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市场指引风险。如今,各家传统银行都在争相涌现各类金融服务与产品。然而,这对于客户而言,在银行和产品的选择上增加了难题。对于银行的服务以及产品的收益保障各方面都不知晓。所以,很多客户便会依据他们对银行的熟知程度和大众的口碑以及银行提供产品的优惠程度、收益高低来决定选哪一个。当然,银行服务质量分高低,其市场效益也分好坏。所以银行在推出产品时的最低购买额之间必然存在差异,服务质量较低的银行所提供产品的购买额一般都要低于服务质量高的银行的运营成本。从客户的心态来看,更多的人都会选择服务质量较低但产品购买额低的银行,这样一来,服务质量好的银行便被排除在外。客户在此是处于主动选择的位置,而银行方则是处于一种被动的选择。银行不能识别客户的真实有效的信息,也就无法判断客户的风险水平,有些客户还会蓄意使用虚假的信息,也会给银行带来错误的指引,发生市场指引风险。
第五,利率风险。如今网络银行不断兴起,各家银行和机构都在推出不同的理财产品,为了吸引顾客集聚大量资金,他们所推出的理财产品都会是高利率高收益的。然而,要留住客户,保持较高的利率就必须有强大的支付能力和偿还能力做保障。市场利率波动无常,虽然银行在利率标准的制定上有一定的自主权,但网络银行的财务状况仍然可能与市场利率的波动背道而驰,从而产生利率风险,导致资金链出现严重问题,造成经营不善。
第六,战略风险。网络银行的发展需要有总体的经营战略决策来为其做铺垫。因此,战略决策的对错必然会影响到网络银行整个的发展。当下的网络银行瞬息万变,每天都在更新不同的金融信息和新产品的推广。因此,网络银行的战略决策人不仅要紧跟时代步伐,具有前瞻性的思维,能够准确的把握金融动态,确定市场走向,还要配合技术上的设计、支持和创新不断的调整与市场需求一致的产品。然而在新产品推出之前,也必须要考虑到产品需要与银行的业务目标保持一致,产品后期是否有相应的维护和应对紧急情况的办法以及产品推出后的效应和对产品的足够的跟踪,时刻关注其状态,及时作出反应。因此,在网络银行的决策上具有一定的战略风险。
第七,信誉风险。对网络银行而言信誉风险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现如今虽然越来越多的网络银行涌现与发展,但是还是有客户无法接受这种方式。
其中可能有对网络的不熟悉,有的觉得太麻烦等等因素,但最主要的还是对网络银行交易的一种不信任。毕竟网络银行是一个虚拟的平台,要客户没有面对面却接受这种方式的银行难免有些担忧。从而引申出的信誉风险,为网络银行的客户源增加带来了屏障。此外,网络银行的开放性在方便客户的同时也带来了新闻的透明化,网络银行一旦出现问题,或者达不到公众预期的效果,就会大篇幅的曝光在媒体上,加上各行各业的评论,很有可能为其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不仅如此,这种负面影响的辐射面不仅仅在于某一家网络银行,而是会波及到整个网络银行,造成网络银行运营危机,这种信誉风险也是可大可小的。
2.2.2 防范与化解网络银行风险的意义
网络银行的出现是一种发展的标志,同时也为相关客户提供了便捷服务。
通过网络银行,客户除了可以进行基础性银行业务的办理,还可以办理支付结算类的业务,如信用卡的还款、水电煤费用的缴纳、手机充值、购买彩票、机票等一系列与生活相关的业务,极大的满足了客户的需求。但是在方便快捷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风险,网络银行的虚拟性和无国界性致使了它不安全因素的增加,更容易受到不法分子的恶意攻击。如今,由于网络支付导致的窃取资金案和一些网银诈骗案频繁发生,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响。这不仅给社会带来了不安定因素,也为网络银行的发展带来了阻碍。科技的不断发展,使得犯罪分子的手段也变得高明,他们利用先进的技术,针对网络系统上的漏洞对网络银行系统进行破坏,进而盗窃客户的资金,导致客户和银行的利益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失。因此,必须着力防范与化解网络银行的风险。对客户而言,是对其使用网络银行提供一个有力的保障,使客户在方便快捷的使用网络银行的同时也能更安全,在避免风险发生的同时也尽力减少损失的产生,极大的保护客户的利益。对银行而言,也是将其风险和损失降到最低,吸纳更多的客户,集聚更多资金,使其稳健发展。因此,防范和化解网络银行风险不仅能保护企业和个人客户的利益,还有利于金融业的健康发展。而金融业的稳定,也是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垫脚石。
2.3 防范与化解网络银行风险法律规制的必要性
网络银行的发展,是时代性进步的体现。也是传统银行业务的延伸发展,与金融业蓬勃向上。然而,随着发展的步伐,将要迎接的是各种问题的涌现。其中,风险问题则是网络银行问题中的核心,并且,它复杂多样,较为繁琐。因此,从风险上来说,不仅需要采取技术手段对其进行防控,同时也需要法律规制来对其进行防范和化解。
2.3.1 防范与化解网络银行风险法律规制有利于维护公共利益
首先,多家网络银行的出现和发展必然使得网络银行之间形成竞争的局面。
当然,良性的竞争是可以促进网络银行的创新和发展的。但是,反过来,如果产生了不完全的竞争,则会导致市场出现集中和垄断。由于网络银行的准入需要满足较多的条件以及严格的审核。因此,最终能进入网络银行的则是从众多金融机构中筛选出来的优秀者,在数量上显然就不会很多。在这种情况下,那些实力较强的网络银行则很有可能凭借着自己的资金雄厚,并且国家对其的政策优待等优势,在网络银行行业内形成垄断。此外,客户在选择网络银行时,一般都会从银行的是否有优惠,服务是否到位,使用是否方便,并且安全等方面来选择。这样一来,对于那些在服务、优惠、安全、便捷等方面做得比较好的网络银行则会吸引到较多的客户。客户集中后,其收益必然会得到提升,它就可以排开收益部分,进行降低收费标准,为客户提供更方便的服务出发,留住客户的同时并吸引更多的客户。从而对其他网络银行造成实质上的威胁,形成不正当竞争的垄断局面,这一方面是对不正当竞争的一种加剧,另一方面也不利于网络银行的健康发展。
其次,网络银行在给我们带来方便快捷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隐性因素。客户从网络银行获得金融服务,并向网络银行提供个人信息,还把资金放入网络银行保管,进行着各种金融交易。但是,客户对网络银行内部的运作和安全性问题却并不了解。[6]同样的,银行在向客户提供贷款时,虽对客户的基本信息有所调查和核实,但是这只是表面现象,对客户本身或者一些隐藏信息却不知晓。这就造成了网络银行和客户之间的信息都是不对称的,同时也会引发信用风险。
再次,科技的不断发展,使得网络技术也更加发达。高速的传播性,国际的开放性,都在不同程度上为广大群众带来了便捷的服务。因此,网络银行在发展的同时,必然会产生不同程度的风险,然而,由于当今社会网络、媒体等传播媒介的传播途径之广,网络银行一旦有风险的发生,此消息就会迅速蔓延,从国内传播到国外。这种负面的传播效应是不可小觑的。
综上所述,对网络银行的风险进行法律规制是极其必要的。
2.3.2 防范与化解网络银行风险法律规制有利于实现法律的价值
首先,法律的价值在于秩序、安全、公平、效率等。而对于网络银行而言,最重要的则是安全与公平。从安全方面来看,网络银行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客户则通过网络银行进行金融交易,就在客户进行金融交易的过程中,就有发生过很多资金被窃取的事件。这不仅引起了社会的恐慌,也成为了网络银行的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因此,保证网络银行的安全是网络银行发展中的重中之重。法律在我们看来,是一种具有强制力的规定。有了法律制度作为后盾,人们的潜意识上就形成了一种被保护的安全感。因此,法律规制对于网络银行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它在保护网络银行的安全上起着重要的作用。法律作用的强弱直接影响到客户的利益,以及银行的安全问题。安全问题作为核心,它是客户信服银行的重要因素,如果不能对安全进行保证,随后引发的必然是客户的质疑声,同样也是发展的阻碍。这就显而易见的说明了网络银行需要行之有效的监管,法律需要建立与完善。
其次,除了安全之外,网络银行中所涉及的关键问题还有公平。公平在网络银行中的体现则是权利和利益的平衡。然而,在分析中可以看出,网络银行已经有不正当竞争,以及垄断的倾向。再加上网络银行和客户间的信息不对称,这就使得不公平的问题逐一的产生,并成为了网络银行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因此,通过法律手段,制定相应的法律制度,对网络银行的公平问题进行法律规制,[7]以求在表里上都能实现公平。在法律制度的制定上,要把各方的利益进行评估,制定出合理,并且可行性高的法律制度,来协调和平衡各主体间的利益,为网络银行的发展营造一个公平的环境。
再次,在保障了安全,维护了公平外,还需要对网络银行的秩序进行规范管理。如今,网络银行的内部运营情况只能依靠网络银行进行信息披露而知,然而,其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却无法判断,又加上媒体的作用,客户很有可能因为谣传的信息而使他们产生动摇心理,对网络银行产生不信任。同时,由于网络银行交易的实时性,使得交易中的资金能够得到迅速的转移,网络银行也随之会受利益的驱使,被那些高收益,同时也是高风险的投资吸引,这对客户资金来说也就存在了更大的风险。所以,对网络银行进行法律规制,规范网络银行市场,维持好行业内的秩序,才能促进网络银行的健康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