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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就业环境内涵分析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5-02-09 共668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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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大学生就业环境的分析研究
【第2部分】大学毕业生就业环境研究引言
【第3部分】 大学生就业环境内涵分析
【第4部分】大学生就业环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第5部分】解决大学生就业环境中问题的对策
【第6部分】大学生就业环境探究结语与参考文献

  第二章:大学生就业环境内涵分析

  大学生就业环境是影响大学生就业活动的一切外部因素的总和。本研究首先找出影响大学生就业活动的一切因素,并从这些因素中筛出影响大学生就业的外部因素作为本研究的论域。其次,论述大学生就业环境对大学生成长和就业的作用。最后,研究将阐述大学生就业环境的构成为后续研究做准备。

  一、大学生就业环境的内涵

  影响大学生就业的因素很多,为了能够把这些因素找全、找准,首先阐述大学生就业活动的构成要素,然后根据各要素与大学生就业的关系逐一找出制约大学生就业的因素。

  (一)大学生就业活动的基本要素

  要素是指构成活动必不可少的、基本的因素,但它并不包含活动中涉及到的所有因素。[21]

  构成大学生就业活动的基本要素主要包括:大学生、用人单位和就业机会三个部分。

  1、大学生与用人单位

  大学生就业活动是指大学生通过一定的渠道谋求职位进入用人单位的过程。

  所以大学生就业活动实质上是大学生“找工作”和用人单位“招人才”两种活动结合而成。因此,大学生和用人单位在大学生就业活动中充当人的因素。这两种人的因素构成了大学生就业活动的主体。

  首先,大学生和用人单位的地位是平等的。在大学生就业活动中,大学生充当求职者,用人单位充当招聘者,二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建立在“双向选择”的前提下。因此两者的地位不分主次,一律平等。为了保护二者的权益在就业活动中不受到侵犯,国家也通过法律(例如:《劳动法》、《合同法》和《反就业歧视法》等)予以保护。

  其次,大学生的求职者身份与用人单位招聘者身份只存在于活动的过程中。这也就是说,二者只在大学生就业过程中互为主体。在大学生求职成功进入用人单位之后,二者的角色立即发生转变。大学生由学生、求职者转变成员工或受雇者,而用人单位从招聘者转换为雇佣者。

  2、就业机会

  就业机会是指在就业活动中求职者与招聘者共同认识、掌握和运用的对象,是就业活动中的纯客体。

  就业机会是就业活动的必备要素,没有就业机会就业活动就开展不下去。就业机会是搭建求职者与招聘者之间的桥梁。我们知道,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首先会通过很多渠道了解到哪家用人单位的哪些岗位这在招人,然后通过投简历申请,经过面试,最后被雇佣。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会提供工作岗位,然后将岗位信息通过相关渠道散播出去,等待求职者来应聘,最后雇佣自己满意的求职者。

  这两个过程中说明工作岗位正是搭建求职者与招聘者劳动关系的桥梁。实际上工作岗位就等同于就业机会。因此就业机会是求职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共同作用的对象,即就业活动的客体。

  3、三者的关系

  大学生、用人单位和就业机会是大学生就业活动的三个必不可少的要素。就业过程实际上就是三者之间的相互作用过程。在此过程中,三要素之间存在一定的关系。

  首先,三者之间存在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在大学生求职过程中,大学生和用人单位充当人的性质,居于主体地位;就业机会是大学生用人单位共同作用的纯客体,是就业活动被作用的对象。在这种关系中,大学生与就业机会之间的关系表现为大学生能否抓住就业机会;用人单位与就业机会之间的关系在于用人单位能否提供出就业机会。

  其次,三者存在创造与被创造的关系。就业机会可以由大学生和用人单位创造出来。一方面,用人单位可以通过人员的流动、扩大公司规模等方式创造出更多的就业机会。另一方面,大学生本人也可以通过提高自身的求职竞争力为自己创造出更多的就业机会。

  (二)影响大学生就业活动的因素及分类

  找工作与招人才是就业活动的一对基本矛盾,就业活动是否成功主要在于这对矛盾是否能够成功解决。若想顺利解决这对矛盾,必须要找到制约矛盾的因素。这些因素分别来自大学生、用人单位和就业机会三个要素之间的作用过程中。

  1、大学生与就业机会

  大学生与就业机会之间的作用表现为两方面。一方面表现为大学生能否抓住现有的就业机会。如果在“任何一名大学毕业生都会具有就业机会”这样的前提条件下,那么大学生能否就业主要取决于他们能否抓住就业机会。而取决于大学生能否抓住就业机会的关键因素在于其自身的先天性因素(如:性别、体型和健康等因素)、求职竞争力(如:知识和技能、学历、证书以及父母的社会资本等因素)和其职业理想(包括:就业观念、职业取向等因素)。

  另一方面表现为大学生能否为自己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大学生除了抓住现有的就业机会之外,还可以通过创造就业机会实现就业。这可以通过两种途径来实现:1、大学生可以通过提高自身求职资本来实现;2、大学生也可以通过创业来实现。而影响这两条途径能否顺利实现的因素仍主要来自两个方面:大学生自身因素和大学生自身以外因素。其中大学生自身因素主要包括:心理因素和家庭因素。大学生自身以外因素主要指社会环境因素。

  2、用人单位与就业机会

  用人单位与就业机会之间的关系同样表现为两方面。一方面,用人单位提供相应的就业机会。由于用人单位自身内部的工作系统每一年都可以为社会提供丰富工作岗位。而影响用人单位自身内部工作系统运行的因素主要包括:用人单位自身因素(例如:企业性质、规模等)和外部因素(如:政府的扶持力度、社会的认可度等)

  另一方面,用人单位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用人单位可以通过扩大规模为社会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然而制约用人单位能否扩大规模的因素主要包括自身因素(如:自身发展的状况)和外部因素等。

  3、影响因素的分类及相互关系

  上述因素都对大学生就业都造成了不容忽视的影响。这些因素可以分成两大类:大学生自身因素和大学生自身以外的环境因素。大学生自身因素是指由于大学生自身的观念、能力、遗传素质和教育经历以及家庭等因素的总和。环境因素即是大学生自身因素以外一切因素的总和。

  这两类因素存在一定的关系。大学生自身因素与环境因素正是个体与社会二者关系的具体表现。在个人与社会二者之间存在着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即社会的发展决定着个人的发展。因此,在大学生自身因素与环境因素之间的关系同样表现出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在大学生就业过程中,大学生自身因素受到环境因素的制约;环境因素决定大学生自身因素。

  二、研究论域选择及意义

  (一)大学生就业环境的分类
  
  任何一种事物都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分成不同的类别,大学生就业环境同样不例外。把一个事物做出清晰和明确的分类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大学生就业环境的概念若想做出清晰和准确的分类,必须要参照环境概念的分类。

  人们习惯于把环境做出两种分类方式,这两种分类方式对教育研究来说都是必须要重视的。第一种分类方式是以环境因素的构成成分的性质为标准,可以分为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自然环境主要包括自然条件和地理位置。社会环境则包括个体生活圈中一切社会性因素: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以及各种性质的社会关系等。这一切对于人的发展,尤其是社会性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这种分类方式在教育研究中十分常用,但是对于本研究而言并不适用。本研究主要研究的是大学生就业环境,尽管这个环境仍然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两大部分,但是研究的侧重点在于大学生就业环境中的社会环境层面。因此,我们无形当中把大学生就业环境的研究限定在了社会性层面而忽视自然层面。在研究中重点研究大学生就业环境中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以及各种性质的社会关系因素对大学生就业和成长的影响。

  第二种分类方式主要从教育学研究角度看,“以范围为标准,把影响人发展的环境分成大环境和小环境…大环境是指发展个体所处的总体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小环境是指与发展个体直接发生联系的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22]
  
  大环境主要指个体所处的总体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小环境指与发展个体直接发生联系的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

  第二种分类方式比较适合本研究。大学生就业环境本身已被限定为是一种社会环境。在这种社会环境中仍然可以分出大环境和小环境。其中大的社会环境主要指个体所处的时代和国家制度的性质与发展水平。如所处的政治、经济制度、经济发展水平、民族文化传统与科学文化发展水平以及教育的制度、性质以及发展水平等。小的社会环境主要指个体所处的家庭及其居住区、学习单位或工作单位。

  (二)研究论域的选择

  从大学生就业环境的分类中发现,其本身是一个复杂的研究课题,为了能够使对大学生就业环境研究的更加的具有针对性,我们仍需要从复杂的分类中找出研究的论域。

  1、个体自身因素与环境因素

  在大学生就业和成长的过程中大学生个体自身因素与社会环境因素都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作为教育者这两者必须要同时重视。但是作为研究者必须要种这两大类因素中选择一个加以深入研究。

  由于在这二者之间存在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即环境因素对大学生的成长发展与就业起到了决定作用。因此在研究论域上一定会选择环境因素——大学生就业环境。如果解决了大学生就业环境中所存在的问题,那么大学生自身所存在的问题或许就可以迎刃而解。

  2、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

  大学生就业环境既包括自然环境,也包括社会环境。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都对大学生的就业起到了重要的影响作用。一方面,大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必须要符合一定社会的需求。另一方面,就业本身是社会性活动。因此在大学生就业环境的论域选择上,我们更应该侧重于对社会层面的研究。

  3、大环境与小环境

  大环境与小环境一个很重要的区别在于大环境比小环境更具有普适性。大学生就业环境所研究的我国大学生群体这一整体所处的就业环境,并不是某一个个体所处的特殊的就业环境。本研究所研究的大学生就业环境应是对全国的所有大学毕业生都适用的就业环境。因此,将研究论域选择为大环境就更加的有意义。“遗忘教育对环境影响个体发展的作用较多地局限于小环境而忽视大环境。”[23]
  
  (三)论域选择的意义

  大学生就业既是一个社会学问题,也是一个重要教育学问题。首先,就业本身就是民生问题,属于社会学的研究领域。其次,由于就业主体是大学生,是受过良好教育的劳动者,其就业的成功与否也反映着高的教育的得与失。因此它又是一个教育学问题。因此,研究大学生就业环境必然会具有就业与教育两层深刻的意义。

  1、决定大学生的就业

  首先,大学生就业环境是大学生就业活动存在的空间,大学生的就业活动必然要在大学生就业环境中进行。如果大学生脱离了大学生就业环境,那么大学生就业活动也将不复存在。

  其次,大学生就业环境存在决定大学生就业成功与否的重要因素。决定大学生成功就业的关键因素在于是否存在就业机会。至于能否抓住机会则是因大学生自身条件而定。大学生就业环境为大学生提提供了各式各样的就业机会。因此,研究大学生就业环境是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的关键所在。

  2、决定大学生的成长

  大学生就业环境对大学生具有重要的教育意义。叶澜教授在其经典着作《教育概论》中提出影响个体发展的“二层次三因素”论。“以对人的发展的影响性质为依据,可以把影响人发展的因素分成:对个体发展的潜在可能产生影响的因素(简称‘可能性因素’)和对个体发展从潜在可能转化为现实产生影响的因素(简称‘现实性因素’)两大类,这两大类因素对发展影响不在同一个层次上,故称为‘二层次’;在二层次中共含有三大影响因素,即在可能性层次中可分为个体自身条件与环境条件。”[24]

  这里所说的环境条件也就是研究所论述的环境因素。大学生就业环境是众多因素中的一种。

  环境因素是任何有机体生存、发展必不可少的条件,是一个无需加以证明的客观事实,其中社会环境又是使人成为人而不是兽的基本条件。大学生就业环境是社会环境中的子环境,对大学生的成长和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首先,大学生就业环境为大学生提供了多种发展的可能性,同时也做出了一定的限制。这种可能性的提供主要表现为大学生提供了多种多样的发展机遇。大学生就业环境为大学生的发展提供了客观条件,也提供了认识与实践的客体。这些条件和客体对于大学生来说是可以认识、可改变、可利用和可吸收的。

  其次,大学生就业环境对大学生作用的大小与环境本身的性质、变化相关,也与个体发展水平相关。大学生就业环境对大学生所产生的作用在其成长过程中不是一个常量而是一个变量。这些变量不仅为大学生的撑场提供了各种各样的可能性,同时环境中的不同组成部分对大学生成长的不同方面产生不同的影响。此外,大学生就业环境对大学生的影响随着大学生主体意识的增强而减弱,影响的性质也有限制逐渐改为利用。

  第三,大学生就业环境对大学生成长的影响在方向上有正、反之分。这里正、反是指对大学生的影响是积极还是消极之分。即便是在同一大学生就业环境中,各种因素的对大学生的作用方向也可能不同。

  迅速变化的时代本身不仅向作为社会事业的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提供了新的条件,而且向每一个发展着的个体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提供了新的条件。如果看不到这一点,或者不去自觉地研究这些变化,教育者由于受到自己在过去时代所形成的知识、能力和眼界的局限,往往把自己的认识,而不是时代的需求作为标准、去衡量、要求学生,这样的教育就会与时代的发展脱节,或者不能找到解决时代提出的新问题的新方法。[25]

  三、大学生就业环境的构成

  关于大学生就业环境的构成,樊钉认为:“大学生就业制度首先构架了一个外部环境,把影响就业过程的各相关主体(用人单位、大学毕业生、高校培养部门、教育管理部门、人事管理部门、公安户政部门等)纳入一个系统当中,并通过进一步的政策化规范及分工磨合形成了各自的职责、权利、义务关系纽带。”[26]

  这种划分的优点在于他找出了影响大学生就业活动的因素:用人单位、大学毕业生、高校培养部门、教育管理部门、人事管理部门和公安户政部门等。其中用人单位和大学生是就业活动的主体。高校、教育管理部门、人事管理部门以及公安户政部门都是影响主体完成就业活动的外部因素。然而,这种分类也存在一个很大的弊端,就是将大学生自身因素与大学生就业环境混为一谈。

  通过樊钉的给大学生就业环境的划分方式,我们了解到大学生就业的外部环境至少应当包括:用人单位、教育管理部门、人事管理部门和公安户政部门等。

  首先,教育管理部门、人事管理部门和公安户政部门属于政府的办事机构。他们对大学生就业活动的影响主要通过相关政策的来实现。例如:毕业生就业分配政策、户籍政策等。因此,我们可以将教育管理部门、人事管理部门和公安户政部门等归为政策层面的因素。这些政策性因素对大学生的就业活动起到了至关重要的影响。

  其次,用人单位对大学生就业的影响方式一方面通过招聘人数来影响大学生的就业。另一方面,用人单位也可以通过自身对大学生取舍的价值取向,即用人观、人才观等来影响大学生的就业。前者对大学生就业的影响属于市场需求层面,后者属于用人单位的价值取向层面。

  第三,文化因素对大学生就业也产生及其重要的影响。一方面,国家所制定的政策必然要反映统治者的意识形态,而这种意识形态必然会受到传统文化思想的影响。另一方面,用人单位选择员工的价值取向同样受到文化因素的影响。因此,影响大学生就业的因素包括:文化层面因素、政策层面因素、市场层面因素和用人单位价值取向层面因素等四大方面。那么这四大方面的因素存在哪些关系呢?

  首先,就业政策的制定反映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而意识形态又会受到文化思想的影响。除此之外,大学生的就业观念、用人单位的用人观无不受到文化因素的影响。因此,文化因素在这四大类因素中起到决定性作用。其次,在就业政策因素与就业市场因素的关系中,前者对后者觉有调控作用。因此,就业市场的发展受制于政府政策的制定。第三,用人单位用人观和人才观又受到传统文化和国家政策和就业市场的现状等因素的影响。因此,我们可以将影响大学生就业的所有外部因素按影响程度由大到小顺序排列成:传统文化因素、政策性因素、就业市场因素和用人单位价值取向因素。

  这四方面因素中,每种因素又包含了对大学生就业影响更具体的因素。例如,政策性因素中包含了大学生就业促进性因素和企业的扶持性因素等。大学生就业的促进性因素又包括:鼓励大学生基层就业政策、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政策以及大学生就业的援助政策等。总之,四方面对大学生就业的影响因素都各自为一套因素体系,而这套因素体系对大学生就业都会起到影响作用,符合了就业环境的内涵,因此这四类因素的每一类因素都构成一种就业环境。

  基于上述分析,本研究将大学生就业环境构成按又大到小的顺序分成文化环境、政策环境、就业市场环境和用人单位的观念环境四个部分。文化环境是指对大学生就业起到影响作用的文化性因素的总和。这里包括我国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政策环境是指对大学生就业起到影响作用的一切政策性因素的总和。就业市场因素是指就业市场中对大学生就业造成影响的一切因素的总和。观念环境是指用人单位就业活动中对大学生选择的价值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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