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操作风险控制分析
在 YC 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风险控制过程中,操作风险控制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并且由于操作风险主要是由于 YC 银行内部因素造成的,这也是其在开展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方面存在的一个不稳定因素,如果不及时进行纠正,可能会造成巨大的损失。本文所选择的 YC 银行操作风险案例,就有着较强的代表性,该案例同 YC 银行内部管理不善问题有着较大的关系。
3.3.1 操作风险表现
YC 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操作风险主要是指由于 YC 银行内部因素所造成的风险,如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的不健全、缺乏较好的损失控制和风险转移措施等等。对于 YC 银行来说,操作风险事实上更能够反映出 YC 银行在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风险控制方面的能力,操作风险越高,表明 YC 银行内部的风险控制能力越低。操作风险并不仅仅是指 YC 银行业务人员的相关操作风险,也包含了 YC 银行在风险管理机制方面的一些要素。
例如在具体某项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中,可能由于某个业务人员的疏忽或者谋求私利而产生操作风险,但是如果接连出现类似事件,就表明 YC 银行在风险控制能力方面有所不足。对于银行而言,提高内部风险管理能力的途径主要有两个,分别是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内部控制是对于银行财务管理、行政管理、业务管理等各种经营活动的一种综合性控制措施。根据最新 COSO 所指定的内部控制框架显示,各种内部控制措施的主要目的是控制整体风险。而内部审计作为银行内部的一种重要监督机制,其作用虽然也是控制风险,但是同内部控制并不一样,内部审计是作为银行内部的一个独立机构,通过对银行各个部门的审计来达到监督的目的,从而控制风险。无论是内部控制,还是内部审计,都是控制操作风险的重要方法。在操作风险中,还有一种便是事后风险控制,也就是对事件发生后,所采取的降低损失的一系列方法,其中也包括风险转移。
3.3.2 操作风险因素
由于操作风险类型较多,因而导致其产生的因素也较多,如业务人员的道德素质水平、职业素养水平、相关业务流程的规范程度、相关责任制度、内部控制机制是否完善、内部审计机制是否完善、损失控制与风险转移等等,都是重要的影响因素[13].就 YC 银行的具体情况来看,其操作风险因素主要表现在内部控制机制、内部审计机制、损失控制与风险转移这四个方面。追寻 YC 银行这一问题所产生的本质因素在于 YC 银行整体上缺乏较好的风险控制意识。
自 YC 银行 2002 年成立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就一直是其重要的营业收入来源之一,为促进 YC 银行的快速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在进入 2005 年之后,受到房地产市场繁荣的影响,给 YC 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在发展过程中,YC 银行逐渐忽略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的风险,主观认为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将会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房价会一路攀升,只要以房产为抵押,所带来的风险很小。出于交易动机,YC 银行在 2006 年以后逐步放宽了对于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的审核,也提高了放款额度,减少了对于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申请者的部分审批环节。在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方面,由于风险意识不强,也没有加强在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方面的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机制建设,造成监督缺位。并且也没有制定完善的损失控制和风险转移应对措施。
3.3.3 案例分析
2013 年,受到国内房地产市场大环境的影响,当地房地产市场一度出现发展停滞,部分中小房地产开发公司还出现了倒闭现象,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违约率也迅速增长。YC银行2013年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违约率相较于2012增长了29%,其中故意违约率比例超过了75%.然而 YC 银行在 2013 年并没有及时调整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政策,审批程序和放款额度相较于 2012 年变化不大,甚至放款额度还有所增长,虽然在还款人违约方面进行了一定的控制,但是 2013 年 YC 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违约率依然达到了 65%.
2012 年第四季度,YC 商业银行放贷金额为 6 亿元,2013 年第一季度放贷金额有所下降,约为 3.5 亿元,但是在 2013 年第二季度,放贷金额超过 4 亿元,2013 年全年放贷金额相较于 2013 年增加了约 3 亿元。YC 银行 2013 年个人住房放贷情况见表 3.5.
在 2013 年 YC 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违约率大幅增加的情况下,YC 银行也由此产生了大量的不良资产,2013 年全年成功处置的违约房产所占比例不足 78%,将近四分之一的房产没有成功处置。这也反映出 YC 银行在损失控制和风险转移方面存在着较大的问题。
事实上,2013 年 YC 银行所处置的房产已经在销售价格上进行了调低,由此 YC 银行蒙受了巨大的损失。2013 年,YC 银行并没有较好的吸取 2012 年经验教训,依旧持续扩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放款金额,并且没有解决对于房产价值评估和房地产市场发展情况的评估,导致不良资产率增高。2013 年第二季度,很多房地产投资者出于利益最大化的目的,故意违约支付 YC 银行贷款本息,导致第二季度违约率远高于第一季度。具体的贷款业务审核中,YC 银行内部控制部门对于一些存在争议的业务并没有主动介入,业务部门同内部控制部门的沟通也较少,甚至内部控制部门完全沦为被动的审核辅助部门,没有发挥出应有作用。内部审计部门的独立性受到了较大影响,YC 银行内部审计部门由分管副行长主管,2013 年全年一共进行了两次审计,并没有发现实质性的问题,只是审计了部分财务账目,并没有针对 YC 银行 2012 年和 2013 年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较高的不良率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分析。
3.4 信用风险控制分析
信用风险主要是指在 YC 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中,由放贷申请者的个人信用状况不佳,产生没有及时还贷或者故意违约的情况,从而导致银行受到损失。信用风险控制也就是降低由信用风险所带来的损失。虽然信用风险是不确定的,但是在一些案例中发现,信用风险问题也有着一定的特点,YC 银行中的一些相关案例中也表现出了这些特点。
3.4.1 信用风险表现
信用风险是 YC 银行在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风险方面中的重要风险来源之一,对于 YC银行来说,对购房者个人信用状况的评估是进行放贷决策的依据,YC 银行的主要分析资料为购房者的个人信用记录,包括银行贷款记录、信用卡记录等等。然而事实上,信用风险本质上来说是一种道德风险,因而信用风险也是不确定的。例如 YC 银行某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还款人在签订还款合同后,其信用状况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其道德情况,但是并不能完全保证还款人能够在还款期内准时还款。由此可见,不确定性是 YC 银行所面临信用风险的一个重要特征。另一方面,目前 YC 银行本身在控制信用风险中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例如我国当前缺乏完善的个人社会信用体系,YC 银行在信用评估中所能获取的个人信用信息极为有限,并不足以支持 YC 银行进行较为完善的决策。在信用风险的表现中,违约风险是较为突出的一种类型,并且由于还款人故意违约的比例较大。事实上,无论何种违约,包括逾期违约,都会给银行造成现金流方面的影响,如果在某一段时期内,出现大量的违约现象,这种影响也就更为显着。
3.4.2 信用风险因素
从信用风险的表现来看,其产生的因素主要分为两方面,分别可以归纳为被迫违约因素和故意违约因素。
(1)被迫违约因素
这种信用风险的产生并不是由于还款人信用状况不佳或者道德水平不高等问题造成的,而是由于还款人在某一时期内丧失还款能力造成的。YC 银行在放贷决策中,会对申请者的还款能力进行审核,但是这种还款能力只代表着当时期还款人的还款能力。由于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还款期较长,在十年内、二十年内,还款人的还款能力由于各种因素,如职业发展因素、家庭因素、身体健康因素等等,都会对其还款能力造成影响。当还款人还款能力下降至无法偿还银行贷款时,也就会出现被迫违约现象,虽然这种违约现象同样被归纳于信用风险,但是同传统意义上的道德信用范畴有着本质区别。
(2)故意违约因素
故意违约因素的前提是还款人建立在完全理性基础上的,提出了道德限制因素,还款人不再把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还款视为一种基本的道德责任和法律义务,而是当作了一种纯粹的投资手段。例如在房地产快速发展时期,房价快速增长,投资房产能够获得较高的回报收益,购房者往往会出于投资获利的目的购买房产。当购房者资金不充足,或者出于转嫁风险的考虑,选择按揭贷款的方式进行购房。那么在这一过程中,还款人是否违约完全凭借于对房产价值和贷款成本的理性分析结果。如果还款人在进行分析后发现,支付银行贷款本息的总额超过房产预期剩余价值时,那么就可能选择故意违约,从而造成不遵守信用规范的情况,给银行带来相应的风险。故意违约因素近年来在 YC 银行中有着多次出现,甚至一些信用状况评估良好的申请人,在进入还款期后也出现了故意违约情况。根据YC 银行的压力测试分析表明,当房价下降 30%时,故意违约率会上升 20%左右。判断故意违约与被迫违约的区别时,首先应当了解其购房需求,是否为刚性住房需求;其次,判断还款人是否具有还款能力;最后,结合当时的房地产市场形势进行判断。
3.4.3 案例分析
2011 年 7 月,某政府下属机关部门职工向 YC 银行申请了 15 万元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还款期限为十年,每月定期向 YC 银行支付本金及利息。YC 银行受理了该申请人的贷款业务,然后对申请人的个人信用状况进行评估。首先,在评估中,YC 银行经办业务员认为,该申请人的工作为政府机关正式工作职位,工作收入稳定,属于优质还款人群体,因而并没有详细调查其信用状况。YC 银行在当时还没有建立相应的个人社会信用状况管理系统,所能获取的信用信息极为有限。在完成信用评估后,YC 银行对于申请人抵押的房产进行了评估,依照当时的评估价值为 36 万元,其申请的贷款金额同评估价值标准相比符合规定,因而决定对申请人进行放款。放款后一直到 2012 年 3 月,该还款人正常定期偿还本息,并没有出现违约情况,2012 年 4 月至 2012 年 8 月,还款人连续出现多次逾期违约情况,最长逾期达到两个月。2012 年 9 月以后,还款人完全终止了偿还本息。YC银行相关人员多次督促还款人还款未果后,对其进行调查。通过调查发现,还款人在购买该房产后,于 2013 年 3 月再次购买了另一套房产,同样采用的是按揭贷款的方式,在购买该房产之后,还款人的经济实力已经不足以同时偿还两套房产的贷款和利息。还款人在购买第一套房产用于居住后,发现当地房产价格快速增长,看到了其中的潜在的利益,筹得首付款后购买了第二套商品房用于投资。然而受到城市规划的影响,部分道路的改道使得其第二套房产价值缩水严重,抵押于 YC 银行的第一套房产由于位于较为偏僻的地区,难以出手销售,导致还款人无力偿还。YC 银行最终于 2013 年选择了诉讼,经过法院判决,抵押于 YC 银行的房产所有权被判给了 YC 银行,YC 银行在接受该房产后进入了资产处置阶段。通过多次资产拍卖以及挂牌销售未果,至今该房产仍没有妥善处置,成为 YC 银行的不良资产。
该案例并不是典型的被迫违约信用风险或故意违约信用风险,而是同时受到两种风险因素的影响造成的。还款人在购买第二套房产的过程中,是出于投资获利的目的,在第二套房产出现价值缩水的时候,还款人想要出售该房产,却并没有出售成功。还款人转而寻求出售第一套房产,然而也没有在短时期内出售成功,从而导致还款人现金流出现重大问题。一直到 2013 年,这一问题仍旧没有解决,从而导致被 YC 银行诉讼。对于 YC 银行来说,虽然最终被抵押的房产经过诉讼判给了 YC 银行进行资产处置,然而该房产由于地理位置原因,很难出售,甚至经过四年时间,依然没有出售成功,并且成为 YC 银行的不良资产。YC 银行在本次案例中承担了巨大的不良资产风险,也造成了损失。虽然 YC 银行在对还款人的信用状况评估中认为其信用良好,但是在还款过程中还是出现了违约事件。
由此也可以看出 YC 银行在对申请人信用状况评估时还存在一定的问题,特别是缺乏完善信用状况预警机制,没有及时发现还款人在还款期间内购买第二套房产的信息。
3.5 案例总结
通过对 YC 银行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可以看出,当前 YC 银行在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风险控制方面主要存在的问题有三个方面,分别是信息不对称风险问题、操作风险问题和信用风险问题。造成这些问题的因素一部分来自于 YC 银行的外部因素,如房地产市场变化情况、政策环境变化情况等等。更加主要的因素在于 YC 银行的内部因素。从本质上来看,目前 YC 银行对于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风险控制认识不足,没有充分认识到风险控制的意义和作用,缺乏较好的风险意识,对房地产市场变化情况认知不足。而在具体问题方面,信息渠道来源问题、信息管理网络化建设问题、内部控制机制问题、内部审计机制问题、损失控制和风险转移问题、信用评估机制问题、信用预警机制问题等等都是较为突出的问题。因而 YC 银行在加强对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风险控制方面,也应当针对这些问题积极进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