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章 应收账款质押法律风险的概念与性质
应收账款是指经济活动中权利人为义务人提供一定的货物、服务或设施,从而获得的要求义务人给付一定款项的权利,其不仅包括销售、出租、提供服务产生的债权,还包括公路、隧道等不动产的收费权及权利人提供贷款或其他信用而产生的债权;其不仅包括现有的债权及收益,还包括未来的债权及收益。①
应收账款是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物权法》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以有权处分的应收账款出质,对于拓展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有效缓解其在生产经营中的融资难问题意义重大。随着《物权法》的颁布实施,应收账款质押在全国各地的担保交易中开始适用,其影响的范围日益扩大,随之产生的问题也不断增加,应收账款质押中的各种法律风险问题已成为社会各界特别是各类金融机构、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最为关注的热点之一。研究我国应收账款质押法律风险的表现、成因及其防范的问题,首先必须弄清应收账款质押法律风险防范的一些基础问题,如应收账款质押法律风险的概念、风险的基本属性等。
2.1 应收账款质押法律风险的界定
界定,就是给所面对的对象一个较为科学、合理的概念。概念是对一个问题进行论证和作出判断的逻辑起点,是解决法律问题必不可少的重要工具。②要系统、深入地对问题进行探究,往往需要从基本概念着手,对应收账款质押法律风险防范的研究亦然。
2.1.1 应收账款质押法律风险的概念
风险一词由来已久,与人类社会的发展历史一样久远。③对于风险的内涵,学术界并没有统一的定义。哲学、社会学、经济学、统计学等不同领域的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风险展开研究,其认识各不相同,其中社会学领域对风险的研究具有重要影响力;④同一领域的学者由于认识和理解程度不同,对于何为风险也是见仁见智。不管学者对风险概念的解释如何不同,但随着人类活动的多样性、复杂性及对风险认识的全面性、深刻性,大家关于风险基本核心含义的认识则是大致相同,即风险是"未来结果的不确定性或损失".
就应收账款质押法律风险而言,其是在应收账款质押设立及实现中存在的结果上的不确定性或损失。具体来说,应收账款质押法律风险,就是在应收账款质押过程中,可能导致相关主体受到损害的、是否能够发生及其对各方主体影响程度不能确定的、客观存在的法律事件。
2.1.2 应收账款质押法律风险的特征
应收账款质押法律风险属于风险的一种,其除了具有风险的一般特征外,还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一是不确定性,不确定性是应收账款质押法律风险的重要特征。所谓应收账款质押法律风险的不确定性,即在应收账款质押过程中,风险发生的时间、出现的地点、呈现的形式、形成的规模以及对各方主体造成的损害程度等都具有不确定性。
二是客观性,客观性是应收账款质押法律风险的另一个重要特征。应收账款质押法律风险的客观性,就是在应收账款质押过程中,其风险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客观存在的,不管人们对风险是否察觉或者认识,察觉或者认识的程度如何,应收账款质押的风险可能随时发生。
三是损害性,风险可能导致相关主体受到损害是应收账款质押法律风险的又一个重要特征。应收账款质押法律风险的损害性可以从权利人和整个社会经济发展两个角度进行理解,对权利人而言,应收账款质押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可能造成权利人利益的损害,从而使其权利的实现处于某种不利的状态;从整个社会的发展来看,应收账款质押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使得权利人对应收账款质押的担保方式持抵触的态度,在融资中不愿意使用这种方式,影响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发展,进而阻碍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
四是可控性,可控性应收账款质押法律风险的另外一个重要特征。应收账款质押法律风险具有不确定性,并不意味着这些法律风险不可为人们所认识,相反,人们可以通过对应收账款质押中相关法律风险的整理、分析,并根据自己的实践经验进行总结,得出风险发生的规律性,从而在应收账款质押过程中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性措施,使自己免于遭受损害或者将可能遭受的损害降到最低限度。
2.2 应收账款质押法律风险的性质
准确界定应收账款质押法律风险的属性,是正确理解和有效防范其法律风险的前提条件,因此,应当对应收账款质押法律风险进行性质上的分析。分析应收账款质押法律风险的性质,必须以应收账款质押的有关法律规定为基础,参考应收账款质押的实践,唯有如此,才能精准把握应收账款质押法律风险的本质与属性。
2.2.1 应收账款质押法律风险是经济风险
在应收账款质押过程中,其存在的风险主要是在应收账款质权需要实现时,因出质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导致权利难以实现或者不能完全实现而给质权人造成的损失。该风险的出现可能是因为出质人自身生产经营、总体财务状况等出现问题,也可能是由于第三方债务人因内部经营管理、企业生产经营、商品销售运转等出现问题而未能如期履约。不管是何种原因造成应收账款质押法律风险的出现,这些风险都属于能够用货币对其价值进行衡量的法律风险,因而,应收账款质押法律风险的性质属于经济风险。
2.2.2 应收账款质押法律风险是动态风险
与其他担保交易相比,应收账款质押中涉及主体及因素较多、操作流程相对复杂。根据《物权法》、《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具体包括借款人申请、融资机构审查评估、签订合同(包括相关的信贷合同及对应的《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融资机构为借款人提供融资及对融通的资金进行管理、还贷(包括借款人正常偿还贷款或融资机构通过实现质权实现其债权)等。在具体业务操作中,应收账款质押的各个环节都呈现不断变化的过程,每个环节都可能存在相应风险,如对借款人材料的审查评估中、应收账款质押登记上、对贷款的管理上、质权质押展期操作时、实现质权过程中。因而,应收账款质押法律风险在性质上属于动态风险。
2.2.3 应收账款质押法律风险是投机风险
所谓投机风险,就是产生收益或者造成损失的不确定。①这类风险可能造成的结果有三种情况:产生收益,没用损失,造成损失。投机风险的发生不仅与投资者在进行投资时的决策选择紧密联系,也和整个社会的经济环境变化密切相关。应收账款质押中所出现的法律风险,既可能给质权人或者出质人带来收益,也可能使其遭受损失。因而,应收账款质押法律风险在性质上属于投机风险。应收账款质押法律风险的投机风险性质,使得应收账款质押法律风险虽然为质押中的各方主体所知悉,但在经济活动中各方主体仍然会去选择这种担保方式,这也是应收账款质押法律风险难以彻底消除的重要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