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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问题探究
【第一章】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农户调查研究绪论
【2.1】农户对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需求现状分析
【2.2 - 2.4】合作社农业服务需求评价与特征
【第三章】英山县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供给分析
【第四章】英山县农业合作社社会化服务供需偏离性及成因
【第五章】国外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
【第六章】建设英山县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对策建议
【结论/参考文献】农业合作社开展社会化服务研究结论与参考文献
6 建设英山县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对策建议
虽然现阶段英山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处于发展初期阶段,其农业社会化服务也存在诸多困境,但当地合作社依然在发展道路上不断摸索与探求。借鉴美国、德国合作社及日本农协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实践经验,结合英山县的实际情况,对建设英山县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提出合理的对策建议。
6.1 合作社内外环境建设
6.1.1 准确定位政府角色,发挥政府政策支持
在农村,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长远发展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有效引导和鼓励。政府应当努力为合作社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准确定位自身角色,掌握好与合作社关系的分寸与界限,才能最大限度地促进合作社的健康发展,也才能使其农业社会化服务得到有效发挥。
(1)完善优惠政策与配套服务
政府各项优惠政策的实施为合作社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一方面,加大政府财政支持力度,按照不同地区、不同实际情况给予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相应的政策性贷款或补贴,并将政府政策性贷款的范围扩大覆盖到合作社生产、加工、销售等各个领域,长期提供低/免息的资金借贷,以保证合作社的良好运行。
同时,扩大税收优惠政策项目,调动合作社积极性,降低合作社经营成本,例如:可以对每年年检通过的高质量合作社采取免收管理费;对为合作社提供生产培训、技术培训人员人员免收收入所得税,以吸引人才加入等等。另一方面,政府应完善对合作社配套服务。通过宣传普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知识,消除农户对合作社偏见,培养农户的合作意识;通过树立典型模范合作社,对积极参与合作社建设或对合作社发展有较大贡献的农户给予适当的物质和精神奖励,提升合作社在农户心中地位,努力营造合作社发展的良好环境,发挥政府示范引导作用。此外,政府作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公共服务的提供主体,可以根据合作社不同需求向其免费提供各种农业社会化服务,例如提供技术培训人员、销售市场信息、国家政策解读、基础设施建设等措施,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供有力的外部环境支持。
(2)加强对合作社监管
针对合作社内部管理的缺失,政府应端正监督态度,加强监管力度,从而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监管机制。首先,政府应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申请进行严格的审核登记,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同时,工商管理部门应事先对申请的合作社进行全面考核,判断其是否具有申请合作社资质,对考核通过的合作社予以颁发合作社营业执照。其次,在合作社运营过程中,规范合作社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卫生标准体系,完善财务监督,采取定期追踪回访,以防止合作社内部不良行为的出现。最后,加强对合作社农产品质量监督,制定统一的生产加工质量标准,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检测、监管体系,杜绝粗制滥造和假冒伪劣行为,发展绿色有机无公害食品。
(3)加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
我国设立农业保险制度的目的是尽可能减少农户因农业生产的季节性、地域性风险而造成的损失,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农业保险覆盖面狭小,农户对保险认识不清,政府补贴金额较少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农业保险制度的优势的发挥。在发达国家,完善的农业保险制度是政府支持农业最重要的手段,因此可以借鉴国外农业保险方式,加大我国农业保险覆盖范围。第一,积极宣传推行农业保险法律法规。政府应积极向合作社宣传国家在农业保险方面的有利政策和相关补贴,也可针对当地农户实际需求,制定地区特色化农业保险法规,明确保险购买和索赔程序,以合作社为购买中介,鼓励农民参加农业保险,以低保费高补偿方式吸引更多农户投保,培养农户保险意识。第二,采取强制与自愿的分层逐级保障。
对一些关系地方和国家生计的重要农产品应采取强制保险的方法,可以采取政府、合作社和农户三方出资联保,政府组织农户统一投保,农户只需缴纳少量的投保费就可以在发生灾害时获得政府全部或部分补偿,降低农户农业生产风险,保障农户利益。此外,由于英山县不同地区农业规模、农产品农业风险的差异,可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分层逐级建立农业保障制度,以保障当地农业的持续稳固发展。
6.1.2 充分加强企业合作,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
英山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遍采用“农户+合作社+企业”发展模式,体现了龙头企业对当地合作社发展的重要作用。企业是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力量,其拥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较多的生产加工经验、较广的农产品销售渠道等等优势,能够有效弥补合作社在这些领域的不足,提高合作社市场地位,增强合作社竞争力;其次,企业与合作社、农户形成稳固的购销关系,通过合同维系形成风险共担机制,降低合作社与农户市场风险;再次,企业与合作社的联合实现了农业一体化经营,使农产品产前、产中和产后各个生产环节联系更加紧密,大大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龙头企业对合作社的带动优势促使越多的合作社选择与龙头企业达成合作战线。然而,要想实现企业、合作社与农民三者之间互惠互利,则必须建立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一方面,建立多元化的利益分配及保障机制,防止因龙头企业的强势地位而损害合作社与农户的正当利益,采用不同的方式将销售农产品获得的利润以返利或较高收购价格等形式让利于农户,拟定农产品经营制度条例,保障各方利益的公平合理。另一方面,完善利益调节与约束机制,一旦在利益分配过程中出现矛盾或分配不公平等问题,完善的利益调节机制能够及时调节三方矛盾,稳定三方关系,并通过有效的约束机制来约束企业、合作社、农户行为,遵循市场秩序,履行契约规范,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对合作社的带动功能,从而增强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能力。
6.1.3 合力创新合作社组织建设
(1)建立健全合作社现代化管理体系
国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功经验表明,建立健全现代化的管理体系是当代合作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首先,建立现代化的经营体制,调整农业结构,围绕当地支柱产业形成一批标准规模化的农产品示范生产基地,并加强产业配套设施的建设(例如农产品自动加工设备、统一保存运送中心等),在开拓传统销售渠道的同时逐步发展网上电子商务分销,将农产品各个生产环节紧密联系起来,形成产业一体化规模经营,从而最大限度提高当地农业规模效益。其次,规范的、民主的内部管理制度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生存和发展的根基。合作社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完善自身组织机构建设,坚持合作社合作的基本原则,尊重社员意志,明确自身责任与义务,规范合作社内部管理,促使合作社规章制度能够得到切实有效的落实,各组织机构功能得到充分发挥。再次,完善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及审计机制。由于英山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都是采用内部管理的形式,即没有相应的监督机制,也没有严格审计程序,因此往往很多合作社都存在账目混乱、资金用途模糊、公共积累资金被挪用等诸多问题。审计制度的建立可以参考国外的方式,一方面通过明晰产权制度最先明确成员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成员代表大会的民主决策作用,增强合作社内部民主管理氛围,给予每位成员公平参与民主讨论的机会,提高成员的民主意识,激发成员参与合作社事务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可以引入第三方中介组织对合作社财务管理进行审计,使合作社财务状况更加公开透明,即避免了合作社内部财务混乱,也增加成员对合作社的信任。最后,切实落实合作社盈余分配制度。何为盈余?法律规定合作社在开展对外业务时所获得的利润除去弥补亏损及提取公共积累资金以后所剩下的资金就是盈余,而这一部分盈余则可由合作社自行分配。盈余分配的方式可分为两类:交易量返还和按出资额分配。但在实际分配情况中,大部分合作社只能做到第一次分配,有些甚至连第一次分配也没有做到,而能够做到“二次分配”的合作社几乎没有。合作社创造经济效益能力的限制、盈余分配机制的不透明以及农户小农思想的严重等等原因影响了合作社盈余机制的落实,因此可以建议合作社依照法律规定建立财务核算机制,明确成员权益,并将每次盈余分配具体情况编制成册以便接受第三方中介组织的监督审查,在落实第一次分配的基础上积极搞好盈余的二次分配,切实保障农户的基本利益。
(2)维持内部资金稳定,获取多渠道资金支持
充足的资金是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可持续发展运行的助力剂,也是吸引和提高农户参与积极性的原始推动力。然而,现阶段英山绝大多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遍存在经济实力弱,自有资金匮乏,公共积累资金较少,贷款难度大等问题。
虽然政府会提供一定的专项资金来支持当地合作社发展,但实际上能够获得该项资金的合作社数量非常少,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仅得不到政府的财政支持,而且由于自身规模小,经济基础薄弱也无法吸引外部资本流入,从而加重了合作社资金短缺问题。针对以上问题,合作社应在维持内部资金稳定的基础上,争取多方渠道资金支持:第一,重视合作社内部资本管理。合作社入社自由、退社自愿的开放性决定了合作社自有资金时刻处于活动状态,成员的高频率更替将导致合作社流动资金减少,利润率的降低,因此合作社应努力完善农户入退社条例,采取入退社资金差异化管理,并通过利润分配增强社员的凝聚力和归属感。第二,实现自身积累资本循环利用。虽然当地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小,可支配资金较少,但通过事先规划资金用途,减少不必要的开支,专款专用,余留足够发展基金等手段,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减少合作社运作资本,实现自身资金的循环使用。第三,争取多渠道资金支持。合作社除了可以积极申请政府项目资金的支持之外,还可以通过股份参与、技术参与等多种形式与龙头企业开展合作,吸引龙头企业大量资金融入,还可以得到先进的技术支持、新兴的管理模式和人才的流入,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合作社发展资金短缺的现象。
(3)加强人才培养
优秀人才的加入是合作社优质运行的智力保障,也是全面提高合作社整体综合实力的基础性工作。一是积极在广大农户群体中开展合作社相关法律法规、合作社基本知识的宣传推广,提高农户合作参与意识,扩大农户视野,引导农户积极主动参与合作社。二是重视农村教育事业,深化农村教育体制改革,利用各方资源支持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同时,重视农户对生产技术的掌握程度,通过开办技术培训班、实地技术培训等方式,增强农户对新技术、新知识的接受能力,加深合作社与农户之间联系。三是提高合作社负责人经营管理能力。除了对合作社基本知识的掌握了解之外,还需对领办人进行农村管理知识、管理技能的全面培训,致力于培养一批优秀的合作社管理者,提高合作社管理人员的文化素质,充分发挥自身聪明才智,规范合作社运行,从而提升其整体经营水平,增强其市场竞争力。
6.2 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建设
合作社内外环境建设的根本目的是在于为其生存发展营造一个优质的外部环境和内部发展空间,但合作社作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的服务主体,其宗旨是为成员提供多样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提高成员市场地位,谋求成员的共同利益,因此现阶段当务之急即是要努力建设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功能,增强合作社的综合实力,才能吸引到更多人才、资金、资源的流入,从而扩大合作社的发展规模,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
6.2.1 加强建设销售服务
销售服务是英山农民专业合作社现阶段最早也是最主要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内容。通过将分散的农户产品组织起来进行销售所获得利润为合作社的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保证,也大大增强了农户市场竞争力,在降低农户经营成本的基础上能够有效提高农户的经济利益。首先,培养专业的销售人员,开拓多渠道营销方式。合作社要想在市场中争取平等的议价权,获得较高的市场价格就必须内部拥有专业销售人员。通过聘请、专门培养等方式,利用销售人员自身广泛的人际关系、丰富的销售经验以及良好的口才能力获得销售信息,扩大销售量。同时,在互联网十分发达的今天,不再拘泥于传统网络销售途径,开始新辟互联网网上营销渠道。在本地有关农业信息网站上主动发布合作社信息,包括合作社组织信息、农产品信息、优惠信息以及售后服务信息等突出合作社自身优势,以扩大合作社知名度,寻求地域最广阔的买家,为增强合作社销售能力奠定基础。其次,发挥企业带动作用,实行产品一体化经营。通过与大型企业签订稳定的销售协议,利用其强带动作用,将农产品供应链各个环节联系在一起,有效整合各方资源,从而达到降低市场风险,提高经营利润的目的。因此,在一体化经营中,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充分担当起农村生产组织者角色,推广新技术,引入新品种,增加资源投入,实现农户标准化生产;同时也应积极引进农产品加工设备,提高加工程度,提升农产品附加价值,从而满足农户多样化的服务需求,开拓多渠道销售空间。
最后,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立质量安全卫生标准、质量监督标准以及追溯制度,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形成高质量好品牌的绿色生态产品,保障农产品销售售后服务,提升买家销售体验。
6.2.2 着重建设信息服务
合作社能够为农户提供实时有效、最新的市场供给需求信息是着重建设合作社信息服务的基础工作。一方面,合作社可以在内部成立专门的信息部门,培养专业市场信息调查员,负责搜集市场产品信息,关注国家宏观政策变动,通过汇总分析实地市场调研数据,了解最新市场需求,为农户生产销售提供有利的建议。
同时,合作社应与农业院校、科研机构展开合作,让合作社成为高校学生的实习场所或科研机构的研究基地,能够及时将最前沿的管理理论与新技术运用到合作社现实发展中来,通过培训指导,帮助合作社培养出一批有文化懂技术的新型农民。此外,合作社通过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吸引更多专业人才留身于合作社,将自身所学到的专业知识应用到实际生产之中,促使合作社经营管理走向现代化。另一方面,合作社要规范健康运行就必须让内部信息公开透明化,例如定期公开合作社日常运营成本、年销售量、销售利润、盈余分配具体方式以及账户信息等重要信息,让所有社员都能够及时了解合作社发展动态、发展趋势以及自身利益。这种方式不但减少了每个农户获取信息的成本,也增强了农户对合作社的信任感,因而有利于提高合作社成员凝聚力,降低成员流动性,从而促使合作社的稳定发展。
6.2.3 拓展建设信贷服务
现阶段农村资金短缺现象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发展最主要因素。拓展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信贷服务,除了政府政策和财政的大力支持之外,也需要当地金融机构的积极配合及合作社自身资金的合理利用。第一,加大政府支持力度。一方面,政府应加大项目资金覆盖面,对发展程度不同的合作社采取差异化资金项目支持,使得绝大部分的合作社都能享受到政府的政策。另一方面,落实政府各项优惠措施,完善合作社基础设施建设,降低合作社支出费用,提高盈利能力,从而为合作社的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第二,完善金融机构合作机制。农村金融机构应积极支持当地合作社的发展,进一步放宽合作社贷款抵押物范围,简化贷款抵押担保程序,对合作社贷款实行优惠利率或有额度免抵押的优惠措施,提高合作社获取资金能力。同时,农村金融机构应加快建立统一的合作社信用等级评定方案,根据合作社规模、成员数量、资金、实力等内容进行信用等级划分,针对不同等级可授予不同额度的贷款限制,在额度内贷款随用随贷,贷款时间长,利率低,安全高效,从而缓解合作社资金短缺的现状。第三,积极推进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合作社内部资金的优化利用也是解决其资金短缺问题的重要手段之一,将社员缴纳的会费资金统一集中起来,同时也可以鼓励有闲钱的社员将资金投入到合作社中,由专门的财务人员管理。当合作社内部有任何社员需要扩大生产规模或是购买机械设备缺少资金时,可以向合作社申请贷款,合作社收取一定的利息(远低于银行利息),而成功得到贷款金额的多少则要视乎合作社每年为社员评定的信用等级,只有信用等级越高的社员才能获得越多的贷款资金,通过这样的方式,将有闲的资金转贷给困难社员,从而实现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促进合作社经营管理能力的提高。
6.2.4 开展建设标准化服务
英山县现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由于经营规模小,经济基础薄弱,想要提供统一的标准化服务难度非常大,因此建议合作社可以依靠有实力的龙头企业提供或扶持有一定规模、资金的企业组建合作社,由企业统一供给生产资料、统一收购,统一按照产品安全卫生标准进行加工,不仅保证了产品的质量,也降低了合作社的生产成本,减少农户参与市场风险,从而达到企业、合作社和农户相互合作、互利共赢局面。其次,强化合作社品牌意识,扩大农产品市场影响力。品牌价值的关键体现在差异化竞争的优势上,好的品牌拥有上乘的产品质量、一流的服务效应以及个性的品牌联想,通过塑造品牌来提升产品的附加价值,对产品进行有效宣传,有利于扩大产品的销售份额,增加产品的利润空间。当今社会人们在生活方式上所追求的绿色健康意味着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明确产品生产背景,符合消费者绿色环保观念,通过邀请消费者到合作社进行现场参观展览、合作社积极参与农业产品展览会以及利用互联网建立合作社网上信息服务平台等,通过全方位的方式宣传合作社品牌,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充分品牌效应,进而增强合作社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6.2.5 优化权益保障服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权益保障功能的目的,一方面在于通过提供最低收购价格来应变多变的市场风险,保障农户的生产成本,为农户解决销售难问题;另一方面,合作社作为法人主体将弱小的农户力量集合起来,以综合实力与市场上的企业组织竞争,争取平等的议价权,提高农户的市场地位,并为农户在生产销售过程中遭遇欺骗或不平等待遇寻求帮助,排解纠纷,切实保障农户的权益。因此,合作社应积极加强与企业之间的合作,签订稳固的销售协议,对农户的生产销售进行合理规划,提高农产品质量。其次,合作社应加强对农户法律意识的宣传,通过聘请有关法律人员定期开展法律讲座,普及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遇到普遍的法律问题及处理办法,保障农户权益不受侵犯,或在农户利益受到损害时,及时提供法律帮助,将农户损失尽量最小化。
6.2.6 完善加工运送服务
由于某些农产品的特殊性,农民自身无法大量储藏和加工运送,只能被动等待他人上门收购,同时在销售时农户往往存在迫切性心理,使得农户在交易过程中处于劣势,无法保障自身利益。因此,合作社最先应组建统一加工部门,具体包括基础设施建立(例如储藏室)、加工设备购买等,将收购来的初级产品进行深精加工,通过二次或多次加工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并按照统一的生产标准进行分类,最后进行产品包装,等待销售。而农产品的销售离不开交通运输,将当地特色农产品运输至稀缺市场进行销售,从而获得较高的产品利润,因此健全的物流配送体系也是合作社优化加工运输服务的重要内容之一。拥有足够实力和一定资金的合作社可以选择自行购买运输车辆,统一进行运输销售;而缺乏条件的合作社则可以与销售型企业进行联合,利用企业资源为合作社社员提供运送服务;此外,聘请第三方物流公司进行农产品运送也是一个较好的办法,因为专门的物流公司本已有完善的物流配送流程、专业的技术和设施,能够极大缩短运输时间,保障农产品新鲜度。
6.2.7 创新建设社会服务
现阶段随着农村基层政权控制力的弱化,政府对农村管理一直都缺乏有效载体,使得政府的政策无法落实、农户的意愿无法得到反馈;而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由农户自发组建而成,围绕农户根本利益的法人组织,它的出现正好弥补了农村治理的空白,成为连接政府与农户之间有效沟通桥梁。农民专业合作社如何为农户提供良好的社会服务,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第一,协调农村资源,实现村庄人力与经济资源的最优配置。一方面,合作社可以通过扩大生产规模,设立加工部门、运输部门等组织机构,为当地农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就业岗位,并为农户提供相应的知识技术培训,努力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开发农村人才资源,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缓解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流失的现象。另一方面,合作社作为体制外农民自治组织能够将农村经济资源(例如资金)实现内部优化,通过政府项目资金支持、金融机构资金借贷及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等方式,能够在不同范围内实现农村资金有效整合利用,以盘活农村经济,促进农村发展。第二,推进农村多元化治理模式建立。基于合作社治理主体与政府的一致性,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采取由政府引领,合作社组织协调相结合的模式,将体制内资源与体制外资源进行充分融合,促使农村多元化治理。第三,保护农村环境,积极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现阶段农村土地的过度开发,农药、化肥等大量化学物品的长期使用,虽然在短时间内提高了农作物的产量,但同时也对土地资源与农村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大大影响了农村资源的循环利用。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一方面可以向农户积极宣传合理利用土地资源观念,推出无公害绿色环保农产品,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标准体系,严格限制高污染农药化肥的使用量,改善农村自然环境,提升农产品生产质量。另一方面,合作社可从每年获得利润中抽取一部分投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或赞助村民文艺活动,即展现了合作社关注农民生活,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也能够为合作社塑造良好形象,扩大合作社影响力,从而有利于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