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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运动员人力资本价值的特点与责任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5-11-13 共7860字

  人才是促进行业发展的根本要素之一,是提升企业竞争力与创造价值的核心驱动力,因此在各个行业始终存在着对人才的争夺,而人才的交易、买卖和流动必然涉及到对其资本价值的评估与衡量,这一点在当今职业化、市场化不断发展的竞技体育当中尤为明显。运动员人力资本价值即“身价”,不但体现着运动员竞技水平与竞技能力或潜力的高低,还直接或间接地体现着运动员商业价值与市场开发潜力等。通常来看,职业运动员的人力资本价值主要是通过在交易和买卖过程中所承担或支付的转会费、出场费、薪酬等来衡量[1].这一内容也直接标注出某位运动员的人力资本价值的高低。例如,在足球领域中,每年的欧洲足球夏季转会市场便是给职业球员们提供交易、买卖的平台,在这一平台上,众多足球俱乐部会根据需要对运动员进行资本评估,并通过竞标等形式实现对运动员人力资本产权的买断和获取。如 2009 年西班牙着名的皇家马德里足球俱乐部就在当年花费了 9 600 万欧元的“天价”买下葡萄牙球星罗纳尔多(C 罗)的人力资本产权,这一价格创造了世界足坛的转会费之最。而在 2014 年的欧洲足球转会市场中,西班牙的巴塞罗那足球俱乐部把梅西买卖价格定为 1.2 亿欧元,这一价格也使梅西成为了“身价”世界第一人。通过这种交易方式,可以清晰地衡量与反映出职业运动员的人力资本价值。

  当然,这种单一衡量方式存在很大的局限性,特别是当运动员在“自由身”期间,其人力资本产权回归个人所有,这样就会降低交易成本,减少交易费用,甚至出现“零”转会费的现象。因此,单纯依靠市场交易价格并不能完全衡量出运动员人力资本的存在价值。除此之外,在很多非集体项目中,如田径、游泳、网球、高尔夫、台球等项目上,基本不会涉及转会的问题,这便很难用转会费等形式衡量。而且,多数明星球员本身所具有的知名度,以及市场影响力往往会给他们带来赞助、广告等多种形式的收入,很难通过单一价值显示出来。因此,作为特殊人群的竞技运动员人力资本的价值,涉及到价值衡量问题的时候,主要包括两个范畴:第 1 种是量化相对准确的狭义的“身价”,即通常所说的用转会费、出场费来衡量运动员的资本价值;第 2 种是广义的身价,既包括其竞技能力、年龄、所在球队及地位所赋予的狭义身价,又包括市场影响力、社会声望和附加资本等带来的资本价值的总额等。狭义的身价难以有效测量运动员所具有的社会价值。本研究的对象是广义的身价。

  1 职业运动员的身价衡量维度

  “身价”即人力资本价值,是指作为人力资本唯一载体的人,所具有的、潜在的、创造性的劳动能力,这种能力的外在表现就是人在劳动中新创造出的价值[2].如今,对于职业运动员人力资本价值的核算,已经不单由赛事奖金和奖励组成,除此之外还包含:商业赞助、奖励分红、广告收入、品牌代言等多渠道的利益回报共同组成。而与这些经济收入产生关联的也不仅仅是运动员的比赛成绩,还包括品德形象、个人素质、社会影响力、社会期望等众多因素。以我国着名网球运动员李娜为例,她在未获得网球大满贯比赛冠军前,单赛季最高收入在 150 万美元(2010 年)。

  而当她在 2011 年获得法国网球公开赛冠军成为亚洲第 1 位获得大满贯比赛冠军得主之后,不但获得了约165 万美元的比赛奖金,还得到了大批商业合同、广告签约和商业赞助等,其商业影响力也在瞬间成几何数增长。据 2011 年 6 月 11 日法制晚报转载英国着名媒体英国广播公司 BBC 的预测,“李娜将在 2011 年成为全世界收入最多女子运动员。”这一预测在随后得到证实[3].因此,准确的衡量与定价职业运动员人力资本价值应从以下 3 个维度进行衡量,即竞技能力、个人形象(社会声望)、社会期望(社会资源)。

  1.1 职业运动员创造财富能力(竞技能力)与人力资本价值的形成

  首先,职业运动员的竞技能力是衡量人力资本价值的重要标志,是运动员获得奖牌、成绩等非实物性劳动成果的重要保障。职业运动员竞技能力价值的衡量,在一些有转会运作的项目中,往往由转会费得以体现,而对于一些不存在转会的项目而言,通常指其所得到的报酬。以职业足球运动员为例。在欧洲,1999年多布森(Dob sons)和戈达德(Goddard)提出给运动员的转会费进行定价模型(简称 D-G 模型)[4-5]:

  设定球员 a 由俱乐部 m 转会到俱乐部 n.买方俱乐部的价值函数为 VBna代表该球员加盟后球队表现和收入的预期效用增加的货币衡量,在买方俱乐部价值函数给定前提下:

  买方俱乐部所付最高价格 TBna如下:

  TBna=VBna-Wna-Sna+Tena(1)其中,Wna是合同期期间球员工资成本;Sna是合同签订时付于球员费用;Tena是合同期前卖出球员获得的预期收益。

  同理,卖方俱乐部转让球员 a 最低价格或预留球员 a 的价格 Tsma为:

  Tsma=Vsma-Wma+Tema(2)其中,Vsma为卖方俱乐部价值函数,而 Wma是球员a 与俱乐部 m 合约剩余部分工资成本的现值,Tema为球员合约末期预期转会现值。

  球员 a 转会费 TFa应该在最高限 Tena与最低限 Tsma之间,即:

  TFa=λTBna+(1-λ)Tsma,TBna≥Tsma,0≤λ≤1影响球员“身价”或是评估运动员竞技能力的主要因素包括球员年龄、出场次数、国际比赛场次及排名、效力的俱乐部档次、进球效率等 10 个变量决定,买卖方俱乐部的参数变量包括联赛排名、观众人数、净胜球数等 6 个因素。通过不同权重处理,根据运动员竞技能力、比赛表现、卖方俱乐部的基本特征等构建出相应的函数模型,进而可以准确计算出运动员在转会市场上的“身价”.

  相比欧洲,我国对足球运动员身价的计算方式相对简单一些[6].根据我国足球协会运动员转会的相关规定,转会费的计算标准为“上一年度的收入乘以该球员的加值系数”.

  (1)上一年度收入包括:A 工资;B 训练津贴;C实际领取的奖金和出厂费。

  (2)加值系数如下:

  A.俱乐部系数:俱乐部系数为转出俱乐部系数与转入俱乐部系数的平均值;中超第 1 名为 3.4,以下递减 0.1;中甲第 1 名为 2.2;以下递减 0.1;乙级队第 1名、第 2 名为 1.5,以下均为 1.

  B.运动员年龄:25~28 岁为 1,每减少 1 岁加 0.1(至18 岁),每增加一岁减 0.1.

  C.当年代表国家队、国奥队、国青队参加正式比赛的运动员分别为 1、0.6、0.5(3 项中只记最高一项)。D.当年全国最高级别比赛的最佳运动员和最佳射手均为 1.

  E.运动健将为 0.5.

  这种计算方式偏于简单,只能提供大概的范围,实际操作中俱乐部之间关系、经纪人公关能力、运动员知名度、经济景气程度等都会影响到转会时候球员的具体身价。

  当然,对于一些不存在转会的项目而言,运动员的竞技能力最为直接的体现就是投资方赋予运动员(投资方与运动员也可能是统一的)的工资、津贴以及赛事出场费与比赛奖金等。以我国田径、游泳等项目运动员为例,其固定收入=基础津贴+成绩津贴+奖金,奖金分为平时训练奖和一次性奖金[7].

  (1)基础津贴根据运动员不同水平设置,共分为 20个档次,跨度从 670~1 170 元不等。

  (2)成绩津贴是根据在国内外各级体育比赛中运动员所取得的最高获奖名次来确定的。从奥运第 1 名到全国比赛或世青赛的第 8 名,津贴分别从 340~2 000元不等。

  (3)奖金的实施。为鼓励运动员刻苦训练、为国争光,并表彰在国内外各类重大体育比赛中获得优秀成绩的运动员,设立奖金。奖金分为一次性奖金和平时训练奖(国家级奖励)。运动员获得亚洲及其以上各类比赛获奖名次时,由国家按规定的标准发给奖金,从1 800~20 万元不等。对平时训练中能按要求完成训练计划、训练刻苦的运动员,发给平时训练奖[8].

  1.2 职业运动员个人形象素质(社会声望)与人力资本价值的形成

  首先,个人形象可分为内在形象和外在形象,外在形象指的是职业运动员的外表形象或长相;而内在形象则是指运动员的内涵品德或职业道德素养。如同娱乐明星一样,体育明星的个人形象关乎运动员市场化发展的前景,也与其经济利益和人力资本价值挂钩。

  社会声望大多体现在社会公众对其尊重、敬意或接受与名誉的程度。对于竞技运动员而言,这种荣誉的获得主要是通过竞技能力表现、所在队伍影响力以及地位。运动员高水准的竞技能力是换取高额转会身价和工资收益的保证,而高额收入又能直接提高运动员的社会影响力与地位,转而刺激运动员身价的再提高,从而形成更高能力、工资、社会地位的“马太效应”.

  社会地位的高、低与人们对竞技运动员行为的认可与接受程度存在着直接关系,因此,募捐、公益活动等行为都会有效提高其在公众中的影响力和地位,一旦在公众中的优秀形象得以树立,往往意味着活生生“品牌”形象得以确立。例如,国内的李宁、NBA 的乔丹都是通过运动生涯不断进取,从而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社会声望,即使退役之后这种“品牌效应”依然存在,中国“李宁 ”体育用品的诞生无疑就是李宁本身社会声望的延续与转型。而乔丹、贝利、马拉多纳等众多巨星退役后依然成为人们耳熟能详的巨星,无疑与其社会声望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

  如果说转会费能通过卖家特征,运动员表现等予以计算,而社会声望则很难准确的进行衡量。在商业运作中,运动员这种声望往往通过出场费、广告费等形式予以衡量,然而这种商业广告所付出的费用除了运动员本身实力与运动员背后团队的议价能力有着紧密联系之外,还与厂家产品和运动员品质的契合度以及参与广告的形式有关。为了给具有某种社会声望的人士制定相对准确的衡量标准,2006年,美国Omnicom集团下属的 Davie Brown Entertainment 推出了一种标准--大卫·布朗指数(DBI)用来计算一位明星、运动员的名气和受欢迎程度,内容包括:关注度(notice)、影 响 力 (influence) 、 吸 引 力 (appeal) 、 开 创 潮 流(trendsetter)、信任度(trust)、楷模性(aspiration)、可代言性(endorsement)。通过对大众进行调查访问的方式对目标人士进行打分评价。2008 年 6 月的前 5 名最知名的人士中迈克尔·乔丹位列第 3,位于影视巨星汤姆克鲁斯之后,而总统奥巴马位列第 9[9].根据不同知名度与受欢迎程度可以为运动员广告费、赞助费等提供相对准确的参照体系。

  1.3 职业运动员社会期望(社会资源)与人力资本价值的形成

  社会期望即社会感召和影响力,也可看作是社会资源,职业运动员的人力资本价值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中得以展现,很大程度将依赖市场运作规模和商业化程度。例如足球、篮球等项目的市场规模较大,其运动员人力资本的价值也相对高于其他项目运动员。再者,群体对个别项目的关注程度,例如,刘翔在田径比赛中的突破、李娜在网球比赛中突破,都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自然各类社会资源也就不断流入其中,使其人力资本价值得到不断提升。

  社会资源包括权力和社会关系资源两个方面。对于职业运动员而言,社会资源主要体现在社会关系资源方面。《体育画报》(SI)2011 公布的全球运动员收入排行榜,在非美籍体育运动员收入排行榜上,男子网球天王费德勒蝉联榜首。尽管饱受伤病困扰,出场数寥寥的姚明以 3 568 万美元,列第 6,成为最高收入的篮球运动员。尽管 NBA 群星灿烂,论球技、技术与姚明相媲美的不乏其人,但他们却没有中国 14 亿人口的巨大社会人力资源。由此看来,火箭为其提供巨额合同,与他背后拥有庞大的华人资源社会有着直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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