行倒叙,这是余华的刻意安排,是有一定意图的。
小说接下来在第三章又进行了一个更大跨度的倒叙,这段倒叙与小说开头时间的距离是最远的。因为它追叙到"我"的祖父祖母的遥远时代,讲述了"我"的祖父和祖母年轻时的传奇经历以及他们的爱情故事,这段追叙是远远早于小说开头的时间的,是整部小说中在时间上最早的,如果按照素材的自然时间顺序排序,这段故事应排在第一位。
余华的第二部长篇小说《活着》是一部在叙事上很明晰的小说,它的文本时间基本与素材时间相符合,可以说是平铺直叙,余华始终按照自然时间来书写小说。但其间也有简单的倒叙。如福贵与家珍的初遇就是一段倒叙。年轻时的福贵嗜赌成性,在一次赌博中,自己的女人家珍跪在面前求他回家,福贵揍了家珍,并赶走了家珍,之后小说插入了一段简短的倒叙,类似一个人物的思想闪回:几年前福贵初次看见了还是女学生的家珍,那时家珍年轻漂亮,福贵对她一见钟情,下定决心要娶家珍。作为一段倒叙,它在小说中的作用是对叙述中的省略、遗漏的事件的补充,具有交代、解释、修正等功能。
在小说《第七天》中同样出现了很多的倒叙现象。《第七天》是余华继《兄弟》之后于 2013 年出版的最新长篇小说。《第七天》是一部荒诞的小说,从小说的标题来看就可以看出它与时间的关系。小说讲述了主人公杨飞死后的七天时间内发生的事情,其间不仅有对死无葬身之地的人和事的细致描述,也有杨飞对自己的死前生活的大段追忆。
《第七天》讲述的是一个亡灵在死后七天中发生的事情,但其间涉及的素材的时间要远远早于文本时间。叙事时间的开端是我死后的第一天,我去殡仪馆的所见所闻。单就杨飞这一条线索来看,最早的故事时间是杨飞的出生,这是小说第三天在杨飞的回忆中被叙述出来的。可以说叙事者对素材的时间顺序进行了重新组合,这些回忆可以串联出杨飞生前的一条生活线索,从而逐渐为读者丰富主人公的一生。
《第七天》的前三天是由杨飞的死后见闻和大段闪回构成的。小说一开头杨飞刚死不久,从死后世界中醒来,他接到殡仪馆的电话而来到殡仪馆等待被火化,后因为没有墓地而离开了候烧大厅。杨飞死后的第一天对自己的死亡原因进行了回忆,使读者了解了杨飞是怎么死的,对小说叙事进行了补充。
杨飞死后的第二天,他在死后世界遇见了同是亡灵的前妻李青,于是开始了对生前有关李青的所有事情的倒叙。杨飞死后的第三天,他在生死模糊之间,来到了自己出生的铁轨旁,对往事追怀,思绪穿梭到他出生的场景。这是最长的一段回忆,也是最早的一段回忆。以上三天的回忆可以看作一个死人对于生前故事的最后浏览,他将自己生前关心和爱的人和事又追忆了一遍。之后杨飞就了无牵挂了,他走出自己的回忆开始逐渐走向"死无葬身之地".杨飞对生前了却牵挂之后,开始在"死无葬身之地"寻找自己死去的父亲。
总之单就杨飞这条时间线索,时间顺序应该是:杨飞的离奇出生-杨飞被养父收养并长大-杨飞与李青的短暂婚姻-杨飞照顾生病的养父,养父的不辞而别-杨飞寻找养父-杨飞在饭店被烧死-化身亡灵进入死后世界,开始死后世界的七天。
2.预叙。
在余华的长篇小说中,预叙也是经常出现的。按照胡亚敏在《叙事学》一书认为,(胡亚敏在《叙事学》中将"预叙"称为"闪前",下文沿用"闪前"一词)"根据闪前和结尾时间的关系,可将闪前划分为外部闪前和内部闪前。外部闪前指叙述故事结束后的事情,也就是说提前叙述的事件在故事中不会出现。而内部闪前指对叙事文中将要发生的事件的揭示,它可以用于故事开端对故事梗概的介绍和对故事结局的预言,使读者对故事有一个大致的了解".
小说《兄弟》开始的一段就是一个预叙,它预先叙述了小说主人公李光头和宋钢两兄弟在未来的命运:李光头成为刘镇的超级巨富,打算花两千万美金搭乘俄罗斯联盟号飞船去太空游览一番;而宋钢则死了,变成一堆骨灰,放在一个小小的木盒子里。在此之后小说又回到过去,开始从李光头和宋钢两兄弟的童年开始讲起,按照正常时间顺序开始讲起。小说开头的预叙在小说的结尾处得到印证,这是一个内部闪前。对兄弟两人命运的提前预叙,能够使读者关注两人成长的过程,带着"他们是怎样变成最后这样的?"和"他们为什么会变成最后这样?"的悬念继续阅读下去,并使读者在阅读中获得求证的快感。
余华的《在细雨中呼喊》同样运用了预叙的手法。小说的第一章就存在很多内部闪前。叙述者对"我"的弟弟孙光明的死、童年好友苏宇的死、养父王立强的死就进行了预叙。"婚礼"一节中,叙述者已经多次提到孙光明的死去。但是读者并不知道孙光明是如何死的。很快,在下一节"死去"中,叙述者就为我们具体讲述了弟弟是如何死的。叙述者在小说第一章就预叙了苏宇和王立强的死,而讲述苏宇和王立强死的具体细节的分别是在小说的第二章和第四章。
总之,余华深谙叙事时序的变化对叙述所产生的微妙影响,在他的长篇小说中经常使用倒叙和预叙等手段,使小说的叙事时序千变万化。
(二)叙事结构的循环与重复。
1.叙事循环结构。
循环式的叙事结构是先锋文学形式革命中的一种策略,已经被很多先锋作家操练过。余华的五部长篇小说中,除了《许三观卖血记》采用线性结构外,其余四部长篇小说都呈现出一种循环式的圆形结构,体现了余华卓越的小说结构艺术。
"所谓叙事循环是指小说的叙事序列呈现为一种周而复始的封闭结构".
"从开头到结尾形成了一个圈或者说是复归原位。这一循环可以是从一点出发又回到原位,也可以是到达另一个点,而这个点与初始地的情境和状态具有相似性。
这种人或事物的发展运行可以是无限反复循环,也可以是一次循环,但不论次数的多少,在循环的背后都有一种深远的意义生成状况"余华的《在细雨中呼喊》在结构上就体现了叙事的循环。小说第一章:南门岁月;第二章:我童年的友情;第三章:对祖父的回忆;第四章:五年的孙荡镇生活,回到南门,回溯到小说的第一章。小说第一章和最后一章明显体现了小说的圆形结构。第一章中讲述孙光林在南门的生活,其中空缺了他的五年孙荡生活没有叙述。之后延宕到小说的最后一章中才讲述"我"所缺失的五年孙荡生活,这一补充使小说的圆形结构得以完整。小说在地理位置上,完成了"南门-孙荡-南门"这样的生存空间循环,表现在小说的外在形式上则为"始于南门,终于南门"的圆形结构。
《兄弟》同样存在循环式的圆形结构。这主要体现在小说的时间上。小说开头就预叙了李光头和宋钢的结局,而其在小说末尾也一一得以印证,使得小说首尾相接,形成"现在-过去-现在"的时间结构,其间现在与过去之间的差距是巨大的,人物命运也在时间流动中呈现出来。
《第七天》中最明显的循环是小说的第四天和第七天之间的循环。杨飞作为孤魂野鬼在死后世界漫无目的的游荡,前三天他分别去了殡仪馆,遇见了自己的前妻,来到自己出生的地方回忆过去,之后第四天,他遇到了同为亡灵的鼠妹刘梅,她把他引领到"死无葬身之地";在小说的结尾,杨飞又同样把鼠妹的男友伍超领到了"死无葬身之地",初次见到"死无葬身之地"的伍超和当初的杨飞一样感到惊奇。自此小说完成了一个循环:鼠妹刘梅把杨飞带到死无葬身之地,而杨飞又把鼠妹男友伍超带到了死无葬身之地。循环之感油然而生。
2.重复叙事。
所谓重复叙述是指"讲述数次只发生了一次的事件".但余华小说中的重复是指显示出相似性的不同事件,或事件的不同陈述,这些相似性成为关注的焦点。重复是小说叙事的重要手段之一,它包括事件重复和话语重复两种基本类型。
重复的事件和重复的话语在余华小说中经常出现,于是重复性也成了余华小说的叙事特点。
(1)事件重复。
最常重复的频率是一个事件频繁地发生,并且也同样频繁地得到描述。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多次运用重复。许三观共进行了十二次卖血,而余华也不厌其烦地叙述十二次,但每次重复都产生了新的意义。
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是为了证明自己身体强壮,卖完血后娶了许玉兰;第二次卖血是因为一乐打破了方铁匠儿子的头,为了赔偿方铁匠而卖血;第三次卖血是意外碰见进城卖血的阿方和龙根,便和他们去卖血;第四次去卖血是在三年自然灾害之中,许三观一家饥饿难耐才去卖血换吃的,卖完血后,许三观全家去胜利饭店吃了顿面条;第五次是为了一乐卖血,让一乐和二乐在农村与队长搞好关系,争取早点回城;第六次是一个月后,许三观为了招待二乐下放的村子的村长而卖血;第七到第十一次卖血,许三观先后在通往上海的林浦、百里、松林、黄店、长宁等地进行了五次卖血,理由是为了救一乐的命,结果许三观与一乐都活了下来;第十二次卖血是许三观退休之后,独自去卖血,他卖血的理由是十一年没卖血了,以前都是为他人,今天要为自己买此血,结果血没卖出去。可见许三观每次卖血的目的和结果是有所不同的,但这十二次行为都是卖血,对卖血这一行为的重复有一种加强的作用,许三观除了正常的工作以外要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只能依靠卖血这一行为来实现,卖血渐渐成为许三观的一种生活方式,有困难就去卖血,没钱了就去卖血。在小说中,人们认为卖血就是卖自己的力气,卖自己的身子骨,卖血的每次重复叙述,使得许三观每次卖血背后的心酸凄凉不断加强,也使得小说具有了普遍性,贫贱夫妻百事哀,世间不仅只有许三观一家这样过活,还有其他千万家庭也以这样那样的方式得以生存。
许三观每次卖血的过程也具有惊人的一致性。从卖血前喝水和贿赂血头,到卖血后去胜利饭店吃爆炒猪肝喝黄酒。这使得卖血这一行为变得仪式化,《许三观卖血记》中对卖血事件的重复叙述,使卖血背后的苦涩和无奈得到了空前突显。
除了许三观的卖血,许玉兰的哭诉也具有重复性,每次遇到困难许玉兰就坐在门槛上,进行哭诉。在一乐被大家认为不是许三观的孩子的时候,许玉兰委屈地哭诉;在被何小勇打了后,许玉兰愤怒地哭诉;得知许三观卖血换钱后,许玉兰伤心地哭诉。哭诉就是许玉兰消解痛苦的方式。
余华的《在细雨中呼喊》中写了多次死亡,这些人死亡的本身具有重复性。
在小说第一章的死去一节,叙述者集中讲述了"我"的弟弟、母亲和父亲的死亡,他们死亡的方式不同,但最终的结果是相似的,都是走向人最终的命运--死亡。
"我"的弟弟十几岁的时候就意外落水溺死,很多年之后母亲病死,而父亲孙广才死在母亲之后,是因为喝醉酒掉入粪坑淹死的。
长篇小说《兄弟》也延续了《许三观卖血记》的重复风格。其中情节重复如李光头用一碗三鲜面交换林红屁股秘密的这一情节就被小说多次重复。再比如,李光头对林红的追求也进行了重复叙事。余华对李光头的求爱过程进行了细致的描写。首先李光头先派了五个六岁的男孩作为自己的信使向林红下战书,让他们告知林红,李光头要向她求爱了,让她做好准备。结果这句话在传播的过程中变成了"李光头要和你性交了",此话一出就得罪了林红,可谓出师不利。次日,李光头决定向林红道歉,于是他拉着宋钢一起来见林红,但林红对他视而不见。
第三次是李光头把自己福利厂的全体员工都带去向林红求爱,组成了自己的求爱队伍,让他们为自己的求爱助阵,这一次的行动声势浩大,闹出了更大的笑话。
虽然此次行动失败,但李光头仍然不气馁,他又深入敌后,去林红家征服林红的父母,这是他追爱的第四步。不出意外,林红父母把李光头赶出家门,这让李光头"窝囊了整整一个星期".一个星期以后,李光头的求爱之心又死灰复燃了,他用上了最后一招-死缠烂打,但仍然不起作用。总之,《兄弟》中不厌其烦的重复赋予了小说一种狂欢化的风格,对李光头的求爱过程的不断重复反映出李光头对林红的真心,同时也从中体现出了李光头锲而不舍、敢于追求的性格特征。
(2)话语重复。
余华小说的话语重复可以指小说中语言的前后复现,也可以指能增强小说节奏感的语句的重复。
语言的前后复现在余华的新作《第七天》中就出现了。《第七天》的主人公杨飞在死后第四天跟着鼠妹来到了死无葬身之地,这里聚集的都是没有墓地的亡灵,杨飞初到死无葬身之地看到的场景是这样的:"我惊讶地看见一个世界--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我看见很多的人,很多只剩下骨骼的人,还有一些有肉体的人,在那里走来走去。"而在小说的结尾处,杨飞从殡仪馆回"死无葬身之地"的路上碰见了刚死的伍超,杨飞像鼠妹之前把自己带到死无葬身之地一样,把伍超也带到了死无葬身之地。伍超看到了杨飞之前看到的场景:"伍超的声音戛然而止,他停止前行的步伐,眼睛眺望前方,他的脸上出现诧异的神色,他看到了我曾经在这里见到的情景--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了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很多的人,很多只剩下骨骼的人,还有一些有肉体的人,在那里走来走去".
小说至此结束,鼠妹把"我"带到死无葬身之地,"我"又把伍超带到死无葬身之地,这本来就是相似的情节,再加上近乎相同的语言,更加强了小说的重复性。全书的末尾一句"死无葬身之地"既点明了小说的主旨,也呼应了前文。
《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多年来作品中重复叙事手段的总体现和狂欢,重复的旋律构成了全文。在《许三观卖血记》中,作者在全文中多次采用了"句式的重复"和"词语的重复",如小说的结尾一章中许三观卖血未遂,哭着回家,在路上的时候,认识的人跟他说话:
"许三观,许三观,许三观,许三观,许三观……你为什么哭?你为什么不说话?你为什么不理睬我们?你为什么走个不停?你怎么会这样……"有人去对一乐说:"许一乐,你快上街去看看,你爹在大街上哭着走着……"有人去对二乐说:"许二乐,有个老头在街上哭,很多人都围着看,你快去看看,那个老头是不是你爹……"有人去对三乐说:"许三乐,你爹在街上哭,哭得那个伤心,像是家里死了人……"有人去对许玉兰说:"许玉兰,你在干什么?你还在做饭?你别做饭了,你快上街去,你男人许三观在街上哭,我们叫他,他不看我们,我们问他,他不理我们,我们不知道出了什么事,你快上街去看看……"在这里,小说连用了四个"有人去对某人说"的排比句子来增强小说的节奏感,这种重复的手法增强了小说的真实性,使小说更贴近生活的真实。
《兄弟》中也有类似上文的话语重复。如小说上部中对文化大革命的游行队伍的描写。
"我们刘镇打铁的童铁匠高举铁锤,喊叫着要做一个见义勇为的革命铁匠,把阶级地人的狗头狗腿砸扁砸烂,砸扁了像镰刀锄头,砸烂了像废铜烂铁。
我们刘镇的余拔牙高举拔牙钳子,喊叫着要做一个爱憎分明的革命牙医,要拔掉阶级敌人的好牙,拔掉阶级兄弟的坏牙。
我们刘镇做衣服的张裁缝脖子上挂着皮尺,喊叫着要做一个心明眼亮的革命裁缝,见到阶级兄弟阶级姐妹要做出世界上最新最美的衣服,见到阶级敌人要做出世界上最破最烂的寿衣,不!错啦!是最破最烂的裹尸布。
我们刘镇卖冰棍的王冰棍背着冰棍箱子,喊叫着要做一个永不融化的革命冰棍,他喊叫着口号,喊叫着卖冰棍啦,冰棍只卖给阶级兄弟阶级姐妹,不卖给阶级敌人。王冰棍生意红火,他卖出一根冰棍就是发出一张革命证书,他喊叫着:
快来买呀,买我冰棍的都是阶级兄弟阶级姐妹;不买我冰棍的都是阶级敌人。
我们刘镇磨剪刀的父子两个关剪刀,手举两把剪刀喊叫着要做两个锋芒毕露的革命剪刀,见到阶级敌人就要剪掉他们的屌,老关剪刀话音刚落,小关剪刀憋不住尿了,嘴里念念有词地"剪剪剪""屌屌屌",冲出游行的队伍,贴着墙角解裤子撒尿了。"在这几个段落中,余华用了相类似的句式和词语表达。不断的重复,显示了当时游行队伍的空前盛况。人物的话语是与他们的职业身份相关联的。对这庄严肃穆场面描写却充斥着滑稽和戏谑的笔调,对这些细节的细致铺排,都是余华有意而为之的叙事手段,这些话语的重复增强了叙事的张力和小说狂欢化的色彩。
从这些重复中我们不难看出,余华作品中的重复叙述是颇有乐感的。余华以简单的重复来描写平凡人的单调琐碎的生活,使小说产生了一种令人震惊的艺术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