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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洛克观念学说的继承和批判

来源:学术堂 作者:陈老师
发布于:2016-11-18 共5296字
  三、贝克莱哲学观念论的理路
  
  (一)观念的古今之争
  
  要搞清贝克莱的观念范畴是如何而来,首先要考察西方哲学史上的古今之争,而其中极其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经验论与唯理论的决裂。而二者所争论的焦点正是知识的来源问题。
  
  “Idea”在贝克莱哲学中代表观念,观念在经验论中是知识的对象。要弄清楚观念范畴的内涵,首先要了解西方近代哲学史上经验论与唯理论之争,而经验论与唯理论所争论的焦点正是知识来源于经验还是理性。关于知识的来源问题,早在古希腊时期就已经开始。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将世界进行二重划分,即可感世界与可知世界,可感世界是变化的,用赫拉克利特的话来说:一切皆流,一切皆变,对于经验到的可感物我们不能形成任何知识。克拉底鲁在他的老师赫拉克利特的基础上更进一步,宣称“人一次也不能踏入同一条河流”①。柏拉图对世界所进行的二重划分导致认识论上的断裂在西方哲学史上持续震荡了 2000 年之久,以致有人说整个西方哲学都是对柏拉图的注脚。“idea”一词在古希腊原文中的含义是“可见的东西”,即形象,在柏拉图哲学中指的是理念或者理型。理念是从苏格拉底的关于是什么而来的,他的规定性之一就是由一种特殊事物表明的类。在柏拉图看来,理念是脱离了事物的共相,共相先于个别事物存在,它不单纯是一个抽象概念,而是先于个别事物作为个别事物存在之根据的实在。柏拉图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人类寻找确切的知识,但却因此把理念实体化为脱离个别事物的共相。直到今天 idealism 一词也有多重含义:“唯心主义”,“理想主义”,“理念论”.
  
  在洛克这里的观念依然沿用了柏拉图的“idea”一词,然而此时的“idea”的内涵却大不相同。在柏拉图那里的“idea”是可知世界的理念实体,是由个别事物表明的类,而在洛克这里却是从事物中抽象出来的一般概念,没有实在性,只有观念性。其次是来源不同,柏拉图认为可感事物是不断生灭变化的,知识不可能来源于经验,在其哲学中明显地重视理念,轻视感觉经验。而洛克却认为知识来源于经验,感觉是认识的源泉。第三,在洛克那里,观念是与感觉经验密不可分的;而柏拉图却认为理念先于具体事物而存在并作为个别事物存在的根据。它不依赖于具体事物,相反具体事物通过分有和模仿理念而存在。
  
  (二)对洛克观念学说的继承和批判
  
  贝克莱的反抽象论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洛克观念学说的影响,他的哲学构建直接受益于洛克,不仅仅是在抽象观念的语言学批判维度上,在本体论意义上对抽象的“物质”概念的反驳也是基于其哲学思想中的矛盾。
  
  1.对洛克学说的继承
  
  洛克认为知识的对象是观念,观念来源于经验,分为感觉观念和反省观念,按照类型分为简单观念和复杂观念。他的认识论建立在“唯物主义”的基础之上,他的关于物的两种性质的学说都建立在此基础之上。此外洛克的“观念”较为复杂,在他的论着当中灵活多变,并且存在前后运用的矛盾。在他看来人的认识过程包含三个方面:外部对象、观念和在观念基础之上形成的经验知识。人在感知外部对象的基础上形成感觉观念,洛克却承认观念外部那个不为人知的“物质”实体作为物的两种性质的基质。而在贝克莱看来这个“物质”实体除了包含了一个一般的存在概念以及支持诸偶性的相对概念之外并不包含其它东西。在洛克生活的年代,甚至更早可以追溯到笛卡尔,包括霍布斯,他们都认为,物体的本质是广延。甚至可以说物体和广延是同义语。人们普遍认为、大小、广袤、形状、密度是物体的本质属性,而颜色、声音、气味并不是物质自身的属性,而仅仅是物体内部分子的排列方式和运动在人心中产生的感觉观念。洛克也接受了笛卡尔、霍布斯的学说,默认了这一观点,即物体就是广延。他将物体的性质分为两种,第一性的质如大小、形状、抗力、不可入性(此二者统称为坚固性,solidity)等性质为物质本身所固有,第二性的质,诸如颜色、声音、气味并不是为物体所固有,而是物体借以在人心中产生色、声、味等感觉的能力。在这种主客二分的思维模式之下,从人的认识的逻辑来看,即单纯从认识论角度出发,从感觉、思想到物是一个主体的客观化过程。洛克认为,我们的观念来源于感官,而观念产生的原因在于外部事物。由感官接受外部事物的刺激产生感觉观念,而后人心对于观念进行整理形成知识。在这些可感性质被人们所感知和经验以后,我们必然会思考产生观念的原因,究竟是什么触发了认识主体产生这些观念。
  
  2.对洛克学说的改造
  
  恰恰是在观念的来源上贝克莱和洛克产生了分歧。贝克莱发展了洛克的学说,认为观念不仅是人们知识的对象,也是认识的对象,这就与洛克有所不同了。
  
  在洛克那里承认“物质”实体。并且在他那里作为外部物体和观念之间的关系是影像和摹本(patterns and images)的关系。“物质”作为两种性质的基质“支托”偶性。贝克莱看到了洛克哲学中的这种犹豫不决的态度:“我们虽然有物质和思想的概念,但是我们恐怕永远也不会知道,纯粹物质的东西是否也在思想。虽然物质的东西就其本性而言是不能思想的,但是我们如果设想上帝那个原始的永恒的万能的神灵和思维实体可以造一套无知觉的物质,那并不是一种矛盾”①。正是洛克在物质能否思维的问题上的疑惑和矛盾才促使贝克莱重新探寻解决这一问题的新思路。要克服肯定物质所导致的各种问题,就必须对洛克的“物质学说”展开批判。在洛克看来只要肯定两种性质的学说就必须承认“物质”实体,这一点在他的论着当中从未放弃②。感官是人心与外物的中介这一点是为洛克所承认的。外物是如何进入人的意识之中,为人的意识所复写、摄影和直观地反映,这一点在贝克莱看来是无法解释的。人心无法摆脱感官的束缚,至今为止我们的一切科学发现并没有超出我们的感官范畴,而一切科学探索的工具和仪器不过是拓展了人的感官的官能。
  
  既然人心所表象的直接对象不是外部事物,而只能意识到自己的观念。那我们如何准确的表象外部事物就成为难题。所谓客观存在的外部事物无法被人心表象,那么它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此处贝克莱继承和改造了洛克的观念说,保留了观念而舍弃了外物,也就是说将不仅将观念作为知识的对象,也作为认识的对象。在贝克莱前期哲学的两大范畴“观念”和“心灵”当中,只有观念才能被表象和认识,而对于心灵则不是人的认识对象,而严格来说在洛克那里只将观念作为知识的对象,但却解决不了知识与外部对象的关系问题。
  
  贝克莱只承认观念而否认外部对象,由此得到的他的三个命题:存在即是被感知;物是观念的集合;观念只能与观念相似。贝克莱哲学正是由于这三个命题饱受学者诟病,被归为主观唯心主义。实际上这三个命题都是从认识论意义上讲的。他反复强调自己并没有取消物质世界的实在性:存在即是被感知中的“存在”(existence)并不是不依赖于我们的外在对象。贝克莱显然知道这一命题所该导致的人们的误解:似乎脱离了具体的单个人在某一刻的感知事物便不存在。他说:
  
  “我感知和在其之上书写的桌子是存在的是因为我看到并感觉到它,当我离开书房的时候我也该说它是存在的:意思也就是说当我在书房中我可能感知到它,正如其他人也会感知到它一样”①。也就是说在贝克莱看来,当我们使用“存在”一词时的同时必须假定正在感知事物的某个心灵。脱离了感知的绝对存在是不可想象也是毫无意义的。“对于我们来说没有什么比想象在公园中的树木而不需要亲眼看见更为简单的了,但是当我们再说到树木和书籍的时候,我们也不过是在心中形成二者的观念而已”②。在这一点上他便消解了人心无法感知的“外部对象”来确保观念、知识和对象的一致性,这样就把认识限制在主观经验范围之内。
  
  而他所说的观念与事物的唯一差别在于,事物包含了心灵,心灵实体是感知观念而存在的,我们对于心灵不能形成任何观念,但是通常意义上,我们还是会或多或少对心灵形成一些概念的。在这里,贝克莱就已经不再贯彻彻底的经验主义立场了,因为我们对于心灵无法形成明白而清晰的观念。这一点被休谟看到,他严格贯彻经验主义的立场,最终得出这个我们对之不能形成任何观念的精神实体也是不存在的。
  
  在洛克那里人类认识的对象是客观真实存在的外部事物,人们也因此称洛克为唯物主义者,洛克认为反省观念是不依赖于外物而是心灵内部作用的结果,因此有人说洛克是一位不彻底的唯物主义者,然而他毕竟承认感觉观念是由感官接受外部事物的刺激而在心中产生,如果没有外物就没有感觉观念。“洛克所谓经验(experience)是指人对外物的观察或者对自身心灵活动的观察”③。这二者成为观念的两个来源,他们分别是感觉观念和反省观念。离开了经验,就没有观念,更没有知识。洛克把观念分为简单观念和复杂观念。复杂观念是由若干个简单观念结合而成,比如人这个观念便是由张三、李四等个别的简单观念,抽去其个别性质,抽象而成的一个复杂观念。贝克莱也同意有这样一些一般观念。然而他却在此基础上坚决否认抽象的一般观念。在《原理》的绪论中他用三角形的例证来反对人们用一般的观念代替个别的观念。个别的观念是个别事物的影像,而一般的名称所表示的是一个一般的观念。洛克和贝克莱都坚持观念才是知识的对象。
  
  知识的对象是观念而不是唯物主义者所宣扬的客观存在的物质对象。既然知识的对象是观念,而前面又提到观念又仅有两个来源,一个是对外物的观察,另一个是对内心心灵活动的考察。那么洛克所坚持的那个抽象的“物质”观念必然不是从经验得来的,而只能来源于理性的独断,这便为贝克莱在《原理》中对“物质”概念的批驳奠定了基调,《原理》的大厦正是在对洛克批判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贝克莱在洛克那里获得的另一个启发是,洛克在《人类理解论》提出了一个“通行于全文”的改动“clear and distinct idea”(明白而清晰的观念)①。虽然洛克是经验论的先驱,但是他的哲学,无论是本体论的假设还是对观念的理解都受到了笛卡尔和霍布斯的强烈影响。贝克莱受到洛克哲学观念的这两个特性的影响,展开了他的哲学建构。因此虽然我们习惯上将贝克莱和洛克划归为经验论者,实际上他们的哲学是异中有同,殊途同归,目的都是为了人类的知识寻找根据。
  
  但洛克沿袭笛卡尔和霍布斯的“物质”概念的不彻底性必然导致怀疑论。洛克所说人类知识的对象既然是观念,那么我们怎么会有所谓外在于人的认识的物的第一性质?贝克莱仅仅抓住了这一点,“这不是明显的矛盾,而且还完全不可想象的么?”②贝克莱从感觉经验的可感性质出发,将人的认识对象归结为感觉(sensation)的综合。例如苹果是由颜色、香味、硬度等观念的综合。有人根据对象和感觉是同一回事而将贝克莱的哲学性质归为主观唯心主义,此处的对象自然是认识论意义上的,指人的认识所把握的事物本身,可以说,贝克莱在《原理》一书中极力要做的一项工作就是消除认识论上主客二元对立的差异,将人的认识纳入到唯心主义的一元论框架之中。由此说来,当贝克莱说对象和感觉是同一回事的时候,他是单纯从认识论角度出发,认为人们的感觉与实在的事物是一致的,而这种实在性的保证是上帝,在这一点上又像笛卡尔。他与洛克所不同的地方在于,洛克的学说将对象的实在性建立在唯物主义的基础之上,然而由于自身学说中的矛盾,既认为人类知识和认识的对象是观念,又否认外在的“存在者”被人认识的可能。而贝克莱更加强调认识中有限心灵的主体性,在“存在即是被感知”这一命题中体现的最为明显。他认为,是上帝创造了观念。桌子是由硬度、大小、形状、不可入性等观念的综合体。在贝克莱的三个哲学命题“存在就是被感知、物是观念的集合、观念只能和观念相似”当中,最难理解的当属前者。此处的存在是理解的关键③,哲学界通常把存在理解为“观念的存在”.然而这种理解又不可避免地衍生出较多疑问:贝克莱将观念划分为感觉观念、想象观念以及反省观念。感觉观念的来源并不是唯物主义主张的那个“物质”,而是大写的精神实体,上帝。这在《原理》的序论中可以找到依据。这与笛卡尔用上帝证明物质世界的实在性时所用的方法如出一辙。有人据此说贝克莱是主观唯心主义,然而此处贝克莱是变换了思考的模式,将一个本体论问题,即思那个“存在者”转变为一个认识论问题。既然那个“存在者”不为人这一心灵主体所感知,而是上帝创造的观念,那这个本体论问题就没有任何探讨的必要了。此处他绕过了这个“存在者”是什么的难题,用上帝创世说来确保心灵所感知的观念的客观性,他将上帝这一精神实体当做了本原,正是上帝的仁慈和他对人类的拥荣,决定了他不会欺骗我们。然而这只是搁置了人的认识深度的问题,即这个“存在者”究竟是什么。
  
  人这一心灵实体所感知的观念毕竟是有限的,而各个观念之间各不相同,没有两个相同的观念。贝克莱在哲学评论中强调,人所经验的观念是不断变化的,人们在同一时期对不同事物产生不同的观念,在不同时期对同一事物产生不同的观念。那这也完全可以意味着人们完全可能在同一时期对同一事物产生不同的观念。如果前面两者可以用“观念是无时无刻不再变化的”来解释的话,那么后者该如何解释,上帝为什么要让不同的人在同一时期对同一观念产生不同的认识?
  
  这虽说是一种可能的情况。笔者认为这是贝克莱的后期哲学着作《西利斯》中找到了根据,即贝克莱受柏拉图“回忆说”的影响,由经验主义不能解决的可感世界的规律性认识转向了理性主义。灵魂本来可以认识善的理念,后来受到了肉体的污染,误入歧途,回忆说也就是灵魂对于事物的重新认识。也就是说,不同人之所以在同一时期的对同一事物产生不同的观念在于灵魂无法摆脱肉体的污染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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