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特网也给一些投资银行机构带来了全新的发展机遇。一些中小投资银行可利用网络,如在网上发行、交易等,使得业务规模迅速扩张,对大型的传统投资银行也会构成越来越大的威胁。
2.6 国内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发展情况
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我国投行业务起步较晚,受分业经营的限制,我国并没有传统意义上的全功能的投资银行。证券公司主要从事证券承销和交易等业务,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分别在限制范围内从事着投行业务。1990 年上海证券市场诞生,1995 年,才有了第一家具有国际模式的投资银行-中国国际金融公司。
1998 年有了第一家真正意义上的合资投行-工商东亚。2002 年中国银行出资在香港上市了"中银国际证券公司".2009 年,农业银行在香港注册了农银国际公司,主要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其他股份制银行也都纷纷设立了专门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部门或子公司。
虽然起步较晚,一方面,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资本市场的快速成长,经过多年的发展,投资银行业务已经成为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新的利润增长点;另一方面,我国新兴的投资银行业已逐渐跻身亚洲顶尖投资银行阵容。1998 年以来的全球金融危机给全世界各国经济予以重创,但同时也给我国的投资银行业务创造了新的发展机遇。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主要集中于中间业务领域,随着市场的发展和政策的突破,我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将会显现出独特的优势。
2.7 国内商业银行的主要投行业务
从 2000 年放开外币贷款利率开始,2012 年 6 月,中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终于在一次迈开脚步:中国人民银行将银行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调整至基准利率的 1.1 倍,将存款利率的浮动区间下限调整至基准利率的 0.8 倍。7 月,人民银行将银行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调整至基准利率的 0.7 倍。由此,加速了商业银行公司业务投行化的进程。
从 2013 年的年报上看,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已经发生了变化:从披露投行业务的上市银行来看,投行业务收入比重已经越来越大,且上升趋势明显。
2013 年的各商业银行投行业务中,大型商业银行业务相对全面,中小银行投行收入略显单一。就业务品种来看,大型商业银行不仅投行业务收入规模遥遥领先,并且其业务收入来源也相对更为全面和均衡。相比之下,中小银行,特别是城市商业银行的投行业务品种仍较为单一,主要局限于债券承销、企业常年财务顾问等传统领域,但显然各家商业银行都把投行业务作为行内新业务的重点发展领域。目前国内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的发展,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见表 2.3):
2.7.1 首次公开发行(IPO)
首次公开发行(Initial Public Offering,简称 IPO):是指一家企业(发行人)第一次将它的股份向公众出售(首次公开发行,指股份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招股的发行方式)。通常可以理解为上市。
2.7.2 债券发行与承销业务
证券承销是投资银行最本源、最基础的业务活动。同时,债券发行与承销也是商业银行投行业务中间业务收入中占比较大的一块。债券市场是发行和买卖债券的场所,包括一级市场(发行市场)和二级市场(流通市场)。目前我国债券市场主要包括交易所市场、银行间市场、商业银行柜台市场三个字市场。其中银行间市场占绝对主导地位,债券存量和交易量约占市场 90%.
2.7.3 银团业务
银团贷款作为一种全新的、先进的融资工具和融资模式,已经在欧美等发达国家被广泛应用,并随着经济的全球化获得发展,银团贷款已经成为现代商业银行最具有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的核心业务。近年来我国的银团贷款余额逐年上升,银团贷款总量从 2005 年的 0.23 万亿元到2013 年的 4.51 万亿元,八年间增长了 18 倍。标志着我国银团贷款越来越受到金融机构的重视,成为银行业开展合作与进行风险防范的重要领域。
2.7.4 并购重组业务
企业并购重组即兼并和收购,往往作为一个固定的词组使用,简称并购。兼并往往是为了获得目标公司的资产,而并购是为了获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
2.7.5 私募股权投资业务
私募股权投资(Private Equity,PE)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企业近视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所持有的股份获利。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PE 在我国发展十分迅猛。商业银行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频频试水 PE 市场,主动拓展市场空间。
2.7.6 理财与资产管理业务
银行理财是商业银行利用掌握的客户信息与金融产品,以分析客户自身财务状况为基础,通过了解和发掘客户需求,制定客户财务管理目标和计划,并帮助客户选择金融产品,以实现客户理财目标的一系列服务过程。理财产品包括本外币理财、基金、保险、券商集合理财等多种金融投资产品等。
2.7.7 项目融资业务
项目融资(Project Financing)是一种以项目公司为融资主体,以项目未来收益和资产为融资基础,由项目的参与各方分担风险的具有追索权性质的特定融资方式。2009年 7 月,中国银监会发布了《项目融资业务指引》(银监会〔2009〕71 号)。
2.7.8 资产证券化业务
2005 年,建行和国开行分别进行了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2009 年后随着金融危机后各界对资产证券化带来的风险和担忧增多,银监会宣布叫停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2012 年 5 月,央行、银监会、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标志着停滞了 3 年多的资产证券化重新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