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然自由及其丧失
(一)生而自由:自然自由。
前文已述,在卢梭的自由理论中,"人人生而自由"是其整个理论重要的基石。而人人生而自由这句在当今看来似乎是不证自明的论断在卢梭的年代却并不一定被所有人认同,因为毕竟在经验生活中,人人都处在不自由的状态之中。而为了论证"人人生而自由"从而为自己整个政治哲学大厦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卢梭决定回到人类的童年--"自然状态"中来探讨自由问题,观察自然状态下的未经社会生活"异化"了的人和人性。
1、自然状态。
应该说回溯自然状态并不是卢梭的专利,霍布斯和洛克的政治学说都是建立在对自然状态的建构之上的,而两者的"自然状态"理论显然对卢梭是有一定启发的。
在霍布斯认为在自然状态中,人类为了私利,为自保而陷入了"战争状态"之中,"这种战争是每一个人对每一个人的战争,因为战争不仅存在于战役或战斗行动之中,而且也存在于以战斗进行争夺的意图普遍被人相信的一段时期之中。"④于是人们出于对自保的本能,出于对"战争状态"的恐惧而互相订立契约,将自然状态中的绝对权力让渡于统治者,最终形成了国家和政府。霍布斯的自然状态的结果是人人让渡出自己的全部个人权利于统治者,最终产生出了霍布斯所谓"利维坦"似的强大而有无限权力的国家机器。
而在洛克的"自然状态"中,人们却是过着美好与和平的生活,人们享有财产权等各项自由权利。然而由于自由状态中缺乏最终的裁决者,因个人利益纠纷而引起的争端无法进行裁决,因而人类需要通过契约的形式产生一个扮演仲裁者角色的政府。这里可以看出,在洛克的自然状态中,人们天然的平等的享有财产权等各项基本权利,通过契约所让渡的只是个人的一部分权利,而国家、政府的角色是为了保护人们的自然权利。
然而在卢梭看来,洛克与霍布斯所描述的所谓的"自然状态"都有着其致命的缺陷,因为他们没有回溯到真正的"前社会"的自然状态之中,致使他们"把人类只有在社会状态中才有的观念拿到自然状态中来讲:他们说他们讲的是野蛮人,但看他们笔下描绘出来的却是文明人。"⑤那么卢梭所描绘的自然状态又是什么样子呢?
首先,自然状态下的人自给自足,孤独而快乐。卢梭用诗意的语言描绘了自然状态中的人:
"我看见他在一棵橡树下心满意足,悠然自得;哪里有水就在哪里喝,在向他提供食物的树下吃饱了就睡;他的需要全部满足了。"⑥自然状态下的人只有天然的生理的需求,"他的欲望不会超过他的身体的需要"⑦,而这些需求又是在大自然中可以自给自足的,正所谓"无欲则刚",自然本身就足以满足人的所有需求。因而,自然状态下的人都是独立存在的个体,每个人都过着离群索居的独立生活,人与人之间没有相互的联系,更没有相互的需要,此时的人也就不存在丝毫的社会性与政治性的可能性。我们显然可以看出,在卢梭的自然状态中,人与人之间不存在霍布斯所说的"战争状态",因为人与人之间既然没有联系与互相需要,就更无所谓争斗或互相掠夺。
同时,自然状态下的人除了自己的身体之外一无所有,也就无所谓洛克的"私有财产"等个人权利。
第二,卢梭对于自然状态下人与人的本质有着较为深刻的理解,卢梭发现了人之所以为人而不同于动物之处就是人作为自由主动者的自我完善性。卢梭写道"动物的行为完全受自然的支配,而人却不然;人是一个自由的主体,他可以把自然支配的行为与自己主动的行为结合起来……动物的行为不能违背自然给它们规定的法则,即使某些行为对它有利,它也不能做;而人却不然。"⑧卢梭举例说道:鸽子出于本性即使饿死也不会吃这里放在面前的鲜肉,猫也不会吃触手可及的水果⑨,大自然规定了动物不可逾越的本性,而人性则具备不受限制的发展的可能性。而这种自我决定、自我塑造的本性就意味着人是不被必然所约束的自由主动者后世的存在主义哲学家提出了人的"存在先于本质",或许也多少有些卢梭的影子。我们可以看出,卢梭发现了人区别于动物的本质特征,即人具有自由主动者的资格,同时也具备自我完善的可能与能力。以此为出发点,卢梭提出了自己不同于霍布斯或洛克的以个人权利为核心的自由理念,论证了自己"人人生而自由"的观点。
第三,卢梭还从自然状态下发现了人性中的另一闪光点,即人的天然情感中的自爱心和怜悯心,这点对于理解其自由观也是至关重要的。自爱心是人为了自我保存而具有的一种天然的情感,这一点较为容易理解,但是如果单纯只有自爱就会使人很容易掉入自私自利的陷阱之中。而卢梭认为,自然状态下的人除了具有自爱心之外还天生的具有怜悯心,这是"我们设身处地为受苦的人着想的一种情感".⑩卢梭认为这种怜悯心先于人类的理性而根植于人类的天性之中,"人类在开始运用头脑思考以前就有怜悯心了;他是那样的合乎自然,甚至动物有时候也有明显的怜悯心的表现。"11而这种怜悯心即是尚且无善恶观念的人心中的善之端倪,同时也在尚无习俗、法律之时起着维系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作用,使人们不会轻易发生冲突。这里,卢梭反驳了霍布斯所说的人因自私自利而产生彼此争夺倾轧进而陷入"战争状态"的观点,同时也为自己论述的人最终可能达到的道德自由埋下了人性论的种子。
综上所述,在卢梭的自由状态中,人人孤独而自由地生活着,人与人之间没有联系,也就更谈不上奴役,人具备不同于动物的"可完善性",在人的本性中有"自爱心"与"怜悯心"两个特点,而这些都是为了论证"人人生而自由"的观点。接下来,笔者将试着分析一下卢梭笔下人的自然自由。
2、自然状态下的自由。
由之前卢梭对于自然状态的描述已经大致可以看出,卢梭所谓的自然状态下的自由有两重含义:一是作为一种生存状态而言的自由即奴役的不存在;二是作为人的本质层面上的人所具有的可完善性。显然,这两者之间有着明显的区别之处,但是都将自然状态下的人定义为一个完全的自由者。
卢梭通过分析自然状态下人的生存状态得出了自然状态下不存在奴役的结论。自然状态下的人孤独而自给自足地生活着,人与人之间没有相互的需求,而在卢梭看来,"奴役的链条是由于人们的相互依赖和使他们联合在一起的互相需要形成的。不先使一个人处于不能不依赖另一个人的状态,就不可能奴役他:这种情况在自然状态中是不存在的;在自然状态中,每个人的身上都没有枷锁,最强者的法律是没有用的。"12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如果究其根源的话,卢梭认为自然状态下的人之所以没有奴役是因为自给自足,而之所以他们可以自给自足,是因为自然状态下的人没有太多的欲望,其欲望仅限于自身的生理需求。自然状态下的人还没有收到社会状态下各种欲望与的情感的困扰和纠缠,还没有《圣经》中人类因吞下智慧果而得到的原罪,从这个意义上讲,"卢梭重新创作了一个哲学版本的'创世纪',其中伊甸园、原罪、语言的混杂等等,一概不缺……它以另一种语言重复《圣经》,从而代替了《圣经》。"13而正如前文所说,卢梭认为自然状态下的人的自由不仅仅止步于此,其通过论述人的"可完善性"直接将人与自由等同起来,为"人人生而自由"找到了最坚实的论据。卢梭认为,不同于其他动物,人性具备不受限制的发展的可能性,可以随心所欲地发展自己,人具有"自由主动的资质"14.可以看出,卢梭从本体论的角度上探讨了人的本质,认为人区别于动物的本质就是自由。而正因为此,卢梭认为一个人只要称其为人,其就是自由的,自由对于人而言不是可以予取予夺的所有物,而是其本身。因而,自由就是人所绝不能放弃的,因为放弃自由"就是放弃自己做人的资格,就是放弃人类的权利,甚至是放弃自己的义务。"15这里,可以看出卢梭对于自由的价值之推崇,认为自由意志是人之为人之根本,其价值甚至高过了生命权等基本权利,自然也就不可让渡之。
我们可以明显的看出,卢梭对于自由的理解同洛克等古典自由主义者是不同的。在古典自由主义思想家那里,自由等同于各种自然权利,如生命权、财产权等等。自由意味着这些权利不被国家、他人等异己的力量的干涉。而卢梭所说的作为人的本质的自由则意味着人不受限制的开放性,意味着人作为主体自我塑造,成其所成的可能性。这里,我们就不得不提到自由主义大师柏林对于"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两种自由观念的划分,认为前者指外部阻碍的不存在(freefrom……),后者指的是自我实现、成为自己的主人(free to do……)。卢梭的作为人的本质的自由观念更接近与柏林所说的"积极自由",意味着人的自我决定,人的自主。当然,因为自然状态下的人还谈不上拥有理性,而仅仅是具备"可完善性"而已,但在这里我们已经明显可以看出,其自由观念与"消极自由"本质上的不同。
对于"可完善性",卢梭认为其需要有外界环境的刺激才能发挥出来。而随着环境的变化,人的可完善性使人类进入了文明社会,发展出了人类社会,也造成了人的不平等与不自由,正如卢梭所说,"这种几乎是无可限量的特殊能力,反倒成了人类一切痛苦的根源。"16在接下来的部分,笔者将着重论述人因进入人类社会而丧失自然自由的过程。
(二)自由的丧失。
1、自由丧失的过程。
在卢梭的自然状态中,人类尚且处在蛮荒蒙昧的状态之中,但却因此而过着孤独而又自由的生活。这时的人作为一个纯粹的自然存在,没有对他人的需求与依赖,也更不存在人与人之间的奴役。但是,由于人类拥有着天赋的"可完善性",因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历史的发展,人类走出了自然状态,并进入了文明社会,而这个过程也是人类逐渐丧失天然自由而陷入奴役的过程。
卢梭将这个过程划分为五个阶段:一是随着家庭的出现人类进入了最初的野蛮人社会阶段;二是随着冶金术和农耕术的发明,土地私有制诞生了,人类进入到真正的社会阶段并开始了战争;三是"永恒地确立了关于财产和不平等的法律"诞生了,不平等成为"合法";四是政府、官职等管理机构产生;五是"合法权力转变为专制权力",最终出现了极端败坏和腐败的暴政。
随着人类数量的增加,可供人类随意支取的自然资源开始显得匮乏,因生活所迫人类开始了技术发明。随之而来的是人与人之间开始有了反复的接触,为了共同的利益,人类开始结成群体。
卢梭认为,各类技术的发明(如创造工具、建造棚屋等)是家庭出现的基础,人类家庭的出现有助于物种的保存,同时产生的是人类感情中最为温柔的亲情。卢梭认为家庭是人类创造出的最为自然的群体,因为正如其所说,"每一个家庭就是一个小型的社会,相互的感情越深厚,他们的结合就越紧密,而维系这一结合的唯一的纽带是相互的依恋和自由。"17随着家庭的出现,人类的语言开始完善,原始人也开始有了固定的住处,而且慢慢开始互相接近,结合成了不同的群,形成了卢梭所说的拥有共同的习俗和特点的民族。18这是卢梭所说的最初的野蛮人社会的形成过程。在卢梭看来,人类最早诞生出的野蛮人社会是最为自然与和谐的社会,是人类社会最为安定和幸福的阶段,卢梭认为这是对人类而言最好的状态,人类应该永远停留在这种状态。19家庭、民族的出现是一个缓慢的过程,而冶金和农耕的发明却被卢梭成为一次巨大的"变革"对人类社会影响巨大,正如其所说,"使人走向文明但使人类走向堕落的东西,在诗人看来是黄金和白银,在哲人看来确实铁和小麦。"20在卢梭看来,冶金和农耕的发明带给人类的是需要更多互相依赖的生产方式,也带来了私有财产权的产生以及自然平等的破坏。由于对于土地的耕耘,必然会导致土地的被分割,从而出现了土地私有权的出现21.卢梭认为,在之前的社会阶段中,私有财产权已经出现,但是土地私有权与其有着本质的不同,卢梭讽刺地说说,"谁第一个把土地圈起来,硬说'这块土地是我的'并找到一些头脑十分简单的人相信他所说的话,这个人就是文明社会的真正的缔造者。"22土地私有权并不是依据自然法而产生的个人权利,并不是个人依据自己的个人自然力量而获得的,相反却是遵循先占者先得的原则,而这种方式必然会导致强者和弱者获得的土地不均等,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也就开始出现了。这种非自然的不平等导致了人与人之间的贫富分化,穷人为了生存而不得不去依靠富人,同时富人也渐渐依赖于穷人的服侍。
"从前原本是自由和独立的人,如今由于许许多多新的需要,可以说已完全受制于自然,特别是受制于他的同类……如果他是富人,他就需要他们的服侍,如果他是穷人,他就需要他们的帮助。"卢梭认为,此时的人与人相互之间出现了必不可少的依靠,而这也正是奴役--不自由产生的最大的原因。更为可怕的是,随之而来的是巨大的混乱,"富人的强取豪夺,穷人的到处劫掠和人们疯狂的贪欲,这一切扼杀了人的天然的怜悯心和微弱的公正的声音,使人变成了吝啬鬼、野心家和恶人。"23这里,我们看到如同霍布斯所说的"战争状态"出现了,人类陷入到混乱无序的状态之中。
按照霍布斯的理论,人类为了避免"战争状态"对所有人的毁坏而互相订立契约,从而产生了政府和法律,但是在卢梭看来,法律的制定确实并不是人们完全自发的,而是一部分人即拥有财产的富人所提出的。富人们为了自己的财产安全,编造一些动听的理由,使穷人接受自己的主张"让我们团结起来,保障弱者不受欺凌,不让有野心的人得逞,保证每一个人都拥有属于他自己的东西;为此,让我们制定一些无论任何人都必须遵守的保证公正和安宁的规章,让强者和弱者都互相承担义务,以便在某种程度上补偿不幸的命运造成的意外损失。"24在卢梭看来,这样的法律制定是并不平等的,因为它确认了私有制的合法性。在《社会契约论》中,卢梭写道"事实上,法律总是有利于享有财富的人,而有害于一无所有的人:由此可见,只有当人人都拥有一些东西而又没有人能有过多东西的时候,社会状态才会对人类有益。"25法律的诞生,给穷人产生了新的义务,也使富人有了充足的理由维护自己的私有财产,于此同时"一劳永逸地摧毁了天然的自由,制定了保障私有财产和承认不平等现象的法律,把巧取豪夺的行径变成了一种不可改变的权利,此外,还为少数野心家的利益,迫使所有人终日劳苦,陷于奴役和贫困的境地。"26法律和社会出现之后,随之诞生的就是官职和政府。卢梭主张,政治社会不可能一开始就是由拥有专断权力的个体所统治的。卢梭认为,最初的管理机构没有一个固定的形式,而是"由几条一般的公约建立起来的:这些公约,每一个成员都必须遵守,并由共同体保证每一个成员都受公约的保护。"27但是由于这种不固定的管理方式,法律的效果执行很受到限制,许多人会轻而易举地钻法律的空子,也能十分轻而易举地逃脱法律的制裁。到此,人们终于想到了把公共权力委托给专门从事公职的个人,由行政官员来掌管行政管理机构,于是政府就诞生了。
如果说在前一阶段中,政府所享有的权力尚且是"合法的权力"的话,在接下来的阶段中,政府权力开始堕落为专制权力,暴政开始了。在官职最开始确立的时候,政府中的行政官员是人们采取挑选的方式推选出来的,而此时挑选的条件主要靠人的才能或者年龄与资历。但是随着推选的次数越来越频繁,"玩弄阴谋的事情时有发生,拉帮结派的情形出现了,内战爆发了,最后搞得公民们都为了所谓的国家的幸福而流血牺牲,使人民又处于古代无政府状态的前夕。"28于是有野心的首领们便利用这种情况长期担任政府的职务,国家领袖便成了世袭,"他们把官职看做是他们家中的财产,把自己看做是国家的主人,把公民视为他们的奴隶。"29这个时候,国家的统治变成了专制统治,人民成为了政治首领的依附者,而且他们已经习惯于依附的地位,甘愿、忍受统治者的役使而享受由此带来的所谓宁静和平安的生活。
2、自由何以丧失。
卢梭通过描述人类从自然状态进入到社会状态的过程,展现了人一步步堕入奴役的枷锁的过程,与此同时,人的自然自由逐步丧失掉了。那么在卢梭看来,人的自然自由为何会逐步丧失呢?
人在社会状态下何以是不自由的呢?
第一个问题较为容易回答,卢梭认为自然自由的丧失是源于人"自我完善"的能力,卢梭认为人类从自然状态向社会状态的过渡,乃是人类自身具有的"自我完善"能力所发展的必然结果。
这种能力使人类不可能永远停留在自然状态,而必须要向社会状态过渡。而人在"自我完善"的过程中却进入了社会状态,从而失掉了自然自由。第二个问题较为复杂,归结起来包括两点:一、社会状态是不平等的状态,不平等导致不自由。二、社会状态下人的自然本性发生了变化,产生出了各种欲望以及虚荣心,导致人们被欲望和他人的评价所奴役。
第一点,在卢梭看来,平等是自由的前提,不平等就意味着不自由,当人类社会随着一步步的发展,逐渐进入越来越不平等的社会状态,也就意味着人失掉了自己在自然状态下所具备的自由。正如前文所言,卢梭认为,自然状态是人人平等的状态,人在自然状态中没有相互之间的需求和依靠,而进入了社会状态后,人和人之间的不平等被打破了,人与人之间出现了相互的依附状态。首先是人类所占有的财富的不平等,以及随之而来的社会地位的不平等,最终直接导致了专制的出现,形成了有些人成为主人而有些人最终沦为了奴隶,出现了奴隶制这一极端不平等的状态。
卢梭认为,人与人的依附、人对人的奴役是人类最为悲惨的景象。卢梭否认了个人通过转让自己的自由获得安全等其他生存要素的合法性,因为自由是人的自然能力中最为崇高的一种能力,如果为了获得其他生存要素而抛弃了自己的自由,这不仅是将自己天性中最宝贵的东西交易了出去,而且是完全把自己降格为了动物,这是对于自己人性的抛弃与侮辱。这里可以看出卢梭不同意霍布斯和洛克所说的人在自然状态下让渡自己自由的观点,正如其所说,"一个野蛮人是不会像文明人那样毫无怨言地戴上枷锁的;他宁可要狂风暴雨中的自由,也不愿意要和平安宁的奴役。"30所以在卢梭看来,人类丧失自由的过程并不是自然而然的发展和过渡,而是应当予以批判和反对的,这也是卢梭提出要重新订立社会契约以重建人类自由的原因之一。
第二点,卢梭所谓的自由的丧失之原因是人类在堕入不平等状态的过程中人性的改变,结合在自然状态中作为人本质的自由,论证了在社会状态下每个人都戴着枷锁,即是是那些自认为自己是一切人主人的人。这种改变一方面是人在进入社会状态过程中欲望的膨胀,一方面是人虚荣心的产生。
卢梭在描述人类进入社会状态的过程中,多次提到人在这一过程中欲望的膨胀。自然状态下的原始人除了满足自己的生存需求外是无欲无求的,而这些需求自然又足以满足之。但随着时间发展,人类开始了技术发明,并且随着工具的产生,人类出现了闲暇的时间,并且开始有了对于舒适享受的欲望,在卢梭看来,"那些舒适的享受竟成了他们的第一道枷锁……因为只要他们继续享受下去,不仅会削弱他们的身体和精神,而且时间一久,成了习惯便会使他们失去原先的性味,从而成了一种不可获取的真正需求。"31紧接着,固有场所的出现和土地的划分带来了土地私有制的产生,私有财产成了人新的巨大的需求,人们开始需求更多的财产,交换的出现使人们需要更多的粮食和工具。随着贫富分化的出现,人们因欲望的膨胀开始了掠夺和暴力,富人们一旦尝到了统治他人带来的快感,就产生了对其的依赖,"同饿狼一样,只要吃过一次人肉,它就不愿意吃其他的动物的肉,而专吃人肉了。"32统治者出现之后,人们更产生了成为统治者而压迫他人的欲望,所有人都在这种欲望的趋势下"认为统治他人比独立自主更可贵,因为同意戴上枷锁以便转身把枷锁戴在别人身上。"33可见,卢梭认为,似乎是理所当然存在于人性中的贪欲并不是天然的,而是进入社会状态后逐渐产生的,也正是这些"不自然"的贪欲使人堕入枷锁,成为奴隶。
为什么欲望的增加意味着不自由呢?在以上的描述中,我们已经可以看出,卢梭所提出的人受到欲望的奴役即不自由的观点,而在其《社会契约论》中谈到自由的意义时则表达的更为明显,正如卢梭所说,"唯有道德的自由才使人真正成为自己的主人;因为只有嗜欲的冲动便是奴役状态,而唯有服从人们自己成为自己所规定的法律才是自由。"34在卢梭看来,无论是对舒适的欲望,对财产的欲望还是对统治他人的欲望,都不是人自然本性中所具有的,这些欲望也都是"不必要的".人在这些欲望的驱使下,开始违背自己的本性,要么是好逸恶劳,要么是强取豪夺,要么是奴役他人,所有人在这一过程中,成为了自己本不需要的欲望的奴隶。而如何克制这些欲望的奴役,卢梭认为需要依靠理性与道德。
而虚荣心也可以说是另外一种"非自然"的情感,这种情感同欲望一样奴役和折磨着人类。
卢梭认为,当人与人的交往开始曾加的时候,人们便产生了虚荣心。虚荣心(amour propre)兼有自私心和自尊心的意味,这些都源于在人类交往中希望被别人注视的情感。在卢梭看来,这种情感一方面产生了文明礼貌的观念,另一方面也使得人们不愿意被轻视和凌辱,也产生了人与人之间的报复行为。卢梭写道,"除了伤害的行为造成了痛苦以外,被伤害者认为对他的人格的轻视往往比痛苦本省还难忍受,每个人都将根据别人对他表示的轻视的方式给以相应的惩罚:报复的手段是可怕的,人变成了凶暴残忍的人。"35这不禁使笔者想到了前不久穆斯林因为信仰被侮辱而对法国《查理周刊》的漫画家进行恐怖袭击的事件,这种过激的报复行为产生的原因并不是身体或财产的受损,而是感到自己的信仰受到了侮辱与轻视,正是卢梭笔下的虚荣心之使然。
而虚荣心和自由又有什么关系呢?卢梭在论述文明人与野蛮人的不同时写道:"野蛮人自己过自己的生活,而终日惶惶不安的文明人的生活价值是看别人的评论而定,也就是说,他对自己的生活的感受是以别人的看法作为自己的依据的。"36这里可以看出,由于人们交往中产生的虚荣心作祟,每个人的生活都与他人捆绑了起来,人的生活价值依据其他人的评价,而不是自然状态中自由发展的天然本性了。人人都被他人的意志所捆绑,要不断改变自己、塑造自己以迎合他人,正如卢梭所说,"当权力要依靠舆论的时候,其本身就带有奴隶性,因为你要以你用偏见来统治的那些人的偏见为转移。……你经常说'我们想这样做'实则你做的往往是他人想做的事情。"37在卢梭看来,所有社会人对于这种奴役都无所幸免,即使是那些掌握权柄的人,那些"自以为是一切人主人的人。"由以上可以看出,卢梭的自由的意思就是自主,就是人成为自己的主人,而非让他人、外在的强力、个人的欲望、社会的舆论等文明社会创造出来的东西成为自己的主人。而卢梭也看出了现代人社会中种种"身不由己"的根源,而这一切归根结底都是自然状态的打破和社会状态的确立,所以卢梭所谓的自由的重建也不仅仅是在政治自由的重建这一个方面,而希望的是将整个人类社会推倒重建,并且在新社会中重塑被社会状态异化了的人性,从而重新使人获得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