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河北省绿色信用体系设计
4.1 河北省绿色信用体系的功能设计
河北省建设绿色信用体系的主要目的就是让其在生态文明建设、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中充分发挥三项功能,分别是记忆功能、揭示功能和预警功能。
4.1.1 记忆功能
绿色信用体系是能够对企业环境行为的产生一种综合评价,并将评价指标和评价结果纳入企业绿色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存储起来,具有记忆功能,尤其是对于那些失信企业的不良绿色信用行为是一个长期的、有效的纪录,并作为企业今后获得政府政策扶持和财力支持以及银行贷款等服务过程中的主要参考依据。
4.1.2 揭示功能
绿色信用体系的建设与执行,对于环保指标不达标的企业、环境污染事故(事件)发生概率较高的企业、被环保部门给予过环境行政处罚的企业、被当地群众信访投诉的企业、被媒体曝光发生过污染事故的企业、内部环境管理制度形同虚设的企业以及具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污染企业等是一个很好的揭示平台与途经,能够通过各种平台的公示和结果公布来让社会、公众了解这些企业的绿色信用等级,进而对其环境行为起到监督作用。因此说,绿色信用体系还具有揭示功能,不仅仅对于绿色信用等级较低或不合格的企业进行揭示,还可以对于那些绿色信用等级高的企业进行公示,为这些企业创造更好地发展空间。同时,绿色信用体系还能揭示政府环保工作效果以及金融机构以金融手段促进环境保护的能力。
4.1.3 预警功能
绿色信用体系还具有预警功能,这里所说的预警其实是一种环境风险管理,是对那些存在失信行为的企业在今后发展中的环境污染行为的一种防范。通过对那些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生产过程中超量排放污染物的企业、生产场地内污染设施不正常运行的企业的一系列违法违规环境行为做出必要的行政处罚、罚款、扣分处罚、勒令停业整顿等各种处罚,为更大的环境污染和失信行为的发生起到预警的作用。还可以从绿色信用等级的宣传与公式去刺激这些企业做出改善环境行为的举措,逐步形成良好的企业自律机制。
4.2 河北省绿色信用体系的体制设计
绿色信用体系的建设以及绿色信用评价工作的实施涉及到了政府、金融机构、企业、社会公众的各个层次,因此,可以把绿色信用体系看做一个处于运行状态的链条,缺少了任何一方的参与和配合,这个链条就无法按照客观规律有条不紊地运行下去。所以,本文认为,应当明确划分河北省绿色信用体系的各方参与主体,对其进行合理分工,在一个系统化的框架内做好各项评价工作,这就需要对各个参与主体在绿色信用体系中的动机、利益驱动点以及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作出深入地分析。
4.2.1 领导者与监管者
1.环境保护部门在众多的绿色信用体系参与者中,河北省的环保部门担负起这一体系的主要领导者和组织者的责任,对于企业的环境行为及主要环境保护措施有着较为明确和本质的把握,同时也是政策的制定者,在整个绿色信用体系中位于领导核心地位。那么,可以认为,环保部门能否及时妥善地处理好各个参与主体的权责关系,共同推动本省的环境保护工作和企业环境行为朝着良好的方向发展,对于本地区的环境管理和绿色信用体系建设起着较为突出的、明显的带动和引导作用。
本文对河北省绿色信用体系建设中关于环保部门的主要职责进行了查阅,并作出了如下总结:首先,环保部门应当较之于其他部门有着更为明确的绿色信用体系建设方向和发展目标,并且必须立足于河北省的基本省情。因为唯有确立了明确的、合理的、科学可行的发展目标之后,相关工作的开展才能够切实有效的进行,才可以获得各相关方的鼎力相助,在彼此权责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细分各相关方在建设和实施绿色信用体系过程中的工作分工和责任分工。其次,应当制定出一套较为科学合理的、能够体现出河北省绿色信用评价的过程体系、制度体系和评价指标体系等。从最基本的评价原则、范围到主要的评价方法、程序以及结果公示等各个环节都要明确。再次,能够在绿色信用评价的基础上,为公众和相关机构、企业等提供切实可行的绿色信用信息服务。无论是在指标选取,还是在评价手段上,无论是在评价程序的科学性,还是在评价结果的有效性上,都应当能够充分反映出被评价主体的真实绿色信用等级情况。第四,应当努力协调其他参与评价的机构,协调彼此的工作分工,充分调动各方有限的资源做到工作效率最大化。例如在信息收集方面,环保部门一般没有专门的信息统计和发布平台,这就需要借助其他职能部门,调用有关人员参与其中;又如在绿色信用评级结果出来之后,环保部门不能仅仅拿到了评价结果就完事,还应当与财政部门、金融机构等进行紧密的沟通,通报准确无误的绿色信用评价等级的结果,并提供齐全的数据和评价方法,满足企业绿色信用评级结果实现有效的社会化,并广泛的征求各部门的意见,在工作中逐步完善绿色信用体系及各项制度。
2.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人民银行作为我国企业经济活动中信贷征信业的管理者和监管者,在河北省绿色信用体系的设计与建设中所发挥的职责就是按照评价结果中企业的绿色信用等级对其提供与之相对应的信贷服务,并有责任发挥其职能,与环保部门等管理者一起将企业的绿色信用信息纳入逐步完善的企业征信系统。
具体来说,一方面,人民银行在被评价企业环境行为和经营管理活动中应当发挥其影响企业环保效能机制和规范企业环境行为的作用,这将有助于引导和激励企业注重环境行为并提升自身绿色信用的社会大环境的营造,进而能够很好地推动河北省绿色信用体系的建设朝着良好的、健全的方向发展;另一方面,人民银行帮助各类型的金融机构统一控制金融机构内部的信用风险,不但对于地方金融稳定和环境保护工作是一个促进作用,而且还可以进一步优化河北省的经济增长结构,有利于绿色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河北省银监局河北省银监局应结合河北省在绿色信用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立足于地方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实际情况,建立一套完善的企业绿色信贷目录,帮助主要参与者构建适合省情的绿色信贷统计系统,并在绿色信用评价中引入项目或企业的环保分类,帮助环保部门做好环境社会风险评估等一系列有助于河北省绿色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制定和实施工作,还应当努力为银行等金融机构顺利开展绿色金融指明正确的发展方向,能够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内容帮助金融机构搭建起有效的、科学的绿色信贷政策体系。
要想做到这些,首先应该树立以绿色为导向的治理理念和思想,在工作开展中制定适当的信贷政策与执行措施;其次,还应当以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作为绿色信用评价工作顺利开展的有力保障,能够引导河北省有限的金融资源实现优化配置;再次,可以发挥自身监管职能,督促本省金融机构本着负责人的态度去自觉的按照已经建立起来的社会责任打造合适的、先进的绿色金融文化;最后,能够以较为完善的绿色信用相关法制与监督机制为基础,在河北省整个地区创造一个良好的绿色金融环境。
4.河北省保监局河北省保监局要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建立健全中发挥自身职能,做好绿色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分工工作,并在全省范围内做好这一保险制度的推广工作,主要担负起绿色风险评估体系的建设、环境行为损失评估机制的建设、环境事故责任认定办法的制定、环境事故处理与预防工作、相关主体在资金赔付方面的安排工作等,一定要坚决打破“企业违法污染获利,环境损害大家买单”这种传统的不良现象。
具体来说,首先必须有一个明确的范围,即对于执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试点地区的企业范围进行明确,在这一工作中,涉重金属企业的,应当重点作为绿色信用评价对象,同样也应该把那些高环境风险企业纳入这一范围;其次,可以结合有关工作经验合理设计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原则、条款、内容、所执行的保险费率等一系列具体措施,明确各参与主体的责任范围;其次,应当着手建立健全符合河北省要求的绿色信用体系的建设重点内容的环境风险防范机制,尤其是重视环境污染事故理赔机制的建设与完善,在工作开展中,进一步引导保险公司等参与者简化相关理赔手续和程序,使其朝着服务能力提升的方向努力;最后,还要完善并不断优化企业投保的激励机制和保障措施,举例说明,可以强化必要的约束手段和措施,建立健全一套科学可行的激励机制,并对于配套的政策、法律法规进行补充和完善。
5.河北省证监局河北省证监局应当结合自身工作范围和职责去进一步完善那些上市环保核查制度和绿色信用监管措施,可以先在试点地区适应,然后再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大范围推广,不但要对那些计划上市的企业做出必要的环保核查,还应当对那部分已通过环保部门核查的企业做出抽查或复查,并定期对其进行必要的监督管理。
在河北省证监局建立和完善上市环保核查制度的过程中,应当着重地健全以下几个方面的机制:第一,证监局可以与环保部门联合起来抽调人员成立上市企业环保核查工作小组,由该小组全权负责河北省绿色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并定期与其他参与主体进行沟通交流,征求意见;第二,应当加强绿色信用评价的主管部门在绿色信用信息公开方面的力度和范围,不断补充和完善环保核查责任追究机制的具体条款内容;第三,应当重点针对上市企业的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展开审查和监管工作,并配套建立严格的、对上市企业有较强约束力的责任机制;第四,还应当对于那些计划上市的企业所做出的环保承诺建立适当的整改制度,将其纳入企业环境诚信目录,引导和刺激这些企业建立内部可持续发展机制。
6.河北省金融办作为河北省金融大管家的省金融办,在绿色信用体系的建设中,具有整合各部门的力量的职能,对于尽快建立各参与主体联动机制有监管责任,并在河北省绿色信用体系的完善过程中发挥着自身的职责。
一方面,金融办应当努力协调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主要的监管机构对全省的各金融机构所参与的绿色信用体系建设的职责和有关监管工作,协调各金融机构(主要包括银行、证券机构、保险组织、租赁机构等)之间达成某种程度上的联动;另一方面,金融办还应该推动河北省绿色证券服务的制度化,促进河北省绿色信贷评级工作的开展,引导建立绿色保险责任制度,并在开展绿色租赁等工作中发挥监督管理职能,将这些指标和工作内容都与企业绿色信用等级挂钩,通过激励机制、监管作用、约束体系等促成河北省经济发展与环境管理成效之间实现良好的联动。
4.2.2 被评价主体
1.政府组织我们生活和工作所处的环境状态与每个人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这就决定了政府对于环境治理效果是藏不住。近年来,随着环境的日趋恶劣,由此所引发的社会、公众等对政府的环境保护工作的不满日益高涨。当环境污染问题发生之后,给公众的人身健康、生命财产等带来了威胁、造成了损失,公众问责的矛头不是那些造成污染的企业或个人,而是处于领导和管理地位的政府部门,政府的绿色信用在公众的认知和意识中就会受到极大的削弱,这在现阶段河北省建设绿色信用体系中有着极为强烈的诉求,同时也是政府绿色信用和环境治理行为与成效的最重要组成部分。我们知道,政府每年都会强调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的重要性,也会为此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财力去完成年度环境管理工作目标,但环境污染问题依然较为严峻,雾霾天气依然严重影响着人们的身心健康和日常生活、工作。政府文件中也多次提出要“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从这个角度和当前河北省各级政府在环境治理工作中的成效来看,政府绿色信用评价势在必行。
2.企业企业是社会经济活动和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参与主体,在其生产经营过程中,企业的环境行为和处理措施也都极大地影响着周边生态环境和人们的生活。人类生存与生活都离不开消费和使用一定的物质资料,而这些物质资料绝大部分以产品的形式由企业生产出来的,在满足人们物质生活要求的过程中,同样也会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造成极大的消耗。企业从事产品生产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不同程度污染物制造和排放的过程,各种废弃物甚至很多有毒的物质都会给周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污染,而过多的排放就会引发自然气候的变化,不利于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因此,企业尤其是作为工业生产类型的企业是污染物和二氧化碳的主要排放者。同时,他们也是河北省绿色信用被评价的主体,承担着经济发展和保护环境的工作与职责,按照政策和法律规定必须有责任、有义务履行自身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行为,降低对地区环境的产生的不利影响。那么,企业作为河北省环境问题的引起者和责任承担者,理所应当作为河北省绿色信用体系建设中绿色信用被评价对象。
3.金融机构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金融机构在经济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明确,俨然已经成为整个经济活动的资本运行中心,一方面它在为企业提供着各类型资金支持与服务,并实现自身的资本增值,另一方面,它通过资金的投放和回收,对于整个经济发展和行业市场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金融机构自身所处的特殊地位,要求其不得不承担必要的环境责任和监管义务,发挥自身的金融手段和影响力去进一步规范、营造一个企业赖以生存的金融发展环境。金融机构在河北省绿色信用的评价过程中,同样也扮演着对企业环境责任和行为的监督重责,对于绿色金融和绿色信用风险管理有着极强的把握和控制作用。因此,通过对金融机构绿色信用的评价,一方面便于金融监管机构对金融机构环境责任的监督,另一方面能够提高金融机构绿色信用风险管理,完善绿色信用体系。
4.2.3 中介服务机构
绿色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同样也是河北省绿色信用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在企业绿色信用评价过程中主要担负着信息采集和整理、信息统计与分类等的征信服务职责,是介于环保部门等管理者与监管者、被评价主体之间的信用管理服务组织。
在河北省绿色信用体系的建设中,可以引入包括征信公司、信用评级机构、专业的信用调查公司等所有具有较强实力和服务质量的信用中介服务机构。
一般而言,这些常年从事于信用中介服务的专业机构都具备了较为专业的、先进的知识水平和职业素养,工作人员也具备“独立、公正、客观”的工作原则,对于绿色信用评价中的数据真实性、可靠性有着较为严格的把控,能够有助于信用交易风险的预防和开支,是河北省建设绿色信用体系的重要参与者之一。
河北省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在所构建的绿色信用体系中应当逐步有针对性地完善自身在企业绿色信用调查和评价方面的技术和业务能力。积极参与,多方合作,打造一条高效运作、公平的信用信息沟通渠道,为河北省的绿色信用体系和信息畅通机制的建设出谋划策。
4.2.4 社会监督机构
1.新闻机构新闻媒体一直以来具有监督效能,它是通过综合运用新闻报道的手段,对公众普遍关注或希望获取内情的事件进行公开曝光,发挥着对不良言行的一种监督作用。虽然新闻媒体自身的舆论监督作用没有形成法律监督的效力,但其组织的绿色信用监督、环境行为行政监督是为了通过强大的、无形的力量来对其进行规范,产生积极地、良好的影响效果,进而对企业或其他被评价主体产生较为明确的激励作用或强化其自律。新闻媒体在河北省绿色信用体系的建设中,一方面可以对政府的环保工作和成效进行广泛地监督,并向社会公众公开,对于企业的环境行为和绿色信用等级进行必要的公示,对金融机构的绿色金融建设和在绿色信用体系中的作用和影响机制等进行监督;另一方面新闻媒体还可以向政府的、环保部门等的管理者和监管者、企业等被评价主体、金融机构、信用评级中介服务机构、社会公众等传播一种绿色的理念,倡导绿色信用评价的功能和作用,在全社会营造一个绿色信用的良好建设氛围。
2.社会大众社会公众作为河北省绿色信用体系建设和绿色信用服务的直接或间接受益者,同时也是企业环境行为中生产的产品的最终消费者,有责任和义务参与环境保护行为中去,因此,社会大众可以积极参与到河北省绿色信用体系的建设中去。通过自身在生活和工作中的实际行动去购买绿色产品和绿色服务,坚决抵制那些绿色信用等级较差的企业的产品和服务,为河北省的绿色产业发展以及绿色信用体系的建设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社会大众作为一切社会活动的参与者和见证人,在绿色信用体系建设和评价实施过程中,要充分的发扬自身言论自由和公众参与的精神,踊跃加入到政府信用评价、企业信用评价、金融机构信用评价等一系列活动中去,起到良好的舆论监督作用和不良信用行为的声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