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是体育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的重要创新,《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 号)》(以下简称《意见[2014]》)中明确提出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群众健身消费”,反映出对这一治理工具效力的充分认可。赖其军等[1]提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有利于政府转型,实现政府、营利机构和非营利组织共赢,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戴俭慧[2]、冯欣欣[3]具体分析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的行为要素与购买模式。现有研究从公共治理视角看到了政府购买服务对于体育事业发展的工具价值,但是没有考虑到这一方式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的特性,对体育市场和体育产业的发展同样具有正向经济效应。张得让[4]指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具有乘数效应,能够带动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进而促进经济总量增加、优化产业结构、稳定物价及公平分配。潘彬等[5]实证研究显示,扩大政府购买规模有利于促进我国消费需求,但是,这是基于我国传统政府采购领域进行的分析,并未涉及公共服务范畴。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是政府传统采购范畴在公共服务领域的拓展,是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体育领域的推进,本研究立足于“政府购买服务”这一基点,重点分析其在推动体育产业发展中具有的经济效应,并就具体推进的若干策略进行探讨。
1 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的理论渊源
政府购买服务是西方国家新公共管理“治道”变革中的产物,以“经济、效率、效能”(3E)为导向,是市场自由竞争规则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延伸。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即指政府利用市场机制,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一部分体育公共服务事项,按照合同外包、公私合作、政府补助、凭单制等方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通过财政资金向其支付费用。这一方式充分运用市场机制配置资源,从而激发市场与社会活力,不仅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效率,而且对社会经济产生全方位影响,可从新公共管理理论、治理理论及宏观经济理论追溯其理论渊源。
1.1 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是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的体现
在传统公共行政学中,认为公共产品具有“搭便车”的性质,政府是理所应当的配置者,萨缪尔森[6]指出公共产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两个基本属性,正是由于这两个属性,由私人市场供给公共产品是无效率的。以布坎南[7]为代表的新公共管理理论以“经济人”假设为工具分析集体决策,认为政府存在失灵,尤其在公共物品供给上,由于官僚机构的垄断,缺乏竞争,导致资源浪费、供给效率低下。埃莉诺·奥斯特罗姆等[8]进一步提出现实生活中完全符合“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特征的公共产品非常少,存在着大量不完全具备这两大特征的准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可以由市场提供或社会提供。萨瓦斯[9]指出“服务提供或安排与服务生产之间的区别是明显且十分重要的”,意指公共服务的生产和提供是可以分开的,由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也可以由私人部门生产,并以“民营化”作为改善公共服务的选择,政府购买是民营化的重要手段。在资源配置中,市场机制虽具有盲目性和滞后性,但相较于计划机制能够在公平竞争中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使经济更具有效率。新公共管理理论突破了把市场机制排斥在公共服务领域之外的理论藩篱,让市场力量在这一领域中同样能够发挥作用,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地位依然能够实现,进而对经济产生连锁反应。
1.2 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能够促进体育“善治”
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10],“这是一种内涵更为丰富的现象,它既包括政府机制,同时也包含非正式、非政府的机制”[11].治理强调国家与公民社会、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公共机构与私人部门的多中心合作,治理的目标是为了实现“善治”,即公共利益最大化,寻求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最佳结合状态。体育善治意在实现政府、市场与社会的多元协同治理格局,以最大化满足公众多样化、个性化的体育需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体育公共服务有利于形成这种体育治理新格局,一方面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从政府办体育向扶持引导社会办体育转变,政府“掌舵”而非“划桨”,使之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另一方面让各类体育社会力量能够承接体育事业发展,积聚社会资源,激发整个社会的活力和创造力,并为体育产业发展培育市场需求和产生规模效应。
1.3 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对宏观经济具有调控功能凯恩斯
国民收入决定理论,在宏观经济学中占据中心地位,提出在开放经济条件下,社会总需求主要由消费需求、投资需求、政府需求和净出口构成,国民收入由社会总需求决定,这就说明政府需求的变动会影响社会总需求,进而影响国民经济的运行。这一理论为政府对宏观经济进行干预提供理论支撑,具体表现为通过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对宏观经济进行调控。在财政政策中,主要通过财政支出与财政收入的调整来调节社会总需求,财政支出有两种形式,包括政府购买与政府转移支付,政府购买支出是决定国民收入大小的主要因素,其规模和结构直接影响国民经济的生产与消费,政府转移支付是政府对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对经济的影响较为间接,因此政府购买支出的变动对宏观经济的影响更为显着。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的实现,必然引起政府购买支出数量和结构的变动,从而对体育需求和体育产业结构产生影响。
2 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的经济效应
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改变了财政资金的传统支出方式,由政府直接生产公共服务转由使用财政资金向社会力量购买,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将会对体育服务的生产、交换、消费等领域产生经济影响,推动体育产业发展。
2.1 刺激市场需求,促进体育消费
根据政府购买支出乘数理论[4],国民收入核算为GDP= C(消费)+I(投资)+G(政府购买支出)+NX(净出口),其中,G 为政府购买支出,其增减会影响社会总需求,进而引起国民收入成倍数的增减。体育产业的发展需要一群对体育产品与服务有需求且有购买能力的消费群体,政府通过向社会力量支付资金购买体育公共服务,增加市场购买力,促进新增投资,带动体育消费,从而拉动经济增长。2014 年全国 20~69 岁城乡居民有50.5%的人参加过体育健身活动,体育锻炼人群中有68.1%的人有过体育消费,人均年消费水平从 2007 年的 593 元提高到 645 元[13],增长比例为 8.8%,而居民消费水平从 2007 年 7 310 元到 2013 年的 15 632 元[14],增长比例翻了一番。从政府采购数据上看,2012 年全国政府采购金额为 13 977.7 亿元,服务类采购占总采购量比重为 8.7%[15],与发达国家服务类采购比重约为25%相比,显然很低,可见在我国利用政府购买支出的乘数效应促进体育消费具有巨大潜在空间。北京市石景山区从 2012 年起,每年向中低收入群发放价值200 万元“健身消费券”,开发“健身积分”项目推动全民健身[16],有力拉动当地体育消费需求。
2.2 发展体育服务业,调整产业结构
政府财政支出对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具有导向作用,政府购买支出属于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第三产业的增长具有显着的正向促进效应。政府购买体育服务通过引导体育服务生产与消费倾向,有利于激活服务业产业链。政府制定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明确所购体育服务的种类、性质和内容,而后通过竞争方式向社会力量购买,体育服务业市场必然对此产生回应,为了承接政府购买业务,获取利润,更多市场主体投入体育服务生产。2012 年,我国体育服务业所占产业比重仅为 21.01%[17],同年政府采购规模占全国财政支出和 GDP 的比重分别为 11.1%和 2.7%[15],服务类政府采购占比为 8.7%,而政府采购规模占财政支出的30%和 GDP 的 10%~15%是较合理水平,达到这一水平能使政府购买在刺激需求和扶持特定产业的效应得到显着发挥,因此,加大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力度,着力提升体育服务业比重将是未来之重。2014 年,江苏省常州市提出在以体育彩票公益金为主要资金来源的体育惠民事业中实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并公布业务培训、群体赛事、健身活动、管理服务和设施建设等 5 大类 22 个项目面向社会购买,当地体育服务业迎来利好[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