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前言
1.1 选题依据。
"十二五"规划以来,中国国民经济得到迅猛提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伟大目标的驱使下,我国居民生活水平持续改善,在物质条件充盈的基础下,人们的社会需求从物质追求上升到对精神、文化的追求层面。与此同时,全民健身计划面向社会大众展开,全民健身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幸福,是综合国力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物质保障的基础下和全民健身运动的影响下,体育健身活动成为了我国居民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正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广场舞这种集开放、欢快、易学、自娱、低成本等多项符合现阶段我国体育健身群体健身需求状况的健身形式应运而生并迅速推广,甚至在国际上也崭露头角,以致现今我国"全民皆舞"的盛况产生。在广场舞量化到成为一种社会现象时,由广场舞引发的矛盾纠纷便随之而来,矛盾纠纷主要体现在广场舞噪音扰民和场地资源争夺两大矛盾冲突。在 2014 年到 2015 年的"两会"中,无论地方还是全国的政协委员都有关于广场舞纠纷问题相关的提案提出,例如在刚刚举行的 2015 年"两会"中,关于"建议文化志愿者多下乡,丰富提升农民文化生活"提案,就拿"火爆"、"扰民"、"土气"的广场舞举例,在支持大力开展广场舞健身活动的同时,提出了解决广场舞扰民问题的建议。
可见广场舞纠纷问题已经成为关乎民生的"大问题",因此,对广场舞纠纷解决机制进行深层次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通过对广场舞纠纷产生因素、广场舞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及广场舞纠纷解决机制发展对策三方面进行研究,对广场舞纠纷解决机制进行深层次的剖析,旨在为大众体育健身研究者和大众体育健身管理者提供理论参考依据。
1.2 文献综述。
随着我国全民健身运动的推广,数目庞大的健身爱好者加入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广场舞群体中来,使得广场舞成为一个备受瞩目的社会现象,众多学者也展开了对广场舞组织编排形式、健身作用、开展现状等课题的研究。现今,广场舞扰民纠纷成为舆论焦点,广场舞问题更是被推到了风口浪尖,更多的学者将广场舞扰民问题推演到学术高度来进行探讨交流,寻求解决广场舞矛盾纠纷的解决途径。本文也致力于广场舞纠纷这一主题,对其纠纷解决机制进行研究。在中国知网中以"广场舞"为主题进行检索,结果显示从1999 年-2010 年间"广场舞"相关文献只有每年的个位数篇、2011 年有"广场舞"相关文献 139 篇、2012 年 269 篇、2013 年 866 篇、2014 年 2001 篇、2015 年仅经过 2 个多月就达到 220 篇,可以看出关于"广场舞"的研究今年成为热点并呈上升态势,"广场舞"这一名词最早出现在 1999 年,是一篇关于描写当时广场舞开展状况的画报期刊;随后几年关于广场舞的研究屈指可数,也只停留在广场舞组织形式上的研究;直到 2011年开始,"广场舞"开始成为学者们关注的焦点,2011 年主要集中在对"广场舞"发展和作用的研究;2012 年主要集中从生理学角度对"广场舞"健身作用的研究;2013 年和 2014 年对"广场舞"研究达到巅峰状态,其研究主要集中在对"广场舞"发展现状、健康作用、扰民纠纷的研究;纵观 2015 年广场舞发展现状,广场舞纠纷问题成为本年度热点,但关于"广场舞纠纷"的研究文献相对较少,因此,通过法律视角对大众体育中的"广场舞矛盾纠纷"进行研究有着重要意义。
1.2.1 广场舞概念研究。
目前对广场舞概念的研究从两个角度展开:一种观点从艺术视角出发将广场舞归于舞蹈艺术领域,例如雷胜辉在《论广场舞的艺术特征》中认为,广场舞是以广大人民群众为受众群体,以广场为载体,以健身为目的,由群众自发组织编排的一门独立的舞种;另一种观点从广场舞健身属性出发将其列入体育健身活动范畴,例如聂胜男、许洪文在《莆田市广场舞的开展现状及发展对策研究》中提出,广场舞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广场和其他健身场地,汇聚多种舞蹈形式来进行健身锻炼的体育健身活动。
本文作者认为广场舞的出现主要是通过舞蹈形式达到健身目的一种大众健身活动。
其对健身效果的需求更大于对舞蹈本身的追求,应该将其归类于体育健身活动来进行研究。对其舞蹈形式的研究也应该集中于舞蹈动作是否能让不同年龄层次、不同身体条件的锻炼者达到预期的健身效果而展开。
1.2.2 广场舞特征研究。
牟顶红在《广场健身舞研究现状综述与趋势展望》中阐述,广场舞来源于生活,是广大人民群众走出家庭,融入广场文化,投身体育健身事业的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具有群众性;由于广场舞受众群体在地域上的民族风格、生活环境、历史进程的不同和在文化意识上的审美方式、文化传统、信仰追求的不同使得广场舞形式的结构和表现方式不尽相同,具有形式的多样性;广场舞拥有开放的活动场地、开放的开展形式、开放的社会贡献,具有开放性。
葛孟如在《试述广场舞的主要特征及作用》中提出,广场舞可以没有统一服装,没有专业的舞台,观众与表演者角色互通,可随时加入等特性,具有直接性;因广场舞动作结构简单,不需舞蹈功底,适合不同年龄层次爱好者学习,具有简单易学性;因广场舞动作是基于某一歌曲来创编,具有动作与音乐对应性;广场舞无人数限制,可随时加入,往往人数众多,动作化一,具有集体性。
孙林在《健身排舞的基本特征及其价值研究》一文中,从广场舞形式和艺术的角度来分析其特点,认为:广场舞的舞蹈形式具有参与者高龄化并以女性为主,场地多为社区空地、单位和学校健身场地,组织形式为群众自发、人数众多等特点;广场舞的艺术表现具有音乐和舞蹈风格多种多样,音乐选材通俗、节奏欢快,舞蹈动作简单、易学等特点。
杨新新在《滨州市广场舞开展现状的调查研究》中,以广场舞舞蹈形式与其他舞蹈形式作对比,从而分析广场舞的特性,包括:从事广场舞锻炼的初衷往往是出于娱乐与健身区别于其他专业性舞蹈训练目的,因此具有娱乐健身性;广场舞不需要特定的表演舞台及表演道具,具有自由性;广场舞是在广场上进行的多人参与,动作整齐化一的锻炼形式,具有群体性;广场舞是由群众自发组织进行的,锻炼期间自由加入或退出,具有自发性;由于广场舞资金投入低,往往一个广场舞队伍只需一台音响设备便可进行,具有简陋性;广场舞是在广场之上由领舞者带领多人伴着激昂的乐曲,动作协调整齐,场面尤为壮观,具有壮观性。
1.2.3 广场舞作用与价值研究。
于研在《浅谈广场舞的开展现状和发展趋势》中,针对广场舞对不同年龄层次人群的作用进行分析得出:对于青少年人群可以促进身体发育、心理健康、提高记忆力;对于中年人群可以修身养性、缓解紧张情绪、丰富闲暇生活、培养生活激情;对于老年人群体可以延缓衰老、延年益寿、预防心血管疾病。
陆晨在 《广场健身舞在社区体育中开展现状的调查--以吉首市为例》中针对广场舞对社区群众文化建设的积极作用得出:广场舞具有抒发社会大众的情感思想;创造浓郁的社区文化气氛;丰富社区群众的文化生活形式;评价社区群众生活质量等作用。
黄丹在《浅析广场舞在大众健身的作用》中认为,广场舞具有燃烧脂肪、健壮肌肉、能加速新城代谢、提高人体机能、增强身体素质、改善身体形态的健身价值;广场舞具有培养注意力、消除疲惫、排除心里障碍、陶冶情操的健心价值;广场舞具有使得参与者与观赏者享受美感,提高艺术审美修养,培养形体美的审美价值;广场舞具有建立沟通、抒发情感、促进交往、消除隔阂、和谐社会的社会价值。
彭文革在《广场舞蹈的现状、特征、价值与推广对策探析》中认为:广场舞具有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高群众文化的素养;促进群众文化建设的和谐发展;群众文化交流的载体平台;体现的时代精神等作用。
王芳在文章《广场舞在群众文化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中认为:广场舞有利于丰富社会文化生活;广场舞有利于构建社区文化生活和谐融洽的气氛;广场舞是评价社区文化建设成效的重要评定标准。
综上所述,广场舞的作用于价值集中在:对个体的身体健康、心理健康、文化修养等方面的作用与价值;对社会的社区文化生活、群众交际沟通、社会和谐发展等方面。
1.2.4 广场舞发展现状研究。
刘君在《城镇广场舞运动对构建和谐社会的作用探究》中从广场舞锻炼者的基本情况调查研究得出:在年龄群体方面,广场舞在城镇开展中,受众群体多为老年阶段的健身活动参加者;在性别比例方面,广场舞锻炼者中女性广场舞锻炼者比例占百分之九十,而男性广场舞锻炼者比例只占百分之十;社会角色差异方面,广场舞锻炼参与者中,从事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的比例占百分之七十四为比重最高,工人和农民占比例为百分之六,个体户、无业人员和其他人员,所占比例分别为百分之七、百分之十六和百分之三。
周丽云在《福州市城区广场舞现状及发展对策研究》中,从广场舞锻炼者以一周内进行广场舞锻炼的次数、锻炼强度和频率进行研究得出:健康的广场舞健身频数为每周3 次以上,每次广场舞锻炼时间为 30 分钟以上,广场舞锻炼强度应保持在中等以上程度。
而在调查过程中只有百分之七十四点三的人坚持了一年以上,百分之二十五点七的人坚持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只有百分之二十六点八的人坚持了三年以上的锻炼时间,说明广场舞队伍在不断的壮大。从广场舞锻炼参加的渠道和途径来看,有百分之七十三点七的广场舞参与者都是自己主动参与,百分之十点六的广场舞锻炼者是在朋友的引导下参与进来的。百分之八点九是通过周边邻居的指引而参与进来的,百分之三点九是在同事的引导下参与进来的,在家人的引导下参与广场舞锻炼的人数只占百分之二点八。
刘强利在《武汉市社会体育指导员指导行为特征与管理对策的初步研究》中得出,适合广场舞锻炼的活动场地主要集中在居民区周边的广场、公园和空地,目前我国体育锻炼场地资源仍处于资源不足的状态,于此同时,还存在着许多隐患,例如人流量大影响正常的锻炼秩序,路旁车流量大往返途中安全成为隐患,居民区旁空地狭小、晚上灯光黑暗、再加上路面多有不平整情况,这些隐患都是有待解决的问题。
张战毅、张雅鹏在《新农村全民健身设施建设模式研究》中对全民健身体制下大众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模式进行研究,结果表明:大众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应考虑地域经济条件、地域气候条件、民族风俗、地方体育文化底蕴和群体年龄等诸多因素的本土化模式进行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建设;采用低成本、就地取材的低成本建设模式;采取闲置场地多功能利用、体育场地多功能设计的多功能化建设模式;施行以学校为中心、以政府和乡镇村委会为中心、以家庭为中心的"三中心"建设模式。
陈桥在《社区体育运动开展中权利冲突的法律调整》中提出,近年来,社区体育健身活动经常引起权利冲突纠纷,在广场舞健身活动中的体现尤其明显,这都与管理手段和法律规制的不够完善有关。在广场舞中多发的是周边居民安居权与广场舞锻炼者的体育权利相冲突而导致的,需要对权利冲突的表现形式进行分析,制定纠纷解决机制,从而解决权利冲突纠纷。
综上所述,广场舞发展现状是针对广场舞锻炼者群体差异、广场舞组织形式、广场舞锻炼强度、广场舞场地问题和广场舞权利冲突纠纷而展开的。
1.2.5 广场舞纠纷史研究。
"广场舞"成为 2014 年热门词汇之一,在印象中,广场舞似乎突然就火遍了全国,在中国任何角落都能找寻到中国大妈在欢快乐响中翩翩起舞的壮观景象,甚至有走向世界之势。广场舞的火热保函热议,人们关注的焦点最终落在广场舞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之上。然而广场舞并不是突然迸发的一朵奇葩,而是有其灿烂深远的发展史,在其发展过程中矛盾纠纷也总是伴随其左右。
最早的广场舞可以追溯到,起源于原始社会并贯穿人类文明的祭祀舞蹈。祭祀舞蹈以处身广场群聚群舞的组织形式,对象分为三类:天神、地只、人鬼,其功能充斥着不平等的阶级色彩。常被用于历代统治阶级为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借宗教仪式愚异人民,标榜自己"真龙天子"的地位。祭祀舞蹈也常用在巫术活动中包括"雩祭"、"傩祭"和"祀高",分别是以舞蹈求雨、驱疫、求子的巫术仪式活动。"雩祭"由巫率众舞蹈在天旱时求雨,如求雨不至,女巫常遭"曝"和"焚"的惩罚。祭祀舞蹈作为最早的广场舞形式,是在愚昧、阶级矛盾和凶残的社会背景下存在并延续。
我国规模最大的广场舞,要数文革时期的"忠字舞"了,忠字舞是文革时期用于广场(大场地)或游行的队列行进间的歌颂性民众集体舞蹈。忠字舞组织规模庞大,动辄上千人,舞蹈时以语录本或红绸巾为道具,动作简单、僵硬、机械,舞蹈者神态庄严、激昂。后被专业人士和一般民众批判为毫无美感的"稚舞".但也不乏支持者将忠字舞推评到"当代民俗"的高度。在 2000 年代还有商家为了吸引顾客,在营业场所进行"忠字舞"表演,引得不少顾客上台同舞,随后类似宣传被政府工商部门认为这是历史的倒退,勒令禁止并以商家停业告终。
改革开放之初,欧洲国家的一些盛行的舞蹈艺术开始在我国流行,受到当时知识青年们的追捧。但在当时的时代背景和广场文化的影响下,这些舞蹈形式以中国式的形态展开,譬如"交际舞"、"迪斯科"等都以广场舞的形式进行。但在那个时代背景下,可以在公开场合下开展的群体性舞蹈,必须是官方认为"阳光、积极、符合国情民俗"的传统舞蹈形式,而这种广场舞形式的交际舞、迪斯科等被认作"资产阶级颓废文化"备受打压,甚至对组织者冠以"流氓罪"的刑事处罚。直到 80 年代后期,随着我国对外来新事物的不断接纳,在公开场合跳这种广场舞才被人们逐步接受。但与此同时,仍有人认为这种舞蹈是"低级庸俗、有伤风化"而极力排斥,在当时的这类广场舞者也经常遭到公园、广场管理人员骑车驱赶,产生一些矛盾纠纷。
现今,随着人们法律意识和对自身基本权利保护的不断加强,再结合《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阶段性实施,人们对健身活动不断重视。广场舞作为一种囊括易学、趣味、交际、健身等多效能的运动健身形式,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极力追捧,达到了"全民皆舞"的空前盛况。但人们往往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忽略了随之应尽的义务,在"享权利忽义务"的这种状态下,伴随而来的是矛盾与纠纷的产生。而这种矛盾与纠纷正是广场舞自身特性与其外围的其它权利产生冲突所造成的。但这种冲突是天然却并不是不可调和的,需要我们对其进行探究,从而"对症下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