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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模式发展创新研究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5-02-10 共614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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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我国互联网金融模式探究
【第2部分】互联网金融模式及其发展趋势绪论
【第3部分】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基础理论
【第4部分】互联网金融各主体需求分析
【第5部分】互联网金融三大模式演进及需求对接
【第6部分】 互联网金融模式发展创新研究
【第7部分】互联网金融模式健康发展的政策建议
【第8部分】我国互联网金融新模式研究结论与参考文献

  第 5 章 互联网金融模式发展创新研究

  从 2012 年开始,互联网金融在中国出现并呈现加速发展的态势。迄今为止,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已经将很多行业洗牌,除笔者在上述章节探讨的三种主要模式之外,互联网金融更是进一步呈现多元化发展态势。“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新生事物,需要人们意识到风险的存在,并通过合理监管培育良好的外部环境。

  未来,传统银行会不会消失?笔者认为不会,但现在需要互联网金融为银行带来一定的冲击,使其具有互联网基因,并加强彼此的合作,从而惠及越来越多的人。本章首先讨论互联网金融多样化创新的趋势,在此基础上进行风险提示。

  其次分析互联网金融时代商业银行的必备要素以及创新模式探索。最后引出互联网金融模式创新的建议:打造跨界战略联盟。

  5.1 互联网企业:互联网金融多元化趋势及风险警示

  目前由于监管方面的缺失,虽然互联网金融呈现了及其快速的发展创新趋势,试图在深度改变现代金融生态体系的同时,实现与传统金融业的融合,形成全新的现代金融生态体系。但是其金融风险隐患却制约着其未来发展,当前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创新已经开始展露风险隐含问题,若仍不对其进行风险防范,极有可能最终形成系统性风险。

  5.1.1 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呈现多元化

  我国当前互联网金融模式创新逐渐显露多元化的趋势,在以大数据、云计算、社交网络、通讯技术等为依托的背景之下,这种多元化趋势势必增强。除上述讨论的三种主要模式之外,互联网金融还出现了诸如互联网金融门户和大数据金融、信息化金融机构、众筹模式等金融创新模式。

  第一,互联网金融门户。在国际互联网金融门户快速发展的影响下,国内互联网金融门户也借鉴其经验在近两年内迅速崛起。运用互联网平台进行金融产品的搜索、比价以及推荐、交易、销售等服务的平台即为互联网金融门户。比如融360 网站,是我国第一家互联网金融门户搜索引擎,主要为企业和个人提供融资贷款产品垂直搜索比价,在其开业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就为大量的小微企业和个人用户提供了融资贷款查询排名,以及将其推荐到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资贷款。

  第二,大数据金融模式。目前所有的以阿里巴巴、苏宁易购、京东集团为代表的金融服务模式都可以称之为大数据金融模式,这种形式下,主要通过大数据、云计算挖掘潜在有价值的客户,定位其需求并满足客户需求的一种模式创新。可以说大数据是继土地、资本、人力之后的一种新型资源要素,我们可以期盼大数据交易所类似的市场出现,从而实现各类市场主体资源共享。大数据金融模式将会解决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可提供充足的流动性从而解决企业资产与负债结构流动性不向匹配问题;可解决在成本方面传统金融机构存在的运营交易成本过高的问题;可解决客户不足的问题,拓展为数几千万的小微企业市场,前景广阔。

  第三,信息化金融机构。传统金融机构通过互联网及相关技术开展各种金融业务,将会节省物理网点和各种资源的投入成本,提高运行效率,创造了更多价值,提高其核心竞争力。而这种模式则依托于信息化金融机构的出现,传统金融机构通过互联网改变原来的金融服务模式采用信息化技术,对传统运营流程进行改造或重构,实现经营、管理全面电子化、网络化,现在的此种模式有线上银行、线上保险、线上证券和线上理财等多种创新模式的出现。

  第四,众筹模式。目前是比较新的一种模式,在我国的发展不是很快,其中以点名时间网站等为代表,还不具有普遍性,这种模式是指个人把自己心中的创意或梦想,以视频、图片、文字等形式,在网站上发布,设定目标达成所需金额及时限,而对该项目感兴趣的人可以承诺捐献或投资一定数量的资金助其实现。

  虽然目前这种模式在我国受到有关法律法规的限制,但这种模式的将可以实现一些特定人群的创意或创业梦想,未来值得展望。以上是在我国现有的四种模式,可以展望在未来会有更多的新型模式的出现,或者是基于以上四种模式的融合,最终我国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创新会跟上国际发展节奏。

  5.1.2 基于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风险隐患

  创新与风险从来都不是独立存在的,而作为重要的跨界创新,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风险一直是一个不可回避的话题。互联网仅仅作为一种手段和方法,其核心仍然是金融,因此在金融流域所存在的风险同样存在于互联网金融中,比如:流动性风险、技术风险、信用风险、系统性风险、操作性风险等,在以上这些传统金融机构所面临的风险之外,由于互联网金融本身的特点,还存在以下特有的风险特征:

  第一,风险极易扩散,危害范围广。互联网金融所依托的高科技信息网络技术为其提供强大技术支持的同时,由于其具有的高速远程处理功能也带来了其模式中风险扩散速度极快的特征。

  第二,风险不易监管,无法有效控制。由于互联网技术本身的高科技性特征,使得对其监管难度系数大,尤其是技术上的监管,出现了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局面,金融业务对时间和地理的全面覆盖以及交易的相对虚拟化,使得交易过程变得不透明,风险形式出现多样化,这势必为当前互联网金融的风险防控技术提出更高要求。

  第三,金融风险存在交叉传染的可能性。传统金融可以通过分业经营、设置市场屏障等方式隔离风险,使之发生在相对独立市场内部。而在互联网金融中这种物理隔离的有效性相对较弱,网络黑客的存在也会提高各个市场风险相互渗透的弊端,甚至可能导致突发性金融危机的出现。

  5.2 商业银行:商业银行模式创新

  截至 2013 年 6 月,以“余额宝”为代表的在线金融服务平台、以阿里金融和 P2P 为代表的小微和个人贷款平台、以阿里巴巴“支付宝”为代表的数家第三方支付支付平台已经全面进军我国金融业。可以说这三类主要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出现和发展,已经对我国银行的传统金融业务造成了冲击,我国商业银行必须通过树立“银行再造”思想,推动传统金融模式的创新。

  5.2.1 互联网金融时代的“银行再造”

  企业再造思想由美国着名管理大师迈克尔·哈默在 1990 年发表的《再造:不是自动化,而是重新开始》一文中首次提出。1993 年,哈默与詹姆斯·钱匹合作出版的《再造企业:企业管理革命宣言》一书明确提出了企业流程再造理论。

  将再造思想引入银行业的是保罗.阿伦,他在 1994 年出版的《银行再造 存活和兴旺的蓝图》一书中,将银行再造界定为“银行为了获取在成本质量、反应速度等绩效方面的巨大改变,以流程为核心进行的根本性的再思考和彻底的再设计”银行再造不仅是一种技术手法,而且已经上升为一种哲学和一种思想方法,已经扩展为对传统银行经营范式的反思和调整。全球范围内已经经历了两次比较大的银行再造浪潮。第一次是通过并购实现银行的全能化,追求资产规模效应,将整个组织视为一个流程整体,信息技术得到大规模应用。但最大并不见得最好,特别是金融危机的频发使银行开始注重优化资产质量管理,更加重视客户价值的实现。第二次银行再造是银行开始向做强、做精转变,强调资源的集约化效应,开始建立跨界战略联盟。银行再造的实质是探索一种更先进的银行经营模式,互联网企业进军金融业可能引领第三次银行再造。

  5.2.2 商业银行模式创新分析

  银行互联网创新的模式、能力支持 和组织支持如下图 5-1 所示。

  论文摘要

  如上图所示,我国商业银行在传统交易方面的风险管控能力远远高过互联网金融企业,若借鉴互联网金融模式发展的经验,应该:首先,提高客户交互水平,通过打造银行业电商、交互式门户等方式提高互联网的渠道能力,通过吸引客户把有交易需求的客户引入银行已有的优势系统中。其次,做大做强产品和服务创新,巩固原有的理财平台,发展小微贷款业务,在支付业务上进行创新。最后,通过前两步的推动建设属于商业银行的金融生态圈,通过上下游客户的全方位、个性化服务发展供应链金融,找准时机打造跨界金融联盟。通过以上三步骤实现商业银行的模式创新。

  5.2.3 模式创新必备要素分析

  必备要素一:优质的客户经理资源

  我国商业银行目前的布局重点还是在于高端客户,相反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服务重点在于“草根阶层”。根据长尾效应,我国国内还有广大的中产阶级属于互联网金融和商业银行都没有布局的真空领域,他们的投资和消费理财需求在未来是我国金融市场上的一个巨大的发展机会。对于互联网金融产业来说,他们缺少专业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而我国商业银行来说,他们并没有足够和优质的客户经理资源来服务中产阶级。建议商业银行拓展并优化现有客户经理资源,在互联网渠道的业务当中也可以引入“网络客户经理”,在线提供理财和投资咨询服务,并向客户传递和宣传理财知识。

  必备要素二:在线小微贷款服务

  由于贷前贷后的高成本和较差的担保能力,我国小微贷款业务一直不被商业银行重视。我国民间小微贷款需求极其旺盛,在这样的需求面前,商业银行的在线小微贷款服务推出也迫在眉睫。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我国商业银行发展在线小贷业务也有目标性,一方面可以通过在线平台降低人员成本和管理成本,同时节省客户经理资源,另一方面通过在线平台可以让双边信息更加对称,展现真实的资金供求。另外在发展优势方面,商业银行对客户信用、财务方面的信息更加了解,产品设计能力和风险管控能力也高于互联网金融公司,只要进一步借鉴现有互联网融资平台发展的经验,我国商业银行就能比他们走的更远。在线自服务的能力越强,小贷贷款业务给银行带来的利润也就越高,所以在发展在线小微贷方面要合理调整传统贷款流程。

  必备要素三:新供应链金融平台

  在传统供应链金融概念中,我国商业银行位于按需供给的地位,会在行业发展的各个环节介入提供相应金融服务,服务内容依赖原材料供应商、生产商、销售商或者购买者各自的需要各有不同,这样提供的金融服务是基于某一时间点的某企业的信用状况,而不是供应链个主体完整的信用情况。因此建议商业银行应基于自身优势和大客户优势,借助互联网渠道搭建新供应链金融平台,提供综合性、一体化的电商服务功能;如在每个供应链环节对接相应金融服务,如电子票据、抵押管理、信用担保等服务;另外及时加入物流、保险、证券、法律等第三方附加服务。银行通过搭建互联网金融新型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一方面可以借助银行雄厚的资金技术能力为供应链上的所有企业提供全局服务,消除因供应链发展失衡带来的产业脱节问题。另一方面可以给商业银行自身带来更多产品和服务创新收入,了解客户信用状况,提高客户粘性,掌控全局风险,促进整体产业发展。

  必备要素四:大数据金融

  资金的本质是数据,银行业从本质上来说是从事经营数据服务。过去我国银行经营的是传统意义上的数据,即小数据,而互联网金融时代的商业银行要有能力来经营大数据金融。

  从本质上大数据有两层含义:全社会范围内数据的互联互通,以及更大范围、更加深入的数字化,以此来完成社会数字化的最后一步 。从另一个角度,对银行业来说大数据技术可以及时补充企业传统信用数据库,在现有资料之外加入互联网渠道采集的客户行为数据信息,让银行更全面地了解客户所在行业的全貌,如渣打银行曾及时分析研究南美的飓风信息,分析对当地可可种植业农场主的金融业务带来的影响,及时提供相应的客户服务、更多的金融产品、更多的风险拨备等。

  5.3 互联网金融模式创新:跨界战略联盟

  5.3.1 跨界战略联盟的定义

  天弘基金与支付宝合作推出余额宝,华夏基金与百度合作推出“百赚”,华夏基金联手腾讯开通微理财,光大保德信基金与中国银联推出“天天富”……这些都是跨界战略联盟的典型案例。另外,阿里小贷与建设银行“善融商务”的诞生,一定意义上也是合作后的产物,尽管双方已经“分手”。可以说,当下给市场带来冲击的互联网金融产品或服务,基本上都是“联姻”的“结晶”。

  美国管理学家罗杰·奈格尔和 DEC 公司总裁裁简·霍普兰德首先提出了战略联盟的概念,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或跨国公司为了达到共同的战略目标而采取的相互合作、共担风险、共享利益的联合行动。有的观点认为战略联盟为巨型跨国公司采用,但这决不仅限于跨国公司,作为一种企业经营战略,它同样适用于小规模经营的企业[49]。所谓跨界思维,就是大世界大眼光,用多角度,多视野的看待问题和提出解决方案的一种思维方式。释义为交叉、跨越。它代表着一种新锐的思维特质。金融服务的内涵、外延和规模都没有边界,也不是原来我们想象的边界和范畴[50]。互联网和金融的融合可能会创造更多的需求,创造新的市场,而互联网的“搅局”,会让金融业焕发更多的生机。比如“赏月险”的推出就拓展了原先外界对于保险的内涵和外延。

  除互联网巨头外,互联网金融创业公司、信息技术公司、大数据、移动互联网以及云计算公司,电信、移动运营商,以及金融机构相互之间都可以发展联盟关系。联盟的具体形式可以多元化,并选择合适的联盟方参股或者实施并购。同时,在合适的时机选择与合适的联盟方开展合作。

  5.3.2 建立跨界战略联盟

  金融机构在发展互联网金融领域的战略联盟时,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合理选择战略联盟组成方式。在发展互联网金融方面,一般规模较大、资金充足、财务健全的公司可以选择依赖自身力量解决。或者可以成立专门子公司、并购或者风投的方式。在选择之前对收益和成本做一个深入的分析研究,然后再来选择是完全市场化,还是建立联盟或是并购。

  第二,理性选择联盟伙伴。选择什么样的合作伙伴,是一个联盟能否取得预期战略效果的重要一环,因此在选择联盟方时,金融机构一定要非常审慎。其一要考虑联盟方的规模。一般情况下,金融机构总是愿意选择那些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企业建立联盟关系。但需要指出的是,规模大、实力强的合作伙伴所提出来的筹码也相对较髙,比如不愿意接受排他性条款、营销费用明显偏高等,金融机构在合作中往往需要做出一些让步,同时合作伙伴对联盟的忠诚度相对较差。

  其二要考虑联盟方所处的行业。在发展互联网金融方面,金融机构需要与其他行业的企业开展合作。如果联盟方来自垄断或寡头垄断行业,则金融机构选择的余地就较小,因此往往会被动一些;如果联盟方来自竞争性行业,往往对金融机构比较有利。其三要考虑联盟方的市场形象和商业信誉。在选择联盟方时,金融机构自然应该选择那些市场形象好、商业信誉高的企业合作。从这一点看,金融机构在与互联网金融创业公司合作时一定要谨愤,要对合作伙伴做深入全面的尽职调查,不然源自合作伙伴的风险如欺诈等就可能会传导到金融机构。

  第三,利用战略联盟实现多元化和专业化。在人们固有思维里,专业化和多元化是相互矛盾的,选择专业化的发展模式,企业就要放弃多元化,选择多元化的发展模式,企业就要放弃专业化。其实这一认识并不科学,战略联盟的出现就为企业实现专业化和多元化的融合创造了条件。中小规模的金融机构可以完全参考此种做法,通过跨界战略联盟的建立,一方面发挥自身优势获得丰厚回报,另一方面借助合作伙伴的优秀业务模式实现多元化跨界发展。

  5.4 小结

  综合上述,互联网的多元化的金融发展正改变着现代金融生态系统的深度,并结合传统的金融部门,一个新的现代金融生态系统或系统正在形成。但是要看到,当前互联网金融创新进程中已出现某些金融风险隐患,因此迫切需要对其进行自律规范和加强监管。而传统金融机构在拓展互联网业务时,目光不应该只盯着同行业竞争对手,而应该主动创新,在互联网模式、能力和组织三方面入手,努力建立全新的战略定位。传统金融业与互联网相互渗透导致了跨界战略联盟的出现,金融机构可以更广泛、更开放、更全面地与其他企业或组织开展跨界战略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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