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 前 言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担保物权制度作为抵御经济活动中交易风险的基本手段,是现代生活方式的重要基石,①是衡量一个国家市场经济发展程度高低的重要标志。在担保物权制度发展之初,房屋、土地等不动产因其具有难以移动、不易损坏、价值较大且相对稳定等特征而倍受担保物权人的青睐,以房屋、土地使用权等作为标的物设立担保也就成为主要的担保方式。然而,对于企业尤其是广大中小企业而言,其拥有的房产、土地等资源是有限的,而占企业资产很大比例、流动性较大的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应收账款等,由于其价值不稳定、具有无形性等各种原因难以在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中"物"尽其用,造成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融资困难,这不仅不利于企业的持续发展,进而还会影响整个国家社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担保物权方式不断变革和创新,担保物权制度将存在于"法律大厦"不同位置的各种财产及权利置于自己的统摄之下,②应收账款质押担保的出现就是典型体现。以应收账款作为标的物的应收账款质押担保,在世界范围内已成为一种广为采用的担保方式,成为诸多企业融资的一条重要渠道。③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及企业融资的需要,不仅美国、加拿大等英美法系国家允许以应收账款担保进行融资,德国、法国、瑞士等大陆法系的一些国家也逐渐确立了应收账款质押制度。借鉴域外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经验,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日益发展的需求,我国 2007 年《物权法》以扩大权利质权范围的方式正式规定了应收账款质押这一新型的担保方式。应收账款质押的确立,为解决我国企业尤其是大量中小企业发展中的资金融通问题提供了新的方式,反映了金融业务的现实要求,契合了担保法追求更多种类财产及权利作为担保对象为债务人提供资金的价值取向。④
然而,《物权法》的制定虽然历时十多年、七易其稿,但在应收账款质押问题上,立法机关采取了保守审慎的态度,仅用第 223 条、⑤第 228 条①两个条款对应收账款质押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可操作性不强。担保交易中,《物权法》关于应收账款质押的宽泛性、抽象性规定,使得担保物权的各方主体特别是金融机构在设立应收账款质押的过程中具有了充分的意思自治自由;同时,由于我国社会信用体系不够健全,应收账款自身具有诸多复杂性,也使得应收账款质押中容易发生纠纷和产生矛盾。
基于上述情况,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进一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背景下,探讨我国应收账款质押法律风险的防范,对于解决应收账款质押在我国经济活动适用中的风险,真正发挥应收账款质押在企业融资中的作用,促进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发展,加快现代市场经济体系的完善,促进整个社会经济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文章拟立足于我国《物权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在厘清应收账款质押法律风险基本理论的基础上,结合担保交易中的实际情况对我国应收账款质押的法律风险进行分析,进而有针对性地提出应收账款质押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
1.2 研究现状
对于应收账款问题,学者的研究相对较多。但就应收账款质押来说,现有的研究仍存在诸多不足之处,应收账款质押法律风险防范的研究就更少。通过中国知网等渠道的查询,相关文献并不多。具体来说,关于应收账款质押制度及其法律风险的研究主要有:着作方面,刘萍着《应收账款担保融资创新与监管》(中信出版社 2009 年版)一书,对应收账款质押法律风险防范有所涉及。本书介绍了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创新与操作,同时指出应收账款担保融资也存在相应风险,要不断借鉴和学习国外监管方面的相关经验。
论文方面,学者主要在论述应收账款质押时提及应收账款质押法律风险的防范,如《应收账款质押法律问题》(赵万一、余文焱,法学 2009 年第 9 期),该文在指出我国《物权法》将应收账款纳入可以设质财产权利范畴的好处后,进而说明应收账款质押的风险识别和控制难度都较大,并提出了完善的措施;《物权法中的应收账款质押制度解析》(刘保玉、孙超,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2007 年第 4 期),该文中,作者提出应收账款质押的法律风险主要应通过公示制度加以规制和解决;《析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制度的立法缺陷》(葛力伟、段维明、张芳、吴中明,金融论坛 2008 年第 2 期),本文作者从中国工商银行湖北省分行营业部管理人员,文章中提及应收账款登记制度对商业银行具有双重影响,其积极的影响是推动了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发展,不利的影响是带来一定程度的风险,商业银行对于风险更应引起重视。《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的实证研究》(姚金楼等,上海金融 2011 年第 8 期),该文主要通过实证研究从诚信视角剖析了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的法律风险;《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模式的演化博弈分析》(张琅、胡海青、张道宏,中国流通经济 2013 年第 6 期),这篇文章在分析方法上运用了演化博弈理论的方法,内容上主要分析了影响中小企业违约概率及商业银行信贷提供概率的因素。《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中的风险管理——以温州商业银行为例》(金欢阳,开发研究 2011 年第 3 期),该文指出,应收账款融资作为贸易融资的重要部分越来越受到银行的重视,并通过分析温州商业银行国际贸易中涉及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融资的风险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促进温州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的对策等。
从学界及实务部门的研究看,关于应收账款质押法律风险防范现有的研究仍存在诸多不足之处,专门论述更少,仍是一个需要关注的薄弱问题。应当指出的是,虽然学界及实务部门的有关研究成果未能深入、全面的对应收账款质押中的法律风险问题进行研究,但其为收账款质押中法律风险问题的进一步研究提供了相当丰富的理论养分。
1.3 研究方法及论文结构安排
1.3.1 研究方法
本文将充分运用多种研究方法,对应收账款质押法律风险防范问题进行较为全面、系统、深入地研究。具体研究方法如下:第一,系统研究法。针对应收账款质押中的法律风险问题,通过搜集和分析现实社会及担保融资实践中关于应收账款质押法律风险防范问题的资料,对应收账款质押法律风险的防范进行系统化的研究。
第二,比较分析法。比较分析是本文研究中的一种重要方法,通过比较,发现应收账款质押中的法律风险,并提出防范的建议。第三,实证研究法。行政相对人诚信机制构建是行政管理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本文秉持"理论联系实践"的理念,针对行政相对人诚信机制构建在实践中出现的问题,结合现实中具体的案例对相关问题进行实证研究。
1.3.2 论文结构安排
除第 1 章引言外,文章分三个部分对应收账款质押法律风险防范问题进行研究。
首先,应收账款质押法律风险的概念与性质。研究我国应收账款质押法律风险防范问题,首先必须弄清相关的一些基础问题,如应收账款质押法律风险的概念、风险的基本属性等。
其次,应收账款质押中的法律风险分析。在介绍应收账款质押现实状况的基础上,分析了应收账款质押法律风险的具体表现,并对应收账款质押法律风险的成因进行了分析。
最后,应收账款质押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应收账款质押中法律风险的防范是一项立体的、多层次的系统工程,本部分提出不仅要在宏观层面上完善法律制度对风险进行防控,也需要健全的操作规范从微观层面对风险进行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