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绪论
1.1 研究背景
在当前我国日益深入建立以及不断健全和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金融体系成为经济体制中至关重要的核心要素之一,而银行体系又是现阶段我国金融体系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而且还是金融体系中最具有勃勃生机和发展潜力的。
商业银行风险主要是指每一家商业银行在其自身经营管理的所有具体活动过程之中,由于受到内部因素以及外部环境中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潜在影响,而使得其内部的金融资产以及自身所预期的经济收益蒙受巨大损失的潜在可能性。商业银行自身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其实无时不在、无处不存,而且商业银行内部所面临的风险分有很多种类,主要包括: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以及其他风险。管理则是指在特定的情况之下,一个组织对其自身所拥有的各类资源进行科学合理、积极有效地计划、组织、部署与控制,以便达成所既定的组织经营目标的一系列具体活动过程。在当前形势下,商业银行风险是全世界范围内所广泛存在的一个共性问题,而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自身也具有比较显着的特点。因此,在具体研究和分析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时,必须和银行所处的国情和时代形势以及外部金融环境紧密地结合在一起。
2003 年所发布的新巴塞尔资本协议中,主要提出了将操作风险与信用风险以及市场风险这三类风险并称为当前全球银行业所面临的三大主要风险,并为对各大银行业如何进行积极、有效的及时金融监管提供了十分详细、具体的框架协议。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发布的意义对于全球金融体系的意义十分重大,它也为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指明了未来的发展方向,而且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简称为巴塞尔委员会)近些年以来,一直致力于积极推动和深入推动与促进新资本协议在全世界范围内的广泛应用以及具体实施。在这三大主要风险之中,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很早就得到了国内外学术界大量有关专家以及学者的重点关注,并促使许多商业银行内部已经建立起了较为健全和深入完善的全面风险控制体系以及相应的风险管理制度和实施条例,而作为单个商业银行所面临的具体操作风险方面的各类问题却一直没有得到金融监管部门以及各家商业银行自身的广泛重视。但是,随着当前全球金融自由化的浪潮及趋势的愈演愈烈,由于单个银行内部的各种具体操作风险产生的失误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已经越来越多而且也越来严重。有鉴于此,为了切实、有效地管理和预防商业银行的各种具体操作风险,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非常明确地把操作风险划归至商业银行内部资本的具体监督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之中,并由此提出各家商业银行应当为防范和应对不同操作风险而必须储备充足的金融资本,该要求对操作风险的相关管理理论研究和具体的实践应用发挥了相当重要的推动以及促进作用,它象征着操作风险已经发展成为拥有和商业银行内部的信用风险以及市场风险这两大类风险同等重要的地位,并且已经需要国内的各大商业银行包括晋商银行在内,所必须给予高度关注并需要迫切加以解决的重点和难点、以及相当棘手的问题。
我国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在经历多年来的发展之后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在制度管理方面仍不够健全和完善而带来的巨大风险隐患,及因银行内部操作行为不恰当而引发和导致的银行自身巨大亏损的重大事件时有发生。例如:2010 年 11 月,渤海银行太原分行的数十位储户发现自己账户上的几千万存款突然在不自己知情的情况之下被别人转走,后经调查发现,原来是渤海银行太原分行内部的多名员工与外围人员进行秘密的内外勾结,通过高息揽储的方式在短时间之内迅速地吸收到大量储户的存款,然后再通过网络手段大肆非法地盗取这些储户的巨额存款,然后将其非法“放贷”给那些资金需求者。2011 年 12 月下旬,原江阴农行要塞支行的负责人孙某突然失踪,后经查发现,孙某先后以个人名义大量骗取多名亲友的存款多达数亿元后迅速潜逃国外。通过细致地分析上述事件我们就可以发现,操作风险已经是我国的各大商业银行所面对的一种十分重要的潜在风险,一旦发生次此类事件就会给储户和国家带来巨大损失,因此就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和商业银行自身日益加强以及不断改进和完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在 2012 年制定下发了《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在该办法中,第一次把操作风险资本划归到商业银行整体资本的具体核算之中,并已经于 2013 年元旦起正式加以实施。
1.2 研究意义和目的
当代国际金融界对于风险管理研究也是一个重要课题,而且理论研究相当活跃。美国金融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 R.默顿曾把风险管理作为现代金融理论的三大支柱之一。同时,近年来西方发达商业银行也非常注重风险管理,在风险分析、风险量化、风险定价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理论和技术。与西方商业银行相比,我国商业银行存在较大差距,风险管理方法还局限在传统的建章立制(纸上谈兵、注重形式)和“人治”(因人而异、随心所欲)管理。此外,对风险管理的认识存在偏差、风险管理的实施也存在不足,风险防范的范围也不全面,关注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的较多,对操作风险、市场风险、法律风险、其它风险等认识和防范存在明显不到位。我国的银行界包括监管机构以及广大专家和学者还需要认真、深入、系统地进行银行风险管理方面的积极研究与探索,逐步建立一个高效、有力的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而且本文前面所列举一桩桩操作风险违法犯罪案件使人触目惊心和深刻警醒,使得我国众多的商业银行日渐明白,只有不断真正地加强对自身操作风险管理的有效控制,才能增加整个银行内部的综合抵御各类风险的能力。
目前我国的金融机构虽然有了较强的风险意识,但在操作风险的管理上起步较晚,所以其水平急待提升。
第一,当前形势下,我国大多数商业银行的高级管理层不够重视银行内部的操作风险,管理制度缺乏,制约机制不明显,致使无法真正从根源上消除操作风险带来的隐患。因而完善合理的操作风险管理理念无法从内部有效的实施,整个银行体制没有积极的操作风险文化引导,文化的“导向标”缺乏。银行应该创造这种风险文化意识,向各层次员工传输理念,树立制度规范,建立和完善有效的管理机制,使之得到新的提升。
第二,目前我国社会发展的这个阶段,大多数商业银行还未建立起合理、科学、积极、有效的操作风险方面的具体管理框架。国内众多商业银行的所有者往往是虚位的,这就由此导致了对于商业银行代理人的监管明显不足。国内的一些主要商业银行的董事长或银行行长基本上是由国家政府部门所进行任命的。当前形势下,我国商业银行的外部审计体系存在不足和缺陷,主要表现在,总行内部审计部对高级管理层负责,独立性和权威性不够;各分支机构的内部审计部门尽管形式上由总行委派,实质上大多还是当地分支机构的员工,且受上级审计部门和统计机构管理层的领导,难以完成独立于分行的经营活动;内部审计部门对操作风险管理的审计职能普遍不明确和不清晰。
第三,在操作风险监管方面。我国商业银行对操作风险的监管逐步向国际监管标准靠拢,但我国与外国操作风险的监管在监管制度、监管方式、监管力度方面与国际先进银行还存在不小的差距。面对当前金融形势下,国际金融机构在国内市场上日益积极和不断深入地参与竞争的市场环境,我国的各大金融机构应广泛借鉴国际先进银行的成功经验,加强操作风险研究和管理显得更加紧迫。
从 2009 年开始,我国的各大商业银行已经开始按照新巴塞尔协议的要求对内部的操作风险进行积极、有效地管理,而本文研究的主要目的就是通过深入地分析和细致地研究的晋商银行在其内部的操作风险中所遇到的各类现实问题,以及积极借鉴其他优秀国外银行较为先进的操作风险管理实践经验,提出有效地改善我行操作风险管理方面的具体对策和建议措施。
晋商银行自身的发展过程就是一个持续和各类风险做斗争,并在斗争中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的过程。晋商银行在遭遇各类风险造成的损失或带来危机的同时,提升自身对于各类新型操作风险的认知程度,对相关管理职能进行充实完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细化,积极改善商业银行内部操作风险管理方面的各项具体活动,这对于晋商银行的自身的生存以及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巨大的作用和影响。
由于晋商银行成立时间的时间还比较短,所以在晋商银行内部针对操作风险所形成的根本原因当前形势下依旧没有精确和及时地加以掌握,也未曾找到从晋商银行内部的根源上来积极避免操作风险的有效手段和办法。因此,本论文通过对基础理论的阐述以及晋商银行在其内部操作风险管理过程中所存在的主要问题加以深层次的剖析和研究,及时地找出晋商银行内部操作风险所形成的主要内因和外因,在此基础之上提出改进晋商银行内部操作风险的科学合理、切实有效的对策方案,并期望本论文所制定的晋商银行操作风险预防和掌控的对策建议和手段方法可以为积极推动和促进晋商银行内部操作风险管理质量及水平的不断提升提供一个有益的参考和积极的参考,因而本文的研究具有较强的理论意义以及实践意义。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1.3.1 国外研究现状
国外对银行操作风险管理与控制的强化始于上世纪 90 年代初期,1992 年 9 月美国 COSO 委员会内部控制-整合框架的颁布拉开了风险管理与控制的序幕。COSO研究认为,企业的内部控制框架主要包括了控制的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风险的预测与评估、业务流程的控制、信息的传递与沟通以及有效监督等五个部分所组成。控制环境是提供控制人员进行各项活动及进行监控活动的基础,其包括企业的诚信度和道德观,还包括员工的标准和能力。风险预测与评估就是识别和分析实现目标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重要风险,其是决定如何管理风险的基础。控制活动,就是确保管理层的相关指令得到贯彻和落实的政策和指令。信息与沟通是整个企业活动联系在一起的桥梁,也是人们获得和交流业务经营、管理与控制信息的保障。监督是指整个企业运营的过程必须得到有效的监控,并在必要进行适当的修改和调整。COSO 不仅为商业银行提供了一种定性度量操作风险的方法,还提供了一种较易实行的操作风险管理方法--内部控制法。
针对操作风险的探究,不单单局限于巴塞尔委员会的诸多文件,关于操作风险的管理架构及操作风险测量模式等操作风险的有关内容,外国的专家学者都进行了诸多探究。
Marc Lore, Lev Borodovsky (2011)对商业银行内部的操作风险管理方面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和具体研究,并在此基础之上提出了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 6 个基本原则:客观性、一致性、相关性、透明性、整体性和完善性。在此基础上,他们指出商业银行要成功的实施整个银行范围内的操作风险管理框架。
Anthony Peccia(2011)认为增强风险管理应通过模型来实行,强调了增强风险管理应重视六个方面的内容,指出构建风险模型的重要功能是以此明确本组织能够承受的最高风险程度,是一种便于领导决策的工具。
CroLichy & Mark (2011)认为银行面对操作风险的问题时应该采取的方法分为保险和自保两种形式,保险可以将自身风险转移给保险人承担,遭受侵害时可以依据合同索取赔偿款;自保则是从银行利润中提出部分资金作为保留资金弥补可能发生的损失,如若没有发生问题则仍为单位所有。同时提出了保险费和经济资本的替代问题,给银行业的发展提出新的思路,特别分析了存款者、股东和监管者对商业银行决策的影响。
Roland Kennett(2011)指出虽然和信用风险 、市场风险相比 ,操作风险还处于信息整理的初期,但是操作风险管理的重要发展方向就是损失信息体系仍需要重新构建,不可小视。假如想构建完整的信息体系,应从以下内容着手:首先应对不同的业务类型采用不同的报告临界标准;其次应健全各个部门报告全部超越临界标准的损失体系;再次不一样的部门和不同区域的下设分行应保障持有同一的报告数据;最后报告流程要设定的具体而精确,唯有如此,才能将信息准确录入,最后形成全方位的、精确的信息网络。