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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LYT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制度的更新与拓展(3)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5-10-12 共11738字

  六、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与考核
  
  1、为强化资金预算的严肃性,建立资金预算审查及执行情况定期考核通报制度。即:财务处按季度将公司资金预算执行情况、预算外资金审批情况上报公司总会计师;将资金结算中心付款结算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各单位资金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2、各单位要将本单位每月召开的资金预算会议内容形成资金预算会议纪要文件保存待查。

  3、财务处按批准后的资金预算对各单位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1)收入考核各单位按资金预算批准的收入指标组织资金回款,落实责任人,保证收入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财务处按月对各单位资金回款情况进行考核。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财务处将根据各单位实际收入资金情况安排支出,收入资金不能及时足额到位的将按比例停拨下月部分款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各单位自行承担。

  (2)支出考核各单位按资金预算批准的支出指标支付款项,不准串项使用资金,严禁超范围使用现金。财务处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的资金支出进行考核和检查,对违反支出原则的单位将财务系统年度考核评比挂钩。

  (3)资金预算基础工作考核批夯实资金预算基础工作,综合考虑报表完成质量,日常管理工作情况,增加综合评价分值。

  4、各单位总会计师应组织本单位财务部门、计划部门、合同管理部门、概预算部门、审计部门、人事部门、生产部门等,每月召开一次资金预算会议,由财务部门对上月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通报,找出资金预算不达标的具体原因,涉及到其他部门的由相关部门进行解释,并就存在的问题,提处整改措施,确保逐步提升资金预算管理水平。

  4.2.3 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资金结算管理制度是对资金结算的规范,使资金实际支出业务能够按照集中管理的原则、统一的流程和具体的标准来执行,改变原来资金结算审批环节,加大付款审批节点,引入审计部门终审制度,保证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合法性和高效性。

  一、管理职责

  1、公司资金结算管理实行公司和各单位两级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即“资金集中管理、手续分工审查、结算分级审批、付款全程控制”.

  2、资金结算中心作为 JLYT 公司的资金结算机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制定公司资金结算管理相关政策、操作细则、管理办法,并对政策制度上存在的实质性漏洞承担责任;“实质性漏洞”是指政策制度存在重大缺陷,此缺陷不能预防或发现足以导致资金流失或损失的行为和事项。

  2)组织并执行公司资金结算制度,严格执行资金预算,保证资金安全。并对公司二级单位的资金结算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3)负责审查资金收支业务相关手续,做好资金结算的审核及出纳工作;4)负责所属二级单位银行账户资金结算管理与监督工作;5)负责公司关联交易封闭结算业务;6)负责公司资金结算印鉴的使用、保管和安全管理工作。

  3、公司各单位财务部门作为结算付款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整理付款手续,对上报资金结算付款手续的真实性、合理合法性负全部责任。其职责是:

  1)贯彻和执行 JLYT 公司各项资金管理政策、制度、办法,并在统一的规则体系下建立健全本单位的资金管理制度、标准和流程;2)负责本单位的银行账户管理工作;3)按照资金预算和投资计划安排各项资金收支,及时准确组织付款资料,负责对会计核算手续的前期审查,对不符合结算规定的不予结算付款;4)负责本单位账户的资金收支安全。

  4、各单位总会计师(或主管经营领导)作为基层单位的财务负责人,对贯彻落实JLYT 公司各项资金管理政策、制度、办法,组织和管理本单位资金结算工作,保证资金的安全完整负有主要责任。同时,总会计师(或主管经营领导)应当对 JLYT 公司负责,监督本单位资金使用情况,防止超资金预算、超投资计划使用资金,防止各预算列支项目、投资项目之间资金的相互挤占挪用。

  5、JLYT 公司各级财务部门作为组织、管理和监督本单位资金运行的职能部门,应当严格执行 JLYT 公司的各项资金管理政策、制度、办法,确保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对不合理占用和使用资金的,财务部门有权在职责范围内进行必要的控制。

  6、公司和各单位各级业务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建设单位作为资金的实际占用者和使用者,必须自觉遵守 JLYT 公司关于资金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确保各项资金收支真实、合法、合理、有据,并接受总会计师和财务部门的监督。

  二、业务流程

  资金结算中心结算业务流程:(1)经公司资金管理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月度资金预算,由财务处资金管理科以书面形式和网络系统同时下达到资金结算中心;(2)资金结算中心各审核科根据公司月度资金预算及资金周(日)计划,对付款单位提交的结算业务进行二级审核,超过一百万元以上的业务由中心主任进行审批,审核会计根据审核合格后的《付款申请审批单》生成记账凭证,然后由审核科长提交出纳科;(3)出纳科根据《付款申请审批单》注明的付款信息进行三级复核的审批手续,合格后填写纸制票据或提交网上银行办理结算业务。

  三、付款手续

  1、付款单位到资金结算中心办理付款业务必须有资金预算,应当按要求具备付款条件,同时提供相应的付款审批单、付款凭证等付款手续,具体按《资金结算手续要求》执行。

  2、对外付款手续填写说明:

  1)对外付款申请单:为公司内控表单。准确填写付款资金用途、金额、收款单位名称、开户行、银行账号等信息。主管财务的领导或总会计师必须签字,财务科长和经办人签章(签字或盖章)。

  2)挂账凭证:所有先挂账后付款的结算业务均提供挂账凭证,并加盖财务专用章。

  3)准入证:根据市场准入管理办法要求,作为结算手结算时必须提供 JLYT 公司颁发的有效准入证或免办市场准入证明。首次付款时提供准入的,以后付款不必再提供。

  4)合同:根据公司合同管理办法,超过 2 万元的业务必须签订合同,审查合同时需注意单位名称、合同金额、结算方式、质保金支付的时间和比例等内容。第一次付款时提供合同,以后付款就不必再提供。

  5)项目批件或支付结算审批表:涉及有些部门对本部门所管的项目进行审批,结算中心按照审批金额进行付款。

  付运输费需要生产运行签认的运输费结算单; 设备修理费需装备管理处审批的设备修理审批单;房屋维修需要计划处批件;科研费需要财务审批的科研项目预算书;保险费需要财务处审批的 JLJLYT 公司商业保险审批单。

  6)决算书封皮复印件:为减轻付款单位的工作量,付款时只需提供决算书封皮,审查实际结算金额。有些外包工程审计不单独出具审计意见书,所以以决算书封皮为准。但有审计意见书的,不再需要提供决算书封皮复印件。

  7)审计意见书:主要是工程款、房屋维修等在决算后由审计进行终审,决算是否合理,有无审减,出具审计意见,付款单位按照审计意见挂账,结算中心据此付款。

  8)验收报告:付款单位作业后由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报告,与合同要求对照,达到要求准予付款。如措施费用效果认证,科研费的项目验收报告等。

  9)费用汇总明细表:需提供汇总明细表的项目有保健费、伙补、通讯费、差旅费、过路过桥费、业务招待费、保险费等,汇总表要求有相关部门的审核签字,结算中心按照汇总表进行兑换或付款。

  10)质保金支付审批单:为内控表单。要求使用部门,主管部门等签署意见并签章,确定在质保期间有无质量问题,有无扣款发生。

  11)甲供材确认单:预付款和进度款时付款单位必须提供的内控标准表单,合同金额去掉甲供材按比例进行付款,没有发生甲供材的也金额填零,该单据须经计划财务,物资部门签章。

  12)工程进度签证单:为公司内控表单,需要经过工程监理,相关部门的签章方可生效。

  四、结算纪律

  1、有银行开户单位不得出租、出借账户,不得办理对外结算业务,不得代办未开户单位结算业务,也不得租用、借用账户转移资金。各开户单位账户应当全面纳入预算管理,保证账户资金安全。

  2、对资金结算中心的工作要求:

  资金结算中心要认真审查付款资料,按规定办理结算业务,对审核后的结算业务应于当日办理完毕;资金结算中心对不具备付款条件的结算业务,应当及时与公司所属各单位经办人沟通,待手续完善后再办理结算;资金结算中心要提高服务质量,对公司所属各单位付款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沟通、主动协调,保证正常业务的开展,不得无故拒绝办理公司所属各单位的正常结算业务。

  3、对付款单位结算工作的要求:

  1)公司所属各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金结算中心将依照公司的有关规定,有权拒绝办理结算业务。不按规定提供真实、合法、准确的结算票据和有关结算资料的;不按规定要求填写付款审批单的;手续不全或印鉴不全、不符的;未指定专人办理结算业务的;超资金预算付款的、串项付款的;不按规定经办人携带结算专用章到资金结算中心办理结算业务的,遗失结算票据的;其他不符合有关结算规定的。

  2)各单位应将财务专用章及领导签字进行备案,并指定专门人员到中心办公。人员变动的,须及时通知中心重新备案。

  4、凡是违反结算纪律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将依照公司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中心及各单位财应当按日核对银行存款账目,并每日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须经本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签字确认。

  6、在办理资金支付时,各单位应当根据具体事项正确履行相应的付款审批和操作程序,并保证各项付款原始凭证、资料的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财务部门不予付款。

  五、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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