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章 建行长春西安广场支行薪酬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
2.1 薪酬管理现状
对于支行薪酬管理现状的介绍主要分为三个部分:支行自然情况、业务构成情况以及薪酬管理情况。下面分别从这三个方面进行陈述。
2.1.1 支行自然情况
建行长春西安广场支行位于长春市西北方,地处绿园区中心位置,占地面积约 800 平方米,其中一楼营业室面积 400 平方米,二楼办公区域面积 400 平方米。拥有员工 15 人,包括行长、副行长、营业主管、副主管各一人,对私柜面人员 3 人、产品经理 2 人、对私客户经理 1 人,对公柜面人员 1 人,对公客户经理 3 人,综合岗位人员 1 人。各岗位人员具体工作内容详见下表:【1】
从上表可以看出,除行长、副行长、主管以及综合管理岗五人以外,其余人员均为支行一线工作人员,同时,可以将这九人分为两个类别--柜面人员和客户经理(其中产品经理岗人员由于主要经办非现金类柜面业务,也可以归为柜面人员)。
2.1.2 业务构成情况
支行业务构成分为对公、对私两个方面。对公业务方面包括柜面业务与非柜面业务两类。其中,柜面业务包括账户类业务、资金类业务与档案类业务三个方面;非柜面业务包括贷款类业务、营销类业务与其他综合业务三个方面。
具体而言,账户类业务包括公司账户业务与产品业务。账户业务包括公司账户的开立、撤销、企业信息变更、法人变更、印鉴挂失变更等基础的账户管理工作。产品业务包括与公司账户相关的配套产品,如企业网上银行、信息报告、账户卡、回单打印系统等等,可以说,这些产品的使用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是密不可分的。例如,企业可以通过信息报告随时、准确的获悉账户资金的变动情况,有助于企业针对资金流对市场做出准确回应和资金风险控制;通过网上银行查询企业资金余额、明细,向企业账户以及个人账户转账,对资金进行分类、分层管理等等。资金类业务包括现金业务与非现金业务两类。其中,现金业务主要指客户通过现金支票在柜面进行现金支取、通过账户卡在柜面及自助设备进行现金支取。非现金业务包括转账、电汇、托收及银行承兑汇票几个方面。转账是指企业使用转账支票经银行柜台通过人民银行同城交换系统向同行或跨行企业账户进行资金划转,或使用账户卡通过柜台或自助设备在规定的金额范围内向其他账户进行资金划转,或使用企业网上银行通过电子渠道向同行或跨行企业账户进行资金划转。电汇是指企业使用电汇凭证经银行柜台通过人民银行交换系统向同行或跨行企业账户进行资金划转,或使用账户卡在规定金额范围内通过柜面渠道经人民银行交换系统向其他企业进行资金划转,或使用企业网上银行通过电子渠道向同行或跨行企业账户进行资金划转。托收是指企业将其他企业向自己出具的经背书转让或未背书转让的转账支票、其他有效凭证等,委托开户行代自己向出票行提起收款申请并划转资金的业务。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是指具有签发资格的银行向具备出具银行承兑汇票条件的企业在所允许的金额范围内,向企业出具的在规定的时间向承兑汇票最终所有人无条件承兑相应金额资金的业务,同时,该银行承兑汇票可用于企业之间转让、背书等。
档案类业务包括账户档案、印鉴档案以及其他档案三个部分。账户档案是指企业经银行办理公司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账户类业务时所填写的银行业务申请书、提供的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机构信用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身份证、遗失声明、股东会决议、特殊申请等。印鉴档案是指企业在银行开立账户时在银行预留的财务章、公章、法人章三个印鉴信息,这三个印鉴信息是银行为企业办理各项现金业务及非现金业务时核对企业经办真伪、防止冒开冒领、诈骗的手段之一,尽管印鉴档案管理是对公业务中非常小的一个环节,但却是最为重要的风险防护手段之一。其他档案业务包括企业申请网上银行等产品的申请材料,银行与企业进行重要物品交接时的交接清单、重要物品保管档案等等。贷款类业务包括企业贷款与个人贷款两类,其中企业贷款指以企业名义为企业资金周转、购买原材料、扩大经营规模、购置固定资产等目的通过土地、厂房、固定资产等各种担保物向银行提出的由银行出借给贷款企业,贷款企业根据贷款合同在固定期限内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的业务。
企业贷款业务可以分为单次贷款与循环贷款两种,单次贷款是指企业一次性与银行签订贷款协议,协议在有效期内一次有效,银行一次性将贷款额贷给企业的行为;循环贷款是指企业一次性与银行签订贷款协议,在协议约定期限内,银行向企业提供贷款额度,企业可以在还清贷款金额后继续使用该贷款额度,即可以循环贷款循环使用额度且无需再次申请。个人贷款分为房屋贷款与助业贷款两种,房屋贷款指个人客户为购买房屋向银行提出的购房贷款申请,根据客户申请方式和条件不同又分为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根据房屋性质不同又分为新房贷款与二手房贷款,客户在向银行申请房屋贷款时需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材料以及还款能力证明材料等。个人助业贷款是指个人客户为发展需要向银行以个人名义申请的,用于商业用途的贷款,个人助业贷款也可以分为单次贷款与循环贷款两类,两类贷款的模式与企业贷款类似,在此不再赘述。营销类业务主要指客户经理向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进行产品营销的行为。包括代发代扣业务、咨询业务、个体工商户业务三个方面。代发代扣业务指银行与企业签订代发代扣协议,银行为企业员工办理工资卡,企业可以通过该卡为员工代发工资,避免现金支付的不便及大额现金支取可能产生的安全问题。代扣指具备扣款条件和资格的企业可以通过客户银行账户根据约定协议从客户银行卡中扣除约定数额资金的行为,主要指保险、基金或其他具备扣款资格和扣款条件的企业。咨询业务指银行为企业提供的国内信用证、国际信用证、咨询、保函等各种咨询证明类业务,企业通过银行作为中介使用银行提供的材料与其他企业进行商业交易,银行通过向企业收取一定数额的咨询费用实现创收目的。个体工商户业务主要指个人客户结算通卡、电子商务以及特约商户业务。
个人结算通卡是指个体工商户可以借助该卡实现与同行银行卡异地转账手续费减免的业务,通过该业务,个人可以实现向其他个人账户转账免收手续费,节省资金划转成本。电子商务业务是指为零售类客户提供的基于建行平台开发的“善融商务”购物平台和基于手机开发的“e 路惠”团购平台,这两类电子商务平台类似于市面常见的淘宝、亚马逊以及美团等电商团购网站,客户群体主要包含建行个人业务客户并不限于建行客户,电子商务模式、商户类型与商品种类与上述电商团购网站类似,善融商务平台针对全国商户和个人客户,“e 路惠”平台针对本地用户和个人客户。特约商户业务是指商户向建行提交特约商户申请,经建行审核及实地探查确定符合特约商户准入条件后与商户签订特约商户协议,向商户提供商户结算设备及技术支持的业务。向商户提供的结算设备目前主要指可以实现借记卡刷卡功能的 EPOS 终端和可以实现借记卡、贷记卡刷卡功能的 POS 终端,方便商户资金结算的同时为消费者提供刷卡环境,免去现金携带的不便。
对私业务分为柜面业务、营销业务以及理财业务三个方面。柜面业务包括柜台现金收付业务、开销户业务、转账汇款业务、电子银行业务、信息维护类业务、其他柜面业务等。现金收付业务指客户办理的现金存取款业务;开销户业务指客户持有效身份证件到银行办理银行卡、活期存折、定期存折存单等账户的开户销户业务;转账汇款业务指客户持现金或有效账户以现金形式或转账形式向同行其他账户或跨行账户转账汇款;电子银行业务包括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以及短信金融四个方面。网上银行指客户开通网上银行业务后,可通过电脑终端联网情况下进行查询、转账、缴费、理财,基金、保险、贵金属买卖等业务;手机银行与网银功能类似,区别在于手机银行借助手机终端,在手机可上网情况下在手机上进行相关操作的行为;电话银行指客户可以通过拨打客服电话进行账户余额查询,限额转账交易;短信金融指客户在办理活期账户存取现金业务后,银行会向客户发送该笔业务相关信息的短信,向客户告知业务内容保障客户资金安全,同时客户可以通过短信方式进行限额缴费转账等业务。信息维护业务指客户向银行提出的更改客户证件号码、地址、预留电话、电子银行关联电话等相关信息的业务。其他柜面业务包括第三方关联业务、账务调整业务、挂失业务等,其中第三方关联业务指客户开通证券、基金业务后,银行为客户进行结算账户关联结算业务或绑定同一客户名下相关借记卡与贷记卡约定还款业务;账务调整指遇到汇款或跨系统划转时,由于客户提供信息错误、收款账户状态异常、收款人信息错误等原因造成的无法入账问题,需要柜面人员核实后人工处理;挂失业务指客户由于账户密码忘记或交易介质(银行卡、存折、存单等)遗失无法办理业务的,银行为其进行相关挂失补发补设处理,补发补设后客户即可正常办理业务。营销业务指通过银行网点、外派机构、临时宣传点等媒介向目标客户群体营销银行卡、电子银行、信用卡以及其他可营销的产品,如向学校学生营销借记卡、电子银行,向目标单位营销信用卡等等。理财业务指具备购买理财产品条件的客户,通过银行网点柜面、电子银行等途径购买理财产品、基金、保险以及贵金属的行为。
2.1.3 薪酬管理情况
根据总行关于人力资源管理中薪酬相关文件,支行员工薪酬分为两个部分--固化薪酬和浮动薪酬。其中,固化薪酬由员工的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两部分组成。根据每个员工入职年限、职称、行政级别、岗位以及贡献程度的不同,总行设置了员工职等 15 级,对应各级别职等确定薪点工资系数,基本工资由基数工资 1.0 乘以各员工薪点系数确定,例如某员工目前为 12 职等行员,对应薪点系数 1.09,2014 年工资基数 1.0 薪酬为 2100 元,则该员工对应基本工资为2100*1.09=2289 元。岗位工资由员工所从事的具体岗位确定,岗位工资与薪点系数无关,属于固定值范畴。因此,员工固化薪酬部分是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的和。浮动薪酬部分包括绩效工资和激励工资两部分。省分行根据业务种类划分了不同条线,包括机构条线、个人业务条线、电子银行条线、国际业务条线等等,各条线会根据当月支行经办业务种类区分属于自己条线的业务并核算业务额,根据业务所产生绩效多少分配给支行相应的绩效工资和激励工资。由于对于相关业务省分行考核的口径和考核标准以及核算绩效工资激励工资的计算方式由省分行统一规定,不在本文涉及的范围内,因此不做讨论,仅就相关薪酬分类标准作以简单说明。每月支行业务办理结束后,省分行会在次月核算支行上个月所有条线业务所产生的绩效与激励,核算后将工资分条线按具体数额下划到支行,基本工资由省分行核算并发放,基本工资工资额不在下划数额范围内。省分行下划工资后,由各支行根据自身情况设定评价标准并根据评价标准自行决定工资分配方法和具体数额。支行根据各员工业绩进行绩效和激励分配并上报省分行,需要说明的是,固化薪酬部分并不在下划数额范围内,由省分行额外单独核算并累加到每个员工身上。因此,薪酬发放的标准流程是省分行于次月核算上月支行绩效和激励,并将金额下发至支行,由支行自行决定分配方法和分配金额,支行分配完成后报省分行,省分行根据支行上报数额发放工资。【2】
目前,西安广场支行采取的核算员工激励、绩效的方式采用系统筛选与人工统计两种方式。对于电子银行、账户开户数、信用卡开卡数等部分指标可以通过相关系统筛选,支行根据筛选结果可以确定各员工相应的所属业绩量。对于存款吸收、业务推荐办理等部分考核内容无法通过系统筛选,某些指标不能定量分析的通过人工统计方式确定。每月支行要求各员工上报自己的相关业绩指标,根据业绩指标情况确定分配数额后上报省分行。对于人工统计的业绩部分,支行采取抽查方式抽检员工上报业绩的真实性,避免虚报业绩的情况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