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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道德教育专门化的体系设计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6-05-29 共707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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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农村道德教育专业化发展探究 
【绪论】农村道德教育体系建设研究绪论 
【1.1  1.2】马克思主义关于农村道德教育专门化的思想 
【1.3】农村道德教育专门化的现实依据   
【第二章】对农村道德教育专门化的前提追问 
【第三章】农村道德教育专门化的体系设计 
【结语/参考文献】农村道德教育模式优化研究结语与参考文献


  第三章 目标、内容与方式:农村道德教育专门化的体系设计

  既然农村道德教育专门化是必要的且可行,那么建构专门化的农村道德教育体系就是必须予以思考的问题。介于道德教育内部系统是由教育者、教育对象、教育目标、教育内容以及教育方式等五个要素构成,我们的设计也是从这五个要素展开的。但由于教育者与教育对象已经十分明确,所以本章主要分析农村道德教育目标的专门化、教育内容的专门化与教育方式的专门化等三个问题。

  第一节 农村道德教育目标的专门化

  人与动物的本质性区别就在于,人的活动在社会历史领域中展开的、具有能动性、意识性、目的性。人的实践活动都是有自觉意图和目标的。道德教育作为人类主要社会实践活动之一,也是具有目的性的。

  一、农村道德教育目标的边界划定

  作为特定社会领域(农村)面向特定社会群体(农村群体)开展的道德教育活动,其目标具有特殊性。因此,在讨论农村道德教育目标专门化之前,我们有必要先讨论农村道德教育目标的特殊性,即划定农村道德教育目标的界限,防止目标定位过于泛化或窄化。

  事实上,对农村道德教育目标的边界划定,不应该是人们主观臆造的结果,而是在对农村道德教育实际进行充分考察、科学分析的基础上,遵循逻辑标准进行选择的结果。因此,设定农村道德教育目标时必须注意到边界范围。“从空间上看,系统边界是把系统与环境分开来的所有点的集合。从逻辑上看,系统边界是系统构成关系从起作用到不起作用的界限,系统质从存在到消失的界限。”①考虑到研究边界的确定,并结合研究的目的,我们没有把农村道德教育目标定位于教育对象道德品质培养上,即“一定社会对教育所要造就的社会个体在品德方面的质量和规格的总得设想和规定”②,而是定位于农村社会道德风尚形成上,即社会对教育所要造就的社会在道德风尚方面的质量和规格的总得设想和规定。

  二、农村道德教育目标的设定

  既然我们把农村道德教育目标定位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那么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要求就是农村道德教育目标要求,即“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即为农村道德教育目标。“生产发展”反映着农村经济领域中道德教育目标,“管理民主” 反映着农村政治领域中道德教育目标,“乡风文明” 反映着农村文化领域中道德教育目标,“生活宽裕” 反映着农村社会建设领域中道德教育目标,“村容整洁”反映着农村生态领域中道德教育目标。“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涵盖了农村社会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各个方面,形成了“五位一体”的道德教育目标。

  首先,这一“五位一体”的道德教育目标反映了农村社会道德建设实际。长期以来,我国的道德教育目标呈现出泛政治主义、泛理想主义的倾向,在设定目标时总是以政治因素为主导而忽视农村社会实际状况以及农村社会不同群体可接受性,从而造成道德教育目标“高、大、上”,但不接地气,严重影响到道德教育实效性。“五位一体”的道德教育目标具有现实取向,实现了理想与实现的有机统一。

  其次,这一“五位一体”的道德教育目标反映了农村道德教育的领域层次性。

  长期以来,我国的道德教育目标设定要不以政治为导向、要不以经济为导向,以政治为导向时,导致道德教育沦为政治教化的工具,以经济为导向时,导致道德教育成为促进经济发展的工具。而道德教育本应该是融入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结果却仅在经济领域或政治领域中充当工具,这道德教育的异化。“五位一体”的道德教育目标涵盖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个方面,实现了相对独立性与相对必要性。

  最后,这一“五位一体”的道德教育目标反映了农村道德教育的实践性。长期以来,我国的道德教育目标设定是以认知主义为理论指导,将目标定位于道德知识的传授。实践证明,丰富的道德知识拥有者并不一定是良好的道德行为践行者。在更通常的情况下,那些空洞无用的道德知识传授反而导致教育对象的反感。“五位一体”的道德教育目标,特别注重农村社会群体的道德行为能力的培养,实现了道德教育的可操作性。

  第二节 农村道德教育内容的专门化

  内容是目标的具体化与细化。既然将农村道德教育目标定位于“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那么,农村道德教育内容就应该是体现“生产发展”的农业生产伦理、体现“生活宽裕”的农民生活伦理、体现“村容整洁”的农村生态伦理、体现“乡风文明”的农村风俗道德、体现“管理民主”的农村制度伦理。

  一、体现“生产发展”的农业生产伦理

  伦理道德观念对农业生产具有能动的反作用,正确的生产伦理能促进农业生产,而错误的生产伦理则会阻碍农业生产。近年来农业生产领域出现的诸如过度开发土地、滥用农药、滥用化肥、转基因大米等问题,均反映出现种种错误的农业生产伦理观。开展专门化的农村道德教育,就是要把体现“生产发展”的生产伦理观念传授给农业生产者。在整个农业生产过程中,关乎到所有涉农人员、农业资源与环境以及作为生产结果的农产品,这三者在伦理的框架下形成一个闭合性道德关系链条:人改造农业资源与环境--农业资源与环境提供相关农产品--农产品养育人。在这一道德关系链条上,有农业生产在生态方面的伦理关系、有在社会方面的伦理关系、有在科技方面的伦理关系,如此等等。每一种伦理关系的处理都要体现农业的“生产发展”道德教育目标来。当然“生产发展”不是中人类中心所强调的“限定与强求”,而是无中心的人类中心所高强的“守候与照料”①。

  “守候与照料”,对于人本身而言,就是保护并敬畏、感受并体悟、亲近并交道、听命关摆布存在;对于农业资源与环境而言,就是既随顺自然又改造自然,既改造自然又不破坏自然;对于农产品而言,听任自然节律、静候自然赠予,将自然的工具价值作目的化处理。以“守候与照料”为基本原则的生产伦理,就是农村道德教育在农业方面的专门化内容。

  二、体现“生活宽裕”的农民生活伦理

  “生活宽裕”主要描述的是人的生活状态的质性,而不单单描述经济条件上量性。近年来,我国居民消费生活伴随国家经济增长,在整体上已有三次大变迁,即从总体贫穷到实现温饱,由解决温饱到成就小康,由基本小康到全面小康;在这个变迁过程中,既促使了消费结构的升级换代,又促进了消费方式由生存型消费向发展型消费变迁。从理论上讲,消费结构的升级换代和消费方式的变迁并不一定衍生出奢靡之风来,但由于消费制度急剧性变迁使既有的道德处于适应和调整过程之中,消费文化急剧性变迁使“黜奢崇俭”由中心逐渐走向边缘,消费行为急剧性变迁使消费由“公共领域”退为“私人之事”,农村社会出现的奢靡之风便成为消费领域中突出的道德问题。例如农村的婚礼消费就有“一动不动、万紫千红一片绿”②的现象。开展专门化的农村道德教育,就是要把体现“生活宽裕”的生活伦理观念传授给所有农村社会群体。

  第一,建立与消费制度相适应的消费伦理。为什么“不道德”的消费主义在社会领域中获得了道德的正当性?就因为“黜奢崇俭”的崇高性消弥需要的现实性,使人成为无欲望、无追求的人,节俭消费往往是非自愿性的。“工作上向高标准看齐,生活上向低标准看齐”就反映了这种状况。事实上,发挥道德的崇高性,不仅不能排压人的需要,相反还得依赖人的需要。因为只有人的现实性需要得到合理满足,“黜奢崇俭”才能转化为人所认同的道德原则并践行。在道德为个体化的今天,我们思考消费制度与消费伦理之适应性的着力点应放在“黜奢崇俭”与现实需求之间的一致性上。

  第二,教育农村社会群体回归节俭消费。从个体的角度来看,个人的消费须与个人收入、财力相适应;从社会发展来看,消费的数量与质量既符合经济发展水平,又符合生产力发展水平;从资源承载力来看,节俭消费是一种低碳消费。

  回归节俭消费,既是融入现代消费文化,又是超越传统消费文化。因此,就个体而言,“量入为出”既需要量“过去收入”,也应该量“将来收入”,使节俭消费与信用消费相统一。就社会发展而言,在“开源”与“节流”相统一的基础上突显“开源”的决定作用。就资源承载力而言,一切消费行为以资源承载力为尺度。

  第三,教育农村社会群体以消费行为的“应当”引领“能够”与“意愿”. 消费行为的选择,不仅有经济能力上“能不能”和“愿意不愿意”的问题①,还有“应当不应当”的问题。“能不能”反映着消费主体的经济实力,是作出相应消费行为的基础或者说是前提;“愿意不愿意”反映着消费主体的消费心理,是作出相应消费行为的心理因素;而“应当不应当”反映着消费主体的社会责任担当,是作出相应消费行为的道德因素。一种适宜的消费行为应该是“应当”、“能够”、“意愿”三者有机统一的消费行为。

  三、体现“村容整洁”的农村生态伦理

  “村容整洁”不仅展现村容村貌、人居环境的改善,更体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理念。“中国环境保护的最大成就,要算是全民环境意识的不断提高……我们一切进展都与这一条相关;目前,中国在环境保护上的最大障碍,是全民的环境意识还不够高……我们存在的一切问题也都与此有关。因此,不断提高全民……的环境意识,是办好中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基本条件。”②因此,开展专门化的农村道德教育,在生态伦理方面就是要教育农村社会群体养成生态化的生产方式与生态化的生活习惯。

  第一,教育农村社会群体用生态涵养乡村环境。众所周知,生态良好是农村居民生活的基本要求,在城镇反哺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今天,乡村的发展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我们必须把农村全部纳入“生态涵养区”①地域范围内,规范农村发展的生态指标。

  第二,教育农村社会群体洁净村域卫生环境。洁净的村域卫生环境既反映了农村社会群体的卫生习惯养成状况,又显示了农村整体生态文明建设状况。据他人调查结果显示,“70%的村庄没有排水沟渠和污水处理系统,78%的村庄将柴禾杂物、生活垃圾乱堆、乱放、乱扔”②;据我们调查显示,随地吐痰、擤鼻涕( 66.12%),随地抛撒、乱泼污水、乱扔废弃物( 52.19%),主人不及时清理宠物粪便(50.5%)。

  目前湘西州开展的“城乡同建同治”工作,就是一次专门化的道德教育。据调查显示,农村社会群体的卫生环境意识明显好转,例如对“吐痰”的道德行为,“找个脏地方吐”的占 58.5%,“吐在纸里,扔进垃圾箱”的占 31.1%.

  第三,教育农村社会群体过低碳生活。过“低碳生活”就是要通过生活方式的转变,促使农村社会群体在衣、食、住、行、用、娱乐等日常生活中尽量减少能量的耗用。通过专门化的道德教育,改变农村社会群体家居能源消耗结构、改变农村社会群体粗放型用水、用电、用煤炭的方式、改变农村社会群体一次性消费、便利消费、奢侈消费的生活方式。

  四、体现“乡风文明”的农村风俗伦理

  “乡风,从社会学意义上看,是由自然条件的不同或社会文化的差异而造成的特定乡村社区内人们共同遵守的行为模式或规范,是特定乡村社区内人们的观念、爱好、礼节、风俗、习惯、传统和行为方式等的总和,它在一定时期和一定范围内被人们仿效、传播并流行。”③但乡风有良莠之分,好的乡风能促进社会发展和利于身心健康,坏的乡风则会对社会发展和身心健康起消极作用。例如“一动不动、万紫千红一片绿”的婚俗即是一种坏的乡风。因此,开展专门化的农村道德教育,在风俗伦理方面就是要引导农村社会群体养成淳朴尚善的行为习惯。

  第一,教育农村社会群体推崇良俗。风俗习惯自古以来与乡土社会生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不论是传统“乡土中国”还是社会主义“新乡土中国”, 风俗习惯渗透于农村社会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例如日常事务、传统节庆、婚丧嫁娶、农业生产等等。近年来,我国农村出现了许多恶俗陋习,例如“随礼人情名目繁多,礼金年年看涨”、“ 婚丧嫁娶大操大办”、“ 村村有寺庙,见神就祷告”、“ 修谱、建祠、葺坟、刻碑等宗族活动复兴”、“赌博成风”、“重男轻女观念盛行”、“ 老人是个蘸酱盘”、“ 过度劝酒”、“垃圾随处倒”①。而良俗是农村社会道德文化的有效载体,诸多的道德观念都是通过良俗达至人心的。形势逼人,必须教育农村社会群体推崇良俗、革除恶俗陋习。

  第二,教育农村社会群体互助修睦。所谓“互助修睦”,即表现为“以亲仁善邻为道德态度;以乡邻和睦为价值目标;以相容相让为基本道德;以相扶相助为伦理义务”②。从传统农村社会到社会主义新农村,虽然社会发生转型,但“互助修睦”美德一直存续,例如农民外出务工就有传、帮、带。不过,城镇化的过程中,熟人社会正逐渐演化成为半熟人社会,并呈现出向生人社会发展的趋势,熟人社会行动逻辑将难以推演,进而互动交流平台也将渐渐丧失其存在必然性。“互助修睦”由熟人社会过渡到生人社会,将面临着一系列挑战,因此,必须教育农村社会群体互助修睦。

  五、体现“管理民主”的农村制度伦理

  没有实现“管理民主”的村民自治,就不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善治”.判定村民自治是否实现管理民主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国家和外部的资源下达是否更加顺畅、资源使用效率是否提高、资源收益是否由农户公平获得;村庄集体资源的使用是否使全体村民获益。”③因此,开展专门化的农村道德教育,在制度伦理方面就是要引导农村社会群体养成自主负责、公平正义的道德品质。

  第一,教育农村社会群体在自治中学会自主和负责。村民自治作为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具有明显的自主性。由于农村社会群体具有自主地位,责任伦理就显得十分重要了。一是要积极参与农村公共事务的处理,不参与就是一种不负责,因为村民参与不充分就容易产生宗族政治;二是要对参与行为负责,参与不是胡作非为;三是要对参与结果负责,勇于担当责任。

  第二,教育农村社会群体对待利益要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通过合法的社会制度安排和利益调节机制或方式,对社会经济生活中的权益与责任的公平分配和合理调节,以及与此相应的人们的正义感和正直品格。”④而村民自治制度所关涉的问题都是与农村社会群体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和重大问题,涉及到农村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因此,在村民自治制度的框架下,教育农村社会群体对待利益时,要在维护正义的前提下追求平等,实现“村落共同体内部的‘道义性调节’”①。

  第三节 农村道德教育方式的专门化

    面对特定的教育对象、特殊的教育目标与内容,需要专门化的教育方式。长期以来,在农村开展道德教育的活动频频,且新招迭出,但实效性不明显,一个根本性原因就是教育方式不具针对性、不着眼于农村道德教育实际。笔者认为,面对“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道德教育目标,以及体现“生产发展”的农业生产伦理、体现“生活宽裕”的农民生活伦理、体现“村容整洁”的农村生态伦理、体现“乡风文明”的农村风俗道德、体现“管理民主”的农村制度伦理,互动化教育方式具有较强适应性。

  一、农村道德教育传统方式及其局限性

  以往的农村道德教育多采取“寓”的方式来开展。例如“寓教于会”、“寓教于理”、“寓教于管”、“寓教于帮”、“寓教于文”、“寓教于行”、“ 寓教于情”、“寓教于乐”.“寓,寄也”,这说明道德教育的内容依附于某些外在的形式。进而,我们可以看到,农村道德教育传统方式局限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育德方式具有单向性。道德观念需要“灌输”,但道德观念的“灌输”不是一厢情愿,而是你情我愿。道德“灌输”所出现的问题,基本上不在于道德教育内容上,而在于道德教育方式上。方法论视角下的“灌输”是一种单向度的教育方式方法,它完全忽略了教育对象的主体性与能动性,忽视的道德实践的基础性作用。因为教育者怎么做、教育对象就怎么学,教育对象没有自主、不能创造,所以劳伦斯。柯尔伯格曾经批评道:“灌输,既不是一种教授道德的方法,也不是一种道德的教学方法。”②第二,育德功效上收效甚微。农村道德教育传统方式往往“重政治需要、轻道德需要”,“重道德崇高教育、轻底线伦理教育”,“重知识灌输、轻道德实践”,“远离生活实际”,“目中无人”③。由此可以判定的是,农村道德教育传统方式已经不适应新道德教育环境,成为当前农村道德教育一道障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道德教育实效性与时效性的提升。

  二、基于主体间性的互动化教育方式

  正是由于传统教育方式存在着单向性灌输及其实效性差的局限性,我们才引入主体间性,强调所有参与农村道德教育的主体之间那种交互式的“价值引导”与“主动建构”的辩证统一,即互动化参与的教育方式。从主体间性这一理念出发,我们可以看到所有参与农村道德教育的主体既是该道德观念的培育者,又是该道德观念的践行者;开展道德教育的过程,就是所有参与者之间精神对话的过程。这样一来,教育者与教育对象在道德价值观上形成相互作用与影响,即教育者对教育对象的道德传递与道德示范、教育对象对教育者的道德继承和道德反哺。

  以往那种“寓”式教育方式或者“灌输”教育方式,就只注重教育者对教育对象的道德传递与道德示范,而忽略了教育对象对教育者的道德继承和道德反哺。

  从个体道德社会化的角度来看,我们不简单地否定“寓”式教育方式或者“灌输”教育方式的价值与作用,但是,我们还注意到“道德的反向社会化”及其重大意义与作用。而道德教育本身就是一个双向互动的实践活动,“道德社会化”与“道德的反向社会化”是同一过程的两个方面。通过所有参与农村道德教育的主体之间的双向互动,“能够以某种共同的价值观念作为标准规范自己的行动,或以某种共同的理想、信念、尺度、原则为追求目标,并自觉内化为自己的价值取向。”①互动化参与作为一种农村道德教育方式,其优势体现在这么几个方面:其一可以消解“寓”式教育或者“灌输”教育带来的种种阻力,增强农村道德教育的实效性;其二可以有效地实现教育对象的道德体认,进而强化道德意识;其三可以把相应的道德责任渗透其中,进而强化道德责任担当。总之,互动化参与的教育方式,既实现了教育对象对道德的内在价值认同,又实现了教育对象对道德的外在责任体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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